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二审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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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书强、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书强、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书强、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4【案件字号】(2020)豫13行终22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旭东尹乐敬张鹏【审理法官】刘旭东尹乐敬张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书强;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当事人】张书强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当事人-个人】张书强【当事人-公司】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代理律师/律所】潘劼河南宛东律师事务所;田新清河南新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潘劼河南宛东律师事务所田新清河南新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潘劼田新清【代理律所】河南宛东律师事务所河南新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张书强【被告】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本院观点】一、关于上诉人案发时是否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合法违法听证程序举证责任质证合法性证据确凿证据不足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相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关于上诉人案发时是否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问题。

上诉人不认可其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自认在案发前曾少量饮酒,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交通事故后又回家饮酒,据此认为发生交通事故时其血液酒精浓度仅达到饮酒驾驶的程度,未达到醉酒驾驶的程度,故被上诉人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认定事实错误,因上诉人以上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也与日常生活常识相悖,本院不予支持。

二、关于被上诉人行政执法程序问题。

上诉人在认可被上诉人提交的笔录签名真实性的情况下,以被上诉人未提供当时询问时的有效同步录音录像等理由对于被上诉人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提出质疑。

首先,被上诉人一审提交有相关执法记录仪视频,该证据已经一审庭审质证,一审法院予以采信并无不当;其次,上诉人对被上诉人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制作的笔录已经签字确认,事后又以未提供当时询问时的有效同步录音录像等理由对其合法性的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0年度南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进行表彰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0年度南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进行表彰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0年度南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进行表彰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宛政[2011]56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0年度南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进行表彰的决定(宛政〔2011〕56号)2010年度,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技兴宛”战略和“创新带动”战略,积极进取,刻苦攻关,勇于创新,取得了一批优秀科技成果。

为表彰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工作中取得的新成就,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按照《南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宛发〔1998〕23号)的规定,对我市2010年度工农业和软科学类科技成果、医疗卫生类科技成果进行了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决定对评选出的工农业和软科学类科技进步奖103项(其中特等奖5项、一等奖15项、二等奖83项)、医疗卫生类科技进步奖71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67项)获奖项目予以表彰。

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获奖人员为榜样,不断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加大科研攻关力度,争取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获奖项目的推广应用办法,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同时,要按照《南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规定,落实相关奖励政策。

附件:1.南阳市2010年度工农业和软科学类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表2.南阳市2010年度医疗卫生类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表二○一一年八月八日附件1:南阳市2010年度工农业和软科学类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表<td class=c_tb style="WIDTH: 278pt; BORDER-TOP: medium none" class =xl26 width=371 x:str="冯晓仙褚庆义葛均西刘怀举吴周强张晓勤包飞建刘世恩薛江峰王承磊马阳 ">冯晓仙褚庆义葛均西刘怀举吴周强张晓勤包飞建刘世恩附件2:南阳市2010年度医疗卫生类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表<td class=c_tb style="WIDTH: 245pt; BORDER-TOP: medium none" class =xl28 width=326 x:str="刘元真路俊霞贺广秀袁祖旭田华周蜂人李素华刘玉陈九军周峰 ">刘元真路俊霞贺广秀袁祖旭田华周蜂人李素华。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3•【字号】宛政办[2009]16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宛政办〔2009〕16号)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在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表彰先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淅川县人民政府等90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马哲宇等5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再创佳绩。

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方面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九年三月三日附件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90个)淅川县人民政府邓州市人民政府内乡县人民政府宛城区人民政府社旗县人民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消防支队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旅游局市房管局市安监局河南石油勘探局中南工业有限公司中石化南阳分公司河南中光学集团中烟公司南阳卷烟厂乐凯集团第二胶片厂郑燃集团南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南阳分公司南阳供电公司中国联通南阳分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南阳市神威民爆有限公司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奇春石油经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路德筑路机械有限公司淅川汽车减震器厂新野县电业局邓州市教育局方城县教体局内乡县质监局南召县交警大队社旗县质监局唐河县交通局宛城区中小企业服务局西峡县公安局淅川县交通局镇平县公安局镇平县教育局桐柏县中小企业服务局新野县卫生局卧龙区交通局南召县安监局淅川县安监局内乡县安监局西峡县安监局社旗县安监局高新区建设环保局邓州市湍河办事处邓州市裴营乡方城县拐河镇方城县二郎庙乡南召县南河店镇淅川县商圣街道办事处社旗县赊店镇唐河县古城乡唐河县城郊乡宛城区白河街道办事处内乡县马山口镇西峡县五里桥镇西峡县西坪镇镇平县柳泉铺乡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桐柏县平氏镇桐柏县回龙乡新野县溧河铺镇卧龙区蒲山镇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办事处二、先进个人(50名)马哲宇桐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闫玉华社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谢明洋市中级法院法官学院院长赵合婷市质监局副调研员张学东市检察院反渎职局二处副处长张建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丁文军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周玉乾市国资委安全科科长李梁市发改委国防工办综合科科长赵群锋市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杨学垠市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张保印市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赵华市卫生局综治办副主任宋长府市文化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李燕同郑燃集团南阳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灏河南赊店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汉永邓州市永盛油脂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红玉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玉泉河南油田通力达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顺庆天冠生物工程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安标河南石油勘探局安环处处长李莉南阳水务集团总经理秦桂林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文亮河南德润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夏兵郑州铁路局南阳车务段安全办主任余修均宛运集团安全处长石磊中国移动南阳分公司综合部副主任刘斌中石化南阳分公司安全科科长朱东亮南阳防爆集团生产处副处长王维芹中南工业有限公司安全部副部长史本飞南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长蒋相明市烟草公司安全科科长崔玉军方城县烟草专卖局科长王炜宛城区安监局安监大队长党元庆卧龙区交通局纪检书记赵新峰高新区安监局科员朱建南召县安监局局长寇仲淅川县移民安置循环经济区安监分局副局长樊凤武宛城区文化局市场办主任冯明书唐河县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丁君纲卧龙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刘辉镇平县教体局安全办主任王书晓镇平县安监局副局长马飞淅川县九重镇镇长刘九利南召县白土岗镇党委书记王联邓州市赵集镇纪检书记孟晓内乡县夏馆镇镇长吴国钧方城县清河乡副乡长袁喜旺西峡县回车镇副镇长于进红新野汉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丽平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二审行政判决书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丽平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二审行政判决书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丽平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5【案件字号】(2020)豫13行终3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龚跃伟刘书旺杨玉娟【审理法官】龚跃伟刘书旺杨玉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丽平;南阳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丽平南阳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王丽平【当事人-公司】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黄小菊河南真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小菊河南真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小菊【代理律所】河南真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丽平【被告】南阳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权责关键词】合法行政赔偿合法性证据不足不动产所在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判维持原判行政复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房产登记部门,依法具有处理涉及房屋登记相关事项的法定职权。

(二)根据原审卷宗内原审原告提交的“公告”显示中共南阳市委第十巡查组受理涉及市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结合上诉人宛自然资(2020)1号处理决定内容,案涉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被有关机关认定存在问题,作为具有法定职权的上诉人启动了相关行政自我纠错程序,在其作出的处理决定被法院依法撤销后,其行政争议问题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因此其仍应负有解决此纠纷、依法作出行政处理的义务;根据原审查明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取得的宛市规管9902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显示建设规模“6层、建筑面积4614平方米”;而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取得的宛市房房权证字第×房权证字第某某房权证字第某某总层数7层;建筑面积“5421.56平方米”,就多出的楼层及建筑面积的产权来源是否清晰,对地下室登记为住宅是否合法等问题依然存在,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出发,上诉人也应重新对案涉房屋产权证问题进行调查,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换发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换发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换发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5•【字号】宛政[2009]91号•【施行日期】2009.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换发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的通知(宛政〔2009〕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河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09〕72号)要求,市政府组织了由市商务局、畜牧局、环保局组成的生猪屠宰企业验收组,对全市上报的175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查验收,其中138家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河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现将名单公布如下:序号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定点屠宰代码1南阳市众益食业有限公司市生态工业园区苗豫A051400012邓州市城区屠宰厂邓州市人民路张友泉A051403013邓州市龙堰屠宰场龙堰乡马秀迎B051403024邓州市张楼屠宰场张楼乡丁丰硕B051403035邓州市白牛屠宰场白牛乡郑立新B051403046邓州市元庄屠宰场元庄街铁恒强B051403067邓州市穰东屠宰场穰东镇刘庆谦B051403078邓州市夏集屠宰场夏集乡杜学光B051403089邓州市裴营屠宰场裴营乡胡海全B0514030910 邓州市赵集屠宰场赵集镇李永文B0514031011 邓州市罗庄屠宰场罗庄镇常德会B0514031112 邓州市十林屠宰场十林镇景子建B0514031213 邓州市文渠屠宰场文渠乡孙伟B0514031314 邓州市高集屠宰场高集乡高志刚B0514031415 邓州市彭桥屠宰场彭桥镇孔祥珍B0514031516 邓州市孟楼屠宰场孟楼镇高志高B0514031617 邓州市林扒屠宰场林扒镇马秀波B0514031718 邓州市陶营屠宰场陶营乡鲁光平B0514031819 邓州市都司屠宰场都司镇鲁成清B0514031920 邓州市构林屠宰场构林镇钱其安B0514032021 邓州市刘集屠宰场刘集镇宋天正B0514032122 邓州市杨营屠宰场杨营乡杨明兰B0514032223 邓州市桑庄屠宰场桑庄镇鲁丰然B0514032324 邓州市腰店屠宰场腰店乡马秀才B0514032425 邓州市九龙屠宰场九龙乡王喜才B0514032526 方城县赵河镇食品公司赵河镇高成来B0514050127 方城县博望镇食品公司博望镇张敬涛B0514050228 方城县广阳镇食品公司广阳镇吴运洲B0514050329 方城县拐河镇食品公司拐河镇秦保国B0514050430 方城县四里店乡食品公司四里店乡秦三B0514050531 方城县清河乡食品公司清河乡王海清B0514050732 方城县独树镇食品公司独树镇贾明亮B0514050833 方城县二郎庙乡食品公司二郎庙乡肖建立B0514051134 方城县杨集乡食品公司杨集乡张会文B0514051235 内乡县加利食品有限公司县城关镇秦英泽A0514080136 内乡县王店屠宰场王店街吴建宏B0514080237 内乡县马山屠宰场马山街张书华B0514080338 内乡县七里坪屠宰场七里坪街吴建宏B0514080439 内乡县赤眉屠宰场赤眉街高波B0514080640 内乡县余关屠宰场余关乡孙国昌B0514080741 内乡县桃溪屠宰场桃溪镇孙君文B0514080942 内乡县大桥屠宰场大桥街邢克敬B0514081243 内乡县湍东屠宰场湍东街吴静华B0514081344 内乡县灌涨屠宰场灌涨镇王庆堂B0514081445 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灌涨镇前湾村宫明杰A0514081546 南召县城区屠宰厂人民路中段王学敏A0514040147 南召县四棵树屠宰场四棵树街崔建文B0514040248 南召县南河店屠宰场南河店街李伟B0514040349 南召县白土岗屠宰场白土岗街毛宏B0514040450 南召县板山坪屠宰场板山坪街岳光B0514040551 南召县崔庄屠宰场崔庄乡段兴选B0514040652 南召县留山屠宰场留山街李克东B0514040753 南召县马市坪屠宰场马市坪乡张建生B0514040854 南召县乔端屠宰场乔端镇张万朋B0514040955 南召县小店屠宰场小店街崔德刚B0514041056 南召县云阳屠宰场云阳街张天杰B0514041157 南召县皇后乡红阳屠宰场皇后街崔建梅B0514041258 南召县皇路店屠宰场皇路店街冯俊伍B0514041359 南召县石门屠宰场石门乡石教发B0514041460 南召县红宇屠宰场红宇厂温志山B0514041561 南召县向东屠宰场向东厂崔小六B0514041662 社旗县城关屠宰厂城关街李长云A0514100163 社旗县城郊屠宰场南环城路李长云B0514100264 社旗县桥头屠宰场桥头镇新街张家明B0514100365 社旗县晋庄屠宰场晋庄镇鲁华如B0514100466 社旗县李店屠宰场李店镇李国民B0514100667 社旗县苗店屠宰场苗店乡王玉峰B0514100768 社旗县朱集屠宰场朱集镇王新春B0514100969 唐河县外贸屠宰厂县城关工业开发区姚自平A0514110170 唐河县源潭屠宰场源潭镇王永军B0514110271 唐河县桐寨铺屠宰场桐寨铺镇惠章栓B0514110472 唐河县张店屠宰场张店镇韩广山B0514110573唐河县郭滩屠宰场郭滩镇张金华B0514110674唐河县黑龙屠宰场黑龙镇刘保选B0514110775唐河县湖阳屠宰场湖阳镇张金才B0514110876唐河县龙潭屠宰场龙潭镇李波B0514110977唐河县苍台屠宰场苍台乡王海B0514111078唐河县昝岗屠宰场昝岗乡秦书钦B0514111179唐河县祁仪屠宰场祁仪乡涂克生B0514111280唐河县马振扶屠宰场双河街李付来B0514111381唐河县大河屯屠宰场大河屯镇申海山B0514111682唐河县少拜寺屠宰场少拜寺黄德牛B0514111783桐柏县城关屠宰厂城关镇郑立明A0514130184桐柏县埠江屠宰场埠江镇刘群成B0514130285桐柏县毛集屠宰场毛集镇段立跃B0514130386桐柏县安棚屠宰场安棚乡姚中栓B0514130487桐柏县吴城屠宰场吴城镇张林B0514130588桐柏县黄岗屠宰场黄岗镇任大伟B0514130789桐柏县固县屠宰场固县镇郭大宇B0514130890 桐柏县新集屠宰场新集乡刘群成B0514130991 宛城区红泥湾屠宰场红泥湾白建生B0514020192 宛城区茶庵屠宰场茶庵街薛云平B0514020293 宛城区金华屠宰场金华街徐智超B0514020494 宛城区瓦店屠宰场瓦店镇王德华B0514020695 宛城区金红光食业有限公司红泥湾王志芹A0514020896 卧龙区蒲山屠宰场蒲山镇周道秋B0514010297 卧龙区安皋屠宰场安皋镇李孟洲B0514010398 卧龙区陆营英庄屠宰场陆营镇酒文强B0514010599 西峡县五里桥屠宰场五里桥街符国强B05140602100西峡县丁河屠宰场丁河街邵明军B05140603101西峡县重阳屠宰场重阳街张品B05140604102西峡县西坪屠宰场西坪街周力B05140605103西峡县桑坪屠宰场桑坪街杨祖磊B05140606104西峡县双龙屠宰场双龙街程聪敏B05140608105西峡县田关屠宰场田关街李国法B05140610106西峡县丹水定点场丹水街杨明文B05140611107西峡县发源肉联有限责任公司回车镇赵金华A05140612108淅川县香花食品经营处香花镇王玉桥B05140902109淅川县九重食品经营处九重镇罗明华B05140903110淅川县盛湾食品经营处盛湾镇熊建林B05140906111淅川县马蹬食品经营处马蹬镇高明富B05140907112淅川县老城食品经营处老城镇石长华B05140908113淅川县大石桥食品经营处大石桥乡杜国华B05140911114淅川县荆紫关食品经营处荆紫关镇陈胜先B05140912115新野县肉联公司棉纺西路李传奇A05141201116新野县新甸铺食品经营处新甸铺街史增善B05141203117新野县五星食品经营处五星街崔青发B05141204118新野县高庙食品经营处高庙街陈海俊B05141205119新野县溧河食品经营处溧河街张长奇B05141206120新野县施庵食品经营处施庵街鲁荣桂B05141207121新野县王集食品经营处王集街刘旺会B05141208122新野县上庄食品经营处上庄街贺宗信B05141209123新野县歪子食品经营处歪子街张成瑞B05141210124镇平县城区屠宰厂城关菜市街2号苏瑞峥A05140701125镇平县侯集屠宰场侯集镇杨瑞杰B05140702126镇平县石佛寺屠宰场石佛寺镇王文铭B05140703127镇平县杨营屠宰场杨营镇庞相岑B05140704128镇平县晁陂屠宰场晁陂镇杨文保B05140705129镇平县高丘屠宰场高丘镇张书光B05140706130镇平县涅西屠宰场卢医镇魏厚申B05140707131镇平县曲屯屠宰场曲屯镇曹乐现B05140708132镇平县镇南屠宰场枣园镇刘润申B05140709133镇平县贾宋屠宰场贾宋镇李兴胜B05140710134镇平县老庄屠宰场老庄镇张国充B05140711135镇平县彭营屠宰场彭营乡李梅B05140712136镇平县安子营屠宰场安子营乡王朝义B05140713137镇平县城东屠宰场遮山镇闫全华B05140714138镇平县汇鑫肉联厂杨营付庄村庞相泽A05140716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2•【字号】宛政[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宛政〔2013〕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使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推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南阳市总工会等68个单位为“南阳市就业创业先进单位”、王婧等81人为“南阳市就业创业先进工作者”,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为“南阳市就业创业先进企业”、邱小依等63人为“南阳市促进全民创业带头人”(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劳动者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不懈地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南阳主体区,实现中原崛起南阳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2日附件: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南阳市就业创业先进单位(68个)市直南阳市总工会南阳市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南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南阳银行华瑞支行卧龙区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卧龙区卧龙岗街道办事处卧龙区梅溪街道梅溪社区卧龙区人力资源市场宛城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宛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宛城区财政局宛城区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宛城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社旗县社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社旗县工商局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办公室社旗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内乡县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青团内乡县委内乡县财政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唐河县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河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唐河县妇女联合会唐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唐河县总工会南召县南召县城关镇政府南召县云阳镇政府南召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南召县邮政储蓄银行南召县云钢社区方城县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城县财政局方城县劳动就业输出培训管理局方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方城县邮政储蓄银行新野县新野县总工会新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新野县妇女联合会新野县就业服务中心新野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镇平县镇平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镇平县贾宋镇劳动保障所镇平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镇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市场西峡县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峡县财政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峡县支行西峡县西坪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西峡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邓州市邓州市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邓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邓州市妇女联合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邓州市支行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桐柏县桐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柏县财政局桐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桐柏县支行淅川县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淅川县财政局南阳信息工程学校淅川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二、南阳市就业创业先进工作者(81人)市直王婧南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兰海南阳市再就业工作办公室主任张鹏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勾长勤南阳市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乔素平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秦亚民河南石油勘探局再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马郁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阳市分行信贷部经理卧龙区周建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股股长刘士睿卧龙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任沙玉新卧龙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贾明文卧龙区光武街道办事处科员吕宏洲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政府科员刘登勤卧龙区七一街道办事处科员宛城区高瑞宛城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苏克展宛城区总工会保障部部长刘艳乐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李琳宛城区农业局副主任科员田建英宛城区东关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蒋海华宛城区新华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社旗县常俊杰社旗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郑建云社旗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综合股股长牛伟斌社旗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科员沈少科社旗县桥头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郭宏武社旗县兴隆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刘凯民社旗县检察院服务企业办公室主任内乡县杨明亮内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长孙义内乡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副股长李爱琴内乡县妇女联合会主席杨小铁内乡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主任郑联合内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杨玉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乡县支行副行长唐河县王全广唐河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王书建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全正唐河县财政局局长曹宗锁唐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赵丰斌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顾峰唐河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主任南召县李克平南召县财政局金融贸易股股长邰昂南召县劳动就业办公室股长吕春霞南召县邮政储蓄银行信贷经理蔺茂振南召县云阳镇劳动保障所所长李巧红南召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方城县李小刚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藏国忠方城县商务局副局长张浩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褚治国方城县就业输出培训管理局副局长李西永方城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任新野县张宝山新野县总工会保障部部长李娜新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办主任葛清雅新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乡长丁少林新野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副主任路坦新野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股长张猛新野县就业服务中心职介所长镇平县袁英士镇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赵光伟镇平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齐靓镇平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办公室股长齐娟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所所长刘倜镇平县贾宋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所所长胡志武河南新星光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峡县周展西峡县财政局社保股科员王晓丽西峡县财政局社保股科员李耿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综合股长席国玉西峡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股长张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峡县支行行长王小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峡县支行副行长邓州市耿照建邓州市劳动就业办副主任余笑波邓州市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主任陈冬梅邓州市职介中心主任陈静邓州市妇联主席陈虹雨邓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单宏林河南北方星光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桐柏县余涛桐柏县就业办公室主任代辉桐柏县就业办公室综合计划股股长朱永远桐柏县财政局金融贸易股股长王蕴桐柏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淅川县XXX 淅川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心主任王玉祥淅川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杨同会淅川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贾晓峰淅川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黄改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淅川县支行业务部主任周英霞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经理三、南阳市就业创业先进企业(65家)市直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南阳示佳光电有限公司南阳市亚龙筑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阳金戈利镁业集体有限公司南阳环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想念食品有限公司卧龙区南阳永恒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南阳胤达服装有限公司南阳市卧龙区爱心幼稚园南阳市银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南阳市刘庄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南阳月季基地宛城区南阳天羽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南阳海泳纺织制衣企业有限公司南阳市秋实酒楼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春秋国际旅行有限公司社旗县河南赊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新康元玉石开发有限公司社旗县新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社旗县通达汽车维护厂内乡县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飞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南阳国宇密封发展有限公司南阳市东福印务包装有限公司唐河县唐河兴利源电子有限公司南阳畅鸿塑胶制造有限公司唐河日之新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南阳龙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唐河县皓月棉业有限公司南阳市坚兴餐具有限公司南召县南召县星光购物有限公司南召县新格海家电有限公司南召县云阳紫园苗木专业合作社南召县豫飞优质肉牛养殖场方城县方城县金穗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方城县宛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方城县秦杰服装厂南阳鑫源粮油有限公司方城县三杰面粉厂新野县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新野县诚德贸发有限公司新野立新电子有限公司新野鼎泰电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新野县福临东方酒店镇平县河南镇平宏远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利欣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镇平县益佳食品有限公司西峡县西峡县新百利连锁店西峡县丹水赵沟养殖场西峡县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西峡县金雏种鸡场邓州市邓州市永泰棉纺股份有限公司邓州市雪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邓州市渠首乳业有限公司邓州市黄志牧业公司南阳颐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桐柏县桐柏县佳美副食百货有限公司桐柏县新潮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三源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淅川县淅川金味宝调料食品有限公司淅川县金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淅川华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四、南阳市促进全民创业带头人(63名)市直邱小依南阳市第六十五小学附属幼儿园园长于德军新东大酒店经理张英双纪和超市红泥湾店经理鲁先丽高新区百泰激光影像总经理付中华南阳市凌宝珠光颜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卧龙区王超南阳卧龙区石桥月季合作社理事长张远坡南阳鹏远肠衣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中立南阳市卧龙区立志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徐晓恩南阳市巧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崔伦生南阳永兴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戈南阳鑫磊集团董事长宛城区胡青宇南阳环宇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苗青恒南阳世纪精纺有限公司总经理林素琴南阳秋实酒楼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社旗县XXX 河南赊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单森林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峰南阳新康元玉石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海京社旗县新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聚祥社旗县通达汽车维护厂总经理内乡县杜俊南阳宸发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符昌锋内乡县乌克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海龙内乡县融侨产业园总经理胡汉彬内乡龙鑫钢纤维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郭静丽内乡县工业园区天曼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唐河县赵紫元唐河兴利源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曲全龙南阳畅鸿塑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褚书中唐河日之新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水平南阳龙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春阳唐河县皓月棉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汉良南阳市坚兴餐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南召县秦保华南召县秦老庄村委会(村官)副支书吕秀彦南召县新格海家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郭俊勤南召县星光购物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昭南召县豫飞优质肉牛养殖场场长王乾南召县金凤凰养鸡场场长方城县李新岳方城县宛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连军方城县金馥植物油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小廷南阳市金裕城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褚玉岭方城县裕客隆百货副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孙中振方城县宏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董事长新野县赵峰新野县鑫胜牛业合作社理事长江勇新野县汉华集团经理王博新野大自然地板总经销总经理王银锁新野县新科家电经理黄海涛新野县伊莱洁斯干洗中心经理镇平县苏瑞峥河南省镇平县益佳食品有限公司经理李志德镇平县宏远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西峡县杨建伟西峡县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杜光辉西峡县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叶绪法西峡县金雏种鸡场厂长赵桃毅西峡县丹水赵沟养殖场厂长邓州市段振献邓州市永泰棉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红中邓州市雪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侯新玺河南省永联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邓州市分公司经理张奇邓州市白马饲料厂董事长曹凌邓州市昱通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桐柏县周书斌桐柏县鑫光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魏士琴河南怡叶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胜桐柏县胜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鑫桐柏县顶呱呱内衣广场总经理余华河南桐柏水濂雪纯净水厂总经理淅川县杨溥河南省丹江湖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孟举国淅川县顺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建生、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建生、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建生、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0【案件字号】(2021)豫11行终2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增光郭伟超汪立胜【审理法官】吴增光郭伟超汪立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建生;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刘建生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刘建生【当事人-公司】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许桂林河南雪阳律师事务所;尚本辉河南信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许桂林河南雪阳律师事务所尚本辉河南信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许桂林尚本辉【代理律所】河南雪阳律师事务所河南信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刘建生【被告】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防治法规定被诊断、××,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权责关键词】行政确认合法违法合法性审查第三人证人证言举证责任合法性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除与一审一致的事实外,另查明,刘建生提交的杭州富阳中医骨髓炎医院病历主诉病史显示,患者2003年因刀伤致右足出血疼痛到当地医院就诊行清创缝合术术后创口愈合良好。

2012年开始患者右足开始出现肿胀、疼痛伴行走不利到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诊断为“右足骨髓炎”,住院15天。

其后又到多家医院就诊。

2019年5月28日,刘建生在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治疗,确诊诊断为放线菌感染,2019年6月11日,做了右小腿截肢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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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监督【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6【案件字号】(2020)豫13行终17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琳尹乐敬刘旭东【审理法官】刘琳尹乐敬刘旭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永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英威东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当事人】李永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英威东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永旺【当事人-公司】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英威东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徐国章河南怡和律师事务所;刘倩河南怡和律师事务所;梁重争河南定信律师事务所;张晓芬河南盛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国章河南怡和律师事务所刘倩河南怡和律师事务所梁重争河南定信律师事务所张晓芬河南盛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国章刘倩梁重争张晓芬【代理律所】河南怡和律师事务所河南定信律师事务所河南盛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永旺;河南英威东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被告】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院观点】2017年8月8日,英威公司就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向被上诉人申请变更登记,被上诉人于2017年8月11日向李永旺作出宛听告字[2017]第002号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审查中发现该申请直接关系到你的重大利益”,并告知其享有听证权利,后李永旺提出听证申请,被上诉人遂依李永旺申请举行了听证。

【权责关键词】行政许可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户籍所在地第三人合法性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17年8月8日,英威公司就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向被上诉人申请变更登记,被上诉人于2017年8月11日向李永旺作出宛听告字[2017]第002号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审查中发现该申请直接关系到你的重大利益”,并告知其享有听证权利,后李永旺提出听证申请,被上诉人遂依李永旺申请举行了听证。

该次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被驳回后,英威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再次就同一许可事项向被上诉人提出申请,被上诉人此次却认为该申请不涉及李永旺重大利益,径行作出了变更登记。

作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充分保护行政相关人的信赖利益,符合正当原则即人们公认的“情理”标准。

本案中,被上诉人就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第一次作出行政行为时认为与李永旺存在重大利益,履行了告知及举行听证的程序,李永旺阐述了其不同意变更的理由被上诉人在未出现新事由的情况下在第二次行政行为中就是否听证做出了第一次截然不同的决定,显属不当,应予撤销。

被上诉人应对英威公司的变更登记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综上,上诉人李永旺的上诉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一审对本案事实认定基本清楚,但处理不当,故本院予以纠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六)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豫1391行初5号行政判决;二、撤销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7日作出的河南英威东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三、限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河南英威东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本案一审诉讼费50元、二审诉讼费50元,共100元由被上诉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6-05 13:49:00【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查明事实:英威公司于1995年登记注册成立,2016年8月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李永旺,股东为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英威公司向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企业补办营业执照申请书》,以“营业执照正副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为由,申请补办正副本一份。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日为英威公司补发了营业执照正副本。

之后,英威公司凭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2017年8月11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宛工商)登记内受字[2017]第0811001号《受理通知书》:“河南英威东风机械有限公司:经审查,提交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我局将在15日内对材料中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同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李永旺送达了宛听告字[2017]第002号《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河南英威东风机械有限公司向本机关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本机关已决定受理。

审查中发现该申请直接关系到你的重大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8月16日,李永旺提交《申请书》,称:英威公司“要求变更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申请属于伪造、捏造事实”。

9月6日,应李永旺的要求,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了听证会。

听证会中,李永旺出示了原营业执照副本,证明英威公司2017年6月申请补办营业执照行为属于欺骗登记机关,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认为英威公司的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诈骗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于2017年9月15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宛工商撤销字[2017]第2号《撤销决定书》,撤销并收缴了为英威公司补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10月11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英威公司出具了(2017)登记内驳字[1011001]第001号《登记驳回通知书》,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英威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2019年12月30日,英威公司再次向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变更登记及公司董事、经理、章程的备案。

同时提交了1、2019年12月30日的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各一份;2、2017年6月30日的免去李永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股东决定和董事会决议各一份;3、2017年7月3日的公司章程一份;4、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19年6月10日、2019年12月11日作出的要求李永旺返还英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以及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维持一审判决的民事判决书各一份;5、2019年12月30日的英威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原因说明一份。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后认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遂于2020年1月7日向英威公司出具了(宛)登记内变字[2020]第42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对英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宋长明进行了核准。

同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南阳日报》公告英威公司发照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的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李永旺于2016年12月25日成为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英威公司为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关于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行为是否违法问题。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法律赋予了申请人、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人享有被告知、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所涉行政许可事项,李永旺是否是重大利益关系人?1、李永旺称,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行为“直接关系到李永旺在企业内的身份和经济地位,显然是与本行政许可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人”。

对此,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变更行为是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英威公司之间许可与被许可的结果,不涉及李永旺财产权、物权、债权等重大利益,与李永旺无直接关系。

李永旺担任英威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只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对英威公司不享有其自然人身份的个人利益。

英威公司认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公司内部的管理事项,不涉及李永旺的重大利益。

一审法院认为,《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由此可见,法定代表人系法人授权的行政负责人,是法人意志的实现者,其在企业法人权利能力范围内的行为,视为法人本身的行为,其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不享有自然人身份的个人利益。

关于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该项规定说明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法人的代言人,应该代表企业利益和大多数股东的利益,对其任免、变更系企业法人内部管理问题,只是关系到企业法人的利益,只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并不必然说明变更会涉及法定代表人的重大利益而引发听证的法律程序。

2、李永旺在庭审中称,李永旺正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因为李永旺为收购英威公司的股权,已经投入了巨额资金,如果法院确认收购有效的话,其将占英威公司75%的股份,所以变更法人的行为与李永旺有重大关系。

对此,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工商信息显示李永旺目前还不是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东,其即使为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东,也只能通过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名义来行使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对英威公司的相关权益。

如果经确认李永旺在英威公司享有75%的股权,公司决议及股东会议都可以作出相应的变化,可以再申请依据新的公司决议及股东会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按照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作出新的处理。

英威公司认为,公司与公司股东的法律地位和享有的权利义务不能混淆。

英威公司和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均是独立的法人,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一审法院认为,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和英威公司均是独立的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

现工商信息显示李永旺并非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其诉讼正在进行,是否享有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75%股权尚在不确定状态,若确定其在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其在英威公司处的股权利益也只能通过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行使。

若李永旺所称在南阳东佳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被确认,可另行主张权利。

故,本案所涉行政许可事项中,李永旺并非重大利益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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