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603609禾丰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2021-02-02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聘任邱嘉辉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王凤久先生、王学强先生、邸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邵彩梅女士为公司首席技术官,聘任张文良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聘任赵馨女士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董事会秘书。
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能更好地体现公司目前业务发展方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2章股东大会

股东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 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概念
•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 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 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 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 响的股东。
股东平等原则
是公平正义在股份公司法中的具体体现,是指:股 东依其持有股份而不是人数的基础上平等地享受权利和 承担义务,如平等地享有股息红利分派请求权、表决权 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平等地承担出资义务。具体表 现在《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一百二十七条规 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的权利(第三十七条)
•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三、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
纵观世界各国,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举措大致有以下 几种制度:
累积投票制度 强化小股东对股东大会的请求权、召集权和提案权 类别股东表决制度 建立有效的股东民事赔偿制度 建立表决权排除制度 完善小股东的委托投票权 引入异议股东股份价值评估权制度 建立中小股东维权组织
泰禾集团: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0-016号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姜明群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姜明群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将到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任职。
姜明群先生在任职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明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姜明群先生辞职后将严格遵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伟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伟华先生曾于2010年11月至2016年9月在公司任职,负责审计、资金等工作,2016年9月至2020年3月在泰禾投资任职,负责投资、资金、医疗等业务,目前任泰禾投资董事,在泰禾投资无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王伟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王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伟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王伟华先生的简历王伟华先生,1975年出生,福州大学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本科,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曾任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0年11月至2016年9月先后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资金部经理、总裁助理兼资金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国联水产: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公告编号:2020-28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地点为广东省湛江吴川市黄坡镇(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6号公司一号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6,696,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86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3,823,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8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2,873,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04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325,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司清算—董事会决议范本新

公司清算—董事会决议范本背景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当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者出现其他需要解散清算的事由时,董事会必须作出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本文档为公司董事会决议范本,以便于明确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清算的程序。
决议内容本董事会决议经过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决议内容如下:1.委托专业清算机构–任命专业清算机构,负责公司的清算事宜。
专业清算机构需要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资质,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工作。
2.准备清算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清算所需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债权债务清单、合同档案、股东名册等。
3.向法院申请清算–董事会授权专业清算机构向相关法院提出清算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董事会将全力配合专业清算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定期报告董事会–专业清算机构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清算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关决策和建议。
董事会将及时审阅报告并提供必要的指导。
5.宣告破产–若专业清算机构在清算过程中认定公司已达到破产条件,将及时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董事会将委托专业清算机构办理破产申请及相关手续。
6.清算财产分配–当清算进展到财产分配阶段,董事会将全力配合专业清算机构,确保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分配。
同时,董事会将尽可能保护利益受损的各方权益。
7.清算后的业务处理–在清算完成后,董事会将根据专业清算机构的建议,对公司清算后的业务情况进行处理,包括注销法人登记、解除劳动合同等。
决议执行与生效本决议生效条件为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并应当尽快执行。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决议的执行和监督,并授权专业清算机构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清算手续。
本决议一经通过即为正式决议,董事会成员应当自觉履行决议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并合理配合专业清算机构的工作。
其他事项本决议自董事会全体一致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以Markdown格式进行记录和保存。
以上就是公司清算的董事会决议范本。
董事会成员和相关部门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决议内容,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泰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0-01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16号公告)。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伟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伟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亿城股份股票代码:000616 公告编号:2006-008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3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万柳亿城中心16层亿城股份会议室召开。
公司实有董事11名,出席会议董事10名,宫晓冬董事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公司3名监事全部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记名投票选举,宫晓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鄂俊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孙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志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聘任孙福君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五、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张丽萍、刘云飞、林强、马寅、刘猛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侯刚为公司财务总监。
六、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于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田源、冼国明、蒋殿春、郝生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历经五年发展,亿城股份已经成功实现了向专业的房地产业上市公司的转型,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已初步奠定。
今后,公司将继续朝着“永续发展的专业地产集团”的目标迈进,力争在第四届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任期内,成长为有全国化形象、区域有突出竞争优势、具备鲜明核心竞争能力的地产公司。
公司新一届经营班子是实现这一阶段性目标的关键,肩负着完成公司的组织变革与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引领公司走进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使命。
为此,在第三届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任期内,公司已通过召开组织变革与创新的系列会议,较为系统、客观地思考了公司的现状、未来及发展路径,并对新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了考察。
青岛喜盈门集团破产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纪要

青岛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喜盈门家纺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会议记录时间:2016年11月25日地点:青岛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参会人:1、债委会成员: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孙永善、季林、刘时胜、王涛、纪利燕2、特邀监督员:郑松竹3、城阳法院:韩桂升4、管理人:张炳学、王云诚记录人:张子淇会议内容:一、推举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张炳学:为便于日后债权人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现需推举一名召集人,请各位债权人发表意见。
全体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同意推举王涛作为召集人。
二、关于是否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张炳学:经过法定程序,新债权人委员会已成立,后续将会有很多工作需要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协助和推进,我们也将积极接受各位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为了便于债权人委员会合法高效地开展工作,需《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作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现管理人已草拟《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请各位阅读并发表意见。
全体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三、关于委托拍卖机构事宜张炳学:为减少资产处置的费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第一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的表决结果,资产处置可以选择青岛产权交易所进行。
韩桂升:近期法院一直在研究资产处置的事情,并希望为债权人减少资产处置的费用。
关于资产处置的方式,法院目前正在研究。
史明海:选择青岛产权交易所符合法律的规定,也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利益。
全体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同意委托青岛产权交易所进行破产资产挂牌交易、公开竞价处置。
四、关于小寨子村51亩土地及东旺疃380亩土地在本次会议中,债权人委员会对小寨子村51亩土地及东旺疃380亩土地的权属问题展开了讨论,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小寨子村51亩土地权属问题。
债权人委员会认为,喜盈门集团以合法方式取得小寨子村51亩土地使用权并且长期使用,相关政府部门也有批文批复同意为喜盈门集团办理上述土地出让手续,而且喜盈门集团已经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该宗土地应确权给喜盈门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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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0-01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20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严重,无法按照原定日期完成,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15日。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计划与年审工作实际工作进展相符,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