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星火计划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技部与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旨在依靠科技进步,进展农村经济的指导性科技产业化计划。

第二条星火计划项目是实施星火计划的基本构成部分,是把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引向农村,引导农民依靠科技进展农村经济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形成与进展,建设星火技术密集区的要紧措施。为促进星火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三条星火计划项目分国家、省、市、县四级,实行分级立项、分级管理,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星火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XX省科技厅负责制定全省星火计划有关方针、政策、进展战略与中长期进展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星火计划工作。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审定、申报全省国家与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编制年度省级星火项目计划。

第五条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本地区承担的国家与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编制与管理本地区市、县级星火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报

第六条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技术与产业政策,习惯当地区域性支柱产业进展的需要,对农村经济的进展具有良好示范与引导作用。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通过产品技术鉴定,达到商品化生产阶段。

3、短期内能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具有良好的市场进展前景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进展或者产业科技进步。

4、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与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并具有一定的配套设施环境与自筹资金。

5、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与良好的信贷信誉条件,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对项目承担单位均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第七条凡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省级星火计划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填写《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一),按《科技开发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附件二)编写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所在地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金融、行业主管部门,按本办法第

六条审查、筛选与综合平衡后,由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填写《二○○年国家、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三),连同《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二份及申报项目数据软盘,于每年7月31日之前报送到省科技厅。省有关厅局的直属单位也可通过厅局按同样要求办理,但须将项目申报材料抄报所在地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并请当地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项目立项

第八条省科技厅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厂矿企业与金融部门的专家,按项目的技术先进性、成熟程度、经济可行性等要求,对由各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与省有关厅局组织申报的项目,开展咨询工作,并提出书面咨询意见。

第九条在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省科技厅根据国家科技部的要求与全省星火计划进展纲要、年度计划重点,进行综合平衡后,筛选出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的项目,统一报给国家科技部星火办,并编制年度省级星火项目计划,于每年元月份前下达给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有关厅局及有关部门。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全部列入省级计划。

五、项目管理

第十条凡属国家级或者省级的星火计划项目,均纳入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归口管理渠道,由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项目贷款落实、组织实施、跟踪管理、完成验收等管理工作,并将每年全市的星火计划年度执行报告(包含项目、密集区、支柱产业、培训、实施效果、对外合作、政策环境、存在问题及进展前景等情况)于每年底报省科技厅。

第十一条星火计划项目的资金要紧来源于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与金融部门的科技贷款。各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科技部与省科技厅下达的星火项目年度计划,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向各级金融部门申请贷款,根据省金融部门下达的星火计划项目评估审查通知,配合金融部门做好星火计划项目的评估审查与贷款落实工作。

第十二条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要紧用于星火计划项目实施中所需的设计费、材料费、设备费、试验费、工艺装备费、技术转让费等,不能用于简单的扩大再生产。贷款务必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项目验收

第十三条凡列入国家、省级星火计划的项目,在达到计划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后,须进行项目验收;在项目计划实施期限内,未达到计划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须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未提出延期申请或者延期申请1年后仍未达到计划要求的项目,将予以撤消。国家级与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由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重大项目可申请由省科技厅参加

或者组织验收。

第十四条凡申请验收的星火计划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在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自查,并做好验收资料及现场的准备工作,编写好包含项目实施情况、技术达标分析、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及环境影响、技术扩散及人才培训等内容的项目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原则上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及同行专家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参与项目实施的专家不得作为验收构成人员。

第十六条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星火计划验收项目报表》(附件四)及验收报告报至省科技厅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省科技厅颁发《XX省星火计划项目验收合格证》。

第十七条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或者人力难以抗拒因素,无法继续实施的星火计划项目,能够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省科技厅,经审核同意后予以撤消。

七、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XX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星火项目

国家“星火项目”计划是什么 七十年代末期,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率先在农村起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激发了亿万农民劳动致富的热情,使中国农村生产关系发生了一次重大变革。进入八十年代以后,乡镇工业发展迅猛,农业经济空前活跃。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使农民越来越认识到科学技术的重要性,从而使农村普遍产生了对科学的需求和渴望。1985年3月,中国政府在全国实行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发展方针,为广大科研院所和科技工作者面向农村经济主战场、向农村推广科技成果、帮助农村发展经济提供了契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百分之八十,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关键,从这个基点出发,顺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和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引用了中国的一句谚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誉名为“星火计划”。寓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的农村大地。1986年初中国政府批准实施这项计划。 星火计划的奋斗目标:加快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农村早日实现小康,并向更加富裕和文明的现代化农村的目标前进。 星火计划的主要内容:支持一大批利用农村资源、投资少、见效快,先进适用的技术项目,建立一批科技先导型示范企业,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为农村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作出示范;开发一批适用于农村、适用于乡镇企业的成套设备并组织批量生产;培养一批农村技术、管理人才和农民企业家;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农村规模经济发展。 近几年年度星火计划项目完成情况比较:从开展星火计划项目以来,项目完成情况良好,2010年项目完成情况比2009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中,完成的国家级项目比去年减少了78项,减少率为7.47%;省级项目减少了67项,减少率为5.79%;地县级项目增加了201项,增加率为5.68%。具体各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1】 今后发展:将持续加强科技培训工作,继续健全科技培训体系,形成了有的放矢、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关于做好2021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的工作安排

关于做好2021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的工作安排 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震科发〔2010〕91号)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安排: 一、申报范围 (一)专项主要面向省(区、市)地震局、中国地震局所属的观测和任务型事业单位科技研发需求。专项重点支持小型实用化的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主要包括: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面临的实用性强、需求紧迫的具体科技问题;防震减灾工作中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科技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二)专项分为攻关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的资助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能超过3年。攻关项目支持着眼于突破防震减灾关键技术,解决重要问题,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的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着眼于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侧重于人才培养和储备。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三)原则上,每个攻关项目的预算额度不超过30万元,青年项目的预算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为促进科研和业务结合,支持区域研究所建设,综合近期专项预算调减等因素,此次征集工作,局直属事业单位及已批复建立区域研究所的省(区、市)地震局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4项,其他单位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省(区、市)地震局或中国地震局所属的观测和任务型事业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人员)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的科技工作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并具有独立承担或组织人员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请一项专项项目,每个项目的负责人限为一人。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 公务员不得主持或参加攻关项目和青年项目(市县地震工作部门除外)。 (三)申请的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项目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项目申请内容不得与以往已有明确成果的研究项目雷同,已经获得其他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跨区域的大型基础探查、已有公共成熟技术、日常业务运维、台网台站等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一般不予支持。 (四)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了解管理办法中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共同编制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

星火计划管理办法

星火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星火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普及科学技术、带动农民致富的指导性科技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科技发展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星火计划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星火计划的宗旨是:坚持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坚持依靠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加速农村小康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三条星火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全面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普及科学知识,营造有利于农村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围绕农副产品加工、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和农村特色产业等领域,集成配套并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大幅度提高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星火计划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管理,分级开展工作。各级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星火计划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要保持星火计划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五条科学技术部星火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科技部星火办)负责归口管理星火计划,研究提出星火计划的宏观战略和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全国星火计划中长期发展纲要;发布星火计划项目指南,编制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指导、协调全国星火计划工作。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科委)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司(局)星火计划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全国星火计划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组织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星火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初审、申报、实施和验收;指导、协调地(市)、县级星火计划工作。

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星火计划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技部与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旨在依靠科技进步,进展农村经济的指导性科技产业化计划。 第二条星火计划项目是实施星火计划的基本构成部分,是把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引向农村,引导农民依靠科技进展农村经济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形成与进展,建设星火技术密集区的要紧措施。为促进星火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三条星火计划项目分国家、省、市、县四级,实行分级立项、分级管理,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星火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XX省科技厅负责制定全省星火计划有关方针、政策、进展战略与中长期进展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星火计划工作。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审定、申报全省国家与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编制年度省级星火项目计划。 第五条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本地区承担的国家与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编制与管理本地区市、县级星火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报 第六条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技术与产业政策,习惯当地区域性支柱产业进展的需要,对农村经济的进展具有良好示范与引导作用。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通过产品技术鉴定,达到商品化生产阶段。 3、短期内能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具有良好的市场进展前景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进展或者产业科技进步。 4、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与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并具有一定的配套设施环境与自筹资金。 5、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与良好的信贷信誉条件,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对项目承担单位均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第七条凡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省级星火计划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填写《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一),按《科技开发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附件二)编写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所在地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金融、行业主管部门,按本办法第

863,星火...计划

我来复制粘贴吧…… 863计划 863计划即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高技术发展计划。这个计划是以政府为主导,以一些有限的领域为研究目标的一个基础研究的国家性计划。 由来 什么是“863”计划? 1986年3月,王大珩、王淦昌、杨嘉墀、陈芳允四位老科学家给中共中央写信,提出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我国高技术的建议。这封信得到了邓小平同志的高度重视,小平同志亲自批示:此事宜速决断,不可拖延。经过广泛、全面和极为严格的科学和技术论证后,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从此,中国的高技术研究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5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科技人员的奋力攻关,863计划取得了重大进展,为我国高技术发展、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863计划是在世界高技术蓬勃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关键时期,我国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对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在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肩负着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重要历史使命。根据中共中央《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精神,863计划从世界高技术发展的趋势和中国的需要与实际可能出发,坚持“有限目标,突出中点”的方针,选择了生物技术、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和新材料7个高技术领域作为我国高技术研究发展的重点(1996年增加了海洋技术领域)。其总体目标是:集中少部分精干力量,在所选的高技术领域,瞄准世界前沿,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带动相关领域科学技术进步,造就一批新一代高水平技术人才,为未来形成高技术产业准备条件,为20世纪末特别是21世纪初我国经济和社会向更高水平发展和国防安全创造条件。为此,国家每年都要为863计划投入千亿人民币以上的巨资。 863计划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同时鼓励企业的参与。其中国家级的科研机关和各高等院校是科学研究的主导力量,而企业要加入863计划必须通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严格筛选,更重要的是企业自身的实力和发展潜力,因此只有极少具有实力的企业才能作为该计划的承担单位。 863计划的实施,不仅使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得到了进步提高,也使企业从中得到了发展。通过对外科技的交流与合作,人才的吸引和培训,产品的开发和销售等多方形式的结合,在政府、企业、社会、经济、发展各方面形成了共同进步的良性循环。政府一直鼓励企业,要把“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作为发展的宗旨。亨通集团正是充分利用良好的经济、政治环境,抓住机遇,不断充实企业内部力量,加强科技含量,力争在优势领域有所突破,把阶段性成果同其他推广应用计划密切衔接,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为今后企业技术升级和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使自己在未来21世纪更加激烈的竞争中稳步前进。 注:现在进行的S863,又叫“十五”863(shi wu –取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指的是在我国“十五计划”期间进行的“863”计划内的各个科研项目。 863官方网站点击进入https://www.360docs.net/doc/7a19315939.html,/863_105/index.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7a19315939.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7a19315939.html, 方针与宗旨 中国根据本身的经济实力,以“有限目标,突出重点”为方针,主要的科学研究集中在生物技术、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和新材料领域。 目标 希望在15年内,达到: 在几个最重要高技术领域,跟踪国际水平,缩小同国外的差距,并力争在我们有优势的领域有所突破,为本世纪末特别是下世纪初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创造条件; 培养新一代高水平的科技人才; 通过伞型辐射,带动相关方面的科学技术进步; 为下世纪初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奠定比较先进的技术基础,并为高技术本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国家星火计划简介

国家星火计划简介 一、星火计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引用了中国的一句谚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誉名为“星火计划”。寓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的农村大地。1986年初中国政府批准实施这项计划。 二、星火计划的宗旨 星火计划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星火计划的宗旨是:坚持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坚持依靠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加速农村小康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星火计划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 星火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全面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普及科学知识,营造有利于农村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围绕农副产品加工、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和农村特色产业等领域,集成配套并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大幅度提高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

星火计划的奋斗目标:加快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农村早日实现小康,并向更加富裕和文明的现代化农村的目标前进。 四、星火计划项目申报 (一)、总体要求 面向发展农村生产、提高农民生活和改善农村生态等,突出星火富民主题,遵循循环经济理念选择和确定星火计划项目。编制项目计划要有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有利于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农民就业空间;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民科技致富的能力;有利于引导各类农村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促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和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集成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星火科技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分类 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分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是指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持续发展,推动农村科技进步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开发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指列入当年国家级星火计划,围绕“星火科技八大燎原行动”,由有关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智慧应急星火计划任务书

智慧应急星火计划任务书 一、任务背景 智慧应急星火计划旨在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智能化应急管理水平,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科学、快速、高效的应急决策和指挥支持。本计划由国家应急管理部主导,通过整合信息技术、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智能化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提高应急决策和指挥效果。 二、任务目标 1.建立智能化应急管理系统:通过整合现有的应急资源和技术手段,建立智能化应急管理系统,包括数据平台、功能模块、业务系统等,实现信息的快速传输、共享和分析。 2.强化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测能力,通过数据分析和模型建立,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及时预警和预测,并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支持。

3.加强应急指挥和决策的智能化水平:在智能化应急管理系统基础上,提高应急指挥和决策的智能化水平,包括智能化指挥中心、指挥系统、指挥设备等,实现对应急资源的快速调配和指挥,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4.提供科学、准确的应急评估和反馈: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应急评估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效果和稳定性进行评估,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反馈。 三、任务要求 1.建立数据平台:组建专业团队,建立应急信息采集、传输和管理的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快速传输、共享和汇总,并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 2.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依托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强智能化应急管理系统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应急决策的科学性。

3.加强协同合作:促进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共同建设智能化应急管理系统,实现应急资源的共享和协同调配,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4.提高人员素质:组织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智能化管理能力,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员队伍。 四、任务计划 1.第一阶段:建立智能化应急管理系统 a.组建专业团队:成立智慧应急星火计划项目组,具体成员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家咨询人员等,建立科学的运作机制。 b.建立数据平台:根据需求和技术要求,选取合适的数据平台,搭建应急信息采集、传输和管理的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 c.完善系统功能:根据应急管理的需求,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包括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应急指挥和决策、应急评估和反馈等,实现系统的完整性和高效性。 2.第二阶段:推进技术研发和创新

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网上管理平台介绍

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网上管理平台介绍 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司;防灾科技学院灾害信息工程系 【期刊名称】《城市与减灾》 【年(卷),期】2015(000)004 【总页数】4页(P12-15) 【作者】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司;防灾科技学院灾害信息工程系 【作者单位】[1]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司;[2]防灾科技学院灾害信息工程系 【正文语种】中文 为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局党组关于完善地震科技投入体系、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中国地震局于2010年设立了“地震科技星火计划”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专项设立后,考虑到项目管理工作量大,相关信息的查询、统计繁杂,为实现专项管理的信息化,特委托防灾科技学院开发了“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网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通过几年的实践,逐步实现了专项的全过程网上管理。 平台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的一套基于B/S架构的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围 绕专项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为科研人员、评审专家及各级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工作和交流的平台,实现了项目申报、评审、检查、验收等全过程的线上管理,提高了管理的工作效率,及时展现了专项实施效益。专项依托平台进行管理和服务,实现管理过程的公开透明,保证了项目竞争立项和结题验收的公平公正,成果信息披露及时,促进了科技成果的交流并互动接受公众监督。利用该平台构建的项目库、专家库、科研人员信息库以及项目成果库等,为相关部门管理决策提供了支持。 启动阶段。2010年11月,中国地震局印发了《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管

理办法(试行)》,并同步启动了首批2011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共征集项目106项,经竞争遴选,批准立项39项。由于项目来自全国各省地震局和中心,材料的整理、评审、统计工作量非常大,2011年4月,中国地震局决定启动平台的建设工作,希望依靠现代网络信息手段规范项目管理,提升管理效率,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 平台第一版。由于专项是中国地震局新设立的,项目具体管理的立项、评审、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是伴随着首批项目的具体管理实施的进程,结合实际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通过不断总结、分析、调整和优化,将各个管理环节工作细化到具体,并通过平台的各功能模块建设实现的。因此,到专项首批2年期项目进入结题验收阶段,即从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平台的设计和开发工作具体围绕项目申报、资格审查、立项评审、立项批复、任务书填报、任务书审查、在线填报结题材料、结题评审等环节开展,各功能模块通过实际运行,逐步成熟,最终完成了平台的第一版的研发。平台的设计充分吸纳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网上管理平台的特点,结合实际管理经验,从一切方便科研人员出发,重视发挥数据库的基础作用,力争平台的使用简便、安全。 修订完善阶段。2013年,针对专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平台的部分功能模块进行了修改完善。为了能够全面了解平台运行中的问题,中国地震局建立了QQ交流群,围绕平台的使用和运行,许多项目人员、评审专家及管理人员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专项项目的管理流程进一步固定,平台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有了很大提升。 平台第二版。2014年,为增强平台的用户体验、使平台界面更加友好、提高平台的可扩展性,中国地震局支持完成了平台第二版的设计和开发工作。目前,平台运行稳定、界面简洁大方,特别是通过平台打印输出的各种文本,样式和字体焕然一新,获得了项目人员、评审专家和管理人员的好评。

国家星火奖励办法

国家星火奖励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1987.07.02 •【文号】 •【施行日期】1987.07.02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科学技术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25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25日)宣布失效 国家星火奖励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二日国家科委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实施“星火计划”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广大农村科学技术进步,振兴地方经济,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范围是,通过实施“星火计划”,开发、推广、应用适用的先进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扶植贫困地区,提高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广大农村科技管理水平等应用科学技术振兴地方经济的工作。 未列入国家或者地方“星火计划”的项目,符合前款目的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第三条国家设立星火奖,分国家级和省、市级两级。 星火奖根据授奖项目内容,设星火科技奖、星火人才培训奖、星火管理奖、星火优秀青年奖和星火示范企业奖。

第二章获奖条件和奖励形式 第四条申报星火科技奖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所完成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开发或者推广、应用适用的先进技术; 二、具有引导性和示范性; 三、投资省,见效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第五条申报星火人才培训奖的集体或者个人,应当在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方面有重要贡献。 第六条申报星火管理奖的集体或者个人,应当在实施“星火计划”的组织管理工作中有重要贡献。 第七条申报星火优秀青年奖的个人,应当是在振兴地方经济中作出突出成就的优秀青年。 第八条申报星火示范企业的单位,应当是在振兴地方经济中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的先进企业。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授奖: 一、严重污染环境的; 二、损害宝贵资源的; 三、破坏生态平衡的。 第十条星火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励形式、奖金金额由评审机构确定,奖金最高不超过一万五千元。 长期在农村工作,为振兴地方经济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可以给予特别奖励。 第三章申报和评审

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简介

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简介 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司;中国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司 【期刊名称】《城市与减灾》 【年(卷),期】2015(000)003 【总页数】5页(P15-19) 【作者】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司;中国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司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2010年,为了完善我国地震科技投入体系、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工作,中国地震局设立了“地震科技星火计划”专项(以下简称星火专项)。星火专项实施4年半,累计投入资金3500万元,共资助科研项目300个,1200余名科技人员参与,资助领域涉及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主要地震专业工作,通过技术革新、科技研发,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批在一线地震科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了让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星火专项取得的成果、效益及实施管理经验,宣传展示一线地震科技工作者的精神风貌,我刊特设“星火科技之光”栏目,从本期起对星火专项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和跟踪报道,为专家、学者、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星火专项的定位和支持方向 星火专项主要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兼顾市县地震工作机构、中国地震局所属的观测和任务型事业单位科技研发需求,旨在进一步加强在业务革新和成果推广方面的科技投入,支持地震科技应用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进一步提升省局工作科技含量,促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项重点支持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

中实用性强、需求紧迫的具体科技问题,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科技问题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强调行业科技必须为事业发展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防震减灾业务能力,提升科技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贡献率。 专项支持的形式分攻关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攻关项目支持着眼于突破防震减灾关键技术,解决重要问题,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的研发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青年项目着眼于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侧重于人才培养和储备,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2013年,专项设立了市县台站项目,用以支持地震台站和市县地震工作机构的震情监测跟踪、区域经验的总结推广、技术革新、科技成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转化应用等方面的科技工作。 “三级四方”的总体管理模式 专项的组织管理可归纳为“三级四方”的总体管理模式:即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司会同发展与财务司对专项共同管理,项目依托单位负责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承担具体研究任务。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科学技术司、发展与财务司负责顶层设计,从专项整体的角度进行宏观管理。 专项特别强调发挥“单位”的作用。考虑到专项主要支持实用性强、需求紧迫的具体科技问题,且科技问题需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专项项目解决的地震科技问题需与地方的防震减灾工作紧密结合,因此项目需依托于省局进行管理。省局作为项目依托单位在遴选申报项目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当地的防震减灾业务工作需求;依托项目实施实现人才培养计划;结合工作需求提出项目建议,并推荐合适的项目负责人。 通过网上管理平台实现专项全过程管理 为有效进行专项管理,中国地震局编制印发了《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从申请、评审、实施、监督检查到验收、考评等都进行了详细规

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 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科技局 •【公布日期】2015.04.08 •【字号】青科农社字[2015]3号 •【施行日期】2015.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 知 青科农社字[2015]3号各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6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要求 1.各区市科技局、有关部门为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单位,青岛市科技局为项目推荐单位。 2.各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可组织申报重点项目1项,引导项目5项以内。优先推荐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 3.重点项目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 4.各组织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后,将项目申报材料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报送青岛市科技局。重点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至青岛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 5.各组织申报单位须向青岛市科技局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意见应写明申报总体情况和组织审核论证的过程等,推荐项目表须按推荐顺序排列。 6.申报材料寄送和网上申报截至时间为2015年5月8日17:00。 7.青岛市科技局对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科技部申报立项。 二、联系方式

“八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1991-1995)-

“八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1991-1995) 正文: ---------------------------------------------------------------------------------------------------------------------------------------------------- “八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 (1991--1995) (1991年5月6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星火计划是一项依靠科技振兴农村经济的计划,是我国科技计划和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把科技星火撒向广大农村,指导八亿农民依靠科技振兴农业,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农村发展以科技为支柱的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进程。星火计划自1985年试点,1986年正式实施以来,至1990年底全国已安排各级星火示范项目27877项,总投资171亿元,其中:三项费用和各级财政投资占总投资的8.1%,银行贷款占37.3%,企业自筹资金占54.6%。完成14633项,新增产值339亿元,新增利税81亿元,创汇节汇30亿美元;开发和推出了100种适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配套技术装备,培训了650万名农民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星火计划“七五”期间预定的主要指标:即建立500个星火示范点,培训100万名农村知识青年和管理人员,开发100种实用的技术装备,已提前两年实现。同时,星火计划推动了各类星火技术密集区、区域性支柱产业、科技服务体系、技术产业集团、技术承包集团等农村新型组织的建立与发展,正在农村大地逐步形成燎原之势。星火计划持续稳定的发展对于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现代化道路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进一步深化实施星火计划,是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八五”期间,星火计划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力加强农业,促进乡镇企业继续健康发展和深化改

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湖南省科委关于实施“星火计划”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湖南省科委关于实施“星火计划”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1987.02.12 •【字号】湘科计字[87]第035号 •【施行日期】1987.0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湘科计字(87)第035号) 印发《湖南省科委关于实施“星火计划”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地(州)、市、县科委、省直厅(局)科技处、各大专院校、省属和中央在湘研究单位: 现将我委《关于实施“星火计划”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委“星火计划”办公室,以便进一步修改补充。 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二日 湖南省科委关于实施“星火计划”暂行规定为保证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好“星火计划”,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省“星火计划”是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推动村镇全面建设,促进地方经济振兴,起引导、示范作用的科技计划。它是我省科技计划和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星火计划”以建立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开发示范点。开发一批适于

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使用的生产装备,以及为农村建设特别是乡镇企业培训一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主要目标。 第三条湖南省“星火计划”由省科委会同各地(州)市科委和省直有关部委、厅局科技处编制,并采取滚动式的两年计划,每年对计划进行一次调整和补充。 省“星火计划”分层次组织实施。各地(州)、市科委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编制地区性“星火计划”。 第四条用于“星火计划”的资金,主要靠银行贷款和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承担单位用于开发技术和生产装备的可用资金可算作自筹资金,不能单纯以厂房或土地占用费等折算替代。 第五条项目的承担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协商择优的办法确定,也可采用招标的办法确定。 第二章选定项目的原则 第六条技术开发示范点 (一)优先开发市场广阔、技术先进适用、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大、扩散面广及具有创汇、节汇能力的项目。所开发的技术要以省内和国内已有的成果为主,并要求能在一、二年内实现商品化生产,并在按计划完成后的二、三年内偿还国家贷款。 (二)要充分注意所开发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要使先进的技术适用化、适用的技术先进化。各地要重点选择几个产业或产品进行系列开发,技术上要尽量做到配套成龙,并通过这些重点产品示范推广扩散后,形成本地的产业优势与经济优势。 (三)按“贸—技—工—农”的原则安排项目。要有可靠的技术后盾,切实保

《星火计划网络管理系统》(V2004版)

《星火计划网络管理系统》(V2004版) 使用说明 一、系统的进入与退出 进入系统: 在Windows 桌面上,单击“星火项目”图标的快捷键,即进入恢复历史数据对话框(具 体步骤请参阅系统安装中的一、备份历史数据)。当编号和口令回答正确后进入系统。 退出系统: 在星火计划网络管理系统的菜单栏中,单击“文件(F)”,选取“退出系统(X)”命令, 即可以退出星火计划网络管理系统。 二、系统菜单 1.文件 打印项目申报书等: 单击该命令,弹出“打印项目申报书等”对话框。输入打印项目的项目编号,选择打 印内容(项目申报书、执行报表、验收报表、获奖报表),并可以选择“打印范围”控制打 印的页码。按“预览”或“打印”键即可以打印。 打印项目任务书: 单击该命令,弹出“打印项目任务书”对话框。输入打印项目的项目编号,并可以选择 “打印范围”控制打印的页码。按“预览”或“打印”键即可以打印。 打印星火项目计划(大本): 单击该命令,弹出“打印星火项目计划”对话框。用户可以根据打印要求选择“打印内容”。按“预览”或“打印”键即可以打印。 请注意:按“EXCEL”键后,在EXCEL表生成过程中,请不要操作鼠标、键盘,否则 系统将出错! 打印银行贷款推荐表: 单击该命令,弹出“贷款推荐表”对话框。用户可以对打印条件任意地进行动态组合, 从而形成相关的银行贷款推荐表。 请注意:按“形成推荐表”键后,在EXCEL表生成过程中,请不要操作鼠标、键盘, 否则系统将出错! 导入: 导入申报书: 首先,启动INTERNET→接收新邮件→找到附件(有两个文件,缺一不可):项目.DBF 项目.FPT→另存为→存到“C:\XHXM\收件\”目录下。 然后,进入星火计划网络管理系统,在“文件”栏目下,单击此命令,即可以接收通过INTERNET网传送来的项目申报书。如果没有,系统会给出提示信息:“无“项目.dbf”文 件,请检查!” 具体的“导入过程”请参考“帮助”栏目下“星火计划网络管理帮助主题”中“注意事 项”的第八条。 从A盘导入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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