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煤矿矿主打死“记者”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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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勤:新闻精神的实践者

王克勤:新闻精神的实践者

王克勤:新闻精神的实践者作者:王镜茹来源:《新闻世界》2015年第06期【摘要】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和郑保卫的《新闻精神论》一书的学习和研究,认为王克勤的调查报道都遵循着新闻专业主义的原则,并在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新闻精神的要求:一是科学精神;二人文精神;三是自由精神。

【关键词】新闻精神王克勤新闻专业主义一、新闻精神的概述1、新闻精神的定义根据郑保卫先生在《新闻精神论》一书中所定义,新闻精神体现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即体现在新闻工作者自身对待新闻传播的态度、工作中自觉遵循的新闻职业基本准则以及本身对新闻传播这一职业的追求和理想。

这就表明,新闻精神不仅是一种存在于人们思维中的价值观念,即新闻传播行业中约定俗成的某种价值观和新闻工作者对待自身职业的态度。

同时,也具有实践方面的意义,具体表现在新闻工作者挖掘新闻的过程中,写作新闻的过程中以及最后所发表的新闻作品中。

2、新闻精神的基本内涵新闻精神的基本内涵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为人民服务为基本宗旨,同时公共、民主、自由精神贯穿始终。

对于新闻工作者而言,新闻精神又被称为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或者职业精神。

而由于近些年网络的普及和自媒体的蓬勃发展,对于广大不以新闻传播为职业,将网络当作公共领域,经常在网络上发声的普通公民来说,他们的新闻精神应被称为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公共精神。

因为新闻工作者也是社会公民中的一员,因此新闻精神也可称之为是新闻工作者身上的一种特殊的公共精神,它包含在公共精神中,与公共精神有着一致的内涵。

郑保卫先生在《新闻精神论》一书中将其组成概括为以下三点:一是求实为本的科学精神;二是正义至上的人文精神;三是和谐为美的自由精神。

现从这三点分别展开,探讨王克勤在新闻活动中是如何践行新闻精神的。

3、新闻精神与新闻专业精神、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区别由于新闻精神被定义为公共精神在职业新闻工作者身上的体现,因此,新闻精神与新闻专业精神或者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有所不同。

新闻专业精神或者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主体仅仅指的是新闻工作者,而新闻精神所指涉的主体范围相较而言有所扩大,其主体指的是新闻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行为人。

七名在山西繁峙6-22矿难中受贿的记者被处分

七名在山西繁峙6-22矿难中受贿的记者被处分

七名在山西繁峙 6-22 矿难中受贿的记者被处分 苏勇等 7 名新闻记者在采访繁峙 6· 22 特大爆炸事故中, 因收受当地有 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送给的现金,最近相继受到撤职、除名、留用察看、 解聘、取消记者资格的处理。

2002 年 6 月 22 日,繁峙县义兴寨发生金矿爆炸事故后,当地负责人 和金矿矿主为隐瞒真相,分别给采访事故的《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 制报》和《生活晨报》3 家新闻单位的 7 名记者送了现金,共计 45 万元。

其中《山西经济日报》记者苏勇收受 8000 元,《山西法制报》驻忻 州记者站站长刘玉柱收受 8000 元,《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记者白 建芳、阎珍寿各收受 7000 元,《生活晨报》记者魏停、樊武杰、郭龙分 别收受 5000 元。

此事曝光后, 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 极大地损害了新闻单位的声誉。

为严肃新闻纪律,维护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良好形象,教育和警示 广大新闻记者,山西经济日报社决定对记者苏勇予以解聘,收回报社发给 其的一切证件,并责令其停止以报社名义进行的所有活动;山西法制报社 决定撤销刘玉柱驻忻州记者站站长职务、建议原单位党组织给予党内严重 警告处分,对记者白建芳解聘留用察看,取消阎珍寿的特约记者资格、收 回特约记者证;生活晨报社决定对记者魏停、樊武杰开除留用,对记者郭 龙予以除名。

山西记协负责人也表示,全省新闻单位和广大新闻工作者,一定要以 此为戒,认真接受教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马克思主义新 闻观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抵制有偿新闻、虚假 报道等不正之风。

一经发现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树立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

省记协负责人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新闻工作者中违 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直接向山西记协投诉。

举报电话 035142815964294504 举报材料可寄太原市双塔寺街 124 号 山西记协收,邮编 030012。

黑煤窑事件

黑煤窑事件

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被告人衡庭 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 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3、被告人王兵兵犯非法 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4、被告人 衡明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 年。5、被告人刘东升犯非法拘禁罪,判 处有期徒刑二年。
黑煤窑事件
山西黑煤窑
目录
• 黑煤窑的审判 • 黑煤窑事件的始末 • 黑煤窑引起的思考
1、审判 、
• 2007年7月4日和7月11日,临汾市中级人 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衡庭汉、赵延兵、 王兵兵等5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经 过审理查明:2006年农历正月,被告人衡 庭汉(男,河南省淅川县人,承包经营者) 经其弟介绍承包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 被告人王兵兵(男,山西省洪洞县人,窑 主)的砖厂,该砖厂未办理任何手续。 • 随后被告人衡庭汉通过中介以每名民工350 元的中介费先后从郑州火车站、山西芮城、 西安火车站拐骗回民工31名(其中智障人 员9名)。
• 走遍数百个网吧、张贴数千张寻人启事 后,羊爱枝几乎绝望了。但3月底,河 南孟县一位家长按寻人启事拨通了她的 电话,告知他的两个孩子,幸运地从山 西一处黑窑厂逃脱。此说重燃了羊爱枝 寻子的希望。 • 4月初,羊爱枝踏上赴山西寻子的征途。 在运城、晋城、临汾,可怜的母亲甚至 长跪在砖窑厂门前,询问孩子的下落。 虽然没人见过儿子王新磊,但她发现: 这些几乎与世隔绝的砖窑厂里,隐藏着 惊天秘密。
• 工殴打致死。都市频道记者暗访时,甚 至从当时埋尸的工人口中听说,在埋掉 他们时,两个人似乎还有呼吸。
黑煤窑事件引起的思考
• 黑窑事件全因“权力”惹的祸 黑窑事件全因“权力” • 最近揭露出来的山西等一些省份黑 砖窑黑煤窑奴役劳工与童工事件在举国 上下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大家纷纷找原 因找方案。关于以窑为单位的小块奴隶 制的成因,看法有同有异。其中,对窑 主心黑这一点,最没有争议。的确,坏 人和想做坏事的人古今中外到处都有。 可是,为什么黑窑主如此罪恶的行径在 一些地方长期得逞?这是“窑主心黑” 所不能解释的。

我国媒体寻租现象研究

我国媒体寻租现象研究

我国媒体寻租现象研究---从繁峙“黑记者”事件到沈颢案摘要:媒体寻租在我国经历了从记者个人寻租,向以媒体为单位整体寻租的转变。

从“有偿不闻”,到直接寻求封口费乃至广告投放,反映的不仅仅是行业道德的滑坡,更是行业生态的坠落。

本文通过比较两则媒体寻租案例,试图论述双轨制下传统媒体由于体制妨碍,市场化转型不力,以及互联网改变阅读方式所带来的冲击,是我国媒体寻租现象产生的主要诱因,同时寻求解决之道。

关键词:媒体寻租双轨制有偿沉默媒介自律新媒体转型引言:2003年9月15日,由新华社揭露的山西繁峙矿难11名记者收取贿赂事件震惊全国,对媒体来说,时至今日,教训犹在眼前;而十一年后的2014年,国内享有盛誉的报人沈颢,因媒体寻租,对企业敲诈勒索,又被判以重刑。

十一年间,中国的媒体寻租模式已经在悄然发生着改变——从最初的个人牟利行为,到一个媒体有组织的集体勒索。

而近几年,随着互联网逐渐蚕食传统媒体的生存空间,影响力大的寻租案件发生的更为频繁:2013年、2014年相继发生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傅桦案、《新快报》陈永洲案和《21世纪经济报道》沈颢案,带来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记者的地位下降,传统媒体的权威性饱受质疑,处境日益艰难。

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在各个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的背景下,媒体寻租却仍然层出不穷,甚至愈演愈烈,各种原因值得人们深思。

本文将对比繁峙矿难“黑记者”案和沈颢案,探讨媒体寻租中变与不变的因素,揭示媒体寻租发生的社会原因和危害,并试图提出解决之道。

一、媒体寻租的源流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从现代化传媒诞生之日始,媒体的活动中就伴随着寻租行为。

寻租(rent-seeking)概念由美国经济学家戈登·图洛克、J.布坎南和A.克鲁格提出,是指政府或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把权力商品化,或说是以权力为资本,去参加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行为①。

现代媒体作为一种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公众舆论机构,虽并不直接掌握行政权力,但由于其“信息把关人”的身份,从而可以利用与受众的信息不平等,进行有偏向性的信息传播,并寻求租金②。

山西敏繁峙“6.22”矿难回顾与反思

山西敏繁峙“6.22”矿难回顾与反思

山西敏繁峙“6.22”矿难回顾与反思当前,安全生产已成为党中央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关心的头等大事。

据新华社2003年10月23日?穴国务院就安全生产问题举行的记者招待会?雪报道:”今年1-9月份共发生10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共死亡461人”。

”目前,煤矿每年的死亡人数接近6000人,基本上都是农民工,……我们有将近26000个煤矿,其中有23000个乡镇煤矿,也就是非公有制煤矿,占90%。

每年煤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当中,乡镇煤矿这一块将近占70%,而且重特大事故占到了80%。

”矿难事故屡禁不止,起起都是触目惊心人命关天的大事,善良的人们不禁要问,在事故的背后有”黑洞”吗?下面,让我们的视角回到去年仲夏,发生在山西繁峙的一件惊天焚尸灭迹矿难案。

惊天矿难发生2002年的山西省义兴寨金矿,在”6・22”事故中失踪矿工的”迷雾”逐渐散去,数十具遇难矿工遗体不是被抛于荒郊野外,便是被焚尸灭迹。

矿工的遗体没有被矿井的大火烧掉,却被无情的矿方毁尸灭迹。

暂居在繁峙县境内的家属为死不瞑目的矿工悲痛欲绝,他们控诉矿难黑幕,控诉那丧尽天良的毁尸灭迹的罪恶。

6月22日,一起建国以来罕见的金矿爆炸事故在山西省繁峙县境内发生了。

9天过去了,事故中明确证实的死亡人数已经达到37人。

37个矿工被证实遇难浓浓的烟雾不断从五台山北麓的一个金矿井下冒出,随着沉闷的爆炸声,井口的巨型井架一下子被炸飞到空中。

而此时,在几百米深的井下,正有数十名工人在作业。

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气体霎时弥漫到整个矿井,许多矿工倒了下去……山西省繁峙县有关部门于6月23日作出的调查结论是事发当时有40人在井下作业,2死、4伤、另外34人安全撤离。

6月30日,闻讯赶到发现尸体的现场的记者,在距事故发生地10公里处的繁峙县柏家庄乡,见到几具遇难者尸体被埋藏在紧挨一条土路的山沟里。

现场情景惨不忍睹。

除了尸体外,附近还有几处被焚烧过的痕迹,尽管几天前下过大雨,但是许多黑色的灰烬还是遍布在山坡上。

记者的神圣使命与职业精神

记者的神圣使命与职业精神

记者的神圣使命与职业精神作者:崔强来源:《新闻爱好者》2010年第19期在当前世情、党情、国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在新闻媒体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的时期,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相互渗透、相互竞争、相互影响的今天,新闻工作者身上担负的责任更大,党和人民对新闻工作者的要求也更高。

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人民日报时提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那么在新时期我们广大新闻工作者应以什么样的职业精神,什么样的工作态度来完成这一神圣的使命呢?胸怀理想,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最高位置在西方,人们把医生、牧师、律师列为不同于一般职业的特殊职业,因为这几种职业会对人的肉体、灵魂或身家性命产生直接影响,所以格外需要使命感和责任心。

殊不知,新闻工作者对人和社会的影响同样深远,它不仅影响个体的人,还会影响某个领域、某个社会群体甚至整个社会,所以这个职业更崇高、更神圣,更需要责任感、使命感。

新闻工作是一项特殊职业,是一种需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职业。

一代代优秀的新闻工作者,无一不是充满理想,无一不有着悲天悯人的博大胸怀。

邹韬奋说,新闻记者的活动,要为社会大众的福利而活动,而不要为自己的私利而活动。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广大新闻工作者要心里装着人民,时刻想着人民,当好人民声音的“传声筒”、社会良知的守望者,用多彩的镜头聚焦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用动人的妙笔讴歌人民群众的光辉业绩,用真诚的声音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诉求。

被誉为“庄稼地里长出的记者”——大众日报社记者陈中华,年过半百,有十几年的处级履历,但他不讲资历,长期把自己作为一个普通的记者工作在新闻采编一线,靠骑自行车和电动车,跑遍全省100多个县市区,300多个乡镇,写下了120余万字的采访笔记,即使癌症痛苦难当之时也心系农民兄弟,康复期也要坚持奔波在采访一线,把新闻事业当成生命的支柱和动力,成功战胜了病魔。

寻找山西煤老板:1天挣30万 财富可以砸倒官员

寻找山西煤老板:1天挣30万 财富可以砸倒官员

寻找山西煤老板:1天挣30万财富可以砸倒官员山西官方举起“转型”大旗,煤老板们便也跌跌撞撞地应变前行。

在“小煤窑”时代,他们的财富可以砸倒官员,但如今其财富却不那么容易铺平通往成功之路。

转型的煤老板今何在。

法治周末记者李应厚即使在影视作品里,山西煤老板的速写仍是,大腹便便,打扮华贵却不入时,身旁有烂大街的品牌豪车……这个群体真实的概况是,约八成的煤老板身价为几百万到上千万之间,但群体总数很难统计。

在这些百万富翁聚集的山西,官方如今开始举起“转型”大旗。

目前,煤炭收入依然是山西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弱化煤炭产业链的转型举步维艰,但“小煤窑”时代已经宣告终结,尽管那个时代成就了多数的煤老板。

如今,在新时代确立的进程中,山西煤老板们也开始跌跌撞撞地应变前行。

在“小煤窑”时代,他们的财富可以砸倒官员,但如今其财富却不那么容易铺平通往成功的路。

转型,也成为这个群体共同面对的新问题。

扳倒安监局长后忙风电今年40岁的巩彦荣面容和蔼,不善言语。

这个在山西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煤老板,难以让人看出他曾扳倒了最牛的山西省静乐县安监局局长李冬青。

说起来,李冬青和巩彦荣都是土生土长的静乐县人。

李冬青出生在静乐县人口大村———丰润镇丰润村,该村是静乐县著名的文化村,村里走出了上百个大学生,现任中科院副院长李静海就出自该村。

巩彦荣出生在静乐县闻名的“军官村”———中庄乡盆子水村,该村只有几百口人却走出了二三十名军官。

李冬青上任静乐县安监局局长前,先后担任过乡长、镇长职务。

2007年,王书东任静乐县县委书记的时候,静乐县安监局老局长退位,于是许多资历很深的乡镇书记、局长都盯上这一位置。

静乐县当时的财政收入两亿元左右。

那时静乐县最吃香的前五名科级干部排名依次为:安监局局长、国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教育局局长。

安监局局长排第一位的原因是,静乐县有20多座煤矿,要整合成8座,每座煤矿年产量要上90万吨以上,而安监局局长在整合煤矿上有绝对的权威。

对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的冷思考

对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的冷思考

新闻知识(2009.01)·本刊特稿·王芙蓉2008年9月20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名矿工死亡的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两天内共有23家“媒体”的28人以记者名义前往该矿,领取矿方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封口费”。

该事件经部分媒体曝光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山西省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先后两次派出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也就此事发表声明,表示对发放“封口费”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对领取“封口费”的新闻界害群之马应予严肃处理;对假冒记者之名进行敲诈勒索的社会人员应予严厉打击;对新闻工作者正当的采访权益应予以坚决维护。

2008年,“封口费”成了中国新闻业的一个重要“标签”,一时间舆论哗然,社会各界对“封口费”事件抨击之猛烈、议论之广泛都达到一个空前的程度。

然而,无论是主管部门对当事的记者、人员和企业的处理,还是学界、舆论界的反思的深度都还不尽如人意,人们的思考仍然受到了一种“软禁锢”,这就是思维惯性的禁锢。

因此,有必要进行深入、理性的思考和探析。

笔者在本文中试图突破惯有思维,从封口费事件的一些关键词入手,对事件进行“拾遗性”解析。

一、“发放”和 “领取”:新闻交易的安全外衣“发放”和“领取”这两个词,在经济社会中可谓熟视无睹,但这两个行为却有合理和不合理、正常和非正常之分,本文无意讨论其合理性,只是从一个符合人之常情的角度来看其正常和非正常。

发放通常是与义务、职责相对应的,通常这一定的组织实体内部进行,比如单位发放奖金、福利等;或者是一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比如上市公司向股东发放红利等。

但不论发放的形式和含义有什么差别,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发放的主体和对象之间必须有一种在法律上成立、认可的依存关系,如果A单位向B单位的职工发放奖金;C市向D市的市民发放失业补助,必然是非正常的。

在封口费事件中霍宝干河煤矿的发放行为必然也是非正常的,无论发放的名目是什么,都是有目的、有目标的交换行为,这是无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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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煤矿矿主打死“记者”的背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转自酸枣刺2007-2-123:09:19《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工作人员兰成长被黑煤矿矿主纠集同伙用镐把、铁棍等殴打致死事件,已成为今年1月中国最为热点的事件之一。

对此事件的社会传言可谓版本甚多。

兰成长离开这个世界已经整整13天了,兰成长是怎么被打死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为此,记者前往山西大同进行了深入调查。

根据记者大量走访,以及山西省、大同市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兰成长之死到目前为止最详细的情况是这样的。

兰成长上煤矿34岁的兰成长,生前是《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工作人员。

1月10日,是他到这个新单位工作的第15天。

日前,大同市警方正式向媒体公布了此案的《情况通报》,这个《通报》是这样陈述的:2007年1月10日上午9时左右,《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聘用人员兰成长电话约同事常汉文到浑源县,对一座手续不全的煤矿进行采访,二人租用曹新斌的桑塔纳2000轿车一同前往。

途中,兰对常讲,我听说浑源县有个煤矿手续不全,咱们去看看,只要找到老板,亮亮证,对方至少得给1000块钱。

到达浑源县沙圪坨镇水沟村后,二人步行到了一个小煤矿,发现煤矿既没有人,也没有生产迹象。

在返回停车处时,看到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内有两男一女,其中一个叫黄焱忻(后据《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站长常旭日讲,黄为《中国论坛》工作人员)的人,称其知道该矿办事处,遂将兰、常二人带到水沟村原道班房煤矿办事处。

兰成长对看门人张根根说:“我们接到举报,你们煤矿手续不全,非法开采,找你们老板了解情况。

”在得到矿主侯振润(“侯四”)电话号码后,常汉文、黄焱忻两人分别给侯打电话要求见面。

水沟村村民向记者证实,当时的确有一辆白色的轿车来到“侯四”煤矿的“办事处”,随后留下司机在车内,“一个小个子和年纪稍大一点的人上山去了,过了一个多小时才回来”。

兰成长被打对于兰成长等人被打的过程,《情况通报》陈述如下:兰、常二人在给侯振润打电话要求见面时,侯正与武强、康全明及其妻子姜晓艳在香溢园饭店(注:在大同市区)吃饭。

侯通话后,武、康问“怎么了?”侯说:“他妈的,又有一帮记者上去了。

”武、康问是真记者还是假记者,侯说:“不知道,咱们上去看看”。

侯又给《法制日报》驻山西记者站常驻大同工作人员“孟二”打电话询问如何区分真假记者,“孟二”让侯先去看记者证,再给他回电话。

随后,侯振润先后纠集了武强、郑文平、马利等7人,分乘一辆宝马车、一辆丰田佳美车赶往浑源。

途中,侯振润给武强打电话,说“去了看情况,如是真记者就好好招待给点钱,走了算了,如是假记者,就收拾他”。

大约16时,到了案发地浑源县沙圪坨镇水沟村煤矿办事处。

下车后,见门口停一辆白色桑塔纳2000,车内有两个人(曹新斌、兰成长),侯振润指使郑文平带一人上车看住,马利带一人到达门口,侯和另外几个人进了办公室。

当时只有张根根和常汉文在,侯振润便问常汉文是哪的?常汉文说:“我们是《中国贸易报》记者,下来找点素材,你们矿没有手续,怎么开的?”侯振润说:“啥意思?不行给你们拿点钱算了。

”常汉文说:“你说吧。

”侯振润要求常汉文出示记者证,之后拿上证件到屋外给“孟二”打电话咨询,“孟二”说:“没新闻出版总署的章就是假的。

”侯振润一看没有,返回屋内对常汉文说:“你的记者证连新闻出版总署的章也没有,一天到处瞎敲诈,你眼瞎了!”随后,侯振润指使武强、郑文平、马利等7人对兰成长和常汉文进行殴打。

大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姜宝举1月2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侯四”等几名犯罪嫌疑人交待,打人用的工具镐把是“侯四”到院子里拿的,主要的作案工具是两根镐把、一条铁棍和一把烙铁。

开始殴打时,他们先拿暖水瓶砸到常汉文的前胸,随后,其中的一人一脚把兰成长踹到了外屋,分开两边对兰成长和常汉文他们进行殴打。

在打兰成长时,先把兰拖到院子里打,随后因怕被村民看见,又把兰拖到屋里打。

在兰被殴打的过程中,兰还曾经抓住对方的衣领,有人拿起铁棍打在他的胳膊上,胳膊便被打断了,接着他们又用铁棍打断了兰成长的另一条胳膊。

这还不够,“侯四”还指使人把兰的腿垫在凳子上,他们很专业地把兰的腿抻直了再用镐把打断。

知情村民告诉记者,道班房自去年10月份就租给了“侯四”,平时都有三四个人住着,是煤矿的“生产指挥部”,有一些光头经常开着轿车前来。

10日下午,“侯四”带人开着两辆车到了水沟村,从车上下来好几个光头后生跟着进了院子。

后来看见一个小个子从那个白车上下来就向南跑,跑了大概有五十多米时,又听见后面追他的光头喊道:“小子你敢跑,打死你!”那个跑的人就回去了。

兰被打的时候,很多村民在道班房旁的小卖部晒太阳,大家都听到道班房里的喊叫声。

村民说:“打得可惨了,镐把都断成三截了。

”一位在黑煤矿挖煤的矿工告诉记者,早在8日晚上,有两个人来到正在生产的黑煤矿上,拍了几张照片后迅速离去,第二天“侯四”就命令停工,只留下一个住在附近村里的矿工值班。

1月9日又陆续有三拨人员前来察看煤矿的情况,但是都没说明身份。

兰成长死亡1月10日晚6点左右,兰成长的家人接到司机曹新斌的电话,曹在电话里告诉其家人兰在浑源被人打了,正在往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送。

家属接到电话之后马上赶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6点50分,兰被送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急诊绿色通道。

兰成长的妻子告诉记者,当时打开车门,看到兰已经是一个血人,眼睛也向上翻着,没有一点光,满脸是血,前额头上有一道三寸左右的口子,白色的头骨都露了出来。

进入抢救室后,兰已经是深度昏迷。

抢救10分钟之后,兰成长心跳、脉搏等生命特征忽然消失,急诊医生用大剂量的药物对其进行生命特征恢复抢救。

由于初步鉴定脑部受到重伤,当晚11点,兰被转送到脑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

据当晚脑神经外科值班医生杨富向记者介绍,当时兰被送来后,“生命特征基本靠药物维持,病人血压非常低,靠升压药物维持,意识不清,瞳孔放大无对光反映”。

当晚兰成长病情十分不稳定,脑神经外科几乎整夜都在组织抢救。

1月11日早上9时17分,医院专家正在对兰进行会诊,正当专家讨论是否对兰实施第二个抢救方案时,忽然兰成长的呼吸、脉搏全部消失,经过10分钟抢救,专家组宣告兰成长死亡。

当时会诊专家组初步判定,死因是颅骨骨折和颅脑损伤引起的脑出血。

兰成长的亲人1月17日晚,记者在兰成长家里进行采访时,兰成长70岁的老母亲闻讯进屋,当场哭昏过去。

兰成长的二姐夫李文先抹着眼泪告诉记者,兰的母亲已经哭昏了三次,每次想起儿子的惨死,老人都要昏厥过去。

兰的弟弟告诉记者,兰成长13岁的大女儿无法相信自己的父亲已经去世,在兰遗体前,不断自语:“爸爸,你不是还要给我去开家长会吗?”兰成长死后,按照风俗,家里人马上在医院开始为他清洗,兰的大姐看到弟弟的头上有五个洞,头部完全变形,双臂粉碎性骨折,“扶起手的时候,可以听到骨头摩擦的声音,全身到处是青紫块,手肿得像馒头一样。

”兰死后,1月11日9时30分左右,兰的二姐夫向110报警,随后警方来到医院。

之后,兰所在单位的站长、副站长来到医院,“他们不断打电话,打了好久。

”10时许,大同市公安局副局长靳润喜带领刑侦支队和技术人员来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调查。

警方认为,案情重大,需要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

中午,兰成长的尸体被转到解剖条件稍好的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随后在第三人民医院的殡仪馆里进行解剖。

当时目睹了整个解剖过程的兰成长的弟弟说,刑侦处的法医王勇(音)看了尸体后的第一句话便是:“怎么打得这么惨?”随后对头部进行了解剖,不一会就说,“脑挫伤,颅骨多处骨折,脑内大出血,不用找了,死因就在这里,腿和胳膊就别解剖了,那些骨折是小事情了。

”兰的好友佟强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先不说是不是记者,就是一个最为普通的老百姓,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每一个公民的生命权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机关、任何组织及个人在没有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伤害与剥夺其他任何一个公民的生命。

”“就是小兰有过错,也不能打成这个样子,心太狠毒了!”“煤老板为什么会如此凶残?他凭什么如此猖獗?”“侯四”们的黑煤矿水沟村妇女:他们就是流氓据水沟村村民介绍,“侯四”经营的黑煤矿属于与水沟村相邻的西王铺村的地界,因为离水沟村更近,就在水沟村租房设立“办事处”。

“侯四”在水沟村打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2006年9月中旬,水沟村村民周林在通往“侯四”煤矿的半路上捡拾从运煤车上掉下来的煤块,被四个光头暴打一顿。

周林向记者描述:“他们用脚踢我的头部,我的头上缝了8针,眼睛也被打肿,好几天看不清东西。

”周林被打后不敢向矿主“侯四”索赔,更不敢报案。

据村民反映,有一次小卖部门口有妇女正在打扑克、打毛衣闲聊,“侯四”等人从道班房出来,对着妇女们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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