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大队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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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路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路政执法行为,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公路路产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路政执法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监督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忠诚于党的领导,严守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公正执法,廉洁自律。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四条路政执法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第五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路政执法职责的身体条件;(五)熟悉本地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路政执法人员招聘后,应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路政管理、执法技能等。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七条路政执法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升、调岗、辞退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对在路政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问责第十条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路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一)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三)违反执法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XX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速路政大队规章制度

高速路政大队规章制度

高速路政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保护道路设施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队。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遵守对于全体队员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第二章队员管理第四条对于加入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队的队员,需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并签订有关合同。

对于表现良好的队员,将予以奖励和晋升。

对于有不良行为的队员,将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条队员应该尊重领导,服从调配。

对于工作中的指令,应立即执行,不能拖延。

第六条队员在工作中应该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规违纪。

第七条队员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一旦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将予以处理。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队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巡查、交通疏导、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

第九条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队应当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四章工作时间第十条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队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按排班制度轮流值班。

第十一条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或者延时工作的,需经领导批准执行。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队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有不良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队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奖惩制度应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的偏见和歧视。

第十四条奖惩制度应该奖惩分明,不能一刀切,对于不同情况的队员应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队应当时刻保持安全意识,确保每位队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工作中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章立法管理第十七条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队应当尊重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立法和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对于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队员,将依法予以处理,绝不纵容。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经过领导审批后生效,如需修改和完善,须经大队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高速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高速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工作由各级路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级路政执法部门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路政执法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各级路政执法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三)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四)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五)心理健康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九条各级路政执法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人员参加情况。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各级路政执法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路政执法车辆、设备的安全状况;(二)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三)路政执法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各级路政执法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

执法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执法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执法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省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路政人员的积极性。

充分体现我大队路政人员竞争上岗的新面貌和工作作风,使路政队伍真正做到半军事化,特拟定如下管理制度:一、路政大队长负责大队全面工作,落实上级和公司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审批所有人员的全部票据,控制各种费用的开支。

二、路政大队人员必须听从大队长的指挥,上路巡查和处理路政案件时要有工作效益,有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热情服务,秉公执法.三、路政大队人员上班时一律要着装整齐,做到仪态严整。

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____分钟,在接到上路任务后不得迟到____分钟.四、路政大队人员上班时不得在办公室打扑克,玩电脑游戏。

离开办公室____分钟以上必须向大队长报告,若大队长不在场应向大队有关人员说明,有事请假必须事先向大队长请示后方可。

五、路政巡查车做到专车专用、随叫随到,上路巡查、勘察现场时由大队长具体安排,若其它事(公事或私事)用车,应通知大队长,由大队长斟情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

若超出晋城市,必须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否则,将情节严重,扣除其工资。

用车回来后车交于大队长保管。

六、为有效地控制各种费用的开支,压缩非生产性的开支,特作如下规定:1、路政巡查车加油、修理应事先向大1队长请示,特别是修理,必须事先向大队长请示,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2、路政人员无权签字接待,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示大队长或分管领导。

七、上述各条款如有违反的,大队长有权扣除其出差补助,情节严重者,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扣除其工资。

八、其它奖罚。

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执法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二)管理制度(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是指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予的职权所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

依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政大队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路政大队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公开透明、服务为民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条路政大队的管理工作应当围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交通畅通、保障路政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路政大队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路政大队的管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路政大队设立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大队长、副大队长等职,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大队的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路政大队领导班子应当坚持集体领导,形成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协同工作的良好局面,建立领导机构的协调、配合、监督与约束机制。

第七条路政大队建立科学的管理层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落实各项管理任务。

第八条路政大队落实领导责任制,对于下属领导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领导成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第九条路政大队建立决策机制,明确重大事项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应当及时向工作人员通报决策结果。

第十条路政大队建立了健全的考核机制,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路政大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大队长是路政大队的最高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和指挥大队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第十三条副大队长是大队长的助手,协助大队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大队内部工作。

第十四条大队长和副大队长应当以身作则,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路政大队要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包括日常巡查、事故处理、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路政大队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平。

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制度

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三、执法车辆管理1. 执法车辆应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

2. 执法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喷涂统一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3. 执法车辆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私自外借。

4. 执法车辆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四、执法行为规范1. 执法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2. 执法人员应文明执法,尊重当事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3. 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不得随意扩大执法范围。

4.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做好现场勘查、取证工作,确保执法证据充分。

五、安全防护措施1. 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2. 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穿戴安全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 执法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应开启警灯、警报器,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

4. 执法人员在夜间执法时,应佩戴反光背心,确保自身安全。

六、应急处理1. 执法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2. 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监督检查1. 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路政执法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单位其他相关规定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路政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

路政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提高路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人员配备与职责1. 路政人员配备路政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路政工作。

2. 路政人员职责(1)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2)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3)对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4)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5)参与公路养护、改造和修复工程;(6)做好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

三、工作流程1. 巡查制度路政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查,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2. 报告制度路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路政巡查报告单》,上报上级路政管理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类型、发生地点、问题描述、可能原因、建议措施等。

3. 处理流程(1)对一般性问题,路政人员应立即现场处理或上报养护部门;(2)对重大问题,如交通事故、严重病害等,路政人员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和上级路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3)对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路政人员应依法制止并查处,收集相关证据,制作《路政查处记录》。

4. 档案管理路政人员应对巡查记录、报告单、查处记录等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检查1. 上级路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路政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及流程的落实。

2. 路政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制度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路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违反规定的路政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流程的解释权归路政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以上制度及流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规范路政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路政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路政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路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三、人员配备1. 路政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公路管理业务;(3)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体能;(4)持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2. 路政岗位人员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

四、岗位职责1. 依法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2. 对公路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查处,确保公路设施完好;3. 负责公路巡查、养护、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等工作;4. 负责公路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的处理和救援;5. 负责公路收费、路政许可等业务;6. 负责路政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上级路政管理部门的决策部署;2.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路安全畅通;3. 严格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索取他人财物;4. 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擅自透露工作信息;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考核与奖惩1. 路政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2. 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3.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本地区路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路政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路政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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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焦路政大队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省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路政人员的积极性。

充分体现我大队路政人员竞争上岗的新面貌和工作作风,使路政队伍真正做到半军事化,特拟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路政大队长负责大队全面工作,落实上级和公司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审批所有人员的全部票据,控制各种费用的开支。

二、路政大队人员必须听从大队长的指挥,上路巡查和处理路政案件时要有工作效益,有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热情服务,秉公执法.
三、路政大队人员上班时一律要着装整齐,做到仪态严整。

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10分钟,在接到上路任务后不得迟到5分钟.
四、路政大队人员上班时不得在办公室打扑克,玩电脑游戏。

离开办公室10分钟以上必须向大队长报告,若大队长不在场应向大队有关人员说明,有事请假必须事先向大队长请示后方可。

五、路政巡查车做到专车专用、随叫随到,上路巡查、勘察现场时由大队长具体安排,若其它事(公事或私事)用车,应通知大队长,由大队长斟情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

若超出晋城市,必须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否则,将情节严重,扣除其工资。

用车回来后车交于大队长保管。

六、为有效地控制各种费用的开支,压缩非生产性的开支,特作如下规定:1、路政巡查车加油、修理应事先向大
队长请示,特别是修理,必须事先向大队长请示,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2、路政人员无权签字接待,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示大队长或分管领导。

七、上述各条款如有违反的,大队长有权扣除其出差补助,情节严重者,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扣除其工资。

八、其它奖罚: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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