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转移联单业务问题汇总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操作

(2)企业填写年度申报登记信息情况分为两个部分:企业基本信息和废物产生情 填写单位信息 新增废物信息 况。企业基本信息中部分由企业注册信息中直接导入,如有部分信息不符应当转 到“个人设置”→“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填写废物信息
个人设置-密码修改
� 如需修改用户登陆密码,请依次点击左边功 “个人设置 ”→“ 密码修改 ”进行 能列表的 能列表的“ 个人设置”→“ ”→“密码修改 密码修改” 修改
五、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系统通过转移计划备案、 电子转移联单的信息化操作流程,实现危险 废物从转移计划备案、废物运输到处理处置 状态的全过程监管,动态跟踪和掌握危险废 物的动态流向。本系统的用户包括危险废物 产生源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处置企业,各级 环保部门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填写完毕后,用户可以对已填写信息进行“保存”和“提交”两种操作。如果企业 填写数据没有核实和确认的情况下,企业可点击“保存”按钮,对已填写信息进行 保存,日后可进一步修改后再提交;如用户对所填信息已确认无误,请点击“提交” 按钮提交已填写信息,提交后的信息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申报登记-查询登记
”主要是查看企业以往填写的年 � “查询登记 查询登记” 度申报登记记录。 控制列表数据的状 态和登记年份 查看页面 “申报登 � 依次点击左边功能列表的 依次点击左边功能列表的“ 查询登记 ”,系统进入 “申报登记 ” 记”→“ ”→“查询登记 查询登记” ,系统进入“ 申报登记” 列表中,如下图所示: � 列表列出了企业过去所有的申报登记信息, 如需查看某条信息,请点击该条信息后面的 ”按钮。 “查看 查看”
从列表中选择一个转移计划,点击“查看”按钮,系统转入“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计 划备案表”视图。填写转移联单请点击相应的转移计划上的“填写联单”按钮进入联 单填写页面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8.06•【字号】粤环函[2014]938号•【施行日期】2014.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粤环函〔2014〕938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是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经研究,现就加强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一)对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按月申报制度。
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自2014年10月1日起,列为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的产生单位(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00吨,名单见附件1)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通过省信息平台完成上月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我厅将适时推进省级(10吨≤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00吨)、市级(1吨≤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0吨)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按月申报工作。
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2014年1~8月份的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须于2014年9月底前通过省信息平台按月补充申报。
(二)对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行按日申报制度。
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要通过省信息平台每天申报危险废物接收、利用、处置及二次产生危险废物等情况。
按日申报实行“零报告”制度,经营单位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也要每天通过省信息平台报告情况。
二、全面试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监管自2014年10月1日起,危险废物市内转移和跨市转移要通过省信息平台实行电子联单管理。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产生单位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版)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技术支持:广州市广软科技有限公司版本:V_2016.10.18目录1前言 (1)1.1编写目的 (1)1.2适合读者 (1)2浏览器下载及登录指导 (1)2.1浏览器下载 (1)2.2系统登陆说明 (3)3企业注册 (4)3.1注册流程图 (4)3.2注册操作步骤 (4)4系统首页 (6)5通知公告文件共享 (6)5.1通知公告 (6)5.2文件共享 (6)6企业信息管理 (6)6.1企业注册信息查看 (6)6.2企业数据变更管理 (8)6.2.1 业务流程图 (8)6.2.2 业务说明 (8)6.2.3 操作说明 (9)6.3废物产生信息管理 (10)6.3.1 功能说明 (10)6.3.2 操作说明 (10)7危险废物管理 (11)7.1危险废物产生台帐 (11)7.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13)7.2.1 业务流程图 (13)7.2.2 操作说明 (13)7.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15)7.3.1 流程图 (15)7.3.2 操作说明 (15)7.4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18)7.4.1 业务流程图 (18)7.4.2 功能说明 (18)7.4.3 操作说明 (19)7.4.1 注意事项 (21)7.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2)7.5.1 流程图 (22)7.5.2 功能说明 (23)7.5.3 操作步骤 (23)7.5.4 注意事项 (25)7.6危险废物设施管理 (25)7.7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25)1前言1.1编写目的让固体废物产废企业对新版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中业务办理有初步了解,提高用户对系统的适应能力。
通过介绍了解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让用户能独立在系统中办理各项业务。
1.2适合读者该用户手册适用于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用户。
2浏览器下载及登录指导2.1浏览器下载系统采用最新HTML5作为前端语言,因此对浏览器版本有一定要求,具体支持浏览器版本如下:浏览器下载方法示例:1.打开浏览器,链接至百度搜索:;2.搜索浏览器关键字,例如:Chrome,IE10,IE11选择【普通下载】,下载完成进行安装即可,IE浏览器会受本机操作系统限制请仔细查看,如下图:注意:1.建议使用较新版的Win7/Win8/Win10操作系统。
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发布关于发布《《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环〔1997〕177号各市、县(市)环保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省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补充名录中所列废物及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以及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是指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处置等活动。
收集是指以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等经营为目的,进行危险废物集中的活动。
贮存是指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以处置危险废物为目的而进行的暂时性存放活动。
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第四条 凡在本省内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下称《许可证》)。
《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五条 《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或经其授权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发。
第六条 申领《许可证》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必须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设施、场所。
2019年最新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操作使用说明

及时修正台账信息,直至校验通过。
2.3 危险废物产生台账
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台账信息, 及时掌握辖区内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及时疏导废物处置出路,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日登记经营活动情况。 详细记录收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贮存情况,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 信息平台使用管理
2019年1月
目录
一、省平台建设情况 二、主要业务功能 三、查询统计分析 四、下一步工作
一、省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1月1日正式启用的新版固废管理信息平台。 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数据 共享平台。 涵盖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 系统,初步实现了危险废物各项管理业务的信息化。 初步搭建起了数据申报采集、业务流转、数据共享和实时统计 分析的动态监管平台。 初步实现省平台与地市环保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初步实现省平台与国家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2.1 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
仔细核对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 转至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2.1 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
年度申报登记数据,审核权限设在区县级环保部门,已通过审 核的数据,如发现有误,管理部门可通过“数据管理”功能予 以作废或退回处理,重新申报。
2.2 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转运单位,应当提前制定危 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计划范围内启用转移联单、预约 处理单位派车上门拉运废物。
点击“添加”,启动新一年度管理计划报备工作。 如果上年度产生台账登记不完善,系统会弹出提示。
2.2 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

3.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登记
办理流程
1.在 【企业信息管理】 【经营许可证信息管理】 菜单中填写本单位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中按照处置设施进行登记,处置设置对应各自能够处置的废物种类, 废物种类按照 2016 危废名录进行分类。业务登记完请自行与所属区(县)联 系,确保许可证内容通过区县环保主管部门复核。该项功能将直接影响产废 企业联单的创建,系统将自动核对产废企业的危废种类是否符合经营范围;
2.3
危险废物固废申报登记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主要针对产废企业,要求企业要求上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
的产生去向情况,产废企业填写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业务最终备 案通过即可。
在【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菜单完成上一年度的申报登记
工作(例如 2017 年 1-2 月份完成 2016 年申报登记工作) ,要求每年 3 月 1 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4.3
关于手机端 APP
1.关于手机端 APP,手机必须为 Android 操作系统 4.0 以上版本,需具备后置摄 像头(500W 像素以上) ,手机支持 3G/4G 网络。 2.手机端 APP 下载可以扫描系统首页上二维码下载, 也可以在用户注意事项下载 中下载(文件后缀为.apk),下载后拷贝到手机上即可进行安装。
提交待审
环保主管部门确认
是否通过
通过 激活账号 生成企业二维码
结束
注意事项
1.注册时请记好用户名和密码,注意不要混淆大小写或特殊字符; 2.注册时部分资料未齐全可以选择先保存(或注册中途中断未提交) ,之后可以 通过注册进度查询功能,输入用户名调出注册资料; 3.企业注册经纬度请参照填写说明中提及的填写方法,核对清楚后再填写;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操作指南版权: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技术支持:广州市广软科技有限公司版本:V_2019.01.15(一)业务操作指南1.进入【危险废物申报管理】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菜单,点击【说明】按钮可以查看业务操作指南,点击【添加】按钮,进入管理计划填写界面: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业务共分为两页,第一页:管理计划基本信息,第二页: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信息,如下图:3.【第一页:管理计划基本信息】,填写说明如下:A.计划年份:请以系统开放可以选择的年份为准(例如2018年底或2019年初应该完成2019年的管理计划),管理计划主要体现本年度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情况计划,重点是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去向,废物产生时间不做限定;B.类型:如果是第一次填写XXXX年管理计划,请选择【年度备案】,如果年度备案已经通过,但是需要变更内容,请重新添加新的管理计划,类型则选择【变更备案】,注意变更备案必须重新做完整的管理计划;C.计划期限时间:如实填写该备案时间跨度,系统不允许跨年填写,一般请填1月1日至12月31日;D.管理计划填写人、部门联系电话、部门负责人:按公司管理情况填写E.页面下方:上年实际产生量、本年度计划产生量、拟自行利用处置/贮存量、拟委托处置利用量,四项不需要填写,该部分为自动汇总第二页填写的数据后在此展示,当前页面填完后点击【保存】按钮。
(注意:进入第二页选项卡如上图鼠标点击位置所示。
)4.上述步骤保存后进入第二页,【第二页: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信息】,此时分两种情况:A.如果是年度备案,可以点击棕色按钮【加载危废种类】按钮,将导入已在【企业信息管理】 【危废产生信息管理】菜单中添加的本年的危废种类信息;在导入种类之后,您再逐条点击【修改】按钮,进入页面完善各个数量;完善完后,再逐项点击【关联】按钮,关联处置单位或处置设施。
B.如果是变更备案,除了A中所述方法外,还可以点击【导入数据】按钮,选择您在系统中登记的本年的某一条管理计划,并将该条中的所有数据复制,导入数据后,您再逐条点击【修改】按钮,校对各个量是否正确,再在委外或内部两列中逐条点击【关联】按钮,校对关联处置单位或处置设施是否正确。
广东省固废平台-信息变更说明及填写指南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变更业务说明及操作指南1.什么是企业信息变更业务?企业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难免出现信息需要修改的情形。
业务一旦不在当前用户办理节点都将不再支持修改。
若企业想修改数据或修正信息时,可以通过该功能,由企业提出申请,环保管理部门进行数据修正。
2.业务办理流程图注意:环保主管部门系统统一设定为市局,只有市一级(包括顺德区)才有变更信息权限3.企业信息变更目前支持哪些信息变更情形?根据系统当前功能,目前支持以下4个变更情形:A.企业注册信息修改;说明:企业注册信息非关键信息支持企业自行修改维护,关键信息中企业的用户名不支持修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环保隶属关系、法人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单位类别变更时通过变更申请进行,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变更时请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信息变更时需同时上传最新的法人身份证信息,其他信息变更时请在变更内容中描述清楚。
B.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作废;说明:申报登记一旦审核将不再支持修改,且一年仅能做一次申报登记,若发现内容错误,可通过变更申请模块申请将原有业务作废,作废后重新申报即可。
务必在变更内容中注明申报登记的年份信息。
C.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作废;说明:实际使用联单过程中出现重复的情形或其他情形需要作废的,可以申请作废联单,作废的数据不会纳入统计。
但变更申请必须同时加盖产废企业、处置企业公章。
D.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修改;说明:联单实际使用过程中内容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可以申请对联单内容进行修改,但变更申请必须同时加盖产废企业、处置企业公章。
4.企业信息变更是提交给谁的?变更业务提交对象是企业所属市环保部门。
5.企业信息变更具体怎么操作?(1)点击【添加】打开企业信息变更添加窗口,完成变更项目、变更事由(原因)、变更内容详细描述以及申请人填写等几项内容的填写;(2)填写完(1)中所述内容,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附件上传,将文件上传至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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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
转移联单业务问题汇总
一、其他问题
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谁有权限创建?
答:产废单位才有权限。
如下图所示,在企业基本信息里,账号需要勾选这个角色。
如果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需要创建联单,也应当勾选该选项;如果需要创建联单权限,又没有勾选产废单位角色,可前往【企业信息管理】菜单下的【企业信息变更申请】模块,向市环保部门申请,重新勾选产废角色选项。
2.联单的流程是什么?
答:第一阶段:产废单位创建联单,填写好要转移的危险废物信息,提交后系统将发送给所选择的接收单位;
第二阶段:接收单位确认产废单位填写的废物信息,并安排运输单位,提交后联单发送给运输单位。
若接收单位发现信息有误,可以退回给产废单位修改;
第三阶段:运输单位通过手机端App,填写运输信息进行二维码扫描操作,完成后联单提交给接收单位;
第四阶段:接收单位收到废物后过磅,并在系统填写过磅值,确认无误后提交给产废单位确认;
第五阶段:产废单位确认联单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提交则流程结束,若发现数据有问题,可以选择回退给处置单位修改。
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内容有误或需要作废,如何操作?
答:可前往【企业信息管理】菜单下的【企业信息变更申请】模块,填写变更申请,向市环保部门申请修改或作废。
具体操作可以参考《信息变更填写指南》。
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均可申请。
4.联单中有哪些内容能让市环保部门修改呢?
答:【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仅可以申请修改[计划转移数量]、[禁忌与应急措施]、[外运目的]、[包装方式]、[运达地点]、[发运人]、[计划转移时间];【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中,除了第一、二承运人的[道路运输证号]外,其余都可以申请修改;【第三部分:废物接收单位填写】中,除了[计量单位],其余都可以申请修改。
5.如果修改的内容不在上述可修改范围之内,怎么办呢?
答:原则上联单修改功能已满足日常联单管理需求,若有特殊情况变更申请仍无法适用,建议先咨询技术人员询问清楚处理办法后再定解决途径。
6.什么时候申请修改呢?
答:当联单流程运转到【处置单位确认废物数量】节点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修改联单的数据了。
7.一辆车可以运送多种废物吗?
答:可以。
每转移一种废物每批次都开联单,与车辆无关。
8.同一种废物可以分2车运送吗?该怎么开联单呢?
答:可以。
同一种废物分2批次运送,到系统新建2张联单即可。
系统要求不同种类不同批次都需要创建各自的联单。
9.处置单位发现产废单位发送来的补录联单内容有错误,怎么办?
答: 处理方法与上述【3】一致。
10.补录联单的流程是什么?
答:
第一阶段:产废单位创建补录联单,填写好要转移的危险废物信息,提交后系统将直接发送给所选择的接收(处置)单位;
第二阶段: 接收(处置)单位收到联单信息后填写联单中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产废单位确认;
第三阶段:产废单位确认联单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提交则流程结束,若发现数据有问题,可以选择回退给处置单位修改后再进行确认。
11.需要由谁来补录联单?
答:拥有产废单位角色的账号均可以补录联单。
12.什么时候需要补录联单?
答:补录联单是用于解决系统上线初期(1-2月份),由于业务关联限制无法正常使用电子联单时采用纸质联单的数据,后续想要补录到系统或实际操作过程中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补录联单数据的情形。
该功能仅适用于特殊或紧急情况不建议随意使用,其他非特殊情况请使用正常电子联单流程。
二、产废单位问题集合
1.做转移联单之前需要做什么?
答:需要先填写好当年的废物产生信息并做好管理计划并通过环保部门审核。
2.为什么选择不到接收单位?
答:选择的接收单位是从您所做的最新制定的管理计划中获取,请检查您是否已经做了管理计划,或查看管理计划是否已经通过环保部门审核。
3.为什么选择了接收单位,却选择不了许可证编号?
答:因为您选择的接收单位,没有在平台许可证管理菜单中登记许可证信息,或接收单位登记的许可证没有经过环保管理部门确认,或改许可证已经过期了。
此时可向处置单位咨询清楚。
4.为什么选择不到我想要的废物信息类别编号?
答: 如果列表中没有您想要的废物信息类别,可以做以下操作:
A.检查自己是否有在【危险废物管理】下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已经审
核通过了至少一条管理计划;
B.最新制定的这条管理计划是否登记了该废物信息;
C.联系接收单位,确认您选择的许可证中是否有登记了该类废物信息(大类小
类编号,处置方式一定要匹配)
5.计划转移时间估计不准确有关系吗?
答:计划转移时间是一个预估时间,联单提交后系统以计划转移日期计算7天有效期,若7天内仍然没有安排运输或者运输单位没有来填写联单,系统将会自动将联单作废。
6.计划转移量是做什么用的?估计不准确有关系吗?
答:计划转移量只是一个预估值,联单的数量以最后处置单位确认的数量为准。
计
划量是为方便给处置单位或运输单位作参考,来安排对应吨位的运输车辆。
7.计划转移量的计量单位是从哪里获取的?可以修改吗?
答:该计量单位是从您选择的接收单位的许可证信息里获取的,是许可证中已经规定好的,不能随意修改。
三、运输单位问题集合
1.手机端装了电子联单应用,该怎么登录?
答:
A.登录账号是运输单位在平台上登记的司机信息中司机的手机号,而不是运输
单位用户名。
初始密码是固定的:gdsgf888888,前5个字母,后六个8。
B.账号信息查看如下图所示
2.手机端电子联单App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答:运输单位(也就是司机)到达产废单位开始用手机应用填写联单:
A.登录App后,找到对应产废单位的对应危废转移联单;
B.在现场扫描产废企业二维码,填写运输起点终点信息;
C.扫描车辆二维码,完成后业务保存并提交,此时现场收运就完成了;
D.到达处置单位在手机端联单确认菜单中,找到填过的联单,扫描处置单位二维
码,确认已经到达处置单位,保存即可。
后续由处置单位和产废单位相互确认最终转移的危废数量。
3.操作过程中的二维码从哪里获取?
答:
企业的二维码:产废/接收单位登录平台,在【企业信息管理】→【企业信息查看】菜单中点开即可看到二维码。
(接下一页)
车辆二维码:运输单位登录平台,在【企业信息管理】→【企业车辆信息】菜单,
每条登记过的车辆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即可看到车辆二维码信息,建议打印贴于对应车辆上避免出错。
4.【运输经由地】一栏该如何填写?
答:填写内容分以下几种情况:
A.假如废物运输是市内转移,例如从广州天河区运送到广州白云区,则填写
【直达】即可;
B.假如废物运输是隔壁城市转移,例如从广州市运送到佛山市(中间不绕道
到其他城市),则填写【直达】即可;
C.假如废物运输是跨多市转移,例如从佛山市出发途径广州市到东莞市,
则填写【广州市】;
D.假如废物运输跨的城市特别多,则需将途径城市全部填入,输入框是支持
多选的;
四、接收单位问题集合
1.问:发现司机填写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处理方法与上述【一、其他问题】的【3】一致。
2.问:已经安排了运输单位,这才发现产废单位填写的数据有问题,这时已经
无法退回了,怎么办?
答:此时是无法修改联单了,只能申请市环保部门进行联单作废,然后联系产废单位重开联单。
如何作废,则看上述【一、其他问题】的【3】。
3.问:运输时发现过了转移计划日期时间,怎么办?
答:只要联单没有作废就可以继续使用,系统设定联单从计划转移日期起算7天有效,7天内未安排运输或运输单位未前往运输未填写联单则系统自动将联单作废。
4.问:我先已经转移了废物,后注册进入系统,现在要补联单,可是日期又无法
填写实际日期,这怎么办?
答:请先在系统补好联单,并沟通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将联单流程走完。
之后向市级环保管理部门申请进行联单数据(如时间)的修改。
申请做法,可看上述【一、其他问题】的【3】。
5.问:当要进行[处置单位确认废物数量]的时候,发现系统弹出这个窗口提
示,导致无法进行操作(如下图所示),是什么原因?
答:
A.可以先在联单列表界面点击右键、选择刷新框架再试试;
B.如果依旧出现这种情况,那就说明:由于系统检测到该联单有一个步骤没有完
成,就是司机没有扫描处置单位二维码进行运输情况的确认。
应该怎么处理?
如下图所示,让该司机(一定要填写联单的那个司机)重新登录App,向右划开,然后点开[处置单位确认危废联单],里面就会显示没有扫描处置单位二维码的所有联单。
点开扫描二维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