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实施工作方案(2019年 医联体)
医联体实施方案

医联体实施方案嘿,各位,我要分享的是一个关于医联体实施方案的大招。
在这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里,医联体可是个热门话题,这次咱们就来聊聊如何打造一个高效、协同的医联体体系。
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联体作为一种全新的医疗服务模式应运而生。
它将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紧密联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那么,我们的项目背景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如何具体操作,让医联体真正发挥作用。
二、目标设定1.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缩短患者就诊时间。
2.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医疗成本。
3.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缓解大医院压力。
4.促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三、实施方案1.构建医联体组织架构我们要打造一个由核心医院、协作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组成的医联体。
核心医院负责制定诊疗规范、培训基层医生,协作医院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实施双向转诊制度患者就诊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初步诊断,对于病情较重的患者,通过双向转诊制度,将其转到核心医院或协作医院进行治疗。
治疗结束后,患者再回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硬件设施,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
同时,加大对基层医生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
还可以通过远程医疗等方式,让基层医生与核心医院的专家进行交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4.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搭建医联体信息平台,实现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患者就诊信息、诊疗方案、检查结果等都可以在平台上查询,方便患者就诊。
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为医疗机构提供决策支持。
5.落实政策保障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医联体的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职责,确保医联体顺利运行。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联体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四、项目评估1.评估指标:医疗服务效率、患者满意度、医疗成本、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
2.评估方法:通过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XX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版医联体方案)

XX市医疗卫⽣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案(2019年版医联体⽅案)温岭市医疗卫⽣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案为深化我市综合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增强基层医疗卫⽣服务能⼒,更好满⾜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推进县域医疗卫⽣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省医改办《关于做好县域医疗卫⽣服务共同体建设⽅案制定⼯作的通知》(浙医改办〔2018〕5号)和省卫⽣计⽣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社保厅、省物价局(浙卫《关于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作的若⼲意见》发〔2018〕9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案。
⼀、指导思想深⼊贯彻落实党的⼗九⼤和全国卫⽣与健康⼤会精神,以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出发点,实现发展⽅式由“以治病为中⼼”向“以健康为中⼼”转变,创新市域医疗卫⽣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机制,提升市域医疗卫⽣服务质量和技术⽔平,促进医疗卫⽣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全⽅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民群众⾝体健康。
⼆、主要⽬标2019年,市域医疗卫⽣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全⾯推开,综合医改不断深化,整合型医疗卫⽣服务体系初-2-步建成,综合医改各项主要指标趋好。
2020年,医共体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基层就诊率达到62%以上,市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
2022年,市域医疗卫⽣服务能⼒明显增强,资源利⽤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平明显提⾼,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市域就诊率达到92%以上。
三、组建⽅式根据地理位置、服务⼈⼝、现有医疗卫⽣机构设置、布局和能⼒情况等,以市⼀院、市中医院、台州市肿瘤医院为牵头医院,全市设⽴3个医共体,分别为温岭市第⼀⼈民医院医共体、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台州市肿瘤医院医共体。
全市除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康复医院和市惠民医院外,其他公⽴医院和卫⽣院(社区卫⽣服务中⼼)全部纳⼊医共体建设范围。
关于医疗共同体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医疗共同体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32号)文件精神,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XX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提高存量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以县域为重点,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
2.坚持公益,创新机制。
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3.资源下沉,提升能力。
利用区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
鼓励医共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4.便民惠民,群众受益。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共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XX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版医联体方案)

温岭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化我市综合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省医改办《关于做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浙医改办〔2018〕5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物价局(浙卫《关于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发〔2018〕9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出发点,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创新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市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目标2019年,市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全面推开,综合医改不断深化,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2-步建成,综合医改各项主要指标趋好。
2020年,医共体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基层就诊率达到62%以上,市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
2022年,市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市域就诊率达到92%以上。
三、组建方式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布局和能力情况等,以市一院、市中医院、台州市肿瘤医院为牵头医院,全市设立3个医共体,分别为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台州市肿瘤医院医共体。
全市除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康复医院和市惠民医院外,其他公立医院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医共体建设范围。
市域医共体人财物全面整合,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和连续式服务。
医联体实施方案

3.各成员单位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医联体内部业务对接、信息共享、技术支持等工作。
三、资源整合与共享
1.医疗资源整合: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人才、设备、技术等资源共享。
2.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医联体信息平台,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医学影像等信息共享。
3.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促进医疗技术创新,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
1.医联体理事会:负责医联体战略规划、决策、协调等工作,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2.医联体执行委员会: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业务协调、政策落实等工作,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具体事务。
3.成员单位:负责履行医联体协议,参与医联体业务协作,提供医疗服务。
四、资源整、设备、技术等资源共享。
2.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医联体信息平台,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医学影像等信息共享。
3.优化资源配置:根据患者需求,合理调配医疗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五、服务模式与举措
1.双向转诊:建立完善的双向转诊制度,确保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
九、预期效果
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缓解看病难问题。
4.加强医疗机构间协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5.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本实施方案旨在指导医联体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确保医联体建设取得实效。
3.推进阶段:按照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医联体正常运行。
4.完善阶段:根据运行情况,不断优化调整,形成具有特色的医联体模式。
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紧密型医联体)建设2019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紧密型医联体)建设2019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现就做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明确定位。
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权责明确,分工协作。
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
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
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创新机制,群众受益。
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加强“三医”联动,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
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和体验,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力争到2020年底,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
三、工作内容(一)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
每个县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情况,组建若干个(一般为1-3个)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
XX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医联体建设方案)

XX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67号)、《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6号)和《关于做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浙医改办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高质量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推动我县医疗健康事业跨越发展,更好满足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等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水平建设健康XX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好病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综合医改,创新县域医疗健康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疗和有序就医新秩序,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方式逐步实现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1—理念,将促进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夯实健康浙江建设基层基础。
——坚持县乡融合、乡村一体。
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和连续式服务,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
——坚持管办分开、放管结合。
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医疗健康治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规范标准的制定和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坚持“三医”联动、“六医”统筹。
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和医疗、医保、医药协调发展,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5.15•【文号】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施行日期】2019.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
二、遴选确定试点县在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在全国遴选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基础好的县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试点县需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地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审核同意。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试点县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
试点县原则上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县级党委、政府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医共体建设,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二是相关部门协调有力,能够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是试点县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健全,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可作为医共体牵头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