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评标办法汇总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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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备注:
1. 招标公告没有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不得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可以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 招标公告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考核
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条,类似工程同招标公告。

3. 资格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评审标准中“企业诚信”中的“获奖情况”一栏,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也可完全自行设定评审类别及评分标准。

招标人自行设定评审类级及评分标准的,必须在此明确奖项有效期为: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

4. 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需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入库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编制人:申光辉日期:2016年6月7日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制定依据本评标细则根据佳士健康产业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而制定,作为评标工作小组评审《技术标(含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标》的依据。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查、评审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写出书面审查、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三)评标小组成员●《技术评》(含符合性审查)评标小组组成员:设计部1人、工程部1人、分管领导1人;其中由需求部门负责牵头,评分人员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行使评委的职权。

●《商务标》评标小组组成:成本部1人、招标采购部1人。

其中由成本部人员负责牵头,计算及复核人员共2人.(三)评标内容评标包括对投标文件初评(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和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内容如下:3.1、初评(即投标文件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评标小组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以判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评标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2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四)澄清4.1、若对投标文件内的有关内容存有疑问,评标小组以书面或答辩形式向该投标人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仅对有无漏项,有无报价前后不一致、算术错误、发包范围进行澄清;清澄清后的总价不得高于原投标报价总价,否则视为废标;若低于原投标报价,其《商务标》仍按首次投标报价总价进行打分排名。

4.2算术平错误修正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以及投标总价与各清单项目报价合计不一致时,一律以投标函中用文字表示的投标总价为准。

修正原则如下:(一)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除非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

(二)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并修改相应合计金额。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招标文件以外的其它依据。

1.5评委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5.1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5.2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等有关事项作出澄清;1.5.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1.5.4向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

投标文件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进行,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1 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均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如下:备注: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第一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第一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第一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 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网资信档案中备案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进粤登记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信誉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担保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其中:资信标:8分,技术标:22分,经济标:70分综合总得分计算公式综合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算术平均值法计算,方法如下: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注1: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注2:除计算错误解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得分计算公式:A: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报价得分=70-0.2×|100×(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B: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报价得分=70-0.3×|100×(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注:报价金额为元;“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两位。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25 分;(2)主要人员:25 分;(3)企业业绩:25 分;(4)技术能力:10 分;(5)履约信誉:15 分。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企业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技术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能力部分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2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2 项(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E。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4
5、企业获得过工商部门颁发的“诚信认证企业”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3
2.2.8
合计
评标针对以上各分项打分,汇总各分项得分为该投标单位得分,最高得分者为中标人;如出现高得分并列时,由建设单位指定,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100
备注:
1、评分以100分为基础分,总分由各分项分组成,最高得分者为中标人,如最高分出现并列时,由建设单位自主选定。
6
3、拟派项目监理组中除总监外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2人及以上的得4分,少一人扣2分。(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4
4、拟派项目监理组人员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得2分,不在此范围内的得1分。
2
2.2.5
监理
取费
监理取费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计费基数按受监工程造价1562.6万元。本工程监理服务费基准价为43.60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高程调整系数:1.00),并以此为基础下浮20%的得满分20分(下浮20%的报价为34.88万元);不按此报价的不得标。注:监理费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
3
3、总监取得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在本单位的得4分;(提供注册证扫描件)
4
4、总监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8年以上(含8年)得4分,4年(含4年)-8年得2分,4年以下得1分。(以执业资格证批准日期为准)。

2016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

2016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量化评标的,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本办法中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第五条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方面的评标专家应当不少于二名。

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是本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在职人员。

其中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代表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第七条在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产生或者招标人直接确定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二)提醒招标人做好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的评标基础资料、实行暗标评审的应除去能够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等。

(三)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质询并对投标人的答复进行评审。

(四)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五)查验评标用表格和评标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评标办法-设计(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设计(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设计(综合评估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报价,设计方案,类似设计业绩和信誉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5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质性评审标准:(编制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原件扫描件进行评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审查标准主要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设计周期、质量要求、投标保证金等方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约定。

2.1.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分=100*(1-信用因素比例%)-类似设计业绩及项目配备分值-技术标(设计方案)分值-其它评分因素分值2、类似设计业绩及项目配备43分3、技术标(设计方案)25分4、投标人信用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建规发〔2018〕3号)和《关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应用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建市〔2018〕11号)要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勘察、设计招标时,实行综合评估法,包含投标人信用、业绩、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和其他评分因素(如有)等五个因素。

其中,投标人信用因素在评标中所占比例为8-12%(即取值为8%、9%、10%、11%、12%),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企业的信用考核分是指该企业参与投标的标段招标公告发布开始之日上一个考核期的企业信用考核分(以市住建局外网公布的企业信用考核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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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标价,综合评审,择优定标;对投标人优化设计方案,产品的性
能及标准,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维修服务、备件供应,交货时间、安装竣工时间,运
输条件,经营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一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无漏项和不合理的多项。

在符合性鉴定中,若有半数以上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某投标人有一项以上“不符合”,则该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第二步:询标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和评价,评标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步:评标
最终报价结束后,评标小组对合格的投标人的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1)最终报价;
(2)优化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3)产品的性能及标准;
(4)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5)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6)交货时间、安装竣工时间;
(7)运输条件;
(8)经营信誉;
(9)其他优惠条件。

评标小组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求,并且最终报价合理”的
方法依次对各合格投标人进行评审,确定预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四步:评分排名
1、技术标评审办法:由评标小组成员按照评审标准,独立自主地、公平、公正地对
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排名次,并确定分值。

(分值计算办法见评分标准。


2、商务标评审办法:依据评分标准,由工作人员汇总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对照表,并
计算分值。

评标人员监督复核。

3、名次评定:取同一投标人的所有评审的合计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
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工作人员根据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

4、定标:最终的评标排名报董事会,董事会经综合考量择优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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