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
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

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一、背景公路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其中路政部门是公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路政部门的巡查工作,促进公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制度内容1. 巡查范围和时间路政部门巡查的范围包括公路和路侧设施,巡查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且要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路线规划。
2. 巡查人员和组织机构路政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巡查人员,确保巡查工作的人员力量、质量和能力。
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巡查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巡查方法和步骤巡查时,应该采用规范的巡查方法和步骤,具体而言,分为三个阶段:(1)前期准备:包括确定巡查路段和时间、编制巡查计划和路线图,制定巡查表格和记录抽查方式等。
(2)巡查过程:路政部门应该认真检查和记录路面和路侧设施,特别是路面病害、交通标志、道路护栏、排水设施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巡查后期:应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制定专项报告并提交上级领导。
4. 巡查记录和报告路政部门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该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和所见所闻,并将记录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巡查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所巡查区域地点、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以便于后期管理和整改。
5. 巡查考核和奖惩路政部门应该对巡查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在巡查过程中表现优异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和表彰。
对于巡查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三、建议1. 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如使用无人机、特殊摄像设备等。
2. 加强巡查工作与其他部门沟通和合作,形成整体联动,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3. 不断优化巡查工作流程,根据反馈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
四、结论建立科学、规范的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对于提高公路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2024年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养护质量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和道路养护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4年全国范围内的路政和养护联合巡查工作。
第三条路政和养护联合巡查是指路政和养护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对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交通设施的巡查和检查行为。
第四条路政和养护联合巡查的目的是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养护质量,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和养护工作。
第二章联合巡查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路政和养护部门应在年初制定联合巡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第六条路政和养护部门应制定联合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巡查的内容、区域、时间和责任,确保联合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路政和养护部门应建立巡查队伍,明确队员的职责和权限,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装备。
第八条联合巡查的组织和管理由路政部门负责,养护部门负责配合。
第九条联合巡查工作的经费由路政和养护部门各自负责,由上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章联合巡查的内容和要求第十条联合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情况;(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合规性和可见性;(三)道路交通养护工程质量及维修情况;(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五)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情况;(六)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第十一条联合巡查应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关注交通事故黑点、违法行为多发地段以及养护工程重点区域。
第十二条联合巡查应随机进行,不提前通知被巡查对象,确保巡查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四章联合巡查的程序和方法第十三条联合巡查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一)组织巡查队伍进行准备工作,包括装备检查、通讯协调等;(二)确定巡查路线和巡查时间;(三)按照巡查路线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四)巡查结束后,组织巡查队伍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整改方案;(五)将巡查结果及整改方案报送上级部门。
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范文(四篇)

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范文为进一步提高公路管理和养护水平,忻州公路分局在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管理中强化养护路政联合巡查机制,以些来达到降低巡查成本,确保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养护工程质量和养护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依据《____公路法》、《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省道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一、公路养护巡查采用统一管理,分组负责的原则。
二、公路管理段路政人员和养护中心人员负责本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及病害修补工作的____监督、检查、指导,根据养护工程质量实行计量支付管理,定期不定期对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养护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建立和规范养护记录。
三、及时制止、查处非法损害公路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对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现象进行整治,对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及时补设缺失公____志、扶正歪斜公____志,对公路路面、桥梁、界桩、行道树、路缘石等路产进行管理;查看非公____志设置是否按程序许可,设置是否规范,并做好路政许可施工现场的管护工作和养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日常养护中,查看是否需要进行路面保洁、平台整治、边坡整修、绿化林木修剪、桥梁设施维护等工程。
四、明确巡查内容养护道班和路政大队具体负责对所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巡查及病害修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上报公路巡查情况,并根据路况情况制定月(旬)生产作业计划,并报站领导审核后实施。
五、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采取日常巡查、定期巡查、不定期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养护道班以日常巡查为主,在发生大的洪水、冰雪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有可能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大破坏等特殊情况下需及时____进行专项巡查。
六、巡路人员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其公路设施的行为,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
七、巡路人员在进行巡路工作时,必须携带米尺、巡查记录等用品,注意掌握公路技术状况的变化。
养护日常巡查制度(五篇)

养护日常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及其沿线设施损坏情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根据《____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____省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列养县乡农村公路,其他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巡查职责第三条公路管理站巡查职责。
公路管理站应按规定的巡查频率对所辖管养的公路路面、路基、桥涵、隧道、防护构造物、绿化、沿线设施等进行巡查,巡查应有巡查日志(日志包括路段桩号、公路状况、处理情况等内容)。
公路管理站应根据巡查路况实际情况制定下旬或下月的生产作业计划,并报上级公路管理机构。
第四条巡查职责。
县每周至少应对所辖列养公路巡查一次,同时应检查各公路管理站的巡查日志及上月完成的养护工程量和下月养护作业计划,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养护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同时,还应____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章巡查内容和方法第五条公路巡查包括巡视和检查,可分为日常巡视、夜间巡视、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四种。
日常巡视和夜间巡视由公路管理站负责,定期检查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六条日常巡视是指平常为了掌握公路路况和交通运行状况等进行的巡视。
巡视内容。
巡视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构造物及绿化、沿线设施完好程度,检查路障以及路产路权有关内容。
巡视频率。
干线每天不少于一次,列养县乡农村公路每周至少一次。
第七条夜间巡视是指为了检查夜间照明和标志、标线的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巡视。
巡视内容。
夜间照明灯和反光标志、标线完好程度。
每次巡视结束后,作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巡视频率。
干线每周不少于一次,列养县乡农村公路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八条定期检查是指为了掌握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制定养护工程计划和评定公路使用质量而实施的检查。
检查内容。
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构造物及绿化、沿线设施等。
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实施细则范本

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路面养护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巡查工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巡查范围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如交通信号灯、标线、标牌等是否完好有效;2. 路面状况,如坑洼、路面漏油等是否存在;3. 道路边坡、护栏等施工维护是否到位;4. 道路周边环境,如路灯是否正常运行、道路清洁情况等。
第三条巡查方式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路政和养护单位联合组成巡查小组,定期对指定道路进行巡查;2. 巡查小组根据巡查路段的不同情况,可以选择步行巡查、驾车巡查等方式;3. 巡查小组应当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登记和报告。
第四条巡查频次巡查频次应根据道路交通流量、道路等级和养护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应不少于每月一次。
第五条巡查记录和报告巡查小组应当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报告路政和养护单位。
巡查记录应包括巡查时间、巡查路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第六条处理措施巡查小组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根据问题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如修复道路设施、清理路面、维护护栏等。
对于较大的问题,应报告路政和养护单位,协调解决。
第七条配合协作路政和养护单位应互相配合,共同参与巡查工作,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双方应保持沟通畅通,及时交流和协商解决问题。
第八条质量验收巡查工作完成后,路政和养护单位应对巡查情况进行质量验收,对巡查工作的效果和问题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及时改进和完善巡查机制。
第九条附则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相关单位通知执行。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实施细则制定单位:路政和养护管理部门实施细则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养护巡查制度

养护中心养护巡查制度为使保养巡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实时发现问题、实时解决问题,为保养工作供给依照。
保养中心推行“三级巡逻”制度,特拟订本制度。
一、推行三级巡逻制度1、一级巡逻:由保养工区巡逻人员负责履行,进行平时巡逻、夜间巡查、特别检查等巡逻工作。
平时巡逻包含:高速公路隔绝栅范围内的公路及其隶属设备、绿化等有关项目,主要包含:路面、路基、沿线设备、桥涵结构物、绿化等病害或破坏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实时通知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关于不可以立刻办理的摆放安全标记;保养施工作业现场规范程度,保养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状况,保养作业施工标准、操作规程履行状况,打扫工作业状况,道路通畅状况,紧迫状况突发事件,保护路产路权等;实时消除影响性车安全的散落物。
夜间巡逻包含:对沿线标记、标牌、标线反光膜的反光成效及缺损状况等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消除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散落物;对施工现场标记、标牌等进行检查,发现倒伏、缺失等不规范现象实时纠正;对紧迫状况突发事件实时上报和采纳举措。
特别检查指:发生大的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祸和有可能对高速公路及其隶属设备造成较大破坏的异样状况时和对病害较为严重的路段及桥梁所进行的检查。
2、二级巡逻:由工区主任和副主任进行的巡逻工作,经过巡逻掌握辖管内高速公路路况,依据巡逻结果,对保养工区巡逻人员巡逻质量进行检查,实时发现、解决问题,督导保养工作。
3、三级巡逻:由保养中心进行随机抽查,对一、二级巡逻履行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月度查核挂钩。
二、保养巡逻的程序1、准备工作:1)与上一班巡逻人员交接,有无遗留问题,办理状况怎样。
2)确立本次巡逻要点。
3)带齐检查工具、器械等。
4)检查巡逻车辆,能否切合上路要求。
2、上路进行巡逻发现路面有污染物及杂物,要随时泊车消除,当有大面积脏污时,及时见告该路段打扫工进行打扫。
发现病害、路损等状况时,应记录正确地点、数目、病害种类等,拍照。
并填写“通知单” ,通知保养人员进行维修。
道路养护巡查制度范本

道路养护巡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国道路安全、畅通,提高道路养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公路、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巡查工作。
第三条道路养护巡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养护、重点突出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养护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养护巡查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各级公路、城市道路养护单位应设立养护巡查机构,配备相应的巡查人员、设备和交通工具。
第六条养护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七条养护巡查机构应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路线、频次、时间、内容和要求。
第八条养护巡查机构应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巡查情况。
第三章养护巡查内容与要求第九条养护巡查内容包括:(一)路面状况,包括平整度、摩擦系数、结构完整性等;(二)路基状况,包括边坡稳定性、路基压实度、排水设施等;(三)桥梁、涵洞、隧道等构造物状况,包括结构完整性、功能性、排水设施等;(四)交通设施状况,包括标志、标线、护栏、照明等;(五)沿线设施状况,包括绿化、环卫、排水等;(六)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因素。
第十条养护巡查要求:(一)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巡查过程中发现道路病害、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三)对重大道路病害、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四)巡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突发状况;(五)巡查结束后,应及时汇总巡查情况,提出养护建议。
第四章养护巡查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养护巡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巡查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二)巡查记录完整性、准确性;(三)养护措施及时性、有效性;(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对在养护巡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4年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2篇)

2024年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____年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引言:路政养护工作是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提高路政养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____年,我国将推行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
该制度旨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提升工作效率,确保道路的安全和良好状态。
以下将分为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这一制度。
一、背景与目的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的推行是基于以下几个背景和目的:1. 道路安全问题突出:目前,我国的道路安全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的道路,存在路面破损和交通设施缺失等问题,导致交通事故增多。
2. 部门隔阂阻碍工作:过去,各相关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共享、资源不共享的问题,导致工作流程复杂,效率不高。
3. 借鉴国外经验:一些国外国家在路政养护方面已经推行了联合巡查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可为我国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借鉴。
基于以上背景和目的,____年,我国决定实施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以期达到以下几个目标:1. 加强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享路况、养护计划等相关数据,提升工作效率。
2. 提高工作效率:联合巡查制度将有效减少工作重复和交叉,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养护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3. 资源共享:通过联合巡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突出道路安全:通过联合巡查制度,重点关注道路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和修复路面破损、路灯故障等问题,确保道路安全有序。
二、联合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我国将推行全面的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1.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合巡查信息共享平台。
该平台将包括路况信息、养护计划、养护记录等各类数据,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数据查询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2. 制定养护计划各相关部门将根据路况信息和养护需求,制定养护计划。
养护计划将包括养护内容、养护时间和养护预算等内容,并在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供各相关部门参考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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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路政管理与公路养护联合巡查机制,不断提升公路养护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结合本大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养护生产力水平,提高行业管理效能,提高公路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大队辖区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形成密切协作、权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行顺畅、管理高效的公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路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公路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路政、养护人员之间的交流学习。
通过互相交流学习各自职责,努力促进路政为养护保驾护航,养护当好路政“千里眼”的良好联动局面。
(二)强化路政与养护巡查工作间信息互通的联动机制。
即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路面、路肩、桥梁等有病害或出现路面污染情况时,及时通知养护管理部门清理维护,确保路面洁净、美观;养护人员在公路养护巡查过程中发现损害路产路权行为时,第一时间通知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三)强化路政部门与养护管理部门优势互补,有效应对路面突发事件。
养护人员在路面保洁及小修保养施工等养护工作中,路政人员利用行政执法优势为养护工作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防止养护作业进行时的各类突发事件;养护管理部门应积极利用机械及人力优势,协助路政部门做好执法及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四)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遇有特殊气候、特殊路段或出现公路塌陷、水毁、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在上级统一指挥下,安排道路巡查,增加巡查频率,及时互通信息,增进协作配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同时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五)完善联合巡查考核奖惩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管理制度,划分责任路段,养护、路政分别将责任落实到人,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
对于工作开展不力、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视其情况轻重,月度考核给予相应的绩效兑现。
三、具体方法
(一)路政部门与养护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巡查责任,加强内通外联、团结协作,提高巡查质量,保障辖区内公路安全畅通。
(二)养护管理人员和路政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查,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乱堆、乱放、污染公路、堵塞水沟等违法行为,应及时责令当事人予以清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若确无当事人的,路政人员应及时书面告知养护部门及时进行清理,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三)养护人员在日常巡查中,若遇车辆沿途抛洒污染路面、或者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及时通知路政人员现场查处并协助路政人员处理好路面污染,以确保洁、美的公路环境。
(四)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路面坑槽、示警防护等附属设施缺损或由于发生路政事案(交通事故)造成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应填写巡查信息告知单及时告知站养护科,养护科应及时安排予以修复,消除不安全隐患,如不能及时修复的,养护科应通知养护部门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情况严重的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警戒工作,提示车辆安全通行。
(五)路政大队在处理路政事案中,对于路产损坏情况应及时告知站养护科并上报市处路政科,确保有资金能够及时修复损坏的路产。
(六)若遇雨雪等恶劣天气,路政与养护管理人员应同时到达危险路段,路政人员负责疏通交通,养护管理和生产人员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七)养护部门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有路政违法事案和行为的,应立即予以制止,同时告知管辖地路政大队进行查处,涉及路产损坏的,还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八)在日常养护生产工作中,若遇外围阻挠、干扰正常作业秩序者或需交通管制时,路政大队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积极配合养护生产工作,保障正常养护生产作业秩序。
(九)公路养护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路政事案要立即制止,并向路政人员报告,若发现不及时制止或不上报的,将追究养护责任人的责任;
(十)公路养护责任人发现路政事案报告了责任路政员,路政员没有及时到场查处或查处不力的,追究路政员责任;
(十一)路政事案的制止、上报、查处,养护和路政双方都要有详细的记录。
(十二)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路政人员对辖区国省干线联合巡查,每周1次;养护责任人对养护责任路段的巡查每天1次,发现路政事案,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路政人员并详细记录。
路政大队上路巡查时要联合公路养护管理人员一起巡查,公路养护管理人员上路巡查时要联合路政大队路政员一起巡查。
(十三)养护管理人员及路政员均实现包班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对各自包班辖区内出现的养护、路政事案及时处理完善。
(十四)对于养护、路政管理人员巡查不到位,或因联勤联动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消除违法行为或出现不安全事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后果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其它制度、办法中如有条款与本办法发生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