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讲义第一部分标准简介一、施工升降机(de)2个标准1、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05代替GB/,GB/T10052-1996,GB10053-1996,GB/T10054-1996,GB/T10056-1996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代替GB10055-1996二、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07版与96版(de)主要变化1、名称由“规则”改为“规程”;2、增加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de)安装垂直度偏差;3、增加标准节对不同(de)立管壁厚要有标识(de)要求;4、增加当标准节立管壁厚有腐蚀或磨损时应报废或降级使用(de)要求;5、增加人货两用或400㎏以上(de)货用施工升降机应设置缓冲器;6、对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de)吊笼运行速度作出规定;7、增加编制网围栏或门(de)孔眼及开口尺寸(de)要求;8、对层门(de)净高度分按全高度层门和高度降低层门来要求;9、增加对额定提升速度超过0.7m/s时(de)施工升降机设置减速开关(de)要求;10、删去对钢丝绳(de)连接方式(de)要求,增加在需要储存预留钢丝绳时,对所用接头或附件(de)要求.三、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分为13部分,共158条13个部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整机、基础、停层、吊笼、对重及其导轨、钢丝绳滑轮、传动系统、导向与缓冲装置、安全装置、导轨架(de)附着、电气系统四、标准范围:1、规定了施工升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与使用等方面应遵守(de)安全技术要求.2、适用于GB/T10054—2005所定义(de)施工升降机(包括齿轮齿条式和钢丝绳式). 施工升降机:用吊笼载人、载物沿导轨做上下运输(de)施工机械.其型式主要有:齿轮齿条式、钢丝绳式(卷扬机式、曳引式).五、规范性引用文件1、GB/T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 5972—1986,eqv ISO 4309:1981)2、GB/T 8918制绳用钢丝(GB/T 8918—1996,eqv ISO 2232:1990)3、GB/T 10054—2005施工升降机第二部分标准主要内容一、整机1、工作条件:温度:-20℃~+40℃;风速:作业风速20m/s,加节风速13m/s;电压偏差:±5%2、安装垂直度: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de)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1(de)规定.表1导轨架架设高度(h)/m H≤ 70<h≤100 100<h≤150 150<h≤200 h>200垂直度偏差/mm 不大于导轨架架设高度(de)1/1000 ≤70 ≤90≤110 ≤130提示:1)标准节两个方向测量(de)偏差值应矢量合成;2)对倾斜式或曲线式,其导轨架正面(de)垂直度偏差应符合上表;3)物料提升机垂直度:‰;塔机垂直度:4‰,附着以下2‰.3、标准节标识:标准节立管有不同壁厚时,应有标识.4、装拆、维修时(de)要求:1)吊笼最大速度不应大于0.7m/s;2)顶部进行控制操作时,其他操作装置均不应起作用,但吊笼(de)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提示:1)其他操作装置主要指驾驶室内(de)操作装置;2)安全装置主要指防坠安全器、上限位等.5、标准节腐蚀、磨损(de)规定:制造商应对主要结构件(de)腐蚀、磨损极限作出规定,对于标准节立管应明确其腐蚀和磨损程度与导轨架自由端高度、导轨架全高减少量(de)对应关系.当立管壁厚最大减少量为出厂厚度(de)25%时,此标准节应予报废或按立管壁厚规格降级使用.注:起重机械主要结构件报废标准为厚度减少10%时,若无计算能力,则报废. 6、操作标识: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de)用途或动作方向.7、固定标牌: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易于观察(de)位置固定标牌:名称、型号、主参数、出厂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商名称及地址.8、附墙水平度:附墙撑杆平面与附着面(de)法向夹角不应大于8..二、基础1、基础(de)处理1)施工升降机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de)全部载荷.2)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2、防护围栏1)作用:对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进行隔离,防止人员通行.2)地面防护围栏材料型式: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网孔(de)网眼或开口应符合表2(de)规定.表2 单位为毫米与相近运动部件(de)间隙(a)孔眼或开口(de)尺寸()a≤22 b≤1022<a≤50 b≤1350<a≤100 b≤25注:若孔眼或开口是长方形,则其宽度不应大于表内所列最大数值,其长度可大于表内最大数值.注:该表同时适应于层门、吊笼、传动防护罩等.3)地面防护围栏(de)高度不应低于1.8m.对于钢丝绳式(de)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地面防护围栏(de)高度不应低于1.5m.4)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起动.5)当附件或操作箱位于施工升降机防护围栏内时,应另设置隔离区域,并安装锁紧门.例:杭州华城SSB100型人货梯.三、停层层门1、作用:防人员高空坠落、高空坠物和人员被施工升降机伤害.2、层门型式:全高度层门和高度降低层门.注:建筑工地全高度层门较少采用,多为高度降低层门.3、层门不应突出到吊笼(de)升降通道上,只能向楼层内开启.4、材料: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实体层门上应设置窗口.眼孔尺寸符合表2.5、层门高度不小于1.1m,与吊笼门水平距离不大于200mm,与吊笼运动部件距离一般不小于0.5m.吊笼门与登机平台边缘不大于50mm,6、层门(de)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120㎜.7、层门两侧护栏:高度不小于1.1m,护栏中间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100mm.8、层门(de)开、关应由吊笼内人员操作,不受吊笼运动(de)直接控制,与吊笼电气或机械联锁.9、层门锁止元件(de)嵌入深度不应小于7mm.四、吊笼1、载人吊笼应封顶,且在吊笼底板与顶板之间应全高度有立面(含门)围护.载人吊笼门框(de)净高度至少为2.0m,净宽度至少为0.6m.门应能完全遮蔽开口,其开启高度不应低于1.8m.2、吊笼顶板应抗滑且周围应设护栏.该护栏(de)高度不小于1.1m,护栏(de)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不小于100㎜.护栏与顶板边缘(de)距离不应大于100㎜.3、封闭式吊笼顶部应有紧急出口,并配有专用扶梯.出口应装有向外开启(de)活板门,并设有电气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4、吊笼不允许当作对重使用.5、吊笼(de)额定乘员数为额定载重量除以80㎏,舍尾取整.6、吊笼底板应能防滑、排水.7、吊笼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只有当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8、应有防止吊笼驶出轨道(de)设施和防止吊笼门导向滚轮失效(de)设施.五、对重及其导轨1、当施工升降机有一施工空间或通道在对重下方时,则应设有防止对重坠落(de)安全防护措施.2、当对重使用填充物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3、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de)要求涂成警告色.4、采用卷扬机驱动(de)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吊笼不应使用对重.5、安装、加节时应留出对重在导轨架顶部越程余量,当吊笼(de)额定提升速度大于1.0m/s时,对重越程不应小于2.0m.六、钢丝绳、滑轮1、钢丝绳1)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提升吊笼或悬挂对重(de)钢丝绳不得少于两根,且相互独立.2)钢丝绳应尽量避免反向弯曲(de)结构布置.需要储存预留钢丝绳时,所用接头或附件不应对以后投入使用(de)钢丝绳截面产生损伤.2、滑轮1)钢丝绳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de)提升滑轮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30;货用(de)不应小于20.2)吊笼对重用滑轮(de)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30.3)平衡滑轮(de)名义直径不得小于倍(de)提升滑轮名义直径.4)安全器专用滑轮(de)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5.5)门悬挂用滑轮(de)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5.6)所有滑轮、滑轮组均应有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外缘(de)间隙不应大于钢丝绳直径(de)20%,且不大于3mm.8)钢丝绳进出滑轮(de)允许偏角不得大于..七、传动系统1、安全要求1)传动系统(de)安全装置及安全防护应考虑到人身安全,其零部件应有防护措施.保护板上网孔及开口尺寸应符合表2(de)规定.2)传动系统及其防护措施应便于维修检查,有关零部件应防止雨、雪、泥浆、灰尘等有害物质侵入.2、齿轮齿条式传动系统1)齿轮齿条(de)啮合条件应符合: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小于40%,沿齿长不小于50%,齿面侧隙应为~0.5mm.2)标准节上(de)齿条联接应牢固,相邻两齿条(de)对接处,沿齿高方向(de)阶差不应大于0.3mm.3、钢丝绳式传动系统(略)4、制动器1)传动系统应设有常闭式制动器.2)制动器能使装有倍额定载重量、以额定提升速度运行(de)吊笼停止运行;也能使装有额定载重量而速度达到防坠安全器触发速度(v+)(de)吊笼停止运行.在任何情况下,吊笼(de)平均减速度都不应超过1gn.3)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制动器应具有手动松闸功能,并保证手动施加(de)作用力一旦撤除,制动器立即恢复动作.4)不允许采用带式制动器.5)当采用两套或两套以上(de)独立传动系统时,每套传动系统均应具备各自独立(de)制动器.八、导向与缓冲装置1、导向装置1)导轨架应能承受施工升降机在额定载重量偏载(de)情况下,以额定提升速度上、下运行和制动时(de)载荷,以及在此情况下防坠安全器动作时(de)附加载荷.2)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在计算由于防坠安全器动作作用下导轨架和齿条(de)强度时,载荷冲击系数(de)取值如下:a)渐进式安全器为;b)瞬时式安全器为5.3)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吊笼与对重(de)导向应正确可靠,吊笼采用滚轮导向,对重采用滚轮或滑靴导向.2、缓冲装置1)人货两用或载重量400㎏以上(de)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底架上应设置吊笼和对重用(de)缓冲器.2)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de)缓冲器上时,对重上面(de)越程余量不应小于0.5m.九、安全装置(一)一般要求1、吊笼应具有有效(de)装置使吊笼在导向装置失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上.2、有对重(de)施工升降机,当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时,应有双向防坠安全器或对重防坠安全装置.3、防坠安全器在施工升降机(de)接高和拆卸过程中应仍起作用.4、在非坠落试验(de)情况下,防坠安全器动作后,吊笼应不能运行.只有当故障排除,安全器复位后吊笼才能正常运行.5、作用于一个以上导向杆或导向绳(de)安全器,工作时应同时起作用.6、防坠安全器应防止由于外界物体侵入合伙因气候条件影响而不能正常工作.任何防坠安全器均不能影响施工升降机(de)正常运行.7、防坠安全器试验时吊笼不允许载人.8、当吊笼装有两套或多套安全器时,都应采用渐进式安全器.9、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de)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应超过一年. (二)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1、吊笼应设有防坠安全器和安全钩.防坠安全器应能保证当吊笼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及时动作,将吊笼制停;安全钩应能防止吊笼脱离导轨架或防坠安全器输出端齿轮脱离齿条.2、防坠安全器动作时,设在防坠安全器上(de)安全开关应将电动机电路断开,制动器制动.3、防坠安全器(de)速度控制部分应具有有效(de)铅封或漆封.防坠安全器出厂后动作速度不得随意调整.4、防坠安全器(de)动作速度:v≤0.6m/s时,动作速度V≤1m/s;0.6m/s<v≤1.33m/s时,动作速度V≤(v+)m/s.制动距离:v≤0.65 m /s时,制动距离~1.4m;<v≤1m /s时,制动距离~1.6m.5、吊笼在额定载重量工况坠落时,防坠安全器动作后,施工升降机(de)结构、连接部分和吊笼底板应符合GB/T 10054—2005中5.2.8.13(de)要求.6、应采用渐进式安全器,不允许采用瞬时式安全器.(三)安全开关1、一般要求1)施工升降机应设有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和防松绳开关.2)行程限位开关均应由吊笼或相关零件(de)运动直接触发.3)对于额定提升速度大于0.7m/s(de)施工升降机,还应设有吊笼上下运行减速开关,该开关(de)安装位置应保证在吊笼触发上下行程开关之前动作,使高速运行(de)吊笼提前减速 .2、限位开关1)施工升降机必须设置自动复位型(de)上、下行程限位开关.2)上、下行程限位开关(de)安装位置应符合:上限位开关当v∠0.8m/s时,安全距离应大于1.8m,与上极限开关距离0.15m;下限位开关动作使吊笼制停后,与下极限开关有一定距离.3、极限开关1)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和钢丝绳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必须设置极限开关,吊笼越程超出限位开关后,极限开关须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停车.极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de),其动作后必须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可重新启动.2)极限开关不应于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3)上、下极限开关(de)安装位置如下:a)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上极限开关(de)安装位置应保证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de)越程距离:——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为0.15m;——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为0.5m.b)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下极限开关(de)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首先动作.4、防松绳开关施工升降机(de)对重钢丝绳或提升钢丝绳(de)绳数不少于两条且相互独立时,在钢丝绳组(de)一端应设置张力均衡装置,并装有由相对伸长量控制(de)非自动复位型(de)防松绳开关.当其中一条钢丝绳出现(de)相对伸长量超过允许值或断绳时,该开关将切断控制电器,吊笼停车.5、超载保护装置施工升降机应装有超载保护装置,该装置应对吊笼内载荷、吊笼顶部载荷均有效.装载额定载荷(de)90%时应报警,达到110%时应不能启动.十、导轨架(de)附着1、导轨架(de)高度超过最大独立高度时,应设有附着装置.2、施工升降机运动部件与除登机平台以外(de)建筑物和固定施工设备之间(de)距离不应小于0.2m.注意区分:层门与吊笼门水平距离不大于200mm,与吊笼运动部件距离一般不小于0.5m.十一、电气系统1、施工升降机应有主电路各相绝缘(de)手动开关,该开关应设在便于操作之处.开关手柄应能单向切断主电路且在“断开”(de)位置上可以锁住.2、电路电源中应装有保险丝或断路器.在施工升降机工作中应防止电缆和电线机械损坏,电缆在吊笼运行中应自由拖行不受阻碍.3、电气设备应防止外界如雨、雪、泥浆、灰尘等造成(de)危害.防护等级对于便携式控制装置应为IP65;控制盒和开关、控制器、电器元件应为IP53;电动机应为IP54.在需要排水(de)地方应设有排水孔.4、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de)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4Ω.5、当接地出现故障时,主控制电路和其他控制电路中断路器应自动切断.6、控制吊笼上、下运行(de)接触器应电气联锁.7、吊笼顶用作安装、拆卸、维修(de)平台时,则应设有检修或拆装时(de)顶部控制装置.对多速施工升降机当在吊笼顶操作时,只允许吊笼以低速运行.控制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de)紧急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电路停止吊笼(de)运行.8、零线和接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严禁作载流回路.9、电气及电器元件(电子元件部分除外)(de)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ΜΩ,电气线路(de)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ΜΩ.10、电气线路安全触电(de)绝缘电压,当外壳保护等级在IP5X或以上时为250V;当外壳保护等级小于IP5X时为500V.11、在多重触点(de)情况下,触点间(de)距离不得小于2mm.12、触电及导体材料(de)磨损不应导致触电短路.13、电路应设有相序和断相保护器及过载保护器.14、任何电气设备都不应与电气安全装置并联,且内部或外部(de)感应电流都不应影响电气安全装置(de)正常工作.。
施工升降机机操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施工升降机机操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概述为了确保施工升降机机操工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操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该安全操作规程。
二、操作前准备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证书。
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耳塞、防护手套等。
3. 操作前必须检查升降机的整体状况,确保各部件完好无损。
4. 检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如限位器、稳定装置等。
5. 确保升降机的操作面干净整洁,无杂物阻碍。
三、操作步骤1. 操作人员必须先确认机舱内无人,然后才能上升或下降。
2.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专注,禁止进行分心或嬉戏等危险行为。
3.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示使用操纵杆控制升降机的运行方向与速度。
4. 升降机的运行速度应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合理调整,不得过快或过慢。
5. 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如异响、晃动等,应立即停止升降机,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6. 升降机不得超载使用,必须按照额定载荷进行装载和使用。
四、操作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在操作升降机时,不得强行摇晃或撞击升降机。
2. 操作人员在升降机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应全程保持集中注意力。
3.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理升降机的各个部件,如遇到故障,必须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操作人员在操作升降机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5. 操作人员在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将升降机停放在指定区域并拉起停电开关。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切断电源。
2. 操作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
3. 在救援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理。
六、操作结束1. 操作人员在结束工作时,必须将升降机停放在指定区域,并拉起停电开关。
2. 操作人员必须对升降机进行日常的清洁与维护工作,保持其良好状态。
3. 操作人员应将升降机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自1996年1月1日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的设计、制造与安装的安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gb/t 10052所包括的各种型式和规格的升降机。
2 引用标准gb 1102 圆股钢丝绳gb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8918 优质钢丝绳gb/t 10052 施工升降机分类gb 10053 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t 10054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t 10056 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3 金属结构的设计安全要求3.1 金属结构的设计计算应符合gb 3811中对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规定。
3.2 整机稳定性对于无固定基础的升降机,在无附着、最大独立高度时的稳定力矩不应小于最大倾覆力矩的1.5倍。
4 基础4.1 基础的处理4.1.1 升降机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载荷。
4.1.2 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4.2 防护围栏4.2.1 在基础上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防护围栏。
轻便型可移式升降机可采用其他措施进行围护。
4.2.2 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钢板、冲孔钢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
4.2.3 防护围栏应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围栏施加的350n作用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该物体为扁平等边正方体,边长50mm,边缘倒圆半径为3mm。
4.2.4 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5m。
4.2.5 围栏门应装有机电联锁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门才能开启,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
4.2.6 当附件或操作箱位于升降机防护围栏内部时,应另设置专用区域与其隔离,并安装锁紧门。
5 停层各停层应设置层门或停层栏杆。
层门或停层栏杆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5.1 层门5.1.1 层门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5.1.2 层门应符合4.2.2和4.2.3条的规定。
封闭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一观察窗,窗的面积不应小于250cm2,且不装玻璃。
建筑现场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经验规程JGJ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1总则1.0.1在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中,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中人员与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的齿轮条式、钢丝绳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升降平台。
1.0.3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使用、拆卸,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安装吊杆jibattachment施工升降机上用来装拆导轨架标准节等部件的提升装置。
2.0.2额定安装载重量ratederectionload安装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荷。
2.0.3额定载重量ratedload使用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荷。
2.0.4防坠安全器safetydevice非电气、气动和干动控制的防止吊笼或对重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
2.0.5限位开关terminalstoppingswitch吊笼到达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控制电路的安全装置。
2.0.6极限开关ultimatelimitswitch吊笼超越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总电源的非自动复位安全装置。
2.0.7对重counterweight对吊笼起平衡作用的重物。
2.0.8层站landing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结构l:供吊笼停靠和人货出入的地点。
2.0.9地面防护围栏baselevelenclosure地面上包围吊笼的防护围栏。
缓冲器buffer安装在底架上,用以吸收下降吊笼或对重的动能,起缓冲作用的装置。
2.0.1l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hoistway施工升降机吊笼运行轨迹占用的全部空间。
坠落试验droptest通过施工升降机吊笼沿导轨架作自由落体运动,以检验防坠安全器作用的试验。
3基本规定3.0.1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0.2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项目应配备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安装作业人员以及专业安装技术人员。
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施工升降机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和现行行业标准《建设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的规定。
二、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限位装置、保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和对重符合规范要求,并有检查记录,基础、导轨架、电气安装与通信系统全部合格按厂家要求的平面尺寸和高度及配筋施工,混凝土强度C30。
并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装置:安装有起重量限制器,并灵敏可靠;安装有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灵敏可靠,在检验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对重钢丝绳安装防松绳装置,并灵敏可靠;吊笼的控制装置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底架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且符合规范要求;2、限位装置:安装有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灵敏可靠;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灵敏可靠,上、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符合规范要求;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小于0.15m;极限开关、限位开关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吊笼门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灵敏可靠;吊笼锁窗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灵敏可靠。
3、防护设施: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防护围栏的安装高度、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围栏门安装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灵敏可靠;地面出入通道防护围栏的搭设符合规范要求,停层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铺板满铺并铺平,层门安装高度、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并定型化。
4、附墙架:附墙架采用配套的标准产品,刚度、强度、稳定性符合岀厂设计要求,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符合岀厂设计要求,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不大于6m。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对重钢丝绳绳数不少于2根且相应独立,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在超过规范范围及时更换,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滑轮有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符合规范要求,对重重量、固定符合产品说明书,对重除导向轮、滑靴外都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6、安拆、验收与使用:安装、拆卸单位都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作业人员及司机持证上岗,安装、拆卸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核、审批,安装完毕进行验收,并经验收责任人签名确认方可使用,施工升降机作业前按规定例行检查,并有记录。
5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

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施工升降机分类施工升隆机按传动形式,分齿轮齿条式、钢丝绳式和混合式三种。
目前施工现场使用的人货两用的施工升降机以齿轮齿条传动为主,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一般为货用升降机。
1.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的传动方式为齿轮齿条式,动力驱动装置均通过蜗轮蜗杆减速器带动小齿轮转动,传动小齿轮和导轨架的齿条啮合,通过小齿轮的转动带动吊笼升降。
每个吊笼上均装配有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当吊笼出现失速、坠落的情况时,能在设置的距离、速度内使吊笼完全停止。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按驱动传动的方式不同,又可以分为普通双驱动或三驱动形式、变频调速驱动形式、液压传动驱动形式;按导轨架结构形式的不同,分为直立式、倾斜式、曲线式。
2.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是采用钢丝绳提升的施工升降机,可分为人货两用和货用施工升降机两类。
施工升降机性能参数(1)额定载重量:工作状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荷载。
(2)额定提升速度:吊笼装载额定载重量,在额定功率下稳定上升的设计速度。
(3)吊笼净空尺寸:吊笼空间的大小。
(4)最大提升高度:吊笼运行至最高上限位位置时,吊笼底板与基础架平面间的垂直距离。
(5)额定安装载重量:安装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荷载,通常是指未安装对重时的吊笼额定载重量。
(6)标准节尺于:组成导轨架的可以互换的构件尺寸大小(长X宽X高).(7)对重重量:有对重的施工升降机的对重重量。
施工升降机型号施工升降机的型号由组、型、特性、主参数和变型更新等代号组成。
型号的编制方法如下: 1.主参数代号单吊笼施工升降机标注一个数值,双吊笼施工升降机标注两个数值,用符号“/”分开。
对SH型施工升降机,前者为齿轮齿条传动吊笼的额定重量代号,后者为钢丝绳提升吊笼的额定载重量代号。
2.特性代号特性代号是表示施工升降机两个主要特性的符号。
(1)对重代号:有对重的标注D,无对重的省略。
(2)导轨架代号:1)对SC型施工升降机:三角形截面标注T;矩形或片式截面省略;倾斜式或曲线式,不论何种截面均标注Q。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及使用规范
郑州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升降机|建筑卷扬机厂家-革新建机1 总则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及国家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的齿轮齿条式、钢丝绳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无导轨架的升降平台。
1.3 本规程包含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1.4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其它相关标准。
2 术语2.1坠落试验drop test通过施工升降机吊笼自由落体运动,以检验防坠安全器作用的试验。
2.2施工升降机通道hoistway施工升降机吊笼运行轨道的全部空间。
2.3额定安装载重量rated erection load安装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荷。
2.4额定载重量rated load工作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荷。
2.5安装吊杆jib attachment施工升降机上用来装拆标准节等部件的提升装置。
2.6防坠安全器safety device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或对重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
2.7地面防护围栏base level enclosure地面上包围吊笼的防护围栏。
2.8限位开关terminal stopping switch吊笼到达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控制电路的安全开关。
2.9极限开关ultimate limit switch吊笼超越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电源电路的安全开关。
3 施工升降机的安装3.1 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的条件3.1.1 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业务。
3.1.2 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除了应具有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安装技术人员外,还应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安装作业人员。
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货用施工升降机安装一般规定(3篇)
货用施工升降机安装一般规定货用施工升降机安装一般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 设计要求: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需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包括承载能力、升降高度、速度等参数的设计要求。
2. 安全距离:货用施工升降机安装需满足相关安全距离的要求,如与建筑物、电线、设备等的距离。
3. 施工方案: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需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包括施工顺序、安装方法和支撑结构等。
4. 安装人员: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需由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5. 安全措施:货用施工升降机安装过程中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安全带、防护网和警示标识等。
6. 检验验收:货用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成后需进行检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和安全可靠。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规定,实际安装需根据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进行。
同时,建议在安装前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符合所有安全要求。
货用施工升降机安装一般规定(2)1、货用施工升降机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产品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书。
2、安装单位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装拆卸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书。
3、由安装单位编制货用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4、货用施工升降机应设置标牌,且应标明产品名称和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和产品制造日期。
5、安装单位对货用施工升降机月检不少于____次,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派员参加。
6、货用施工升降机工作1000h后,对机械、电气系统等进行小修;4000h后,对机械、电气系统等进行中修;8000h后,对机械、电气系统等进行大修。
7、出厂年限超过____年的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应进行安全评估。
未经评估不得使用。
8、施工现场使用货用施工升降机,最大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6m。
货用施工升降机安装一般规定(3)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一般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 安全规范:安装必须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的要求。
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与要求(三篇)
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与要求1、金属结构的设计计算应符合GB3811中对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规定,对于无固定基础的升降机,在无附着、最大独立高度时的稳定力矩不应小于最大倾覆力矩的1.5倍。
2、基础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和设施,在基础上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防护围栏,防护围栏应能够承受水平方向垂直围栏施加350N作用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地面防护围栏高度不应低于1.5米,围栏门应装有机电联锁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才能开启。
3、各停车层应设置层门或停车保险架,层门的净高度不低于1.8米,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大于120MM。
4、吊笼内净空高度不小于2米,吊笼顶部的周围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05米的防护栏杆;吊笼的结构应能够承受GB/T10056中规定的全部荷载试验。
5、钢丝绳的选用必须应符合GB1102和GB8918的规定;挂对重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稀系数不小于8,直径不小于9MM,SS型货用升降机,其安全系数不小于8,额定重量不大于320KG,钢丝绳直径不小于6MM;滑轮绳槽的圆弧半径应比钢丝绳半径大5%~7%,槽深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6、传动系统:卷扬机的卷筒上至少留有3圈钢丝绳,,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应大于2倍的钢丝绳直径;SS型货用升降机钢丝绳在驱动卷筒上的绳端可采用压板固定。
7、安全装置:1)、吊笼应设置有安全器和安全钩。
安全器应能够保证升降机吊笼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及时动作,将吊笼制停;安全钩应能够防止吊笼脱离导轨或安全器输出端齿轮脱离齿条。
2)、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使用,一般不得超过2年。
3)、SS型升降机,安全器钢丝绳的张紧力应为安全器夹紧所需力的两倍但不应小于300N。
8、管理方面1)、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施工升降机各类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明确各级安全使用和管理责任制度。
2)、建立和执行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制度,除驾驶员每班作业前检查外,施工现场应设立每周或每月进行全面检查的制度,查出的隐患,必须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替 GB 10055-1996 2007-03-12发布2007-10-01实施目次前言……… 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整机…………….1 4基础一……….….1 5停层..-2 6吊笼………………….….3 7对重及其导轨……….….4 8钢丝绳、滑轮………….-4 9传动系统……….410导向与缓冲装置……………一….5 11安全装置……….612导轨架的附着………………..….7 13电气系统……….7本标准的3.2、8.2.8、9.2.1.9.3.6a)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10055-19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本标准与GB 10055-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的名称改为“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增加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增加标准节对不同的立管壁厚要有标识的要求;——增加当标准节立管壁厚有腐蚀或磨损时应报废或降级使用的要求;——增加人货两用或400 kg以上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应设置缓冲器;——对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的吊笼运行速度作出规定;——增加编织网围栏或门的孔眼及开口尺寸的要求;——对层门的净高度分为按全高度层门和高度降低的层门来要求;——增加对额定提升速度超过0.7 rn/s时的施工升降机设置减速开关的要求;——删去对钢丝绳的连接方式的要求,增加在需要储存预留钢丝绳时,对所用接头或附件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廊坊凯博建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红、李守林、李静、李秀辉、张梅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0055-1988、GB 10055-1996。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与使用等方面应遵守的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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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DB42/365——20061、总则1.1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的安全技术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拆装作业与施工作业的安全。
1.2 本标准适用于在建筑施工现场安装使用的,以卷扬机或曳引机为动力,以型钢制成导轨架、吊笼装载物料沿导轨上、下垂直运输,禁止载运人员的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包括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
1.3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应满足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1.4 本规定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无导轨架的升降平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省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现状制订。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00 碳素结构钢GB/T1955——2002 建筑卷扬机GB/T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8918 钢丝绳GB/T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981 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GB985 手工焊接接头型式和尺寸GB/T10054——2005 施工升降机JB/T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5099 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3 术语本规范采用GB/T10054——2005《施工升降机》中的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rope suspended material hoist采用钢丝绳提升、禁止运载人员的施工升降机3.2 自升平台lifiting plant room 升降机配置的,专门用于导轨架标准节的增减,可自行沿导轨架垂直升降的作业平台。
3.3 最大独立高度maximum free standing height 导轨架在无侧面附着时,能保证施工升降机正常作业的最大架设高度。
3.4 最大自由高度maximum free height 能保证升降机在附着情况下正常作业,导轨架在最上一道附着架上部允许架设的最大高度。
3.5 最大附着间距maximum accrete distance 能保证导轨架不失稳,相邻两道附着架允许的最大垂直间距距离。
4 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在具备以下条件时应能正常作业:a) 环境温度为-20 ℃~+40℃;b) 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c) 电源电压值与额定电压值偏差为± 5%,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值。
4.1.2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应能在风速不大于13 m/s 条件下进行架设、接高和拆卸导轨架作业。
4.1.3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设计计算应符合GB/T3811 的有关要求及GB/T10054——2005 中的5.1.4 的要求。
4.1.4 金属结构、材料及连接4.1.4.1 承重结构件的材料应采用符合GB700中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 的规定;对主要受力杆件应不低于Q235B。
4.1.4.2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重要焊接结构的焊缝质量应按规定进行无损探伤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T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射线探伤中二级焊缝,或超声探伤一级焊缝的规定。
4.1.4.3 焊条、焊丝和焊剂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4.1.4.4 焊条应符合GB981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985 的规定。
4.1.4.5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4.1.4.6 高强螺栓的连接应采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设计要求拧紧。
4.1.5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在未设置超速保护装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a) 最大架设高度不应大于50m;b) 吊笼最大提升速度不应大于0.63m/s ;c) 最大载重量不宜大于1200kg 。
4.1.6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用钢丝绳应符合GB/T8918 的规定,且按GB/T5972 的规定进行检验和报废。
4.1.7 用于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材料、钢丝绳及配套零部件产品均应有其制造商的出厂合格证,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无合格证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用于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生产。
4.1.8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上的防雷与接地应执行JGJ46——2005 的规定。
4.1.9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载荷。
4.1.10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可靠性指标应符合GB/T10054——2005 中的5.1.13 的各项要求。
4.1.11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标志应齐全,其附属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均应与制造商的装箱单相符。
制造商随机提供的技术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范,且至少应有:a)设计总图;b)出厂合格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合格证;c)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配套零部件产品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
4.1.12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应是经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
4.1.13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0054——2005 中的5.1.16 的各项要求。
4.2 性能要求4.2.1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均应具有承受各种规定载荷而不倾翻的稳定性。
在最大独立高度时抗倾翻力矩不应小于该工况最大倾翻力矩的 1.5 倍。
4.2.2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在动态试验时应有超载25%的能力。
但在正常工作时,不得超载运行。
4.2.3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提升速度与额定值的误差不应大于8%。
4.2.4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传动系统、液压系统不应出现滴油现象(15min 内有油珠滴落为滴油)。
4.2.5 吊笼在额定载重量、额定提升速度状态下,按所选电动机的工作制工作1h,蜗轮蜗杆减速器油液温升不应超过60℃,其他减速器和液压系统的油液温升不应超过45℃。
4.2.6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外露并需拆卸的销轴、螺栓、垫圈,把手,链条及防坠安全器等零部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4.2.7 卷扬机或曳引机在正常工作时,其机外噪音不应大于85d B 。
4.2.8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每个吊笼必须装有断绳及停靠防坠安全器。
4.2.8.1 断绳防坠安全器。
当吊笼提升钢丝绳发生松绳或断绳时,安全器应能将额定载荷状态下的吊笼夹持在导轨上保持静止状态,同时:a)制动距离不应大于100mm(对瞬时式)或0.15m~ 1.4m (对渐进式);b)导轨及标准节不应造成损坏;c)吊笼的控制回路或动力电源已被切断,卷扬机或曳引机的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d)只有将吊笼提起,安全器才能释放复位。
一旦将吊笼提升,安全器应自动恢复常态。
4.2.8.2 停靠防坠安全器。
应是由人员手动的安全器,在吊笼停靠后,人员进入吊笼前开始起作业,吊笼不能启动并被安全器夹持在导轨上,此时,即使吊笼的提升钢丝绳发生断裂,吊笼也不会坠落。
4.2.9 两种防坠安全器均不应影响吊笼的正常运行;不应将断绳防坠安全器作为停靠防坠安全器使用;若安全器包含钢丝绳,则钢丝绳的张拉力应是安全器起作用所需力的 2 倍,且不小于300N。
4.2.10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应装有对吊笼自重载荷、吊笼内载荷及吊笼顶部载荷均有效的超载保护装置。
超载检测应在吊笼静止时进行,在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110%前超载装置应终止吊笼启动。
4.2.11 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底架上应设置吊笼和对重的缓冲器。
缓冲器应能承受吊笼以额定载重量、额定提升速度产生的冲击力。
4.3 机械传动机绳轮系统4.3.1 曳引驱动4.3.1.1 对重应和吊笼自重、额定载重量形成平衡系统,即:P 总=G总+KQ额式中,P是对重的总质量,G是吊笼的总质量,Q是额定载重量,K是平衡系数(取值为0.4 ~0.5 )。
4.3.1.2 对重两端应有滑靴或滚轮导向,并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
4.3.1.3 对重应涂成警告色。
4.3.1.4 若对重使用填充物,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窜动,应对每一个单独的填充物标明自重,且有详细的提示以说明所需对重的总质量。
4.3.1.5 如果对重处于吊笼的运行通道,对重也应装有断绳防止安全器。
安全器可以借助一根安全绳来动作。
4.3.1.6 曳引吊笼和对重应采用彼此独立的两根或两根以上的钢丝绳,并应装有自动平衡张力的装置,曳引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5%。
当单根钢丝绳过分伸长或破坏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停止吊笼的运动。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直径不应小于8mm。
4.3.1.7 钢丝绳曳引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吊笼装载至125%额定载荷的情况下,应保持平层状态不打滑;b)必须保证在任何紧急制动的状态下,不管吊笼内是空载还是满载,其减速度的值不能超过缓冲器(包括减行程的缓冲器)作用时减速度的值;c)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施工升降机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升空载吊笼。
4.3.1.8 曳引轮节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20。
4.3.1.9 钢丝绳的末端与吊笼、对重的固定应可靠,在钢丝绳保留 3 圈的状态下,应能承受 1.25 倍的钢丝绳额定拉力。
4.3.2 卷扬驱动4.3.2.1 卷扬驱动只允许用于无对重的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且不允许将吊笼作为对重。
4.3.2.2 卷扬驱动的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当采用一根提升钢丝绳时,应以双绳提升吊笼。
4.3.2.3 卷扬机不允许采用溜放型。
吊笼下降运行时不允许断电松刹溜放。
4.3.2.4 卷筒节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20。
4.3.2.5 钢丝绳绳端在卷筒上的固定应牢靠,当吊笼停止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保留的钢丝绳不得小于 3 圈。
4.3.2.6 钢丝绳卷入卷筒时应排绳整齐。
当钢丝绳多层缠绕时应有排绳措施。
钢丝绳的出绳偏角不应大于2°(自然排绳时)或4°(有排绳器时)。
4.3.2.7 卷筒两端挡板的边缘与最外层钢丝绳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 倍。
4.3.2.8 卷扬机应有防止钢丝绳脱出卷筒的保护装置。
4.3.2.9 钢丝绳的直径不应小于8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4.3.3 传动系统的各零部件应装配良好,达到以下要求:a)卷扬机或曳引机运转平稳,无振动和异常响声;b)滑轮转动灵活,无啃阻、窜动现象;c)曳引轮、滑轮应有有效的防脱槽措施及防止异物进入槽内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