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开展全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6.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7.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8.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9.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10.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11.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2.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与权限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与权限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各国纷纷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并明确了其职责与权限。
本文将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与权限进行探讨。
一、监管机构的设立与职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至关重要的工作,因此各国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来负责此项工作。
以中国为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国家食药监局”)便是中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机构。
国家食药监局负有监督和管理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职责。
它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其实施;2.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和信用评价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3.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学术研究和技术支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技术的发展;4. 协调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5. 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国际食品药品安全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间的安全水平。
二、监管职责与权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在不同国家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 立法与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制定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包括制定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标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行业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
2. 监督与抽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对食品药品市场进行全面监督,加强抽检和日常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及时责令整改或下架,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 宣传与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与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召开培训班等方式,向公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人们正确的食品药品消费和使用观念。
4. 事故应急与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4.20•【字号】•【施行日期】2013.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南阳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0日南阳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为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环境,确保《南阳市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意见》(宛政〔2010〕49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振兴南阳中医药事业畅通引进专业人才“绿色通道”的意见》(宛政〔2011〕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
一、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布局,实现扶强扶优与利民惠民的有机统一(一)坚持以大众惠民中医药健康服务为导向,以中药产业经济发展为引擎,以张仲景文化品牌优势为着力点,统筹各部门力量,形成中医药发展合力,争取国家和省级倾斜扶持,以项目带动实现集群突破。
(二)对《南阳市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张仲景文化核心园区(张仲景中医药文化产业集聚区)、中医药养生体验园、宛西制药、现代中药产业园区、市中医院扩建、医专升本为张仲景医药学院、“五大宛药”品牌和“十大中药材基地”等十四个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三)加大对中医药医疗服务和养生保健、“治未病”的支持力度,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确保中医药惠民措施落实,争取早日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
二、增加各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四)坚持政府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食品药监局岗位职责内容

食品药监局岗位职责内容1. 引言食品药监局是负责管理和监督食品及药品安全的政府部门。
在保障公众健康的基础上,食品药监局负责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食品和药品的注册、许可、监管、检验、评价等工作,以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药监局的岗位职责内容,以便更好地了解食品药监局的工作,为公众健康保驾护航。
2. 食品药监局的岗位职责2.1 法规和政策制定食品药监局负责参与制定食品和药品的法规和政策。
这包括针对食品和药品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制定规范和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2 食品注册和许可食品药监局负责审查和批准食品的注册和许可申请。
注册和许可的过程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生产工艺的核实、原材料的检验等环节,以确保食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3 药品注册和许可食品药监局负责审查和批准药品的注册和许可申请。
对药品的注册和许可审批过程中,食品药监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药品进行质量、功效和安全性的评价,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2.4 食品和药品监管食品药监局负责对生产、经营和销售的食品和药品进行监管。
这包括对生产企业的定期检查和抽检,对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和药品进行抽检和监测,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和下架,以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5 食品和药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药监局负责对潜在的食品和药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这包括对新出现的食品和药品成分进行评估,对新技术和新工艺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估,以及对食品和药品的使用风险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政策和标准的依据,以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2.6 国际合作与交流食品药监局负责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药品和食品监管机构进行合作与交流。
这包括分享经验和信息,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开展联合检查和监查,加强食品和药品贸易的监管合作,以提高我国的药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3. 结语食品药监局作为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制定政策和标准、审批注册和许可、监管生产和销售、评估风险和国际合作等多项重要职责。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宛政办[2015]66号【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1【实施日期】2015.06.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宛政办〔2015〕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11日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4〕29号),设立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国储棉出入库强制性公证检验职责。
2.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检职责。
3.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职责。
4.取消食品生产许可职责。
5.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1.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化妆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职责和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承接的职责1.承接移动式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的使用登记职责。
2.承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许可职责。
3.承接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职责。
4.承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车用气瓶充装单位除外)许可职责。
5.承接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办理职责。
6.承接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颁发职责。
7.承接省下放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南阳市部门合并文件公示

南阳市部门合并文件公示南阳市部门合并文件公示一、背景介绍随着南阳市的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的不断完善,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和重复现象逐渐增多,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
为了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南阳市决定对部门进行合并。
二、合并范围1.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与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并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 南阳市教育局与南阳市科技局合并为南阳市教育科技局。
3. 南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为南阳市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局。
4. 南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南阳市体育局合并为南阳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合并后的职责分工1.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机关的工作,并承担政务服务、信息发布、安全保密等职责。
2. 南阳市教育科技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教育、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以及对教育、科技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南阳市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以及对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 南阳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以及对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合并后的机构设置1.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立综合处、法律事务处、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
2. 南阳市教育科技局设立规划与发展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等部门。
3. 南阳市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局设立医疗卫生处、计划生育处等部门。
4. 南阳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处、体育竞赛处、广电新闻出版处等部门。
五、合并后的工作重点1.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2. 南阳市教育科技局将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等工作。
3. 南阳市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局将重点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保障等工作。
简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管理的主要职责

'简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管理的主要职责。
1 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行政法规。
制定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定具
体实施办法,措施
2、制定,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
3、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的审批。
审定并公布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物目录;批准并公布不中药保护品种;制定并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组织开展药品的再评价,药
品不良反应监测,决定淘汰药品品种。
4、制定,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核发注射剂,放射性
药品,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药品GMP认证证书》。
5、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修订《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
实施;审定临床试验基地,临床药理基地。
6、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广告进行监督;实施药品监督抽查检验,发布药品质量公报;对违法行为追查其法律责任,决定行政处罚;制定药检所对规定品种进行销售前和进口前检验,不合格的,不
准销售和进口。
7、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核发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8、拟定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9、组织培训药品监督管理干部。
10、组织药品质量管理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方面的国际交流,承办有关国际合作事项。
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26•【字号】宛政办文〔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相关单位:《南阳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6日南阳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部署精神,深化落实国家“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聚焦农产品农资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定位,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现代流通体系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紧扣“三区一中心一高地”战略定位,聚焦全国功能型流通支点城市定位,突出农产品农资流通服务功能,统筹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推动现代流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流通设施网络化、载体平台高端化、金融信用支撑高效化、发展环境优质化,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着力打造全国农产品农资骨干流通走廊重要枢纽、豫鄂陕省际区域农产品流通产业组织中心、中原城市群农产品农资流通副中心,为高水平建强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市场引领、政府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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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宛政办[2014]79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09
【实施日期】2014.1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宛政办〔2014〕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4〕29号),组建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
2.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
1.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整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职能、机构和设备,推进管办分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落实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
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机制。
3.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综合利用检验检测资源,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
4.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四)承接的职责
1.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5.省下放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规划和相应的管理规定、监管程序、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负责药品、医疗器
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
负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依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