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完整版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5月15日

领导组长:监督组长:经办人:

关于退休干部反映街道卫生问题的答复

马庆祥同志:

关于接到你们反映的龙塘街道卫生及空气质量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经了解,龙塘街道卫生及空气问题是因镇周边沙场引起,今后我们将派专门组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责令相关单位及部门立即整改。

龙塘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5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2日

领导组长:监督组长:经办人:

夏津县教育局

关于反映侯东风问题的答复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接到县委第12号批办件,我局高度重视上访信中所反映的问题,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就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关于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侯东风贪污受贿的一些问题。

二、基本情况

侯东风,男,汉族,1963年9月生,系郑保屯镇郑保屯村人,研究生学历,1996年12月入党,1980年12月参加教育工作,现任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职务。

三、调查办理情况

经查实,郑保屯镇学管会自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截留学生经费263525.28元,虚报支出67827.92元。

侯东风身为郑保屯学管会总校长,对于郑保屯镇学管会出现的问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山东省《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党委会2010年11月26日研究决定,免去侯东风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职务。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12日

领导组长:监督组长:经办人:

夏津县教育局

关于徐桂芳同志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县信访局:

接到夏信访查交字【2011】0402号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就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徐桂芳反映其女付营为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要求照顾。

二、基本情况

徐桂芳,女,白马湖镇付庄村人。其女付营为重度瘫痪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几年前,徐桂芳之夫置其母女于不顾,携一女子离家,至今未归。目前,母女二人生活比较困难。

三、调查办理情况

就所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责成白马湖镇学管会为其女提供免费入学的机会,尽快安排其女入学。白马湖镇学管会立即派专人到其家中,安排其女入学事宜。但其女为重度瘫痪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入学就读。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15日

领导组长:监督组长:经办人:

关于反映东李镇贺屯小学原校长谷明星有关问题的

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接到苗县长批示的函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赴东李镇贺屯小学,通过走访及和部分教师座谈等形式展开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谷明星,男,原为东李镇贺屯小学校长,因工作需要2010年7月调到东李镇学管会任职。

二、市长信箱所反映谷明星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1、通过和信访人贺同良谈话,贺同良否认有过上访情况,确定上访系他人冒名所为。

2、信中反映谷明星在任校长期间将学校高配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一部,据为私有,学校多次索要不肯归还问题

经查,情况是:学校确实有高配电脑两台,其中一台由人大副主任主任贺心玉捐赠,一台由教育局统一配置。2008年为配合学校工作,曾购置一部数码相机。2009年暑假期间,因山东省校舍管理平台需危改录入,白天网络忙,谷明星曾把其中一台电脑带回家中,晚上加班工作。为防止相机假期丢失,将相机一并带回家中暂管,因此造成了误会。暑假过后,谷明星便把电脑和相机带回学校,现两台电脑和一部数码相机均存放于贺屯小学校长办公室。不存在据为己有,学校多次索要不肯归还的情况。

3、信中反映对教师打击报复,多方反映未见效果问题

经查,不属实。

三、调查办理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已经责成东李镇学管会督促该同志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求东李镇学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安全,严格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公物私用的情况。

夏津县教育局

2011年4月17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17日

领导组长:监督组长:经办人:

关于反映东李镇学管会总校长刘承云有关问题的

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接到苗县长批示的函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赴东李镇学管会,对所反映的问题,通过查阅资金账目及和教师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承云,男,48岁,2004年5月至今任东李镇学管会总校长。

二、市长信箱所反映刘承云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1、通过和信访人于新佳谈话,于新佳否认有过上访情况,确定上访系他人冒名所为。

2、信中反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作威作福问题

经查,不属实。学校资金由教育局结算中心统管,资金开支全部由学校自己掌握。通过查阅资金账目,该同志不存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情况;通过与该镇部分教师座谈,教师们均给予该同志很高评价;通过查阅有关档案,该同志任总校长以来该镇教育工作比较突出。

3、信中反映用人唯亲问题

经查,情况是:关于学校人事任免的问题,学管会在人才选拔上都是经过民主测评的方式实现的。根本不存在用人唯亲的情况。

4、信中反映经商办厂问题

经查,不属实。

5、信中反映不务正业,大吃大喝,挥霍公款的问题

经查,情况是:为了给离家较远的教师提供便利,学校建有自己的教师伙房,为这一部分教师提供午饭,每人每月二十元的伙食费,刘承云也在伙房就餐,不存在不务正业,大吃大喝,挥霍公款的问题。

三、调查办理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已经责成东李镇学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财务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严于律己、身正为范,在全镇教师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夏津县教育局

2011年4月17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18日

领导组长:监督组长:经办人:

关于别俊英同志反映其转正问题的调查汇报关于我县原民办教师别俊英同志反映其转正一事,县信访局副局长王鹏和徐梦磊、王金俭同志协同教育局副局长梁海波、周忠理,南城学管会原总校长张忠诚、会计刘春山,原朱庙乡教办会计侯玉树,与别俊英及其丈夫进行了座谈,核实了有关情况。现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要求为其办理民办教师转正手续。

二、基本情况

别俊英,女,今年57岁,南城镇北大刘庄村人。原为民办教师,因1984年全县民办教师统一考试时,不合格被辞退。后又顶替他人代课,任教时间多年,但有间断。

三、相关政策

2002年,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德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制定下发了德政办[2002]14号《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文件中规定,办理民办教师转正手续的范围是:截止1985年9月30日登记在编、并持有原省教委统一印制的任教证书的民办教师。

同年,市里为照顾长期坚持在教育岗位,但没有任教证书的民办教师,又扩大了转正范围。规定转正条件为:1985年9月至2002年持续任教,以工资表为准,且工资必须包括国拨部分。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进行统一鉴定确认。

四、调查情况

上世纪70年代起至1984年,在原朱庙乡任民办教师,1984年县里对民办教师进行了统一考试,该同志考试不合格被辞退。1986年3月,该同志顶替已调外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教师袁彩红,在原朱庙乡任教。1993年9月,县里对顶替的教师进行整顿,被辞退。1994年10月,该同志在原朱庙乡代课,1995年1月,该同志被辞退。1995年4月,在原朱庙乡代课,1998年3月,被辞退。2000年5月,在原朱庙乡代课,至原夏津镇清理代课教师时被辞退。1993年至2000年,该同志代课期间,其工资由县教育附加费支出,没有国拨部分。

别俊英同志不是1985年9月30日前登记在编的民办教师,没有原省教委统一印制的任教证书,不符合德政办[2002]14号文件规定的转正条件;且1985年9月至2002年期间任教时间不连续,代课期间工资中没有国拨部分,不符合后来扩大范围的转正条件。因此,该同志没有转正。

五、处理意见和建议

几年来,别俊英一直就其未能转正问题上访,教育局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解释政策,做工作,并通过多方筹措,为其补发了原乡镇欠发工资3000余元。春节前,为照顾其生活困难,为其送去500元慰问金,使其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法规,没有找到解决该问题的政策依据。

鉴于该同志从事教育工作虽有间断,但任教多年,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照顾其家庭贫困,我们建议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每月补助100元。

夏津县教育局

2011年4月18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30日

领导组长:监督组长:经办人:

关于王玉贞同志反映幼师待遇问题的

调查处理汇报

县信访局:

对于王玉贞同志反映的幼师待遇问题,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要求解决幼师待遇问题。

二、基本情况

王玉贞,女,1958年5月生,夏津县南城镇地寺人。该同志自1981年至1985年任民办教师,1985年后在本村当幼儿教师。

三、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幼儿教师问题,国家、省、市、县都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我们没有政策依据来落实幼师待遇问题。鉴于王玉贞同志的生活困难情况,建议今后对其生活多加关注,择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5月3日

领导组长:监督组长:经办人:

关于张福利同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汇报银城街道郭寨中学教师张福利多年来一直反映其个人工作问题,始终没有结果。近来,又多次上访反映情况。自接到县委转来的群众案件交办单后,我们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通过查阅人事局、教育局相关档案,与知情人原人事局局长杜明忠、原教育局分管政工副局长仉国治、原教育局政工股长李国达等同志进行了座谈了解,现将调查了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福利,男,1947年出生,银城街道陈庄村人,现为银城街道郭寨中学退休教师。1980年7月至1985年在夏津一中工作,1985年10月至1996年

12月在原后屯乡联中工作,1997年1月调郭寨中学工作,2009年7月份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该同志因为个人结扎手术后遗症,多方求医治疗未能痊愈,花费了大量药费。同时,几年来其家属卧病在床,药费负担很重,家庭相当困难。

二、调查情况

1980年,该同志德州师专毕业后,分配到夏津一中工作。1982年,根据国家政策,做了结扎手术,手术后留下了腰疼、腹坠等后遗症。为此,该同志多次同单位交涉。期间,因为家庭纠纷,其母亲及兄弟姐妹多次到学校找该同志闹事,造成很大影响,该同志无法正常工作。既而该同志申请调离一中,校方表示同意。鉴于此,1985年10月教育局将其工作关系调往原后屯乡联中,原后屯乡党委、政府不愿意接收该同志。1986年6月,原后屯乡教育领导小组负责人找其谈话,传达乡党委决议,不予安排工作,不发工资,让其回教育局改调其他单位,期间停发了五个月的工资,该同志多次向县有关领导反映此事。直到1987年4月,该同志才正式到原后屯乡联中任教。二十多年来,该同志一直就结扎后遗症、工资扣发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人影响等问题向县委、政府、人事局、教育局反映。

近来,该同志又反映一中、教育局曾就其工作调动打过报告,报告中推荐其任副县长、县长等职务,说人事局、教育局有档案,并要求找到当时的报告,给县领导看。对此,我们在人事局、教育局查找了所有档案,没有找到该同志所说的报告。我们又向该同志所说的知情人调查了解,几位知情人均对报告一事没有印象。当时,县教育局可在全县范围内直接调配教师,不需要向人事局打报告。同时,张福利同志的工作调动是由本人提出申请,校方同意,属于正常工作调动。

三、处理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我们已为其补发五个月工资,并解决了部分药费。我们建议今后积极关注其生活,适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5月8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