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共20页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仙女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意见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仙女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2•【字号】余府办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仙女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加快推进仙女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2日新余市加快推进仙女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推进仙女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完成,现立足创5A工作实际,结合创5A提升规划要求,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旅游强省的战略决策,争当“三区两典范”为统领,咬定创建目标不放松,依托和利用仙女湖山水及文化资源优势,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重铸仙女湖在我市旅游产业的龙头地位。
以突出改革创新,整合区域资源,完善功能设施,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将仙女湖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使之成为展现新余“山水美市”的一张靓丽名片。
二、创建目标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总体目标是:景观质量评分细则部分必须达90分以上,2017年6月前通过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景观质量评定;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部分达950分以上,10月前完成景区景点基础设施改造与业态提升;游客意见评分细则部分达90分以上,10月前完成景区管理、对客服务等景区软件水平的提升工作。
做好迎接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
三、主要工作(一)景观质量申报材料修订。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8•【字号】赣府字〔2023〕76号•【施行日期】202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新余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新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余府文〔2023〕2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新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新余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建设中部地区新型工业强市、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江西钢铁产业基地、中小智慧城市样板、生态宜居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新余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1.914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702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69.0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16.03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省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8.21亿立方米。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新余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规划

新余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规划(2013—2020年)新余市“因钢设市”,是国家认定的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之一。
为加快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发改办东北〔2009〕217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68号),结合《新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政府履行转型管理职责的依据,是指导新余市城市转型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期为2013-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15年,— 1 —中期为2016-2020年。
一、规划背景及转型条件(一)转型的优势新余市位于江西省的中西部,人口119万。
新余市1960年因钢设市以来,为全省经济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
新余市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高,转型发展具备比较扎实的基础。
全市形成了以钢铁工业为主体,光伏、新材料、机械、纺织、化工、电力、煤炭、食品加工等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比较完善。
全市城镇化率达63%,大大高于全省和全国水平。
新余市交通区位条件优越,城市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信息化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新余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认定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 2 —综合示范城市、新能源科技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新余同时享受国家四项政策,为加快转型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二)转型的挑战资源型产业的衰退影响新余市整体经济实力的继续提升,新能源、新材料等接续替代产业还没有培育成支柱产业,尤其是光伏产业从迅猛发展期转入平稳增长期,产业发展目标不断调整。
传统工矿企业效益下降,公共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放缓,社会保障体系资金缺口较大,资源型城市社会矛盾可能增加。
由于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趋同,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激烈,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有很多挑战。
新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新余市人民政府二0一二年九月新余市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为全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供地保障,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
“十一五”期间,新余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冲刺工业销售收入1500亿为发展目标,大力推进以钢铁、光伏、新材料产业为中心的工业化发展战略,为“江西崛起、新余率先”提供了强劲动力。
随着新余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深入,经济增长方式向不断优化转变,对城镇、工业体系等空间结构和用地需求以及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更新的要求。
据此,鉴于上轮规划即将到期,已不能适应和满足新余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发展需求,因此,为确保区域内土地资源开发、保护和利用的合理与科学安排,保障新余市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精神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新余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新一轮《新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根据新余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土地利用的供需状况,全面分析了新余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构想,制定了2006—2020年全市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政策导向、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重要内容。
《规划》是规划期内新余市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目的 (1)第二条规划的任务 (1)第三条规划的依据 (1)第四条规划期限 (3)第五条规划范围 (3)第二章规划背景 (4)第六条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4)第七条上轮规划的实施评价 (5)第八条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 (7)第九条未来面临的机遇 (7)第十条困难与挑战 (9)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1)第十一条区域发展战略定位 (11)第十二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1)第十三条规划的指导原则 (12)第十四条土地利用目标 (13)第十五条土地利用基本策略 (16)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8)第十六条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18)第十七条农用地调整 (18)第十八条建设用地调整 (20)第十九条逐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21)第二十条其他土地调整 (22)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 (23)第二十一条保持耕地与基本农田稳定 (23)第二十二条优先安排基础性生态与环境安全用地布局 (24)第二十三条优化安排城乡用地 (24)第二十四条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26)第二十五条合理安排旅游用地为主的其他建设用地 (26)第二十六条合理安排园地、林地等城乡绿色空间 (27)第六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28)第二十七条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划分 (28)第二十八条城镇发展区 (28)第二十九条独立工矿区 (29)第三十条基本农田集中区 (29)第三十一条林业发展区 (30)第三十二条一般农业发展区 (30)第三十三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31)第三十四条县(区)土地利用调控 (31)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3)第三十五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划分 (33)第三十六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3)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5)第三十七条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35)第三十八条新余市中心城区人口、建设用地规模、发展布局 (35)第三十九条中心城区用途管制 (36)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37)第四十条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37)第四十一条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37)第四十二条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39)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 (42)第四十三条交通运输建设项目 (42)第四十四条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42)第四十五条能源项目 (43)第四十六条重大产业项目 (43)第四十七条生态环保项目 (44)第四十八条旅游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 (44)第十一章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措施 (45)第四十九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45)第五十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46)第五十一条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保障措施 (48)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50)第五十二条法律措施 (50)第五十三条行政措施 (50)第五十四条经济措施 (50)第五十五条技术措施 (51)第五十六条社会措施 (52)第十三章附则 (53)第五十七条规划成果 (53)第五十八条规划解释 (53)第五十九条规划生效 (53)附表 (54)附表1新余市土地利用指标表 (54)附表2新余市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5)附表3新余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表 (57)附表4新余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57)附表5新余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 (57)附表6-1新余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58)附表6-2新余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续) (59)附表7-1新余市选址未确定的建设项目清单 (60)附表7-2新余市选址未确定的建设项目清单(续) (61)附表8新余市中心城区管制分区表 (6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规划管理,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利用、保护、整治和开发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全市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国民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doc 82页)

广东省梅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广东省梅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规划背景、原则与指导思想梅州市市情1.1.1区位与自然地理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闽粤赣3省交界处,辖梅江区、梅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7个县(区)和1个代管县级市兴宁市。
全市土地面积15836平方公里,全境“八山一水一分田”。
耕地以种植水稻为主。
山地多种植茶叶、沙田柚(金柚)、柿子、龙眼等。
1.1.2人文与历史沿革人口488.32万(2002年),其中农业人口约为382万。
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00人。
梅州市97%的人口是客家人,主要使用客家方言。
梅州历史悠久,1994年1月,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梅州市素有“客家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文化之乡”之誉。
现有旅居海外侨胞近400万人,遍布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
1.1.3经济现状梅州市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4.69亿元。
国民经济一、二、三产的比例为29:36:35。
全市一般预算财政收入8.57亿元,财政支出34.17亿元。
2002年,全市职工人均工资9694元,市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29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30元。
1.1.4发展战略与目标2003年5月,中共梅州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了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与步骤。
全市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考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年打基础、十年翻两番、2020年全面达康”为总目标,以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旅游产业化为导向,以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为突破口,以交通建设、园区建设、优化软环境为保证,全力实施开放梅州、工业梅州、生态梅州、文化梅州四大发展战略,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为实现全面脱贫奔康而奋斗。
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超过320亿元,年均递增9.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超过750美元,比2000年接近翻一番,年均递增梅州市旅游业现状分析1.2.1广东省旅游发展战略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和基础,打造广东旅游精品,把广东建设成国际知名的现代化旅游强省。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2•【字号】余府办发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2日新余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涉旅产业供给侧改革,根据《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旅发〔2016〕141号)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要求,结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将整个新余作为一个大景区来打造,以仙女湖为发展龙头,构建西有仙女湖—大岗山生态旅游区,中有新余都市休闲旅游圈,东有百丈峰—罗坊休闲度假区,北有蒙山溶洞探奇旅游区的全域旅游新格局,促进城乡互补、城景互动,努力形成“单极到多极、多极带网络、网络覆全域”的大旅游框架,将旅游业打造成为新余重要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一)旅游景观全域优化。
深入开展全域旅游建设,注重城市、景区、村庄、公共服务场所等各个点的规划建设管理,精雕细琢、用心打造,把每一栋建筑、每一个景点、每一个乡村都建设成精品、塑造成景观,实现“处处是景、时时见景”的城乡旅游风貌。
(二)旅游营销全域整合。
围绕“仙女下凡地、抱石故园人”总体形象,形成全域旅游营销的合力。
整合各部门的宣传资源,吸引企业、社区、游客等其他主体主动加入,建立政府支持、部门协同、企业联手、媒体跟进、游客参与的“五位一体”营销机制,构建支撑旅游全域化的营销共同体。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赣府字[2011]3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赣府字[2011]34号](https://img.taocdn.com/s3/m/1a988d7e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97.png)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赣府字[2011]34号)新余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准〈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的请示》(余府文〔2010〕75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可持续和集约发展的原则,统筹做好新余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充分发挥新余市区位交通和新能源发展优势,努力把新余市建设成为国家新能源和江西钢铁产业基地、赣西区域中心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旅游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和区域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968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要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中心城区逐步形成“一主一辅、中轴聚核、山水入城”的空间布局结构。
要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加强村镇规划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区建设,统筹安排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构筑新型城乡聚居体系、实现有效资源共享,把新余建成全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示范点。
四、有效控制城市用地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常住人口为63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9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常住人口为96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6平方公里以内。
规划实施要遵循节约用地、可持续发展原则,严格按规划用地布局要求进行建设,切实保护好耕地。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仙女湖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仙女湖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13•【字号】余府办发〔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仙女湖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6〕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仙女湖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3日新余仙女湖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为切实推进仙女湖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办发〔2012〕166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打造精美特新中小城市典范”发展战略,坚持“党政主导、景区为主、部门参与、县区联动”原则,以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为载体,充分利用仙女湖旅游资源优势,不断完善配套功能,提升景区品位,提高服务质量,最终形成一流的湖泊型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
二、工作目标加快仙女湖景区深度开发改造,提升景区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国内一流的湖泊型生态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力争2017年底获评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三、组织机构调整新余市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支持仙女湖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领导小组,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旅游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新余日报社、新余广播电视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海事局、市邮政局、移动新余分公司、联通新余分公司、电信新余分公司、赣西供电公司、新余火车站、高新区管委会、分宜县政府、渝水区政府、仙女湖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