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07]4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07]4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0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八日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电子政务的建设与管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通知》(国信[2006]2号)、《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它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集成,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环境的优化,向社会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活动。

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我市电子政务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加强管理;统一平台,互联互通;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应用为先,保障安全;分步实施,分级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是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推进、管理、监督、指导。

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二、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操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的要求。

2.科学规划: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操作应该在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科学规划,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3.统一标准:制定统一的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操作标准,确保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互通性。

4.保护隐私: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安全。

5.便民利民:通过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操作,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方便公民和企业,实现便民利民的目标。

三、组织管理1.设置专门机构: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操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规范和管理制度,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

2.人员培训:加强对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电子政务操作管理1.统一门户: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应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提供统一的政务服务和信息查询平台。

2.政务数据共享:各部门之间应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进行数据共享,提高研判能力和决策效率。

3.在线办事:推行线上办事模式,提供网上预约、在线填报、在线支付等便民服务。

4.信息安全保护:加强电子政务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系统攻击。

五、电子公文操作管理1.统一格式:制定统一的电子公文格式和命名规则,确保公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数字签名:公文的电子版本应使用数字签名进行认证,确保公文的真实性。

3.电子归档:将电子公文保存在专门的电子档案系统中,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4.合规审批:公文的电子审批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文的合规性。

六、监督与检查1.定期检查:建立定期的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操作检查机制,对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进行检查。

2.监督渠道:设立公众监督渠道,接受公民和企业对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操作的投诉和建议。

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13]104号

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13]104号

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13〕10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15日泰州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电子政务工作,促进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深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集成,实现政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向政府内部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开展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整合资源、协同共享、深化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着力于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电子政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电子政务工作。

第六条各市(区)政府应设立相应的电子政务领导机构和部门,负责本地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部门应当加强本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化主管负责制,设立信息化主管,总体协调部门内部以及其他部门之间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政务正日益成为推动政府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我国制定了《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旨在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和管理规范,促进电子政务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进步,电子政务已经成为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

为了更好地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该办法明确了政府部门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的职责和要求,为电子政务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基本原则《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基于以下几点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政务信息要全面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和利用;2. 便民利民原则:电子政务应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中心,方便群众办事;3. 安全保密原则:政务信息系统要保证安全可靠,防止数据泄露和恶意攻击;4. 创新发展原则: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借助信息技术不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系统建设:政府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建设和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提供在线办事服务,推动政务信息化进程;2. 数据管理: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政务数据的管理和利用,确保数据的安全和高效利用;3. 信息公开:政府部门要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和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4. 服务标准:政府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电子政务服务的标准和指南,提高政务服务质量;5. 安全管理: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管理,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的风险;6. 效能评估: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工作的评估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方案;7. 政策支持:政府要加大对电子政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参与到电子政务建设中。

四、推进措施为了更好地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政府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1. 提高意识:加大对电子政务意义和价值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电子政务意识;2. 加强协作:各级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电子政务建设;3. 建立机制: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管理的机制和体制,明确责任和权利;4. 优化服务:不断优化电子政务的服务流程和操作界面,提高用户体验;5. 提升安全:加强对电子政务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防护体系。

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2〕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电子政务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信息共享,深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集成,实现政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向政府内部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开展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规范标准、集约精简、协同共享、安全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着力于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电子政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机构体制第五条本市电子政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相关部门支撑,业务单位配合。

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电子政务工作。

同时,负责市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为日常工作和管理机构。

第六条各区(县)、各部门应当加强本区(县)、本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职责,保障电子政务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章发展规划第七条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本市信息化要求,编制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编制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防止重复建设,提高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电子政务网应用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网应用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网应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网的使用,保证资料和信息安全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的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各处室、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和各区(市、县)工作人员登录和使用电子政务网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局电子数据审计处作为电子政务网维护和技术支撑部门,负责保障电子政务网及各功能模块的正常运行,负责就电子政务网相关事宜和市政府信息中心对接,保证电子政务网安全、稳定的运行。

第四条局办公室按照公文流转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党委、政府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公文或事务进行分解。

收到的纸质文件需发起事务进行办理的,由局办公室负责扫描文件并发起事务。

第五条各处室负责人要督促处室人员每天登录电子政务网或电子政务APP,原则上登录率要达到100%。

处室负责人要督促处室人员及时处理待办待阅公文和事务。

待办待阅公文和事务原则上应在3天以内处理完毕。

第六条各处室负责人收到待处理事务时,需转给具体经办人员进一步办理的,可选择点给具体经办人员。

不需再由他人办理的,可点给自己并结束本次事务流程。

第七条不涉密的工作资料应使用电子政务网快传进行传递,不得使用微信、外网邮件的形式传递工作资料,严禁用电子政务网和快传传递和处理涉密资料。

第八条所有人员应记录和使用电子政务网的工作台账,工作台账记录每月不得少于5次。

严禁在台账中记录涉密信息。

第九条出差人员可使用局里统一配备VPDN设备用电脑登录电子政务网和处理公文事务,也可以用手机APP登录和处理公文事务(不支持苹果手机),不得以出差为由拒绝登录电子政务网。

第十条局电子数据审计处负责对各业务处室、评审中心和各区(市、县)登录和使用电子政务网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就登录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对各处室和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局电子数据审计处负责对市局所有人员电子政务网登录和事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对个人的考核结果纳入年终个人的目标考核。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电子政务已成为政府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治理效率、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电子政务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障政务信息的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电子政务的定义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务活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处理,以提高政务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决策科学性。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的电子政务活动。

(三)管理原则电子政务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一)领导机构成立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工作,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

(二)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在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中的职责,避免职责不清导致工作推诿。

(三)人员配备配备专业的信息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确保电子政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基础设施建设(一)网络建设构建安全稳定的政务网络,实现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

(二)数据中心建立集中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政务数据的存储、管理和共享。

(三)硬件设备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计算机、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四、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一)信息采集规范政务信息的采集渠道和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信息分类对政务信息进行科学分类,便于管理和利用。

(三)信息共享建立政务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的跨部门、跨层级共享。

(四)信息安全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障政务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五、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一)需求分析充分调研业务需求,确保应用系统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二)系统设计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的设计原则,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扩展性。

(三)开发建设选择具有资质和实力的开发团队,按照合同和规范进行开发建设。

(四)测试验收对应用系统进行严格的测试和验收,确保系统质量和功能符合要求。

六、运行维护管理(一)日常运维建立健全日常运维制度,包括设备巡检、系统监控、故障处理等。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政务已成为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将政府机构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更加高效便捷。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电子政务,确保其顺利运行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制定一部《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成为迫切需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加强对电子政务的管理,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子政务管理。

第三条电子政务管理的目标是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提升政府的透明度、服务水平和效率。

第四条政府机构在推行电子政务时应遵循便民、高效、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运作,并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第二章: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第五条政府机构应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协同办公效率。

第六条政府机构应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可靠的网络系统,确保电子政务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政府机构应加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电子政务服务第八条政府机构应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提供公民、企业便捷的在线服务,如在线办理证件、申请业务等。

第九条政府机构应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政府行政决策、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第十条政府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电子政务安全可靠。

第四章:电子政务管理第十一条政府机构应制定电子政务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保障电子政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政府机构应加强对电子政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政府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监督机制,接受公众对电子政务服务的投诉并及时作出反馈。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在推行电子政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滥用权力,保护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电子政务逐渐成为现代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动公共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质量,制定一部科学合理的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1. 规范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使之符合国家整体发展战略。

2. 统一电子政务的标准和规范,确保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

3. 优化政务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4. 加强对电子政务的监督和评估,保障其可持续稳定发展。

三、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内容
1. 电子政务发展的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确定电子政务服务对象、目标和指标,明确与现实政务工作的衔接和转换。

2. 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与管理
设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整合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和系统,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确保数据的互通互联和交互操作。

3. 信息安全保障
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信性。

加强网络防护和数据加密,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4. 公共数据开放
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政策,推动各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数据资源,提供便捷的数据共享和利用渠道,促进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

5. 电子政务服务优化
整合各级政务服务资源,建立全国一体化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6. 电子政务服务评估与监督
建立电子政务服务评估体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服务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加强对政务服务的监督和问责。

四、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确保电子政务工作的顺利推进。

2. 推动立法
基于电子政务管理的需要,提出相关的法规草案,争取立法支持,明确电子政务的权责分工和管理权限。

3. 培训与宣传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电子政务管理和操作能力。

同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对电子政务的认知和支持。

4. 建立反馈机制
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收公众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问题,提升电子政务服务质量。

五、总结
制定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是推动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
科学的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才能实现政务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
能化。

我们期待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为广大民众创造更加
便利、高效的服务体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