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在校生免费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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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民族大学普通话测试站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关于贵州民族大学普通话测试站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关于贵州民族大学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首期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各学院:贵州民族大学“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于2014年1月获“贵州省语委”、“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正式授牌成立。

在本测试站测试通过的将由“贵州省语委”、“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统一确认测试成绩并发放测试等级证书。

一、本期测试时间与名额:测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30日两天。

测试名额:400人。

二、报名资格:1、本期测试只针对高年级学生,因此本期报名范围为2013级学生除外的贵州民族大学在校生。

2、由于本期为强化班,因此本期参加测试学生必须参加培训。

三、测试方式与地点:测试方式: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

测试地点:贵州民族大学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点(13号教学楼一楼)。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1、报名时间:3月17日上午9:00--20:00,在此期间,考生登陆学校主页()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申请报名,没有在网上申请报名的学生不得报考。

请各学院按条件严格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格。

2、2014年3月18日各学院从“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子系统----等级考试”中打印报名单下发给学生收费。

3、2014年3月19日前各学院交四、六级报名费到财务处,并将交报名表到教务处教务科(老图书馆205办公室)。

四、收费标准:测试费20元,培训费90元。

五、培训安排:培训对象:参加本期测试的全体学生。

培训时间:2014年3月21日晚上,22日、23日全天、24日、25日晚上。

培训内容: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采用“模拟国家级普通话测试”试卷进行培训。

培训师资: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贵州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重点指导、分散训练。

培训地点、分班情况 3月20日另行通知贵州民族大学教务处2013年3月12日。

学校推普考核制度

学校推普考核制度

一、背景随着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深入推进,推广普通话已经成为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学生普通话水平,我校特制定《学校推普考核制度》。

二、目的1. 提高全校师生对普通话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广普通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促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3. 提高学生普通话水平,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考核对象1. 全体在校学生2. 全体教职工四、考核内容1. 学生普通话水平: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进行考核,分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六个等级。

2. 教职工普通话水平: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进行考核,分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四个等级。

3.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包括校园语言文字环境、教育教学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

五、考核方式1. 学生普通话水平考核:采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规定的测试方式,由学校普通话测试站负责组织实施。

2. 教职工普通话水平考核:由学校普通话测试站组织,采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规定的测试方式。

3.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考核: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六、考核结果1. 学生普通话水平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 教职工普通话水平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七、奖惩措施1.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师生,要求限期整改,并重新考核。

3. 对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推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普考核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学校普通话测试站负责普通话水平考核的具体工作。

3.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2.03.21
•【字号】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
•【施行日期】2022.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
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继续执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行收费标准的函》收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继续执行每人次不超过50元的收费标准(含报名费)。

其中,在校学生减半收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

二、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有效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1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3.05.27•【文号】教语用司函[2003]18号•【施行日期】2003.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3]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语委办公室):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03年5月21日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确保测试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特制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现印发给你们。

请将此件转发给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测试机构,并按此《规程》对测试工作进行规范。

在此《规程》基础上,可制定相应的细则。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报名]1.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测试机构报名(亦可由所在单位集体报名)。

2.接受报名的测试机构负责安排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场]3. 测试机构负责安排考场。

每个考场应有专人负责。

考场应具备测试室、备测室、候测室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整洁肃静,标志明显,在醒目处应张贴应试须知事项。

4. 每间测试室只能安排1个测试组进行测试,每个测试组配备测试员2-3人,每组日测试量以不超过30人次为宜。

[试卷]5. 试卷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指定的测试题库提供。

6.试卷由专人负责,各环节经手人均应签字。

7. 试卷为一次性使用,按照考场预定人数封装。

严格保管多余试卷。

8. 当日测试结束后,测试员应回收和清点试卷,统一封存或销毁。

[测试]9.测试员和考场工作人员佩带印有姓名、编号和本人照片的胸卡,认真履行职责。

10. 应试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考场,经查验无误后,按顺序抽取考题备测。

关于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活动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中心校:
根据省市有关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在六月底前组织一次普通话培训测试,请各单位通知有关教师,凡需要报考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同志请到教育中心教务处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8日止。

2、培训、测试、教材费:155元/人
3、培训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人员准备规格为390*567.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码的电子照片一份,发至邮箱:jiaoshi366@后,到教育中心交费确认。

淄川区教育中心
2012年6月4日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鲁语办函〔2008〕7号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有效期问题的答复
有关市、高校语委办:
最近不断接到电话询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有效期的问题,经向上级部门请示,得到答复如下:
国家语委在1997年6月27日下发的《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中规定:“《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有效期为五年”。

但在2003年5月21日颁布、6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6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没有有效期的规定。

因此自2003年6月15号以后测试、山东省语委办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再执行有效期,而2003年6月14日以前测试、山东省语委办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执行有效期5年的规定。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

关于组织普通话水平补测报名的通知

关于组织普通话水平补测报名的通知

关于组织普通话水平补测报名的通知各学院:济南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将于近期对2012届毕业生及2013届文科专业毕业生进行普通话水平补测。

请组织本学院相关学生的补测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方式:本次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

二、测试时间:本次测试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报名范围:1、上学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的学生,此次不再交纳测试费;2、上学期报名并参加考试,但因个人操作原因录音文件出现问题,导致无法评出成绩的学生,此次不再交纳测试费;3、上学期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成绩为以下等级的学生:文学院、泉城学院(汉语、对外汉语专业)二级乙等以下(包括二级乙等);其他学院三级甲等以下(包括三级甲等),此次需交纳测试费;4、上学期未报名的符合本次报名条件的学生,此次需交纳测试费;三、报名费: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财字[2004]12号)中的规定,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标准为每人25元、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元,普通话水平测试复习资料每本2元(自愿购买),合计共32元。

四、报名步骤:第一步:网上报名。

首先登录教务处网站上的网上教管,然后在“活动报名”下的“网上报名”中选择所报考考试类别,报名没有人数限制并且报名时不需要提交或核对照片。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至4月16日。

(注:逾期不再接受补报)第二步:学生网上核对报名是否成功。

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至4月18日,首先登录教务处网站上的网上教管,然后在“活动报名”下的“网上报名”中核对是否已报名。

第三步:核对报名信息并交费。

2012年4月19日至4月20日,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核对照片及个人信息,并交费;过时不交费者,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注:核对信息期间,如果信息有误者,请持本人校园卡及身份证在2012年4月23日至4月24日的工作时间到西校区行政办公楼303房间更改个人信息(只在考生信息核对表上修改无效),过期不候。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已经2021年11月16日教育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怀进鹏2021年11月27日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是考查应试人运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规范、熟练程度的专业测评。

第三条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主管全国的测试工作,制定测试政策和规划,发布测试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制定测试规程,实施证书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试工作。

第四条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设立或者指定国家测试机构,负责全国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管和测试工作队伍建设,开展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等,对地方测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立或者指定省级及以下测试机构。

省级测试机构在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管,设置测试站点,开展科学研究和测试工作队伍建设,对省级以下测试机构和测试站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测试机构和测试站点依据测试规程组织开展测试工作,根据需要合理配备测试员和考务人员。

测试员和考务人员应当遵守测试工作纪律,按照测试机构和测试站点的组织和安排完成测试任务,保证测试质量。

第七条测试机构和测试站点要为测试员和考务人员开展测试提供必要的条件,合理支付其因测试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新)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各院、各班:本学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拟于近期内进行,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对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和本校教职工。

二、报名方式1.在校生报名时间:3月7日上午8:00至3月10日下午5:00,登陆“嘉应学院教务处正方现代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地址Http:∥210.38.162.123,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本人的学号。

如果密码修改后遗忘,请向各院教务秘书查询。

登录后,在“报名活动”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普通话测试”栏目进行报名。

2.特别注意:个人信息中[证书打印字段]“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错误未校对的,证书打印出错由考生本人负责。

3.教职工报名时间及地点:3月20日,宇新楼401。

三、交费办法1.收费标准:学生85元/人、教职工110元/人(含培训、测试、证书等,不含资料费)。

2.交费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费以班为单位进行;(2)班长或学习委员于3月13日到宇新楼401室领取本班报考核对名单,凭该名单收齐报考费后,把报考费预先存在银行卡里;(3)3月17-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各班负责人带着银行卡到宇新楼401刷卡交费即可(注意:只能使用建设银行的卡)。

四、培训时间及形式利用双休日和晚上上课,采用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集中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测试时间:暂定4、5月份的双休日。

六、其它注意事项1.考生报考时,应同时提供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电子照片务必于4月5日以前以班为单位打包成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92309200@,文件名请注明“××学院××班照片”)。

2.学校校园网有“普通话自主学习与模拟测试系统”学习平台,登陆网址: http://192.168.49.125/,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本人的学号。

第十五期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报名通知

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的报名通知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农职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落实全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和自治区语委工作精神及学院对我站的工作安排,我们本着“以测促训,以训保测”的原则,定于2012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开展第十五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学院学生、教师及公务员。

二、等级要求在校生普通话水平必须不得低于三级甲等。

三、报名费用1.学生每人100元2.教师每人140元3.公务员每人140元四、报名须知报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五、报名程序1.各班学习委员必须在网上下载报名模板填写报名信息。

模板下载网址为:/——相关下载——普通话报名模板2.填写模板注意事项:(1)报名模板不得改动,且不可将信息复制后粘贴到该模板,不要执行剪切操作,必须将报名人员信息通过键盘录入直接填写到模板中。

(2)“职业”栏中选择:非师范生。

3.模板填写完整后,打印两份纸质名单。

一份名单与报名费交到财务处;另一份名单交到公共服务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学楼324)。

4.填写准确无误的模板于10月10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ggfwxypth@,发送时请标注专业、班号及人数。

5.凭报名发票、纸质报名单到公共服务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学楼324)进行注册。

注册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下午15:00—2012年10月12日下午17:30凡交报名费但未注册的班级不予组织培训及测试。

6.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采像,采像顺序按注册顺序进行,集中安排在10月13、14日两天。

各班级具体时间注册时现场通知。

另:培训、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测试站统一发布。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2012年10月8日。

教育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教育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教育部,教育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12.09•【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教育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应用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于11月27日签发第51号教育部令,颁布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此次修订旨在解决制约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提高测试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测试服务能力。

《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测试管理体系,明晰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测试机构的工作职责。

《管理规定》规定普通话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并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颁发机构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统一变更为国家测试机构,增强了专业测试的统一性、权威性。

《管理规定》明晰不同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完善权利保障和法律责任。

首次对测试员和考务人员的权益保障作了明确规定,并增加对测试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

《管理规定》还建立应试人申诉机制,规定应试人对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明确复核申请提出时间、接受单位,受理及作出决定时限等。

《管理规定》提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

删除两次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扩大测试服务供给;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报名参加测试;针对残障人士的实际需求,强化对特殊人群的语言测试服务;明确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增加电子证书相关规定,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下一步,教育部、国家语委将修订研制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测试工作队伍管理办法以及视障、听障人员测试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完善测试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测试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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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在校生免费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免费对高校学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对本市高校在校学生实行免费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免费发放证书,在校期间只有一次免费机会。

我校与大兴区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协商,由我校教务处组织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集体报名,大兴区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负责测试和发证工作,由各教学院(系)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报名事宜。

学生自愿报名,免交测试费,由于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按大兴区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要求需参加考前培训,可以自愿购买教材。

愿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生,找本班班长按班级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并提供电子照片和交纳相关费用。

各班班长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材料和费用交给本教学院(系)指定的工作人员,各教学院系再按指定日期(另行通知)将报名材料和费用向大兴区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的工作人员交接。

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报名时间是2012年3月26日——2012年4月6日,培训时间、测试时间另行公布
2、地点安排:培训地点另行公布,测试地点在大兴区社区学院院内教师进修学校2号楼(地铁四号线清源路站C口南侧)
3、报名材料:报名表和电子证件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要求:(1)照片格式必须是jpg或jpeg;(2)照片比例是390*567像素(宽*高);(3)照片必须小于1M;(4)照片名必须是“姓名+身份证号”;(5)照片的背景色为白色
5、收费标准:测试费50元(免费)、培训费30元、教材费38元
6、请考生准确核对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凡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准确造成证书有误的责任自负。

7、准考证在培训时下发,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应开具公安机关证明),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迟到30分钟按弃考处理。

8、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凭准考证领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9、具体信息可以参看大兴区语委网站/yuwei.asp?classid=5。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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