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修改内容及有关问题说明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解读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解读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进行解读。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主要涉及税率的调整。
根据新的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个档次,从3%递增到45%。
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所得税税率也相应提高。
这个税率调整的目的在于更加公平地分配个人纳税负担,对高收入群体适当增加税率,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
其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还涉及到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
根据新的税法,对于特定的个人支出项目,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或抵扣。
比如,对于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支出,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
此外,对于个人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等支出,也可以进行相应的税收抵扣。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旨在激励个人在这些领域进行消费,促进经济的发展。
另外,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还加强了对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新的税法增加了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逃税行为,将进行严惩。
此外,税务机关还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税务检查力度,确保个人纳税义务的履行。
除了上述修改内容,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纳税义务人的责任和权利,明确了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以及纳税申报的程序和要求。
此外,税法还对税务争议解决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旨在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更加公平地分配个人纳税负担,刺激消费,打击逃税行为。
同时,税法的修改还加强了对纳税义务人的责任和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确保个人纳税义务的履行。
这一系列的修改将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
(接下来的1500字是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内容的详细讨论)在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方面,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采取了渐进税率的方式。
税率分为七个档次,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根据新税法,每个档次的适用范围和税率都有所不同,根据个人收入的大小,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个税改革新政策如何合法避免个人所得税滞纳金

个税改革新政策如何合法避免个人所得税滞纳金近年来,个税改革政策正在不断推进,为了进一步推动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许多新的个税政策被引入。
然而,对于一些纳税人来说,可能面临着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个税改革新政策以及如何合法避免个人所得税滞纳金。
一、个税改革新政策的背景和目的个税改革新政策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推动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新政策的主要目的如下:1. 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规性。
2. 优化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式,确保应税收入的准确计算。
3. 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漏洞和逃税行为。
4. 促进收入再分配,减少贫富差距。
二、个税改革新政策的主要内容个税改革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 调整税率和税级:新政策对税率和税级进行了调整,提高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起征点,适当降低了高收入人群的税负。
2. 扩大税基:新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大,增加了一些非工资性收入的纳税项目。
3.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负,新政策新增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4. 强化税收征管:新政策加强了税收征管力度,落实个税征管责任,完善信息采集和核实的机制。
三、如何合法避免个人所得税滞纳金虽然个税改革新政策对于纳税人来说带来了一些变化,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避免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方法:1. 准确申报纳税:合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当认真核实自己的收入和相关扣除项目,并按照规定的税率进行申报缴纳税款。
2. 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新政策新增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扣除项目,减少应纳税额。
3. 注意个税起征点:根据新政策,个税起征点有所提高,纳税人应该关注起征点的调整情况,确保自己的工资收入是否超过起征点。
4. 及时缴纳税款:个税改革新政策对纳税期限和缴纳方式都做了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尽量按时缴纳税款,避免滞纳金的产生。
个税错误更正情况说明范文

个税错误更正情况说明范文我是黄子雪公司的财务人员,根据贵局要求,特向贵局提交我公司的个税错误更正情况说明,希望贵局能够审慎查阅并予以批准,谨此说明如下:我公司在提交去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由于疏忽和工作疏忽,错误地填写了部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导致该部分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有误。
在接到贵局的通知后,我公司立即展开了内部调查,发现了这一错误,并制定了纠正措施。
首先,我公司立即就该部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错误进行更正申报。
经过对比核实,我们发现了错误之处,并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了更正个人所得税信息,确保了员工的个税金额得以正确缴纳。
其次,我公司加强了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对个税申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我们已经对所有财务人员开展了个税申报培训,明确了个税申报的流程和要求,要求员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失误。
再次,我公司成立了个税专项工作组,负责监督和检查个税申报工作的执行情况。
该工作组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税务专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定期对个税申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各项税务工作的正确性。
最后,我公司对造成该错误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制定了相应的预防和纠正措施。
我们意识到,这一失误的发生是由于财务人员的粗心和工作疏忽,因此我们已经对涉及的员工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向他们传达了正确的个税纳税意识和规范操作流程。
同时,公司领导层也强调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确保所有员工都牢记纳税义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个税申报义务。
总的来说,我公司在发现个税错误后,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措施予以更正,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教育和管理,确保了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错误。
我们诚恳地请求贵局能够审慎查阅我公司的个税错误更正情况说明,并予以批准,同时提醒我公司注意今后的个税申报工作,确保准确、及时、规范地完成各项税务事宜。
我们会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特此申明。
个人所得税_信息修改(2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修改的需求日益增加。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个人所得税信息修改的相关知识,包括修改流程、所需材料、常见问题解答等,帮助您顺利完成个人所得税信息的修改。
二、个人所得税信息修改的必要性1. 适应税收政策调整:随着我国税收政策的不断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在不断调整。
纳税人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需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充分落实。
2. 保障自身权益:个人所得税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税负。
若信息不准确,可能导致多缴或少缴税款,损害纳税人权益。
3. 避免法律风险:若个人信息未及时更新,可能引发税务纠纷,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三、个人所得税信息修改的流程1. 线上修改(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入个人所得税专栏。
(2)根据提示,选择“修改个人信息”功能。
(3)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修改申请。
(4)审核通过后,个人所得税信息即修改成功。
2. 线下修改(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
(2)填写《个人所得税信息修改申请表》。
(3)提交相关证件和申请表,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个人所得税信息即修改成功。
四、个人所得税信息修改所需材料1. 线上修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
2. 线下修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所得税信息修改常见问题解答1. 问题:修改个人所得税信息需要缴纳费用吗?解答:修改个人所得税信息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 问题:修改个人所得税信息需要多长时间?解答:线上修改通常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线下修改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3. 问题:修改个人所得税信息后,如何查询修改结果?解答: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查询修改结果。
最新税务法规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公布

最新税务法规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公布根据最新税务法规,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已经公布。
该方案旨在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收起征点,以提高个人收入的实际获得感。
接下来,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税率调整根据最新税务法规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将进行调整。
具体税率如下:1. 起征点以下的收入,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一调整有助于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经济负担,提高其可支配收入。
2. 超过起征点但不超过5000元的收入,将适用3%的税率。
这一税率调整对收入较低的个人起到积极的减税效果。
3. 超过5000元但不超过10000元的收入,将适用10%的税率。
相较之前的税率,这一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压力。
4. 超过10000元但不超过30000元的收入,将适用20%的税率。
这一税率调整保持了现有税率的稳定性,没有给中等收入人群带来较大的冲击。
5. 超过30000元但不超过50000元的收入,将适用25%的税率。
这一增加的税率能够更加公平地向高收入人群征收税款。
6. 超过50000元的收入,将适用35%的税率。
这一税率调整是对高收入人群的适当调整,凸显了进一步的税收公平性。
以上是最新税务法规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中的税率调整内容。
通过这一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更加合理和公平,能够更好地体现税收的调节功能。
二、税收起征点调整除了税率的调整外,最新税务法规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还对税收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1. 在税率调整的基础上,起征点也将相应提高。
这一调整能够减少中低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提高他们的实际收入。
2. 根据最新调整方案,起征点将从过去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
这一调整将使更多的低收入人群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中解脱出来。
通过税收起征点的调整,最新税务法规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压力,打造更加公平和合理的税收体系。
三、调整方案的实施为了确保最新税务法规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能够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将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
个人所得税_更正(2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申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部分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
为了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进行更正成为必要之举。
本文将围绕个人所得税更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包括更正原因、更正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
二、个人所得税更正的原因1. 纳税人自身原因(1)信息录入错误: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纳税人可能因疏忽大意导致信息录入错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
(2)收入计算错误:纳税人在计算收入时,可能因对税法规定理解不准确或计算方法不当,导致收入计算错误。
(3)扣除项目填写错误:纳税人在填写扣除项目时,可能因对税法规定理解不准确或未按照规定扣除,导致扣除项目填写错误。
2. 主管税务机关原因(1)信息采集错误:税务机关在采集纳税人信息时,可能因工作失误导致信息采集错误。
(2)审核错误:税务机关在审核纳税人申报信息时,可能因审核不严格或对税法规定理解不准确导致审核错误。
(3)系统错误:税务机关使用的税收征管系统可能存在漏洞或故障,导致纳税人申报信息错误。
三、个人所得税更正的程序1. 纳税人自行更正(1)发现申报信息错误后,纳税人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
(3)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对申报信息进行更正。
2. 税务机关主动更正(1)税务机关在审核纳税人申报信息时,发现申报信息错误,应及时通知纳税人。
(2)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对申报信息进行更正。
四、个人所得税更正的法律责任1. 纳税人责任(1)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更正,导致税款征收错误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纳税人故意隐瞒、谎报、伪造申报信息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个人所得税修正案_说明(2篇)

第1篇一、修订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制度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国际税收环境的不断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制设计、征管手段、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为适应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提高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修订。
二、修订原则1. 坚持公平原则。
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税收负担的合理分配。
2. 坚持简便原则。
简化税制,降低税负,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使纳税人便于理解和操作。
3. 坚持法治原则。
依法治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 坚持国际竞争力原则。
适应国际税收环境变化,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国际竞争力。
三、修订内容1. 调整税率结构(1)优化税率档次。
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7个税率档次调整为3个,分别为3%、10%和25%,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2)调整级距。
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变化,适当调整税率级距,确保税负的合理分配。
2. 提高起征点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3. 完善专项附加扣除(1)扩大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入个人所得税法。
(2)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减轻纳税人负担。
4. 增加综合所得扣除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5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并设立综合所得扣除。
5. 优化税前扣除项目(1)调整税前扣除项目。
将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纳入税前扣除项目。
(2)提高税前扣除限额。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税前扣除限额,减轻纳税人负担。
6. 修订税收优惠政策(1)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新个人所得税修改内容及有关问题(定稿)

一、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1.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2.税率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5%最低税率改为3%,并拉大了6个税率档次的级距;3.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改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与其他主要税种的申报缴纳时间一致。
四、附加减除费用标准调整问题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简称“涉外人员”),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原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是每月2800元,即涉外人员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2800元的费用,减除费用的总额为4800元。
考虑到涉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总的减除费用标准高于境内中国公民,从税收公平的原则出发,应逐步统一内、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因此,此次修改《实施条例》时采取与2008年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同的做法,在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的同时,将其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800元调整为每月1300元,这样,涉外人员总的减除费用标准保持每月4800元不变。
五、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新的计税标准执行口径问题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明确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具体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是指纳税人自2011年9月1日起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单位应按修改后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每月3500元)、税率(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尽管税款是在2011年9月1日后申报缴纳入库,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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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说明一、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1.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2.税率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5%最低税率改为3%,并拉大了6个税率档次的级距;3.调整了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对五档税率级距相应作了2-3倍的扩大调整;4.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改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与其他主要税种的申报缴纳时间一致。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1. 计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必要费用的标准由“按月减除2000元”修改为“按月减除3500元”;2.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800元”改为“每月1300元”。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生计费用扣除的掌握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将工资、薪金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
考虑到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与工资、薪金所得者一样,承担着本人及其赡养人的生计、教育、医疗、住房等消费性支出,为平衡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与工资、薪金所得者的税收负担,根据以往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其在税前比照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给予扣除,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领取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此次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明确: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每年42000元(每月3500元)。
四、附加减除费用标准调整问题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简称“涉外人员”),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原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是每月2800元,即涉外人员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2800元的费用,减除费用的总额为4800元。
考虑到涉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总的减除费用标准高于境内中国公民,从税收公平的原则出发,应逐步统一内、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因此,此次修改《实施条例》时采取与2008年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同的做法,在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的同时,将其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800元调整为每月1300元,这样,涉外人员总的减除费用标准保持每月4800元不变。
五、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新的计税标准执行口径问题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明确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具体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是指纳税人自2011年9月1日起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单位应按修改后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每月3500元)、税率(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尽管税款是在2011年9月1日后申报缴纳入库,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
例如,纳税人张某2011年8月5日取得工资5000元,尽管其应纳税款于2011年9月6日申报缴纳入库,但张某应纳税额的计算,不能享受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及新的税率。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也按以上掌握。
例如,2011年12月3日,韩先生取得工资3400元,同时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其年终奖金应纳税额计算如下:1.因韩先生当月工资未达到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其年终奖金可扣除当月工资与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的差额100元,对剩余的24000元按数月奖金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2.年终奖金24000元除以12得出商数2000元,对应新税法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是10%和105;3.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六、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特殊行业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对采掘业等特殊行业实行按年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平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预扣税款,年度终了后汇总全年收入除以12个月,算出月均收入额;2.前8个月的应纳税款按照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即应纳税额=[ (月均收入额-2000元)×修改前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3.后4个月的应纳税款按照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即应纳税额=[ (月均收入额-3500元)×修改后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4.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的应纳税款+后4个月的应纳税款5、汇算清缴时应缴(应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平时预扣税款。
七、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2011年应纳税额计算问题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鉴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按年度计算,而且是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产生的,这就需要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即:9月1日前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9月1日(含)后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
年终汇算清缴分段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分步进行:1.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3.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4.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5、汇算清缴时应缴(应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平时预扣税款。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是比照这个计算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定额调整问题按照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我市需要调整的核定征收标准主要包括三项:一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标准,二是出租汽车驾驶员工资、薪金所得核定征收标准,三是娱乐、饮食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核定征收标准。
1.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包括个人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核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统一下调40%,市局以公告形式统一调整告知纳税人和代收代缴单位,不再逐户下发《核定定额通知书》。
对于以票控税的个体工商户,9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对9月1日起开具的发票金额,统一按新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3%调减为1.8%);委托代征的个体工商户,9月1日起,代征单位代收2011年9月-12月各月税款时,按下调40%后的定额收取。
2.出租车公司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定额标准的调整,市局决定后,另行通知;3.对娱乐、饮食服务业部分从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定额由各区县局、分局依法据实调整。
九、核心征管系统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系统的调整(一)核心征管系统调整要点1.税种税目代码调整。
核心系统调整后,申报模块能够满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分别按照修改前和修改后的税率进行申报的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核心系统中,需要按照新税率所对应的税种税目进行申报;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按照调整前适用税率所对应的税种税目进行申报。
2.征期的调整。
核心系统调整后,申报期由“次月七日内”改为“次月十五日内”。
3.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率调整。
委托银行扣款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定额,由市局在核心系统中做统一修改。
系统调整上线时间另行告知,各区县局需要对修改后上线的新系统生成的10月份批量扣款数据予以确认。
对9月1日起新核定的个体工商户定额,按规定录入新系统。
(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系统的调整1.申报模块的调整。
明细申报系统申报模块调整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模块、纳税人自行申报模块可以同时满足修改前和修改后的费用扣除标准及税率的申报需求,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够按照新的费用扣除标准及税率进行申报,同时能够按照修改前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进行补报;申报模块中的逻辑校验功能是按照修改后的费用扣除标准及税率进行逻辑校验,按修改前的费用扣除标准及税率申报的时候逻辑校验将给予提示,但能申报。
2.客户端软件的安装升级程序。
自2011年9月20日起,没有安装过客户端软件的扣缴义务人,可以下载并安装新客户端程序;扣缴义务人由于操作系统版本等原因无法安装上述程序的,可下载新的免安装程序。
已经安装了客户端软件的系统可以直接进行升级安装,用户下载升级包,运行后系统将对客户端软件进行升级,不需要卸载原有的客户端。
客户端软件目前还支持在线升级,扣缴义务人登录客户端软件后,系统进行版本检查,如不是最新版本,系统将启动在线升级。
扣缴义务人如在安装升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可点击“安装说明”和“客户端使用帮助”。
3.核定征收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季度申报调整。
明细申报系统调整后,纳税人2011年上半年是按照修改前的税率进行申报的,仍保持原申报模式及校验规则;2011年第三季度按照修改后的税率进行申报,应纳税额是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的数据;2011年第四季度的申报是年度申报,由于前八个月和后四个月要按照修改前和修改后的税率分别计算,因此需要由纳税人分别计算前八个月和后四个月应纳税额自己填写,而不是系统自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