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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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范文(四篇)

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范文(四篇)

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范文为进一步提高公路管理和养护水平,忻州公路分局在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管理中强化养护路政联合巡查机制,以些来达到降低巡查成本,确保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养护工程质量和养护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依据《____公路法》、《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省道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一、公路养护巡查采用统一管理,分组负责的原则。

二、公路管理段路政人员和养护中心人员负责本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及病害修补工作的____监督、检查、指导,根据养护工程质量实行计量支付管理,定期不定期对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养护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建立和规范养护记录。

三、及时制止、查处非法损害公路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对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现象进行整治,对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及时补设缺失公____志、扶正歪斜公____志,对公路路面、桥梁、界桩、行道树、路缘石等路产进行管理;查看非公____志设置是否按程序许可,设置是否规范,并做好路政许可施工现场的管护工作和养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日常养护中,查看是否需要进行路面保洁、平台整治、边坡整修、绿化林木修剪、桥梁设施维护等工程。

四、明确巡查内容养护道班和路政大队具体负责对所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巡查及病害修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上报公路巡查情况,并根据路况情况制定月(旬)生产作业计划,并报站领导审核后实施。

五、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采取日常巡查、定期巡查、不定期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养护道班以日常巡查为主,在发生大的洪水、冰雪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有可能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大破坏等特殊情况下需及时____进行专项巡查。

六、巡路人员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其公路设施的行为,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

七、巡路人员在进行巡路工作时,必须携带米尺、巡查记录等用品,注意掌握公路技术状况的变化。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巡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加强路政管理,严格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挖掘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河北省公路路政巡查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站主管辖区内公路路政巡查工作,由所辖的各中队具体组织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工作。

第三条路政巡查的范围为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乡道)、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公路建筑控制区。

第四条路政巡查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挖掘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

(三)发现和纠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行为。

(四)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的正常秩序,检查处理公路的特殊利用、占用和超限运输。

(五)及时发现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排除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负责勘察各类路政许可项目现场,据实写出勘察报告,并对许可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监督。

(八)为过往司机指路,救助受伤、患病、遇险和其他需要援助的人。

(九)超限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和特大件超限运输车辆护送等专项整治和特殊勤务工作。

(十)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由路政执法人员执行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路政巡查的内容:(一)及时发现下列侵占、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2、擅自穿(跨)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3、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4、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以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5、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6、利用公路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7、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8、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标桩、界桩及公路附属设施;9、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10、其他侵占、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路政巡查制度

路政巡查制度

路政巡查制度路政巡查制度1.1基本要求路政巡查在本辖区内,每天至少巡查4次,正常巡查不得驶离本辖区路段;在恶劣天气或交通量增加的情况下,要适当增加巡查次数,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巡查采用全天侯24小时动态巡查,实行定时、定线巡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

定时、定线巡查要按计划拟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实施;遇雨、雾、雪等气候变化和异常情况,实行机动调度巡查。

1.2交接班1.2.1上路巡查前带班班长应检查巡查人员着装是否规范,是否穿反光标志服,是否携带上岗证、执法证;1.2.2巡查人员认真检查巡逻车、车载电话、示警灯、勘验取证器材、安全标志、灭火器材等的完好性以及执法文书、票据、《巡查行车命令》是否齐全,检查合格后班长做好巡查人员的分工,班长在《交接班记录》负责人签字;1.2.3交班人员每次交班时,应由交班班长填写班内《巡查行车命令》和《交接班记录》,必要时召集巡查人员核实有关情况,检查办案器材、巡查车辆及执法文书、票据;本班未了事宜,应在《巡查行车命令》和《交接班记录》中注明,并由交班班长向接班班长作好交代。

交班班长应在交班前将处理的案件文书和收取的赔(补)偿费交内业人员处理,并将未结案案件和逃逸案件的勘验情况向内业汇报,由内业处理或移交下一班巡查人员处理;各项事宜交接完毕后,交接班班长在《巡查行车命令》和《交接班记录》上签字;1.2.4全体接班巡查人员上路前应认真阅读交班《交接班记录》,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有权要求交班人员进一步说明情况。

1.3巡查过程中的一般要求1.3.1巡查任务1.3.1.1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损坏路产、侵犯路权案件;1.3.1.2监督检查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占用情况;1.3.1.3监督检查公路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1.3.1.4发现路障及时清理或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综合办信息中心;1.3.1.5记录并及时向综合办信息中心通报路面情况及事故情况;检查路面保洁情况,发现抛洒物及时向保洁公司书面提出;发现并记录路面、路基、桥涵、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一、巡查内容和方式:1.交通安全:巡查人员要关注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防范,监督车辆驾驶员是否按照交通规则行驶,是否存在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路面状况:巡查人员要关注路面是否平整,是否存在坑洼等道路缺陷,及时修复和维护。

另外,巡查人员还要关注路面上的标识、标线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完好,以确保车辆能够准确遵守交通规则。

3.公路设施:巡查人员要关注公路设施的完好程度,包括路灯、路牌、护栏、桥梁、隧道等。

对于存在问题的设施,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公路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巡查的方式可以包括定时巡查、无差别巡查和应急巡查等,通过这些方式可以全面掌握公路交通的安全状况和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巡查机构和人员:路政巡查机构可以由政府、交通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建和管理。

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包括对交通法规的精通、熟悉道路交通管理的流程和方法、应急处理能力等。

他们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能够胜任巡查工作。

巡查人员可以通过巡查车、巡查摩托车等机动工具进行巡查,可装备相应的通信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方便与其他部门或执法人员进行配合和沟通。

三、巡查工作的机制和应急处置:巡查工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监测、评估和处置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与相关部门进行衔接,及时进行疏导和处理。

同时,对于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系统,确保能够迅速、高效地处理现场问题。

四、巡查结果的评估和整改:对巡查结果进行评估和统计,对交通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处罚和整改。

对于频发的问题和突出的安全隐患,还要组织专门的检查和整改行动,加大力度解决问题。

同时,还可以通过与公众和媒体的互动,加大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的实施和有效性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一、巡查管理制度的概述巡查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国家公路及相关设施的安全与良好运行状态,保障驾驶员和行人出行安全,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路设施的正常使用,进行对公路设施及相关设施功能、运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及必要维修与养护的管理规范。

巡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一)加强对国家公路及相关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公路设施及相关设施的安全性和良好运行状态。

(二)提高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防止公路设施及相关设施遭受损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

(三)加强对公路及相关设施的维护养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公路设施及相关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巡查管理制度的内容巡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路政巡查范围、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巡查方式、巡查标准、巡查人员资质及巡查记录等几个方面。

1. 巡查范围巡查范围是指路政巡查的具体范围,包括国道、省道、县道、乡村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高速公路等地段。

2. 巡查内容巡查内容是指路政巡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对道路及相关设施的安全性、运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及必要维修与养护的管理规范。

3. 巡查频次巡查频次是指路政巡查的时间和频率等要求,主要根据不同地段和不同设施的特点合理安排不同的巡查频次。

4. 巡查方式巡查方式是指路政巡查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机动车巡查和步行巡查等方式。

5. 巡查标准巡查标准是指路政巡查的具体标准,包括巡查的基本规范、安全管理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等内容。

6. 巡查人员资质巡查人员资质是指路政巡查的人员具备的相关资质和技能要求,主要包括巡查人员的培训、考核、证书等要求。

7. 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是指路政巡查的具体记录,主要包括巡查记录表、巡查记录册等。

三、巡查管理制度的实施巡查管理制度的实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确定巡查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2. 开展巡查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巡查人员的管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3. 加强对巡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范文路政巡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巡查管理,维护公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路巡查的人员,包括公路巡查员、交通警察和其他政府执法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的巡查人员。

第三条公路巡查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服务社会公众。

第四条公路巡查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纠正为辅,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第五条公路巡查工作要坚持依法治理原则,依法行使职权,对于执法人员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

第六条公路巡查工作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公路运输安全秩序。

第七条公路巡查人员要保守国家秘密和公路巡查工作涉密信息,不得泄露、传播。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八条公路巡查员的主要职责是:(一)巡查公路运输安全情况,查处违法行为;(二)指挥和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四)进行交通事故调查、登记和处理;(五)收集和整理公路运输安全信息,上报有关部门。

第九条公路巡查员的巡查权限包括:(一)对于在公路上的机动车和行人进行检查和盘查;(二)对于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三)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出示相关证件;(四)对于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指导。

第十条交通警察的主要职责是:(一)指挥和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二)管理和维护交通设施;(三)办理交通违法案件;(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五)进行交通事故调查、登记和处理。

第十一条交通警察的职权包括:(一)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二)对于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三)对于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指导;(四)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巡查检查。

第十二条其他政府执法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巡查人员的具体职责和权限由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规定。

第三章巡查管理第十三条公路巡查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提高巡查效率和水平。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一、巡查内容
(一)交通秩序:对公路交通秩序进行巡查,包括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行驶,是否违反交通信号,是否占用非机动车道等。

(二)交通设施:对公路交通设施进行巡查,包括路面是否平整,路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是否完好等。

(三)交通安全:对公路交通安全进行巡查,包括驾驶员是否系好安全带,车辆是否按照安全规定装载货物,驾驶员是否驾驶疲劳等。

二、巡查方式
(一)定期巡查:制定巡查计划,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巡查。

可以根据公路交通量、事故频发路段等情况确定巡查频率和地点。

(二)临时巡查:针对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对相关路段进行临时巡查。

三、巡查人员
四、巡查工具
五、巡查结果处理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整改。

具体处理措施可以根据问题的性质而定,比如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警告、罚款、暂扣驾照等处罚措施;对于交通设施问题,可以修复或更换设施;对于交通安全隐患,可以进行整改等。

六、巡查效果评估
针对公路路政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需要进行定期的效果评估。

评估
内容可以包括巡查人员巡查的频率和地点、处理问题的效率、公路交通秩
序改善情况等。

通过评估结果,可以为改进制度和提升巡查效果提供依据。

总之,公路路政巡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障公路交通秩序和交通
安全的重要措施。

它可以发现和解决公路交通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交通运
输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公路交通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五篇)

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五篇)

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____区管养公路,由____养护中心、____养护中心及____养护中心负责各个中心下级道班分别进行日常养护,日常养护巡查道班负责。

路政巡查由公路管理站路政室负责,在____、____、____养护中心设立路政巡查一队、二队、三队,负责辖区路政巡查工作。

为整合公路管理资源,提高公路巡查频率和处置效率,更好地保障公路完好安全通畅,根据《____省普通干线公路路政养护联合协作巡查机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一、路政养护联合协作巡查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联合,路政、养护人员联合对养护施工现场、重点养护工程、涉路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二是协作,路政人员、养护人员在进行路政巡查、养护巡查时,同时巡查对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养护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必须着安全标志服,携带米尺、相机、警示标志、巡查记录等用品。

路政巡查人员按规定着装,配戴执法证件,携带通信设备、勘查设备,抢险救护装备,作业标志、执法文书和票据等。

巡查前应当对巡查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巡查车辆严禁搭载与工作无关人员。

养护协作人员巡查路政方面情况时,不得以行政执法的名义,不得使用路政法律文书。

三、协作巡查时,路政人员同时巡查公路养护方面以下内容:(一)路基。

边坡是否存在水毁,挡土墙等路基构造是否发生明显位移变形,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

(二)路面。

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

(三)桥(涵)构造物。

桥(涵)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桥名牌、限载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

桥下河道在法定范围内是否有非法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垃圾,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等现象;涵洞圬工体是否损坏,洞内是否有阻塞、淤积等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隧道。

有无明显渗水,灯光设施是否完好,隧道洞口上方边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破损,隧道上方和洞口处在法定范围内是否有非法采矿、采石、取土和倾倒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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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加强路政管理,严格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挖掘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河北省公路路政巡查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站主管辖区内公路路政巡查工作,由所辖的各中队具体组织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工作。

第三条路政巡查的范围为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乡道)、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公路建筑控制区。

第四条路政巡查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挖掘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

(三)发现和纠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行为。

(四)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的正常秩序,检查处理公路的特殊利用、占用和超限运输。

(五)及时发现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排
除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负责勘察各类路政许可项目现场,据实写出勘察报告,并对许可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监督。

(八)为过往司机指路,救助受伤、患病、遇险和其他需要援助的人。

(九)超限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和特大件超限运输车辆护送等专项整治和特殊勤务工作。

(十)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由路政执法人员执行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路政巡查的内容:
(一)及时发现下列侵占、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2、擅自穿(跨)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架设、埋设管线等
设施;
3、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4、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以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
路上行驶;
5、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6、利用公路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
7、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
圾、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
8、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标桩、界桩及公路附属设施;
9、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
10、其他侵占、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二)及时发现下列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兴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2、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的标志;
3、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4、其他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三)及时发现下列危及公路安全的行为:
1、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涵
洞100米范围以内,在公路两侧对交通安全有影响的距离
内非法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等;
2、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障碍;
3、其他危及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路政巡查一般为3人一组,至少2人以上。

巡查人员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乘坐位置为正驾驶位、副驾驶位、后排左侧位。

正驾驶位主要负责驾驶、观察路面情况。

副驾驶位主要负责巡视,包括右侧标志、路肩、边坡、隔离栅、排水沟、应急电话牌、桥涵通道、护栏、建筑控制区内状况等。

后排左侧位主要担任辅助巡视,包括路面及左侧护栏板、中央隔离带、绿化设施等。

第七条路政巡查方式包括定时巡查、临时巡查及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出动等。

国省干线公路巡查,每天不少于2次,重点路段还要增加巡查次数。

县道巡查每两天1次,重点路段每天1次。

乡道巡查每三天1次。

遇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重要事项时,应增加巡查次数。

对易发生侵害路产、路权问题的路段,应重点巡查。

第八条路政管理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负责接收上级单位工作指令,对公路巡查、人员求助、社会举报等信息进行协调,并联系外业人员或相关单位作出处理。

第九条路政执法人员巡查应按照规定着装,着反光腰带、反光背心、制式头盔,佩戴执法标志,携带执法身份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和相关票据。

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

第十条路政执法人员应熟悉路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路政执法业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必须配备必要的路政巡查装备。

包括统一使用交通运输部规定标志的巡查车辆,GPS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头盔式摄像机,通讯设备,勘察器材,照相、摄像及录音器材,抢险救护及安全装备等。

第十二条路政巡查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巡查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人车安全。

第十三条实施路政巡查前,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巡查的任务、
重点,制定巡查方案,检查执法装备和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路政巡查车辆应保持适当车速,国省干线及县、乡道路不超过50KM/H,靠右行驶。

接到突发事件急需处理时,国省干线及县、乡道路不超过80KM/H。

遇恶劣天气通行条件较差时,必须开启示警灯减速慢行,夜间巡查必须开启示警灯。

巡查车内严禁吸烟,除特殊情况(如实施救助)外不得私自带人。

路政执法人员在巡查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

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五条巡查时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障碍物、故障车辆及交通事故时,路政巡查车应停放在目标前方20米以外公路右侧,及时通知公安交管等部门,协助其清理。

同时,认真勘察路产损失情况,按规定进行路产索赔。

第十六条巡查中应当认真监督、检查养护施工作业的现场秩序,核查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秩序管理不规范的和对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存在偏差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实施路政巡查时,认真填写《路政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时发现、处理及遗留问题。

《路政巡查记录》应内容详实、记录清晰、语言精练。

第十八条做好路政巡查交接班工作,交接手续应有书面记录。

路政执法人员交接后,应及时核对《路政巡查记录》,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九条路政管理站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中队的巡
查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将最终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二十条实行路政巡查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事实不清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应当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取消个人及本中队的评先资格。

根据情节及后果的程度,分别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等行政处分;执法责任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路路政管理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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