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学籍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表格
【A4纸】学籍管理相关模板

附件3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201 年 号
注:1、此表跨县转学的,要一式四份,双方学校、双方教育局各留存一份;此表本县内的转学,要一式三份,双方学校与县教育局各留存一份。
只允许同年级转学,不允许跳级和降级。
2、本县内转学:申请人到转入学校填写表格→递交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同意转入则填写入学班级情况→递交到转出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递交邵阳县教育局基教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递交到双方学校及邵阳县教育局。
(盖章步骤:①——③ ——②④)
3、跨县转学:申请人填写表格→递交到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同意转入则填写入学班级情况→递交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递交到转出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递交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递交到双方学校及双方教育局。
(盖章步骤:①—② —③—④ )
4、双方学校收到手续完善的纸质申请表后,方可在学籍网上进行“转学”操作,由接收学校发起。
双方教育局收到手续完善的纸质申请表后,方可在学籍网上进行“审核同意转学”的操作。
5、因距离较远、交通不便的学生,可采用拍照或扫描图片邮件递交的形式传递表格。
6、“双方学校、双方教育局”四方中任何一方未同意转学的,转学流程中止。
学校规章制度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学业水平考试的需要,建立正常的学校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教育部加强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学学籍第二条普通高中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根据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状况、统一考试成绩和学生志愿,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按照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录取学生。
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同时获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制的学籍号。
学生报到、注册时,应填写学生花名册、学籍表和学生成长手册。
学校建立学籍档案和学生成长手册时,应同时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四条学校须将新生《学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异动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退学、复学、跳级、留级的学生名册)于开学后三周内以电子信息形式报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学校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已经毕业或结业的学生来校复读,也不得招收外校在籍学生来校寄读或借读。
第六条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请假。
如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校办学规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不得少于12个班,独立高中不得少于18个班。
完全中学(含初中)、独立高中办学总规模不得超过60个班。
班额不得超过55人。
第二章转学第八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确因其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它正常原因必须转学者,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转学学生须经转入学校同意并开具接收证后,再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经转出学校同意,开具转学证,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出方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其中,跨省、市(州)转学学生须持转学证到转出方省、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科目成绩证明,并经审核加盖公章。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等,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二章学籍建立第三条入学注册(一)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学校通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将学生学籍信息上报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其审核通过后,管理系统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自动为学生生成学籍号。
学籍号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学生注册后,学校及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信息。
本办法所称注册是指学生在学校注册表登录姓名,取得或核实学籍号。
(二)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在规定入学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学校应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由其责令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学生入学。
(四)普通高中学生未按期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校新生入学编班或其他情况需要重新编班的,应根据招生录取名册或学生注册花名册进行随机编班。
(六)凡年满六周岁(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延迟至当年12月31日前)儿童依法注册入学。
学籍管理表格-2

学生学籍管理表格表3-1-1 __________学校新生报名登记表________年___季第页学生学籍管理表格表3-1-4 _________学校____级学生基本结构情况表(学生花名册首页)编制/日期:审核/日期:第页共页注:表中A、B、C、D、E、F、G分别代表不同行政区域。
学生学籍管理表格表3-1-5_________学校____级学生花名册专业班级:注册人数:编制/日期:审核/日期:第页共页学生学籍管理表格表3-1-10 _________学校_____级学生交纳学费及学籍情况登记表专业班级:班主任:注册人数:注:①自动退学、劝退、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和休学、复学等学籍变更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发生当期。
②此表财务科和学生科各执一份;非报到日(周)缴费者宜注明缴费时间。
学生学籍管理表格表3-1-13 _________学校_____级在籍学生人数变更情况登记表填表:审核:注:第1学期中的“注册”是指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的电子注册,以后各学期中的“注册”是指在学校办理报到、缴费和学籍认可手续;“开除”包括开除学籍和勒(责)令退学学生;“退学”包括劝退、病退和自动退学学生;“其他”包括参军、招工以及休学、复学、校内转班(注意有增有减)等情况。
学生学籍管理表格表3-1-15 _______________学校___级学生流失情况统计表编制∕日期:审核∕日期:⑷⑴±⑵-⑶⑺⑶-⑹注:①⑸=-------×100% = ------------×100%;⑻=-------×100% = --—----×100%;依此类推。
⑴±⑵⑴±⑵⑴±⑵⑴±⑵②学校学生总流失率为各年级学生流失率的加权平均值。
表3-1-21 ______省技工学校毕业生毕(结)业证书核发人数汇总表(_________年度)附:毕业生毕(结)业证书核发名册填报人:校长:市(州)劳动保障局(盖章)年月日省劳动保障厅(盖章)年月日表3-1-23 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历年各专业(工种)招生/毕业生人数统计表编制∕日期:审核∕日期:表3-1-24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历年招生及毕、结、肄业学生统计表编制∕日期:审核∕日期:表3-1-25 ____________学校培训学员花名册编制∕日期:审核∕日期:第页共页。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用表

湖南省中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学校名称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基础数据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基础数据
学生个人基础信息
1
姓
8
身份证件类型★
2
性别^
9
身份证件号
3
出生日期^
10
港澳台侨外★
4
出生地^
11
政治面貌
5
籍贯^
12
健康状况^
6
民族^
13
照片^
7
国籍/地区★
学生个人辅助信息
14
姓名拼音
17
户口所在地★
15
曾用名
随班就读
36
是否受过学
前教育★
42
残疾人类型
37
是否
留守儿童^
43
是否由政府
购买学位
38
是否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 子女^
44
H./、尢曲
疋否需
申请资助^
39
是否孤儿^
45
疋否享受补^
40
是否烈士或
优抚子女^
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
46
上下学距离
公里
48
H./、尢曲 疋否需
乘坐校车
47
上下学交通 方式
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一
65
工作单位
71
身份证件号
66
现住址★
72
职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附件2
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档案表
学年年级(上、下)学期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学校
新生学籍注册步骤

小学新生学籍注册步骤
1、登入湖南省学籍管理系统
2、登入XXXX小学账号
3、进入学校管理页面→小学一年级(XXXX)→增加班级
4、进入学籍管理页面→左侧菜单→学籍注册→学籍调档名单管理→EXCEL导入→下载模板→输入学生姓名、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类型、身份证件号→导入学籍调档名单管理→调档学生导出(学生全选)→在导出的EXCEL文件(居民身份证调档学生导出)中补充学生相关信息(学生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现住地址、通信地址、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监护人(父母2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点击EXCEL宏“开始”检查数据准确性,直到页面显示“数据效验通过,可以上传”后保存文件→进入系统点击学籍注册→小学新生注册→居民身份证导入→选择已保存好的EXCEL文件(居民身份证调档学生导出)上传→刷新显示成功后点击→小学新生注册审核→小学新生注册上报,完成整套常规流程。
5、问题处理
1)湖南省学籍管理系统必须采用兼容模式,否则回造成信息显示不全,文件不能匹配等问题;
2)针对没有身份证的学生学籍注册:进入学籍管理页面→左侧菜单→学籍注册→小学新生注册→无身份证注册导入→根据学生情况据实录入→补充身份信息证明材料(亲子鉴定或村及以上机构出具的身份证明等材料)→保存继续→家庭信息输入→保存上传→小学新生注册审核→小学新生注册上报,完成整套常规流程。
3)针对省内转学至棉花园小学:进入学籍管理页面→左侧菜单→省内转学申请→省内转
学申请→输入转学情况说明和接收证明→省内转学审核→转出学校、县教育局(县内)审核。
XXXXXXX小学
XXXX年XX月XX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3.03•【字号】湘教发〔2015〕8号•【施行日期】2015.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各市州教育局:为规范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开展学籍管理员培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均要参加培训并实行考核上岗。
学校要对所有教师开展培训,家长学校要组织开展学籍政策专题宣讲。
2.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使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
管理事项凡涉及国家平台操作的,在国家平台操作;凡涉及省级平台操作的,在省级平台操作。
省级平台开发使用之前,在现有管理平台操作。
3.各地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政策,使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中小学生学籍有关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馈。
湖南省教育厅2015年3月3日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二章学籍建立第三条入学注册(一)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小度写范文湖南省中小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湖南省中小学籍管理办法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以及各级学籍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学籍建立第三条入学注册(一)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入学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在入学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
(三)已录取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由学校报告学生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父母送学生入学。
(四)普通高中新生按照各市州、县市区当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定入学注册。
高中新生未按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校根据招生录取名册运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对新生进行随机编班。
(六)学校每学期开学应为在校学生办理注册,学校及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周内通过国家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四条学籍信息采集(一)学校为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后,应为其采集学籍信息,并将学籍信息录入国家系统。
(二)学籍信息采集录入流程:1.学校印发《学生基本信息表》(附件1)。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签字确认后交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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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南省中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填表人:填表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
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档案表
学年年级(上、下)学期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表
学年年级(上、下)学期
附件4
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附:证明材料
湖南省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
附:证明材料
湖南省中小学生复学申请表
附:证明材料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
附:证明材料
附件8
湖南省中小学生辍学情况登记表
县(市)区学校(公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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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辍学情况登记表
县(市)区学校(公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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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湖南省中小学生留级、跳级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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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湖南省普通小学毕业证书
word范文
附件12
湖南省普通初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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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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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湖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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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湖南省普通初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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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湖南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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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
湖南省普通高中肄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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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湖南省普通中小学学历证明书
(存根)
第号
学生,学籍号, 身份证号,性别,年月日出生,系省县(市、区) 人,年月在学校
毕业(学制年),原毕业证书编号为, 因,特发给学历证明。
经手人(签字):
校长(签字):
年月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湖南省普通中小学学历证明书
第号
学生,学籍号, 身份证号,性别,年月日出生,系省县(市、区) 人,年月在学校
毕业(学制年),原毕业证书编号为, 因,特发给学历证明,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
校长(印章):学校(公章):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验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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