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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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区间或 Ⅰ Ⅱ级
车站的地下管
大于 600mm),大型水
Ⅱ Ⅲ级 线按照风险级
源管,使用时间较长
别统计数量,

Ⅱ类
的铸铁管、承插式接
一个级别风险

口钢筋混凝土管, 管
Ⅲ Ⅳ级 源列为一个风
220kV 以 上 电 力 管
险源。
线
沟、军用电(光)缆
2.管底距盾构
煤气支管、自来水支
Ⅰ Ⅲ级 顶 大 于 0.5D
土、砂土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三)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
站端位置)。 第四章 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第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 指建设活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 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 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 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一)基坑周边影响分区
H H H
IV
ⅢⅡ

H
(二)盾构隧道周边影响分区


第十一条 环境风险分级
环境风险分级参考表
环境风险源 环境设施
接近 风险 类别 度 等级
备注
建 省级以上历史文物
Ⅰ Ⅰ级 1.已 按 腾 迁 处
Ⅰ类
筑 建筑、对沉降变形特
Ⅱ Ⅱ级 理的建筑物风
物 殊敏感建筑(如有精
Ⅲ Ⅲ级 险等级降低一
Ⅲ类
筑等
Ⅱ Ⅳ级

Ⅰ Ⅰ级 1.铁路建设过
高速铁路、铁路站场
Ⅱ Ⅱ级 程中已预留安
Ⅰ类

Ⅲ Ⅲ级 全措施的风险
Ⅳ Ⅳ级 等 级 降 低 一
Ⅰ Ⅱ级 级。

Ⅱ Ⅲ级 2.超浅埋(≦

0.7D ) 盾 构 区
普速铁路、铁路专用
Ⅱ类
间工点相应的
线等
Ⅲ Ⅳ级 环境风险等级
提高一级。
3.道岔区风险
等级提高一
(四)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 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 调一级。 第七条 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一)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 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 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 1.5km 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 70%以上存在密 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 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 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二)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 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 0.7D<H≤1.0D 的盾构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 50%的盾构区间联 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

海河
Ⅰ类 Ⅱ Ⅱ级 0.7D,由河底

Ⅲ Ⅲ级 淤泥层以下计
Ⅳ Ⅳ级 算)盾构区间
Ⅰ Ⅱ级 工点相应的环 新开河、子牙河、北
Ⅱ类 Ⅱ Ⅲ级 境风险等级提 运河、永定新河
Ⅲ Ⅳ级 高一级。
月牙河、津河、卫津
Ⅰ Ⅲ级
河、外环河、排污河、
Ⅲ类
人工湖、新引河、南
Ⅱ Ⅳ级
运河、洪泥河
中压以上的煤气管、 自来水主干管(直径
水塔、烟囱),35KV 及以上变电站,油库、加油站、加气站、 地下道路和交通隧道、地下商业街及重要人防工程、普速铁 路、铁路专用线、运营地铁车站、明挖区间、一般河道桥梁、 匝道桥、人行天桥、新开河、子牙河、北运河、永定新河、 中压以上的煤气管、自来水主干管(直径大于 600mm),大型 水源管,使用时间较长的铸铁管、承插式接口钢筋混凝土管, 220kV 以上电力管沟、军用电(光)缆等。
加油站、加气站等
和附属结构环
有桩基础的多层住
Ⅰ Ⅲ级 境风险等级不
宅楼,多层商业、办
一致时,按最高
Ⅲ类
公楼,一般的厂房、
Ⅱ Ⅳ级 等级执行。
车库等
既 地下道路和交通隧
Ⅰ Ⅱ级 建设过程中已
Ⅱ类
有 道、地下商业街及重
Ⅱ Ⅲ级 预留安全措施
地 要人防工程等
Ⅲ Ⅳ级 的风险等级降

Ⅰ Ⅲ级 低一级。
构 地下人行过街通道
密仪器设备的厂房
级。
等)、110kV 及以上高
Ⅳ Ⅳ级 2.超 浅 埋 ( ≦
压线铁塔等
0.7D)盾构区间
标志性建筑、无桩基
Ⅰ Ⅱ级 工点相应的环
的多层住宅楼,高耸
Ⅱ Ⅲ级 境风险等级提
建(构)筑物(如水
高一级。
Ⅱ类
塔、烟囱),35KV 及
3.建 筑 物 对 于
Ⅲ Ⅳ级
以上变电站,油库、
车站主体基坑
第九条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 影响等,将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 Ⅲ类。
(一)Ⅰ类环境设施 省级以上历史文物建筑、对沉降变形特殊敏感建筑(如 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厂房等)、110kV 及以上高压线铁塔、高速 铁路、铁路站场、运营地铁盾构区间、高架桥立交桥的主桥、 海河等。 (二)Ⅱ类环境设施 标志性建筑、无桩基的多层住宅楼,高耸建(构)筑物(如
级。
Ⅰ Ⅰ级 1.地铁建设过
盾构区间
Ⅱ Ⅱ级 程中已预留安 Ⅰ类
Ⅲ Ⅲ级 全措施的风险

Ⅳ Ⅳ级 等 级 降 低 一

Ⅰ Ⅱ级 级。

Ⅱ Ⅲ级 2.超浅埋(≦

0.7D ) 盾 构 区

间工点相应的

环境风险等级
车站、明挖区间 Ⅱ类
线
提高一级。
Ⅲ Ⅳ级

3.隧道上穿风
险等级降低一
级。
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地面、高架
线路参照铁路
管、雨污水管、普通 Ⅲ类
时,风险等级
电力管沟、通信管沟
Ⅱ Ⅳ级 降低一级。
3.管线与基坑 围护结构边缘 净 距 大 于 5m 时,风险等级 降低一级。 备注:位于明(盖)挖法基坑外边线 3H,隧道外边线 30m 或 3Hi、3D(取大值)范围以外环境设施不作为风险源。 H—基坑开挖深度; Hi—隧道设计底板埋深; D—盾构隧道设计外径。
及高架桥相关
标准。
Ⅰ Ⅰ级 1.桥梁建设过
高架桥立交桥的主
Ⅱ Ⅱ级 程中已预留条
Ⅰ类

桥等
Ⅲ Ⅲ级 件、措施的风

Ⅳ Ⅳ级 险等级降低一

Ⅰ Ⅱ级 级。

Ⅱ Ⅲ级 2.超浅埋(≦
隧 一般河道桥梁、匝道
0.7D ) 盾 构 区
Ⅱ类
道 桥、人行天桥等
间工点相应的
Ⅲ Ⅳ级
环境风险等级
提高一级。
Ⅰ Ⅰ级 超 浅 埋 ( ≦
(三)Ⅲ类环境设施 有桩基的多层住宅楼、多层商业、办公楼,一般的厂房、车 库、地下人行过街通道、月牙河、津河、卫津河、外环河、 排污河、人工湖、新引河、南运河、洪泥河、煤气支管、自 来水支管、雨污水管、普通电力管沟、通信管沟等。
第十条 新建地铁工程与其他环境设施(如建筑物、桥 梁、管线、道路、水体)相互邻近程度及相对位置关系用接 近度表示。接近度分为四个范围:Ⅰ(非常接近)、Ⅱ(接 近)、Ⅲ(较接近)、IV(不接近)。
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二章 风险分类及分级
第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 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 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第四条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 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第三章 自身风险 第五条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 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 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 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 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 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 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 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第六条 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一)Ⅰ级 :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 H≥25m; (二)Ⅱ级 :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 20m≤H< 25m; (三)Ⅲ级 :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 14m≤H< 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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