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法德荷兰各国会计准则及规范的比较分析
中外公司会计制度差异(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跨国公司越来越多,跨国经营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由于各国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各国会计制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这些差异给跨国公司的会计实务带来了诸多挑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外公司会计制度差异进行分析。
二、会计准则体系差异1. 国际会计准则(IFRS)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IFR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IASB)制定的一套全球统一的会计准则。
IFRS旨在提高全球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国际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2. 美国会计准则(US GAAP)美国会计准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简称US GAAP)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FASB)制定的一套会计准则。
US GAAP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会计准则之一,对全球会计实务产生了深远影响。
3. 中国会计准则(CAS)中国会计准则(China Accounting Standards,简称CAS)是中国财政部制定的一套会计准则。
CAS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三、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差异1. 资产(1)无形资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较为宽松,如商誉、专利权等均可以确认。
而美国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较为严格,商誉、专利权等部分无形资产不得确认。
中国会计准则则介于两者之间。
(2)固定资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美国会计准则采用加速折旧法。
中国会计准则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2. 负债(1)租赁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均采用总额法核算。
美、英、法、德 法律规范控制 职业界 会计准则 会计实务的主要特点

美、英、法、德法律规范控制、职业界、会计准则、会计实务的主要特点美国法律规范控制美国会计的宏观管理不像其他国家那样以公司法的有关条款作为管理公司会计的法律规范,其重要特点是财务会计准则制定的分权制。
即在代表政府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支持下,由独立的民间会计职业组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
遵守GAAP所编制的财务报表被认为是合理地表述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变化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标志,如同把“真实和公允观念”作为英国会计模式的特点一样,GAAP 被视为美国会计模式的标志性特点。
其会计宏观管理框架可以概括为:国会->SEC->FASB->GAAP。
职业界强大的会计职业界组织:注册会计师,其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查,是以“公允表述”和“一贯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为前提的,企业总是希望注册会计师能对审查的财务报表提出无保留意见,以证实报表的可信性。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以上立场也是对公认会计准则的权威性的有力支持。
AICPA拥有规则制订权、业务监管权和部分违规处罚权。
AICPA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制定准则和规则。
包括制定审计准则、编报和审阅准则、其他鉴证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咨询服务和纳税实务准则以及职业行为守则。
2. 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和阅卷。
3. 进行后续教育。
4. 促进准则和规则的实施。
会计准则美国把制订会计准则的权力委托给力量强大的会计职业界的代表组织,自己仍然保留对会计准则制订的监督权和否决权。
众多的会计准则虽不具有法律地位,却有很高的权威。
由于美国证券市场发达,所以美国的会计目标主要是为投资者服务。
会计实务美国的会计实务体系被公认为当今在世界范围内影响最大的会计模式。
阿伦把“公认会计原则”作为美国会计模式的基本特征,应该说是恰当的。
1.在官方的支持和干预下由民间机构制定会计准则美国是世界上着手制定会计准则最早的国家。
各大公司会计制度对比(3篇)

第1篇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会计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由于历史背景、法律法规、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会计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对各大公司的会计制度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我国企业提供参考。
一、美国公司会计制度1. 标准化程度高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具有很高的标准化程度,对会计处理方法和信息披露要求严格。
US GAAP旨在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2. 权益法为主美国公司会计制度在股权投资方面主要采用权益法,即投资方按照其在被投资方权益中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这种会计方法有利于投资者了解投资企业的真实盈利能力。
3. 现金流量表重要美国公司会计制度强调现金流量表的重要性,要求企业披露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这有助于投资者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欧洲公司会计制度1. 欧洲会计准则(EU-IFRS)欧洲公司会计制度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为基础,即欧洲会计准则(EU-IFRS)。
EU-IFRS旨在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与US GAAP相比,EU-IFRS在会计处理方法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2. 公允价值计量EU-IFRS在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方面较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这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信息披露要求严格EU-IFRS对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较为严格,要求企业披露更多关于企业业务、风险和业绩等方面的信息。
这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日本公司会计制度1. 日本企业会计准则(J-SOX)日本公司会计制度以日本企业会计准则(J-SOX)为基础,J-SOX旨在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J-SOX要求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国外会计制度研究(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制度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了解和比较不同国家的会计制度,有助于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外会计制度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会计制度的发展提供借鉴。
二、国外会计制度概述1. 美国会计制度美国会计制度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US GAAP)为基础。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具有权威性。
美国会计制度注重历史成本原则,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近年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逐渐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靠拢。
2. 欧洲会计制度欧洲会计制度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为基础,并辅以欧洲会计准则(EAS)。
欧洲会计准则由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共同制定,旨在统一欧洲各国的会计制度。
欧洲会计制度强调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以适应欧洲一体化的需要。
3. 英国会计制度英国会计制度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为基础,并辅以英国会计准则(UK GAAP)。
英国会计准则由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制定,具有权威性。
英国会计制度强调会计信息的实用性和可理解性,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
4. 澳大利亚会计制度澳大利亚会计制度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为基础,并辅以澳大利亚会计准则(AASB)。
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由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制定,具有权威性。
澳大利亚会计制度强调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
5. 加拿大会计制度加大会计制度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为基础,并辅以加拿大会计准则(CAS)。
加拿大会计准则由加拿大证券委员会(CSC)制定,具有权威性。
加大会计制度强调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
三、国外会计制度特点分析1. 历史成本原则与公允价值计量国外会计制度普遍采用历史成本原则,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美英法德荷兰各国会计准则及规范的比较分析

美英法德荷兰各国会计准则及规范的比较分析会计准则是在20 世纪特定的环境背景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统一会计制度实现形式。
而不同的会计环境必然形成不同的会计准则及规范,各国的会计准则模式也必然不同。
目前,从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及规范上看,比较典型的会计准则模式有:1、美国会计准则(GAAP)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会计准则的代表性形式,是由民间机构在获得一定权威性授权的情况下,独立自主地制定的一系列用以规范公司(主要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报告)披露的惯例、规则、原则和程序的集合。
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经历了由惯例、规则到原则和概念基础公告的发展演进。
美国是会计准则的始作俑者。
大约在20 世纪三十年代,会计领域中许多积极的先行者意识到,会计界必须采取措施以厘清理论与实务相互冲突的混乱状况。
“从那时起,对这一主题感兴趣的活跃团体便集中而持续地致力于建立会计准则,从而为报告企业事务的会计实务与程序提供可接受的指引。
”正是这些观念,即强调“会计实务和程序” 、“可接受” 和“指引”,决定了随后做为美国会计基本规范的会计准则体系的根本特征,也决定了这种由职业界以民间身份制定的会计规制,虽然有经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所赋予的一定程度的权威性,做为一种行业规范,却始终处于较低层次。
与大陆法系国家从一开始就特别注重在商法中对基本会计关系进行严格规范不同,美国会计在很长时期内一直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约束。
直至20 世纪三十年代,美国会计依然处在自由放任状态,会计、审计处理多以经验判断为主,缺乏统一规范。
不但在法、德等欧洲大陆国家做为会计规范重要基础的《商法典》付诸阙如,即便做为会计规范另一重要来源的《公司法》,从制定之初起就处于各州各自为政的分散状态,不仅无法通过它达到统一规范全国会计的目的,其中所确定的会计规范的内容,较之英国《公司法》,既缺乏规制的切实性,又缺乏规制的系统性。
事实上,早在20 世纪初,一些机构和民间人士即已认识到统一会计规范的必要性,并在这方面做了一定努力,但因各方面习惯势力的抵制,公司会计实务始终存在严重的多样性,而公共会计师对审计实务的处理也一直处于松散与不一致的状态,造成会计与审计工作失控,成为导致1929-1933 经济大危机的重要原因。
中外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论文

中外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论文中外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论文我国与外国使用的会计准则是不一样的,两者之间的比较研究有哪些内容?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中外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相关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外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论文篇1会计准则论文提要:随着国际资本市场完成全球化步伐的日渐加快,全球各国的投资者请求完成会计规范统一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而要完成全球会计规范的一体化,首先需求思索的问题就是各国在该方面存在哪些差别,以及化解这些差别。
我国在推挤会计原则与国际接轨完成国际化的过程中,必需要充沛认识到本国的根本国情,而不能一味地照搬国度的会计原则。
这也使得关于中外会计原则差别的比拟剖析成为了当今会计界的研讨重点。
本文就是在这一研讨潮流之下,针对中外会计原则存在的种种差别进行了研讨,剖析致使中外会计原则存在差别的要素。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世界各国间也逐步构成了一个互相联络却又互相独立的会计管理体系,在这样的时期背景之下,各国之间如何化解会计差别,让会计变为一种国际上可以互通的商业言语,也成为了国际会计界的热点。
在我国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推进我国的经济体系与世界经济体系完成良性互动,完成我国会计原则的国际化也成为了一种势在必行的趋向。
而要真正融入国际资本市场,最为重要的一种办法就是寻觅出中外会计原则存在的差别,针对这些差别进行比拟剖析,从而减少差别,是我国真正可以与国际接轨,顺应国际市场的需求。
一、现阶段我国与外国在会计原则上存在的差别1、在政府补助方面存在的差别我国的会计原则与国外同时期的会计原则在政府补助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主要表如今关于政府给予援助的披露和政府进行补助的核算的方位和定义上,同时中外会计原则中,关于这两个方面的处置上也存在明显的差别。
在国外的会计原则中,将政府补助定义为政府部门经过将资源转移给主体,从而换得主体在未来或者以前依据某些条件来从事相关的运营管理活动所给予的援助。
2、在关于买卖披露及关联方的关系上存在差别国外的会计原则中规则,任何国有企业都必需依据关联买卖的相关原则来进行充沛的披露。
美英法三国之间的税务会计比较

美、日、法三国之间的税务会计比较从会计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会计理论与方法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发展水平是不平衡的。
这种不平衡体现出的差异,主要是受各国及各时期政治,经济体制、投资体制、企业组织形式、税收体制、会计管理体制和文化传统因素影响形成的,是完全适应并为本国政治、经济目标服务的。
因此,从事国际比较会计研究的学者们依照一定的标准,把各国的会计划分成各种模式。
作为现代会计分支之一的税务会计,在各种会计模式中必然占有一定的地位,表现出一定的特色。
所以,本部分就不同的会计模式中,最有代表性和最易收集到资料的三个国家的税务会计作为样本加以比较,并同我国的税务会计加以对比,以便搞清楚税务会计的本质属性。
这三个样本国家是美国、日本和法国。
一、美国税务会计的环境特征美国的经济体制被认为是自由放任性的市场经济体制,也有人称是有调节的市场经济。
“自由放任”主要是相对于欧洲大陆和日本的产业政策及经济计划而言的;而调节则是美国政府采纳凯恩斯学派的观点,为了医治长期的经济滞胀,在宏观上进行的间接调控。
美国的投资体制是以企业为主,由市场决定供求,银行只经营中短期贷款。
由于美国的证券市场极为发达,买卖证券的人数多、分布广,20世纪30年代开始,相继制定并颁布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
这两项法律对美国财务会计的规范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直接导致了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产生。
美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企业大约有700万家,其中股份有限公司约300万家,上市公司约1.1万家,上市公司虽只占公司总数的3.67%,但其产值却占全美国产值的40%。
利润占全美国所有公司利润的70%。
美国的中小企业数量虽多。
但影响不大。
美国的大企业多为股份公司,中小企业多为合伙公司或独资公司。
其巨型跨国公司几乎都是股份公司。
美国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
普通法系形成于英国,后扩展到美国和英联邦国家。
因此在美国,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
成文法只是对普通法的补充,适用法律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的解释。
法国德国瑞典荷兰会计实物体系的背景和特点区别

区别一、会计准则的制定荷兰:由官方和民间结合的三方“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会计准则在1971年财务报表法案颁布之前,会计职业界就对会计准则的制定提出了具体意见。
当时主要由于跨国公司接受国际流行惯例尤其是英美的会计准则制定的影响较大,所以国内的会计立法的进展十分缓慢。
法国:由政府制定颁布全国统一的会计方案法国是西方世界中别树一帜地由政府制定颁布全国统一的会计总方案的国家,就法国本国的会计实务体系而言,这应该是它区别于其他西方国家的会计实务体系的最大特色。
德国:在会计工作规范上,会计服从法律要求,德国没有单行的会计准则,其会计规范是由政府通过分散于《公司法》、《税法》、《商法》中的规定来体现的,即“会计规范法典化”瑞典:税法和国家的特定经济政策支配公司会计1.只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可以得到大量的激励和补助;2.在瑞典,应税收益基本上就是报告收益,因而无需采用所得税跨期摊配的程序确认遵延所得税.3、瑞典的会计实务主要依据于税法和主要经济政策,如果没有规定则主要依据于其他的会计惯例。
二、会计模式确立的原则荷兰:会计准则和实务以法律规定为基础,但财务会计有别于税务会计。
1)会计实务与法律为基础,影响最大的法律为商法;(2)年度报表法,该法对于财务会计准则也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3)年度会计报表法的修改以及出台之后依据欧盟的指令进行了修改;法国:以税务为导向的会计法国传统的会计模式是法国重商主义的产物。
《拿破仑法典》曾明确规定,会计的原则和方法必须遵守国家的税法,因此,可称之为“以税务为导向的会计”。
阿伦在对世界范围内的会计模式进行分类时,把“服从税制需要”作为法国一西班牙-意大利会计模式的基本特征。
德国:在税务会计上,则要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统一,政府要求为计税目的而使用的会计程序和帐务处理的方法,必须和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程序和帐务处理方法相一致瑞典:以公司利益为导向的“准备会计”——“未税会计”保持着以公司利益为导向的北欧会计模式的特征,奉行“极端稳健”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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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法德荷兰各国会计准则及规范的比较分析
会计准则是在20世纪特定的环境背景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统一会计制度实现形式。
而不同的会计环境必然形成不同的会计准则及规范,各国的会计准则模式也必然不同。
目前,从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及规范上看,比较典型的会计准则模式有:
1、美国会计准则(GAAP)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会计准则的代表性形式,是由民间机构在获得一定权威性授权的情况下,独立自主地制定的一系列用以规范公司(主要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报告)披露的惯例、规则、原则和程序的集合。
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经历了由惯例、规则到原则和概念基础公告的发展演进。
美国是会计准则的始作俑者。
大约在20世纪三十年代,会计领域中许多积极的先行者意识到,会计界必须采取措施以厘清理论与实务相互冲突的混乱状况。
“从那时起,对这一主题感兴趣的活跃团体便集中而持续地致力于建立会计准则,从而为报告企业事务的会计实务与程序提供可接受的指引。
”
正是这些观念,即强调“会计实务和程序”、“可接受”和“指引”,决定了随后做为美国会计基本规范的会计准则体系的根本特征,也决定了这种由职业界以民间身份制定的
会计规制,虽然有经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所赋予的一定程度的权威性,做为一种行业规范,却始终处于较低层次。
与大陆法系国家从一开始就特别注重在商法中对基本会计关系进行严格规范不同,美国会计在很长时期内一直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约束。
直至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会计依然处在自由放任状态,会计、审计处理多以经验判断为主,缺乏统一规范。
不但在法、德等欧洲大陆国家做为会计规范重要基础的《商法典》付诸阙如,即便做为会计规范另一重要来源的《公司法》,从制定之初起就处于各州各自为政的分散状态,不仅无法通过它达到统一规范全国会计的目的,其中所确定的会计规范的内容,较之英国《公司法》,既缺乏规制的切实性,又缺乏规制的系统性。
事实上,早在20世纪初,一些机构和民间人士即已认识到统一会计规范的必要性,并在这方面做了一定努力,但因各方面习惯势力的抵制,公司会计实务始终存在严重的多样性,而公共会计师对审计实务的处理也一直处于松散与不一致的状态,造成会计与审计工作失控,成为导致1929-1933经济大危机的重要原因。
2、英国会计准则
英国作为海洋法系国家,其法律渊源与美国类同。
英国会计准则是由民间机构制定的一整套会计文稿构成的公认会计原则,而非法律条文,因此本身并不具有法律地位。
在
历史上,英国会计准则始终未曾获得权威的认可和实务界的广泛接受。
直到1989年《公司法》修订中首次引入会计准则定义,要求公司董事会说明会计报表是否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规定国务大臣可授权有关机构追查任何偏离会计准则或该法报表要求的行为,并采取措施保证这些准则和要求得到遵守,才赋予了会计准则一定法律地位。
从二十世纪的整体情况来看,英国会计在法律规范及会计准则的运用方面具有三方面较为突出的特点:①《公司法》对公司财务报告体系有着最重要且最为持久的影响,是会计规范最重要的来源;
②会计职业界有着悠久的历史,规模大、影响广,但迄今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组织,其在制定会计准则方面的努力一直缺乏权威支持;③会计准则由“财务报告原则公告”、“具体会计准则”、“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和“紧急问题工作小组‘摘要’”四部分组成,大部分内容主要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发布,形式上更多地借鉴或参照了美国会计准则体系,而其早期由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于1942年起开始制定和发布的《会计原则推荐书》及会计标准筹划指导委员会于1971年开始发布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并无实质性权威和影响。
3、法国会计准则
法国会计被称为“以税务为导向的会计”,税法对会计
有决定性影响。
在西方世界中,法国由政府制定颁布的《会计总方案》,作为一种由国家进行集中统一的会计规范的典范,是独树一帜的。
《会计总方案》适用于法国商法要求注册的所有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详尽地规定了标准化的会计科目、科目表中账户使用的指导和指南、以及标准财务报表格式和报表注释。
《会计总方案》与其税务和法律导向相结合,体现出了政府在会计规范中强有力的地位,成为普遍强调职业界自定规范(自我规范)的世界会计规制体系中一种极具个性特色的选择。
与此相应,法国会计职业界的力量和职业会计师协会的威望远不如英美同行。
即便是1996至2000年的会计改革,也只是进一步增强了原有制度的适应性,其会计体系依然保留了强烈的法国特色,并未放弃或改变原来的制度体系和选择。
4、德国会计准则
德国会计属于典型的立法或法规会计。
其会计规范分散在公司法、商法和税法的有关法律条文之中,其中尤以商法的作用最为巨大。
1985年的德国《商法》,详细规定了簿记、财产清单、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计价规定、会计资料的保管与提交等,并对公司的会计义务、资产负债表格式与项目、损益表的结构与项目、会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等作了补充规定,纳入了欧共体第4、第7和第8号指令中有关会计、审计的内容,对德国会计有强制性影响。
这种会计规制形式
体现了德国深厚的法律基础,并通过对会计的全面规范构成一个具有坚实法律根基的完整的会计规制体系,而且从接纳欧共体指令和有关合并报表等的补充性规定中,可以看出其极强的可扩展性。
正是因为这些特性,使得德国会计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并可以始终坚持其公司利益导向,坚持极端的稳健,以及不要求充分披露这样个性十足的选择。
德国会计职业界及其组织(德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力量都不强大。
德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制定会计准则建议,但这些建议不过是对《股份公司法》相应规定的解释,并无独立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从而也就缺乏权威性。
5、荷兰会计准则
荷兰会计有着至为突出的个性特点。
其会计惯例总体上以法律规定为基础,但细究起来,却有许多独特之处:①以《年度报表法》实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管辖。
1970年颁布的该法,对荷兰公司的财务报告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所确定的一些法定原则,构成荷兰会计准则的基础。
不仅如此,荷兰政府还明确规定对《年度报表法》的实施进行法定检查;
②在民法中做出了一些有关会计的规定,包括:会计原则和会计政策、合并实务和外币折算、会计报表体系;③会计准则由“荷兰三方会计准则委员会”(政府、公司和第三者——职业会计师和工会代表)制定。
荷兰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直接发布会计准则或建议,而是通过其在三方委员会中的成
员发挥作用。
除此而外,荷兰会计界还因为坚持企业经济学的会计方法、强调经济学理论对会计的指导作用、以及在会计方法上强调重置价值或重置成本的重要性而在世界上享有盛誉。
荷兰大型企业通常提供10年的比较会计数据,因而被认为是会计水平较高、会计数据可靠的国家。
总结:
以上几个西方国家的会计准则及规范的比较分析中,显示出世界范围内会计规范形式的多样性,展现出会计规范更多的形式选择与可能性,促使人们深入思考会计规范的法律、政治、经济及文化基础问题。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趋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