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校门车辆通行智能卡
厦门大学校门通行管理智能卡-厦门大学后勤集团

厦门大学校门通行管理智能卡申办指南与使用须知1、为维护校园内道路交通秩序,限制校外机动车穿行和随意停放,合理利用学校停车场地资源,规范校园机动车停放秩序,创造良好的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日常进出与停放在学校校园本部的机动车,除临时性进出外,均可申办“厦门大学校门车辆通行管理智能卡”。
2、车辆持有有效的智能卡,将便利校门车辆进出管理系统自动识别与放行。
学校对于没有持有智能卡的车辆(特种车辆除外)实行计时收费管理:在进校门时应领取“校园车辆通行记录单”,出校门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缴交车辆停放服务费。
3、申办智能卡必须符合《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由所在单位核实后,按照下表附送相关证件的复印资料(A4纸张格式),交验原件4、补充说明:(1)本校教职员工:由学校人事信息系统核对确认,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外的人员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直系亲属:指本校教职员工的父母或者子女。
(2)C类申请人实际居住在校外的,须提供校外住房证明与校外停车缴费凭证(或居委会证明),经调查属实的,可按B类条件办卡。
(3)B类申请人实际居住在校内的,应按C类标准办卡交费。
否则,车辆一年内实际在校内停放过夜(每日24:00—次日3:00期间,下同)超过五个月(含五个月)的,应补交年费;一个月内实际在校内停放过夜超过15天(含15天)的,应补交月费。
(4)驻校社区居委会、军警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私家车,比照本校教职工办理;其余驻校机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私家车,校内租房户,按E类标准办理年卡。
校内租房户办理E类年卡,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出具居委会书面证明。
5、符合核发使用智能卡的新购的公、私车辆,自购车之日起算给以20天的规定卡申办期限,出具相关凭证经门卫同意后就近免费进出校门。
6、无有效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与所申请办卡车型不符的,不予办卡;中、大型以上私家车,不予办卡。
厦门大学校门车辆通行智能卡申办程序

厦门大学校门车辆通行智能卡申办程序与使用须知〖流程〗申报->审批->反馈->交款->校验确认->智能卡领取、激活、安装一、申报《申请表》下载(厦大保卫处/或厦大后勤集团/),了解《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如《申办须知》等),如实填报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准备并附送行驶证、驾驶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复印资料(A4纸张格式),经由证明单位核实后,到以下受理点交验原件申报办理(学校公车申请表一式二份)。
分类受理地点分别为:1、学校公务车:学校保卫处交管科,电话:21822862、其他车辆:后勤集团南强物业公司智能卡申办点(原石井餐厅一楼北侧)电话:2185940二、审核(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1、学校公务车:持校保卫处审批结果,到物业公司智能卡申办点,办理后续事项。
2、其他车辆:由后勤集团南强物业公司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三、反馈:南强物业公司将核定结果告知申请人四、交款:备选方式如下1、现金/厦大校园卡刷卡缴费2、到指定银行交款收款单位:厦门南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厦大支行帐号:35101567001052502002请注明:款项来源(费别)为车管卡押金(100元)、X月\年费;交款人为申请人。
五、校验确认凭现金交款单,提交行驶证原件到申办点核对信息,录入智能卡(标上车号),发给回执单(即行安装的除外)。
六、领取、激活、安装智能卡凭回执单开车到现场,领取智能卡,并由工作人员安装在车辆指定位置上,调试启用。
附录:厦门大学校门通行管理智能卡使用须知1、本卡的申办按照《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仅限于经确认的特定对象的车辆进出厦门大学校园/停放使用。
2、请于有效期满前到指定地点续费/检定展期,以免影响校门车辆出入管理系统自动识别与放行。
3、使用本卡的车辆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请服从交管人员的指挥引导。
4、本卡须安装于车前挡风玻璃最佳接收位置(正面不能有金属或者金属膜覆盖),请勿自行拆改,以免影响车辆通行。
厦门大学校门车辆通行智能卡申办程序

厦门大学校门车辆通行智能卡申办程序与使用须知〖流程〗申报-> 审批-> 反馈-> 交款-> 校验确认-> 智能卡领取、激活、安装一、申报《申请表》下载(厦大保卫处/ 或厦大后勤集团/),了解《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如《申办须知》等),如实填报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准备并附送行驶证、驾驶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复印资料(A4纸张格式),经由证明单位核实后,到以下受理点交验原件申报办理(学校公车申请表一式二份)。
分类受理地点分别为:1、学校公务车:学校保卫处交管科,电话:21822862、其他车辆:后勤集团南强物业公司智能卡申办点(原石井餐厅一楼北侧)电话:2185940二、审核(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1、学校公务车:持校保卫处审批结果,到物业公司智能卡申办点,办理后续事项。
2、其他车辆:由后勤集团南强物业公司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三、反馈:南强物业公司将核定结果告知申请人四、交款:备选方式如下1、现金/厦大校园卡刷卡缴费2、到指定银行交款收款单位:厦门南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厦大支行帐号:35101567001052502002请注明:款项来源(费别)为车管卡押金(100元)、X月\年费;交款人为申请人。
五、校验确认凭现金交款单,提交行驶证原件到申办点核对信息,录入智能卡(标上车号),发给回执单(即行安装的除外)。
六、领取、激活、安装智能卡凭回执单开车到现场,领取智能卡,并由工作人员安装在车辆指定位置上,调试启用。
附录:厦门大学校门通行管理智能卡使用须知1、本卡的申办按照《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仅限于经确认的特定对象的车辆进出厦门大学校园/停放使用。
2、请于有效期满前到指定地点续费/检定展期,以免影响校门车辆出入管理系统自动识别与放行。
3、使用本卡的车辆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请服从交管人员的指挥引导。
厦门大学校园车辆临时出入停放公务卡

厦门大学校园车辆临时出入停放公务卡
应用、申购、使用说明
〖应用〗专属用途
按照“厦大综〖2008〗12号”文件,因单位的公务接待、或者校内餐饮、宾馆商务活动需要,来宾自带车辆出入/停放校园的,由接待单位申购“公务卡”,用以定额地抵免计时收费的应缴费用。
〖申购〗申购地点:学校后勤物业服务公司申办点(原石井餐厅一楼北侧,学校后勤综合服务楼智能卡申办窗口),电话2185940,申购限额:50张/次。
接待单位下载填报并签署指定格式的《申购单》后,按5元/卡的定额,缴交拟申购数量的价款,点交领取“公务卡”。
发售方将出具相应票据,供申购单位报销;但来宾持卡抵免后则不再给发票。
〖使用〗与“校园车辆通行记录单”配合使用,凭卡限额抵免。
来宾车辆进入校园时,仍须取得“记录单”,在离校出门前由接待单位配给本卡后,由指定校门离去结算时,一并提交“记录单”并回收本卡。
抵免限额:一卡/每车〃次,如在校内过夜另加收一卡/每车;请按实配用。
裁剪线
厦门大学校园车辆临时出入停放公务卡
裁剪线
厦门大学校园车辆临时出入停放公务卡。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以下简称翔安校区或校区)安全稳定,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保卫管理包括校区范围内的国保、治安、门卫、道路交通、消防、城监等涉及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管理事项。
第三条 校区内的单位、个人及车辆等,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依照校区的管理规定开展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活动。
第四条校区保卫办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国保工作第五条各单位要开展国家安全、政治稳定和安全宣传教育,尤其是新生入学伊始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
第六条 校区各单位要有专人定期对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动态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做好社会基础调查,共同维护校区的政治稳定。
第七条 防范校园内开展非法宗教活动;配合处理邪教问题,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
第八条 相关单位要做好学校承担国防科技项目科研人员的保密教育。
第九条 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查处、侦破案件,维护校园稳定。
第三章 治安管理第十条 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学校大局和中心工作,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创建“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措施,管理好本单位的安保队伍及监控分控点。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确定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本单位内的治安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
第十二条 发生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保卫办。
第十三条各物业单位的安保工作要接受保卫办的检查、指导、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监控镜头、红外探头等技防设施;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区监控中心。
XX大学机动车辆门禁授权登记表【模板】

申请人信息
姓 名
与车主关系
部门/学院/班级
车牌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人身份类型
□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
□临时聘用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在校内经营商户
承诺书
1、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若有虚假,同意通报本人所属单位,同意注销车辆门
禁信息,并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本人保证在校内行驶或停车时,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并遵守《河北经贸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承诺人:
申请部门
意 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安全工作处
意 见
主管处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厦门大学校车运行时间

翔安校区(主楼群、医学院、综合楼等)→五缘公寓→高林居住区→会展中心(莲前大道与环岛干道交汇处)→前埔南区教师公寓(小区门口)→文曾路仓里站→名仕园公交站→思明校区(克立楼、西校门)。
二、翔安校区返回思明校区
班次
停靠点
10:10
12:40
16:20
17:30
18:30
21:40
23:00
翔安校区(主楼、综合楼、医学院等)→五缘公寓→高林居住区→会展中心→前埔南区教师公寓→文曾路仓里站→名仕园公交站→思明校区(西校门、克立楼)。
三、周末、节假日班车安排
班次
停靠点
8:00
思明校区(东区、白城、克立楼、西校门)→名仕园公交站→文曾路仓里站→前埔南区教师公寓(小区门口)→会展中心(莲前大道与环岛干道交汇处)→高林居住区→五缘公寓→翔安校区(主楼群、医学院、综合楼等)。
前埔南区教师公寓(小区门口)→五缘公寓→翔安校区(主楼群、医学院、综合楼等)。
9:00
①思明校区(东区、白城、克立楼、西校门)→名仕园公交站(过名仕公交站往前50米缺口处)→文曾路仓里站(大洋山庄门口)→会展中心(莲前大道与环岛干道交汇处)→高林居住区→翔前埔南区教师公寓(小区门口)→五缘公寓→翔安校区(主楼群、医学院、综合楼等)。
②前埔南区教师公寓(小区门口)→五缘公寓→翔安校区(主楼群、医学院、综合楼等)。
8:00
思明校区(东区、白城、克立楼、西校门)→名仕园公交站(过名仕公交站往前50米缺口处)→文曾路仓里站(大洋山庄门口)→会展中心(莲前大道与环岛干道交汇处)→高林居住区→翔安校区(主楼群、医学院、综合楼等)。
8:20
12:00
翔安校区(主楼群、医学院、综合楼等)→五缘公寓→高林居住区→会展中心(莲前大道与环岛干道交汇处)→前埔南区教师公寓(小区门口)→文曾路仓里站→名仕园公交站→思明校区(克立楼、西校门)。
厦门大学校园车辆与交通管理办法-厦门大学保卫处

厦门大学校园车辆与交通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教学、科研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校内道路交通管理的一般性规定1、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及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未经许可,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3、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征得学校保卫处的同意。
4、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机动车在道路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行走。
5、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自然灾害、恶劣气象、交通事故、安全(警卫)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校保卫处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机动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
6、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喇叭。
7、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或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
8、施工车辆在校内行驶,严禁超载;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9、机动车在校内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修理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10、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在校园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11、校园内禁止拖拉机和单缸柴油机车通行。
12禁止在校园内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和上路试车。
13、夜间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不得使用远程灯。
14、车辆必须在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停放或跨位停放。
二、机动车辆进出校门的规定1、机动车辆凭《厦门大学校门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进出校门。
通行证分为五种,实行分类管理:(1)本校执行公务的车辆和教职工自用车辆通行证。
此类车辆可视情况就近进出校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大学校门车辆通行智能卡
申办程序
〖流程〗
申报-> 审批-> 反馈-> 交款-> 校验确认->激活
〖说明〗
一、申报
1、申请表下载(厦大保卫处/ 或厦大后勤集团/),了解《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如《申办须知》等),如实填报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准备并附送行驶证、驾驶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复印资料(A4纸张格式),经由证明单位核实后,到以下受理点交验原件申报办理。
(公务车申请表一式两份)
分类受理地点:
※学校公务车:学校保卫处交管科(保卫处三楼),电话:2182286※其他车辆:学校南强物业服务公司申办点(原石井餐厅一楼北侧)电话:2185940
二、审核(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学校公务车:持校保卫处审批结果,到南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办点,办理后续事项。
※其他车辆:由南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三、反馈:南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核定结果告知申请人
四、交款:申请人按照核定类别到指定银行交款
收款单位:厦门南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厦大支行帐号:35101567001052502002
请注明:款项来源(费别)为X月\年场地租金;交款人为申请人。
(B类车辆不用缴交费用)
五、校验确认
凭现金交款单,提交行驶证原件到申办点核对信息,发给回执单。
六、激活
在核对信息无误后,工作人员进行录入处理并激活,同时将结果反馈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