外出经营证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第一篇: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国税发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
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1)中标通知书;(2)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4)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
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一、证明目的该证明旨在证明申请人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在本公司或本人名下的企业中外出经营活动,以便证明其外出非违规行为。
二、证明内容本证明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申请人在公司或企业中的岗位:职位、工作内容等。
3.申请人外出经营的时间段和地点:出发时间、返程时间、地点等。
4.申请人外出经营活动的目的与内容:经营项目、合作伙伴、合同内容等。
5.公司或企业的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开户行证明等。
三、证明要求1.申请人需在申请外出经营活动时提前向公司或企业主管领导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经营。
2.申请人需在外出经营期间,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向公司或企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3.申请人需按期归还公司或企业出借的设备和资料,保护公司或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四、注意事项1.本证明仅适用于申请人在申请外出经营活动时提交证明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非法用途。
2.被证明人需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3.公司或企业主管领导需对被证明人的外出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遇到问题需及时处理,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申请流程1.申请人向公司或企业主管领导提交外出经营申请。
2.公司或企业主管领导审核并批准申请,出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
3.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公司或企业主管领导签署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领取证明。
六、申请材料1.申请人个人信息及身份证明。
2.外出经营活动申请书。
3.公司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4.查看被证明人外出行程的相关材料(如机票、火车票等)。
七、申请人承诺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精选多篇)

第一篇: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国税发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
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
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外管证》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纳税从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外出经营需要哪些证明

外出经营需要哪些证明外出经营需要哪些证明外出经营是一种本事,关于这些的管理证明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希望大家喜欢。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税外证〔〕号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税务登记地外出经营地登记注册类型经营方式外出经营活动情况应税劳务劳务地点有效期限合同金额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货物名称数量销售地点有效期限货物总值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总金额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意见: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外出调研报告范文一近年来,由于大面积实施退耕还林、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等建设,占用了农民群众的大部分土地,农村涌现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合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非农劳动力的比重,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增长点。
近日,笔者对xx特区xx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进行了调研,务工经济的确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注入了生机活力。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渐减少,企业对技术工种的要求越来越高,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形成农民工相对过剩,失地后进入城镇就业又失业的现象屡见不鲜,其前景令人堪忧。
一、农村富余劳动力务工现状XX年,xx乡总人口12510人,农村劳动力694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55.5,劳动力供给总量5528人,从事农业生产人数533人,全乡农村富余劳动力4995人,占劳动力总人口的72,已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2036人,占全乡富余劳动力人口的40.8。
外出劳动力中16—35岁的有1546人,36—45岁的有407人,46岁及以上的83人;外出务工人口中有男性1058人,女性978人;小学及以下文化1380人,初中文化的有612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的有44人。
外出务工主要的原因一是可以直接增加收入;二是可以学习有关专业技术;三是因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用地、铁路建设征地、学校、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占地、大面积实施退耕还林后农村出现大量闲散剩余劳动力。
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说明

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说明第一篇: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说明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说明和平区国税局:我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XXX单位于XXXX年XX月XX 日签订了XXX工程合同,合同造价XXX元,工程项目属地XX省XX 市(县)。
合同规定:开工日期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XX年XX 月XX日,根据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现申请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
老工程项目注明已开票金额XXX元,属地已完税。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第二篇:外出经营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外经证办理注意事项外出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外经证一、开外经证前以前开过的过期的外经证必须核销(注意下面提到的核销外经证注意事项)二、开外经证所需材料:1、合同原件。
2、合同复印件(连同划过的印花税一同复印)3、在税务大厅填一张申请表4、公章(申请表和合同复印件上要加盖公章)5、安装类工程合同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如果没有中标通知书要求业主方开出情况说明。
(如果是购销类合同不需要此项,但是我们基本开安装类)三、办证流程1、先到办外经证的窗口领一张申请表(一般是综合服务窗口,记得到窗口办业务前先到前台领一个相对应的号)2、再到卖印花税的窗口买印花税(先到专门的印花税窗口填一张表填印花税的票种和张数,印花税的金额为合同额的万分之三)3、再拿着填好的表格到交钱的窗口刷卡交印花税(所以最好带一张银联卡,不然现金的话要到外面专门的银行交很麻烦)4、把买好的印花税粘到合同原件上去复印(注意复印前要把印花税用笔划掉,印花税一次性的)这就是我们要准备的合同复印件。
5、拿上上面准备好的合同复印件,和第二项中提到的其它材料再到办理外经证的窗口办理就可以了,办理成功后你将拿到三张纸也就是外经证,上面有税务局的外经证专用章(可以是你第一次去的那个窗口这次可以直接去不用拿号)外经证核销注意事项:1、第一种常见情况外经证已经用过已经过了上面的有效日期,这时候需要拿当时拿到的三张外经证中的二张到税务局核销注意这是候外经证上有你在外地税务局开票时当地税务局盖的红章。
活动方案 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

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重庆市xx国税局:我公司所属地为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现因我公司承建此证明,请给予办理,为谢!xx(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二篇、办理外管证资料——情况说明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情况说明青羊国税局:我公司()税务登记证号:,因工程(项目),到区(市、县)施工,金额为:元,现需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请准予批准。
公章年月日第三篇、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1、工程项目名称:贵阳市南垭路(1.5环北段)道路建设工程钢箱梁施工2、工程项目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1.5环北段)一标3、工程项目合同总价:47,343,200.00元中铁重工有限公司xx年5月18日第四篇、外出经营情况说明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申请书000市国家税务局:我公司(纳税人识别号:000000000)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活动,行业为建筑业,已承包项目“00000000项目”,办事处地点:00市00镇,金额:00000元。
因公司业务需要,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外管证。
0000有限公司xx年05月26日第五篇、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登记注册类型运销地点行业经营方式申请有效期限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名称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货物或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人证件类型金额合计大写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申请单位: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
本表为A4纸竖式。
说明居民身份证建筑安装业供劳务名称货物总值或合同金额整(公章)年月日税人。
本表为A4纸竖式。
第六篇、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外管证的外出活动情况说明范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高新国税大厅:因我公司承接工程,需到进行外出经营活动,工程地点,此次合同金额为元。
外出经营证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一、报告标题关于申请《外出经营许可证明》的报告二、报告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间的业务往来日益频繁,跨地区经营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我公司拟在[外县(市)名称]开展业务,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明》。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公司全称]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3.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4. 办公地址:[公司办公地址]5. 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6.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7. 税务登记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四、外出经营情况1. 外出经营地点:[外县(市)名称]2. 外出经营期限:[具体期限,如: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 外出经营内容:[具体业务内容,如:产品销售、技术服务、工程承包等]4. 外出经营方式:[具体方式,如:设立分支机构、租赁场地等]五、申请理由1. 市场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县(市)名称]地区市场需求旺盛,我公司产品在该地区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 业务拓展: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提高市场占有率,我公司决定在[外县(市)名称]地区开展业务。
3. 资源共享:通过跨地区经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六、所需材料1. 税务登记证副本;2. 业务合同复印件;3. [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
七、承诺事项1. 我公司承诺在[外县(市)名称]地区依法纳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我公司承诺在[外县(市)名称]地区开展业务时,遵守当地风俗习惯,尊重当地政府及群众;3. 我公司承诺在经营过程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八、申请结果1. 如贵局同意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明》,请于[具体日期]前给予回复;2. 如不同意办理,请说明理由,以便我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九、联系方式1.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2.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3.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特此报告,敬请审批![公司全称][报告日期]。
外出经营证明

外出经营证明尊敬的xxx公司:据贵公司要求,我方特向贵公司提供外出经营证明。
我方xxx公司,是一家致力于xxx领域的企业,具有多年的经营和管理经验。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方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和成绩,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根据我方市场拓展计划,近期我方计划外出经营。
主要目的是寻求更多的合作伙伴,开拓新的市场,推广我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具体的地点包括国内外多个城市和国家,时间为从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在外出经营的过程中,我方将以拜访客户、参加行业展会、进行市场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通过与合作伙伴的面对面交流,我方将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新技术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我方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我方外出经营的意义和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拓展市场:外出经营可以帮助我方开辟新的市场,扩大我方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范围。
通过与不同地区的潜在客户交流,我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定位和市场策略,提供更适合本地市场的解决方案。
2. 提升品牌知名度:外出经营是我方提升品牌知名度的重要途径。
参加行业展会和活动,我方可以展示最新的产品和技术,吸引更多潜在客户的注意。
与行业内的领导者和专家面对面交流,我方能够建立起更加广泛的人脉网络,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
3. 加强合作伙伴关系:外出经营不仅可以寻找新的合作伙伴,还可以与现有合作伙伴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合作。
与合作伙伴共同探讨市场趋势和技术发展,可以进一步加强彼此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4. 扩大人脉资源:外出经营还可以帮助我方建立更广泛的人脉资源。
通过参加行业内的座谈会、圆桌论坛等活动,我方可以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进行广泛的交流和合作。
这些人脉资源对于我方日后的业务发展和创新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我方外出经营是一个有意义且必要的行动。
我方将会认真履行我方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开展外出经营活动。
我方相信通过这次外出经营,我方将获得更多的商机和机会,进一步提升我方公司的发展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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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证明范本1.外出经营许可证明怎么写办理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需要提供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业务合同复印件;* 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管理的一般规定1、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管范围以内的纳税人以及外出承建建筑安装工程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010114)(以下统称《外经证》)的管理。
2、纳税人需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010114);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提出申请的当日内,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单位证明予以办理:(1)对外出从事劳务的申请,通过电脑查询其是否查帐征收纳税人。
对帐册健全的予以办理。
并由检查科、管理科将《外经证》的编号和填列的内容录入电脑;(2) 外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的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经审核同意纳税的申请的,应将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并将《外经证》的编号和填列的内容录入电脑,通过计算机打印《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审核不同意的,应向纳税人说明不予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理由。
3、外县(市)的纳税人来本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持《外出经营许可证明》和税务登记副本到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手续,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将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项目、经营期限等情况进行税务登录,纳入正常管理,经营期限届满,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对其进行税务检查结算将税款征纳情况如实填写在《外出经营许可证明》的反馈联上,交纳税人带会。
4、纳税人应于《外经证》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到填开《外经证》的主管税务机关交回开出的证明,受理人员应将证明上经营地税务机关填列的纳税情况录入“纳税人外出经营许可”记录备查。
5、对在《外经证》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后15日内未办理核销手续的纳税人,由管理检查部门催办或转入行政处罚程序。
具体申请格式不需要的,有专用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就可以了。
2.外出经营活动证明你如果需要,可到税务局去办理.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包括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和外埠纳税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制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时限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所称“180天”,应当是指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纳税人到外埠销售货物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办理程序(一)、申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送下列需查验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2、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需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即时办理的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对限时办理的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可在调查环节调查核实时,要求纳税人补齐。
(二)、受理“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按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输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DJ016),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交付纳税人三份,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经营活动后加盖公章后,再由纳税人返原税务机关,一份交纳税人。
(三)、内部传送“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内部信息传递岗,进行网络传递或制发《税务资料内部传递单》(WS001),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第二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DJ016)和相关资料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前传递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核销外出经营的纳税人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应于十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及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返回到主管税务机关“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进行核销并备案。
3.外出经营活动证明你如果需要,可到税务局去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包括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和外埠纳税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制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时限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所称“180天”,应当是指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纳税人到外埠销售货物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办理程序(一)、申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送下列需查验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2、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需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即时办理的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对限时办理的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可在调查环节调查核实时,要求纳税人补齐。
(二)、受理“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按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输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DJ016),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交付纳税人三份,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经营活动后加盖公章后,再由纳税人返原税务机关,一份交纳税人。
(三)、内部传送“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内部信息传递岗,进行网络传递或制发《税务资料内部传递单》(WS001),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第二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DJ016)和相关资料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前传递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核销外出经营的纳税人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应于十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及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返回到主管税务机关“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进行核销并备案。
4.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申请怎么写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外出经营地应当具体填写县、市)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是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最长为1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向原《证明》核发机关重新申请。
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证明》。
(3)、销售货物的,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并申请查验货物。
纳税人所携货物未在《证明》所注明的地点销售完毕而需易地销售的,必须经过注明地点税务机关验审,并在其所持《证明》上转注。
易地销售而未经注明地点税务机关验审转注的,视为未持有《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
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
纳税人应持此《证明》,在《证明》有。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外出经营地应当具体填写县、市)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是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最长为1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向原《证明》核发机关重新申请。
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证明》。
(3)、销售货物的,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并申请查验货物。
纳税人所携货物未在《证明》所注明的地点销售完毕而需易地销售的,必须经过注明地点税务机关验审,并在其所持《证明》上转注。
易地销售而未经注明地点税务机关验审转注的,视为未持有《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
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
纳税人应持此《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