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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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推荐_路政执法现场管理制度

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推荐_路政执法现场管理制度

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推荐_路政执法现场管理制度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篇一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专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规范路政管理专用车辆的车型、标志和示警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及交通部制订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专用车辆是各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法执行公务的专用车,其标志包括车辆颜色、文字标识、示警灯(包括顶灯和发声器等)。

第三条公路路政管理专用车辆基本色为白色车身下部分即沿车辆前保险杠水平环绕车身以下部分为橙黄色,车20CM某20CM公路路政管理专用车辆的示警灯为红、黄、蓝三色固定式排灯,安装在车项上,排灯中间配饰红底白色公路路徽标志排灯颜色左右两侧对称分,从里向外依次为黄色、红色、蓝,其中红色占排灯单侧长度的二分之,蓝色、黄色各占排灯单侧长度的四分之一。

车内统一安装80-100标志声音为“单音断鸣调”。

第四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公路路政管理专用车辆的统一标志、示警灯和警报器。

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和转借《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示警灯使用证》。

第五条凡安装示警灯和警报器的公路路政管理专用车辆必须持有《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示警灯使用证》并随车携带,按规定参加审验。

第六条公路路政管理专用车辆在执行以下公务时可使用示警灯或警报器:(一)查处损坏、损害公路路产行为或超限运输车辆;(二)依法履行公路监督检查或行使行政强制措施;(三)依法维持公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四)执行其他紧急任务。

非执行公路路政管理任务,不得使用警报器和示警灯。

第七条公路路政管理专用车辆、示警灯、警报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生丢失应及时向上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申报并及时更换。

第八条公路路政管理专用车辆只能用于路政管理执法,禁止用于与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公路路政管理专用车辆需要转让、报废或改变用途,应及时注销或清除文字标识,收回示警灯、警报器和使用证。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1. 引言路政车辆管理制度是指对于路政部门所使用的各类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使用的一套制度。

路政车辆是指用于路政巡查、维修养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的车辆,对于保障交通安全和路网运行的畅通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路政车辆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路政车辆管理的目的、管理职责、规范要求和管理流程等方面来详细介绍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2. 管理目的路政车辆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路政车辆能够正常运行和高效工作,提高路政工作的安全性和效率。

具体而言,路政车辆管理制度的管理目的包括:统一规范路政车辆的使用,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保障路政车辆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提高路政工作的处理速度和应急能力;减少事故和损坏情况的发生,降低路政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成本;3. 管理职责3.1 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是指路政机构内设立的专门负责路政车辆管理的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路政车辆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做好路政车辆的购置、报废和处置工作;监督路政车辆的维修养护工作;统计路政车辆使用情况;定期对路政车辆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路政车辆使用的技术和安全培训;3.2 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是指路政机构内负责具体车辆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日常车辆巡检和使用登记;确保车辆按规定进行保养和维修;建立健全车辆维修记录和档案;检查车辆配备的灭火器和急救箱是否齐全;提供车辆使用的操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处理车辆故障和事故;4. 规范要求4.1 车辆购置与报废购置新车时要根据需要、预算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购置计划;新车购置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报废车辆要进行合理处置,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4.2 车辆维修与保养维修和保养要按照规定时间和里程进行;严格遵守车辆维修程序,不得擅自更换或修理车辆的关键部件;维修和保养应记录在册,包括工作内容、费用和日期等信息。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路政车辆管理制度是指对路政车辆进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路政车辆是指用于路政执法、巡逻、安全维护等工作的特种车辆。

为了确保路政车辆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提高路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建立和完善路政车辆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路政车辆的标准和要求:1.路政车辆的选型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注重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2.路政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辆标准和技术规定,并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和检测。

3.路政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专用设备和装置,如警示灯、喇叭、对讲机、视频监控等,以保障路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路政车辆的购置和配置:1.路政车辆的购置必须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规进行,确保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2.路政车辆的配置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同时考虑到经济合理性和实用性。

3.路政车辆应当具备GPS定位功能,以便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三、路政车辆的使用管理:1.路政车辆的日常使用必须遵守相应的使用规定,严禁私自借用或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2.路政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并具备相关技能和操作经验。

3.路政车辆在工作中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和执法,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区域或滥用职权。

四、路政车辆的维护和保养:1.路政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2.路政车辆的保养应按照制定的保养周期和内容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台账。

3.路政车辆的维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和设备。

五、路政车辆的事故处理和报废:1.路政车辆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和报告。

2.路政车辆出现严重故障或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停用,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3.路政车辆报废后,必须做好注销手续,严禁私自转让或继续使用。

六、路政车辆使用的监督和评估:1.路政部门应建立健全路政车辆使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路政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监督和评估的重点包括路政车辆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

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是指对路政执法部门所使用的车辆进行管理规范,确保其正常运营和高效执法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提高路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强对执法车辆的管理,保证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下面将从执法车辆的配备和使用、维护和保养以及驾驶员的管理等方面来探讨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首先,关于执法车辆的配备和使用,路政执法部门应该根据自身工作需求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执法车辆。

具体来说,应该根据执法任务的性质和要求,配备不同类型的车辆,如巡逻车、摩托车、拖车等。

同时,要确保执法车辆的数量充足,以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

在使用方面,执法车辆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改装或擅自使用于非执法活动。

另外,执法车辆的使用应明确规定使用范围和时间,严禁私人使用和外借。

其次,维护和保养也是路政执法车辆管理的重要环节。

路政执法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定期对执法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机油更换、轮胎检查、刹车系统检修等。

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完整,盖有相关人员和时间戳,以提供查验。

此外,执法车辆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年度验车,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一旦发现车辆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修理和维护。

最后,驾驶员的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执法车辆的驾驶员应依法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执法标准。

路政执法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驾驶技能和法律意识。

同时,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的合理安排,以防止疲劳驾驶和事故的发生。

此外,驾驶员还应妥善保管执法车辆和相关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或损坏。

综上所述,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对执法车辆的配备和使用、维护和保养以及驾驶员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和约束,确保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安全可靠。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执法车辆的使用效能和工作效率,提升执法部门的形象和信誉。

这对于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路政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路政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路政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路政部门车辆的使用和运行,保障公共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路政车辆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路政部门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包括执法车辆、巡查车辆、抢险救援车辆等。

第三条路政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各级路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路政车辆的使用和运行。

第四条路政车辆的管理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确保车辆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路政车辆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配置、便捷使用、安全运行。

第六条路政车辆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七条路政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第八条路政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九条路政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的驾驶员管理,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和业务水平,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第十条路政车辆应按规定购置保险,并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驾驶。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十一条路政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车辆,确保车辆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十二条路政车辆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安排,不得私自改变车辆使用计划。

第十三条路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占道、违规停车等。

第十四条路政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五条路政车辆如需出差或外出执行任务,必须提前向上级部门报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第四章车辆维护第十六条路政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制度,明确维护周期和责任单位,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路政车辆的维护应按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包括定期更换机油、检查轮胎、清洗车身等。

第十八条路政车辆的维护应委托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不得私自维修或改装车辆。

第十九条路政车辆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资格和经验,严格按照维修手册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路政执法车辆的数量也逐渐增加。

为了保障交通安全和公共利益,规范路政车辆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路政车辆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对路政车辆进行建档、使用、维修、检测、报废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建档管理路政车辆的建档管理是对路政车辆档案信息的记录和维护。

每一辆路政车辆都需要建立一份详细的档案,由管理人员负责维护。

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配备的特种设备信息、车辆使用情况、车辆维修保养情况、车辆事故情况等。

每位驾驶员也需建立一份驾驶员信息档案,包括驾驶员基本信息、执法培训证书、行车记录等。

使用管理路政车辆的使用管理主要包括:车辆的调配、使用安排和维护保养等。

路政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调配车辆前需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确定可用性。

每日使用前要进行相应的检查,包括轮胎、发动机、制动系统、照明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

对于路政车辆的定期检测也十分重要。

路政车辆应定期检测和维修,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

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要详实记录,确保每次大修都有相关的维修记录。

对于维修保养,特别是重大修理,需要通过审批流程进行审核并报领导审批。

维修管理路政车辆的维修管理主要包括维修计划编制、维修工作的人员和工具的协调安排、维修质量的检验和维修后的车辆质量验收。

其中维修计划编制应该是根据车辆使用情况、辖区路况和维修商情况不断优化。

对于车辆的维修质量也需要进行专门的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车辆的路试检查、记录车辆修理的情况、填制验车卡表示车辆检验结果等。

报废管理路政车辆的使用年限一般为8-10年,车辆使用年限超过规定年限,或车辆损伤严重,超出维修限度,则应当予以报废。

对于报废的车辆,需要安排专门的销毁程序,销毁后应填制详实的报废记录,并进行档案完整性检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结论路政车辆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对于路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交通安全的保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一、背景在道路交通中,路政执法车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行安全和交通信息的收集。

为了确保路政车辆的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和实施路政车辆管理制度意义重大。

二、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路政车辆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路政车辆的运行安全和正常工作开展,提高路政执法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管理职责1. 车辆运营管理•负责制定路政车辆的运营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调整。

•确保路政车辆持续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修。

•监控路政车辆的油耗、里程等数据,及时采取节油和修复措施。

•负责路政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及时修复和维护。

2. 车辆使用管理•负责制定路政车辆使用规定,明确车辆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根据需求合理调配路政车辆资源,确保各地区都能得到合理分配。

•监控车辆使用情况,保证路政车辆不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和里程。

•管理路政车辆的使用记录,及时统计和报告车辆使用情况。

3. 车辆安全管理•负责制定路政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负责指导路政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进行修复。

•定期组织路政车辆的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监控路政车辆违规行为和事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理措施。

1. 车辆申请和使用流程•车辆申请:用户向路政部门提出车辆使用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车辆审批:路政部门对车辆使用申请进行审批,包括车辆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等。

•车辆分配:根据申请的用途和分配原则,对车辆进行合理分配。

•车辆使用:用户按照规定使用路政车辆,保证车辆安全和正常工作进行。

2. 车辆维护和保养流程•定期检查:按照规定时间对路政车辆进行检查,排查潜在故障和安全隐患。

•维修保养:对发现的故障和问题进行修复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工作状态良好。

•养护记录:记录车辆维修保养情况,包括时间、内容和人员等信息。

1. 技术措施•配备先进的车辆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车辆的位置、油耗、里程等数据。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引言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路政车辆在道路交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各地纷纷制定了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管理的目的、内容、实施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路政车辆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管理目的1.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路政车辆管理的首要目标是提升道路交通的安全水平。

在道路巡查、护路施工等工作中,路政车辆需要保障道路畅通、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参与者和社会大众的安全。

因此,路政车辆管理制度的设计应紧密围绕着道路交通安全展开,建立相关规范和制度,提高各路政车辆的管理水平。

2. 维护道路设施和交通秩序路政车辆还承担着维护道路设施和交通秩序的职责。

他们负责对道路进行巡查、施工和维修等工作,确保道路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道路中的问题。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确保这些车辆能够高效地履行职责,维护道路设施的完好和交通秩序的有序。

二、管理内容1. 路政车辆的登记和备案路政车辆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对路政车辆进行登记和备案。

具体来说,需要明确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的型号、编号、所有人以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等。

通过登记和备案,可以对路政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方便日后的安排和调度。

2. 路政车辆的使用管理路政车辆的使用管理是路政车辆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管理者应制定相关规定,明确路政车辆的使用范围、用途和方式等。

同时,应建立车辆使用记录,对每辆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这样可以确保路政车辆的合理使用,避免滥用和私自挪用等行为。

3. 路政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为了保证路政车辆的日常运行和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还应规定路政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要求。

具体来说,应定期对路政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性能和功能得到保持和提升。

此外,还需要完善维修工作的报告和记录,以备查看和分析。

三、实施方式1. 法律法规的制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路政车辆管理制度的基础。

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国家法律和道路交通管理需求,制定出相关的法规、规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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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不了解的朋友可以来了解一下哦!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介绍路政车辆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大家!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需进一步完善车辆的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监督车辆的安全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支队(支队机关、所属各大队)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车辆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支队办公室是支队机关车辆管理的主控部门;大队是本级车辆管理的主控部门,分别是车辆及驾驶员的业务主管部门。

3.2 各级车辆管理部门建立驾驶员的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卡,负责分类建立车辆(公务用车、业务用车专用车>)档案及驾驶员档案。

4. 管理要求
4.1 公务车辆使用规定
4.1.1 车辆的派遣人、使用人、到达地点、行驶路线以及使用运行状况要认真记录,填写《车辆行车动态记录》以备查询。

并建立驾驶员的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卡制度,认真记录其安全运行、遵章守纪等情况。

4.1.2 使用科室应提前到办公室领取并按要求填制《派车通知单》,由办公室根据车辆留置情况统一调派。

4.1.3 各科室不得擅自将配备的公务车辆借至外单位使用,外借车辆必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4.1.4 公务车辆必须定车、定人,要按照指定地点集中停放。

不得随意换车换人,驾驶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4.2.9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车辆交接记录,责任人每天查,责任部门每周查,责任领导每月查。

4.2.10 非工作时间业务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严禁将业务用车停放在住宿区、娱乐场所等非工作地点。

4.2.11 业务用车指定专人负责。

对巡逻车驾驶员实行严格的考核(察)制度,必须选配思想素质、驾驶技术过硬的人员经大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支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能担任。

所有车辆在移交时,应经分管领导批准。

同时应填《机动车辆调配单》。

4.3 驾驶员管理规定
4.3.1 凡驾驶单位的车辆者,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经考核批准后与所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才能驾驶。

4.3.2 驾员员应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在支队备案,如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信息、出生年月等。

4.3.3 驾驶员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服从调派、爱护车辆。

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查制度,确保车容整齐、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4.3.4 驾驶员应爱惜单位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驾驶。

驾驶员发现所开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报告本级车辆管理部门,(若大队发生此类情况,还应同时上报支队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3.5 驾驶员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4.3.6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
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4.3.7 车辆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立即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大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4.3.8 驾驶员非因工肇事而是因违反规定和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使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利益蒙受损失的,责任人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公职等处分。

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9 准驾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调派、爱护车辆、积极完成任务。

凡驾驶车辆的路政员,每月都必须参加安全学习,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不得缺席。

4.3.10 服从调派、遵章守纪、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无责任者,按大队规定享受安全生产奖。

4.3.11 严禁驾驶员将燃油用于其他非正常消耗和将燃油以任何形式盗卖、倒卖和转借、外加,一经查实,除追回损失外,还将严肃追究驾驶员的责任,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交由组织部门处理。

4.4 车辆事故处理
4.4.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乘人员要积极抢救伤员,及时向当地交管部门以及支队办公室报告,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对事故进行勘察、划定责任,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

4.4.2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更不得采取私了的办法进行处理。

由于当事人有意破坏现场、隐瞒事实真相或拖延不报,导致事故处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皆由当事人承担。

4.4.3 驾驶员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全部责任,以及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更不得采取私了的办法进行处理。

由于当事人有意破坏现场、隐瞒事实真相或拖延不报,导致事故处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皆由当事人承担。

4.4.4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除承担交管裁定部门裁定的事故责任外,还须承担保险金额和统筹负担之后的余下金额。

4.4.4.1 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15%。

4.4.4.2 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10%。

4.4.4.3 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8%
4.4.4.4 当时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5%。

4.4.4.5 当事人无责任的,不承担事故经济损失。

4.4.5 非驾驶员未经请示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和原驾驶员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全部责任,以及经济损失。

4.4.6 事故处理完毕后,当事人必须如实写出事故经过和检讨,交主管部门,并主动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罚。

4.4.7 车辆事故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由大队上报支队《车辆机械肇事月(年)报表》,支队汇总后向总队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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