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首批工业遗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5•【字号】石政办发〔2021〕67号•【施行日期】2021.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现将《石嘴山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5日石嘴山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工业遗产是工业文明的见证,是工业文化的载体,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文旅广电、工信等部门会同各县区对市域内具有30年以上历史,现状保存较为完整,能够反映石嘴山市城市发展史,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工业遗址进行了认真、详细普查登记。
经过前期摸底调查,截至2021年10月,全市共有工业遗产27处,分三个保护级别进行保护,其中一级工业遗产11处、二级工业遗产10处、三级工业遗产6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文物局、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839号),为加快推进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保护好、利用好全市现有工业遗产,促进城市更新改造,探索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新路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石嘴山市是国家“一五”“二五”和“三线”时期重点布局建设的以发展煤炭、电力、钢铁、煤炭机械、有色金属等产业为主的国家级老工业基地,2017年,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纳入全国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大庆市工业遗产(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6.
贝16作业区贝16井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新巴尔虎右旗贝尔乡西11.5
2002.7
油田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贝16作业区
同上
7.
首车原油外运地-东油库
萨环东路西侧
1960.4
第一采油厂第七油矿
同上
8.
南三油库
大同区林源镇
1968.12
油田公司储运销售分公司
同上
9.
西油库
让胡路区西宾路
1961
油田公司储运销售分公司西油库
同上
10.
庆深气田发现井-徐深1井
肇州县榆树乡董合屯西南0.5公里
2004
油田公司采气分公司
同上
11.
缝补厂遗址-大庆第一针织厂
东风新村经一街九号
1960
石油管理局物资集团实业公司
同上
12.
葡萄花炼油厂遗址
大庆油田南垣实业公司建安机械公司院内
1960.7
石油管理局葡萄花炼油厂遗址公司
同上
13.
五把铁锹诞生地-创业庄
红岗区创业庄
1962.4.16
钻探集团钻井二公司农牧分公司创业庄管理站
同上
14.
西水源
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三胜村西侧
1963
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一分公司
同上
15.
中区电话站
萨尔图区中心街3号
1980.1
大庆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
同上
16.
大庆展览馆
萨尔图区中七大路86号
1975.10
大庆市博物馆
同上
17.
石油会战万人广场
大庆市工业遗产(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名称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8•【字号】庆政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庆政发〔201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法制环境,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10号)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政法联〔2011〕1号)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建市以来至2009年12月31日以前各级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含中省直部门)以及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含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和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涉密文件除外)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有关征地拆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结果于2011年11月4日经市政府8届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266件,经审查,保留929件,限期修改70件,废止4267件。
其中,市政府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010件,保留127件(见附件1),限期修改44件(见附件2),废止839件(见附件3,其中有9件属于废止后重新制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2836件,保留445件,限期修改16件,废止2375件;县(区)政府清理县(区)政府及县(区)政府办公室、乡(镇)政府及乡(镇)政府办公室、县(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1420件,保留357件、修改10件、废止1053件。
五把铁锹闹革命

“五把铁锹闹革命”精神是大庆油田六个传家宝之一。
她的发源地——钻探集团钻井二公司碧绿湖管理中心家属一队是大庆市人民政府命名的首批市级工业遗产保护单位,是大庆石油管理局命名的传统教育基地之一;是钻井二公司企业文化示范区之一;是钻井二公司的“铁人式红旗队伍”。
为了继承并弘扬“五把铁锹闹革命”精神,1994年,在钻井二公司和原农工商分公司及原创业公司的关心帮助下,曾筹建了一处荣誉室,由于当时条件所限,只在原家属一队办公室的会议室内展出了一部分历史图片和荣誉证书、锦旗等;2000年,在钻井二公司领导和原风华集团公司领导和重视和帮助下,在家属一队院内的平房投资建立了独立的荣誉室。
多年来,曾接待了各级领导参观达1000多人次,还接待职工、家属、中小学生会战传统教育达8000多人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2007年,碧绿湖管理中心的领导为了更进一步弘扬“五把铁锹闹革命”精神,强化对职工、家属的会战传统教育,真正构建和谐进取的企业环境,在公司领导的支持下,对家属一队的荣誉室再次迁址于家属一队二楼的原会议室内,公司领导亲自批准投资对荣誉室再次进行装修、布展。
并展出各类具有历史价值的珍贵图片40余幅,各类荣誉证书近50个,各类锦旗近30面以及部分实物,不仅烘托了“五把铁锹闹革命”精神,而且也充分展示了家属一队的发展史和各级领导对油田家属的关心和温暖,是一
部生动的油田会战史的历史教科书之一,也充分展示了“五把铁锹闹革命”精神必将代代相传,发扬光大。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7•【字号】洛政办〔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7日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河洛地区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洛阳是著名古都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扩大河洛文化影响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河南省委、省政府赋予洛阳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紧紧围绕加快构筑全国重要文化高地、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工作部署,抢抓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大国家战略机遇,发挥我市文物资源优势,让文物活起来,让文脉传下去,加快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在推进文化繁荣兴盛上奋勇争先,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加快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
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17.12.20
•【文号】工信部产业函〔2017〕589号
•【施行日期】2017.12.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产业函〔2017〕589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根据《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和《关于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7〕455号),在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和陕西等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主申请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相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现予公布。
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记录了我国工业发展不同阶段的重要信息,见证了国家和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
国家工业遗产项目所属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遗产项目的保护、管理。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在确保有效保护工业遗产基础上,探索利用发展新模式,推动发展工业文化产业,为制造
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2月20日附件
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第一批)。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惠府办[2013]24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惠府办〔2013〕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十一届2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5日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惠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下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其中文物古迹的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惠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坚持规划先行、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统筹协调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惠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关系。
各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7•【字号】厦府办规〔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已经第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7日厦门市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下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活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三)代表性文化景观,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中外交流的不可移动实物;(四)老字号、手工作坊、工业遗产等反映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历史的代表性建筑;(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登记和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登记、公布、保护、利用、撤销及其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应当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统筹协调文物保护、管理、传承、利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0•【字号】黑政发[2009]49号•【施行日期】200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黑政发〔2009〕49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省政府批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确定的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79项)和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7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6]55号)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为弘扬黑龙江传统文化,推动全省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六月十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79项)一、民间文学(10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1阿勒楚喀民间文学哈尔滨市阿城区2赫哲族特伦古佳木斯市3镜泊湖传说牡丹江市4傅英仁满族故事宁安市5青马湖传说肇州县6富锦民间故事富锦市7东宁民间故事东宁县8赫哲族说胡力佳木斯市郊区9兴凯湖传说密山市10五大连池传说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二、传统音乐(4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11满族萨满神调海林市12鄂伦春族口弦琴黑河市爱辉区13杜尔伯特蒙古族民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4朝鲜族伽耶琴牡丹江市三、传统舞蹈(9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15朝鲜族碟子舞甘南县16宁安秧歌宁安市17老汇舞鸡西市18花棍舞庆安县、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19朝鲜族顶水舞牡丹江市20达斡尔族萨满舞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21赫哲族天鹅舞同江市22鄂伦春族斗熊舞嘉荫县23朝鲜族牙拍舞海林市四、传统戏剧(1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24评剧黑龙江省评剧院佳木斯市五、曲艺(1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25评书鹤岗市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4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26达斡尔族传统体育竞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27鹿棋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8昆仑派无极门武功哈尔滨师范大学29陈氏健身功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七、传统美术(11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30鄂伦春族刺绣大兴安岭地区31克东满绣克东县32鄂伦春族剪纸呼玛县33赫哲族剪纸佳木斯市34民间纸扎宁安市35角雕制作技艺哈尔滨市36麦秸工艺哈尔滨市37鱼骨工艺同江市38绥棱农民画绥棱县39山核桃工艺伊春市、汤原县40描金工艺安达市八、传统技艺(15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41哈尔滨冰灯冰雕制作技艺黑龙江省文化艺术发展中心42革兀革拉制作技艺哈尔滨市、海林市43鄂伦春族斜仁柱黑河市爱辉区、呼玛县44响水水稻种植技艺牡丹江市45漆糊酒容器技艺(髹漆)穆棱市46金源青铜镜透光工艺哈尔滨市阿城区47花园酒传统酿造技艺双城市48北大仓酒传统酿造技艺齐齐哈尔市49老鼎丰中式糕点制作技艺哈尔滨市50老都一处传统饮食制作技艺哈尔滨市51富裕老窖酒传统酿造技艺富裕县52克东腐乳克东县53源升河大米酿酒法庆安县54老汤精配方哈尔滨市阿城区55满族盘酱制作技艺哈尔滨市阿城区九、传统医药(3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56夏氏正骨哈尔滨市57刘氏中医正骨海伦市58李氏正骨疗法七台河市十、民俗(21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59满族采参习俗海林市60满族莫勒真大会哈尔滨市阿城区61满族颁金节哈尔滨市阿城区62松峰山庙会哈尔滨市阿城区63蒙古族传统婚俗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64达斡尔族传统婚俗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65满族传统婚俗海林市、哈尔滨市阿城区66赫哲族传统婚俗同江市67赫哲族食鱼习俗饶河县68多克多尔山祭祀文化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69满族家祭哈尔滨市阿城区70杨氏家族萨满鹰神祭宁安市71山神节哈尔滨市阿城区72满族八大碗海林市73满族年猪菜牡丹江市74朝鲜族花甲礼鸡西市、牡丹江市75鄂伦春族萨满祭祀呼玛县76鄂伦春族传统服饰呼玛县77赫哲族传统服饰佳木斯市郊区78朝鲜族传统服饰宁安市79鄂伦春族萨满服饰呼玛县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7项)一、传统音乐(2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1森林号子(海林号子)海林市2赫哲族嫁令阔佳木斯市郊区二、传统戏剧(1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3皮影戏(双城皮影戏)双城市三、曲艺(2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4东北大鼓(伊春东北大鼓)伊春市5东北二人转(绥化二人转、肇州二人转)绥化市北林区、肇州县四、传统技艺(1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6桦树皮制作技艺(桦皮工艺品制作)黑河市五、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项)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7满族珍珠球哈尔滨市阿城区、宁安市附录:名称变更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戏曲类“双城皮影戏”更名为“龙江皮影戏”。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贺政电〔2016〕2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贺政电〔201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同意将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专家论证提出的34处古遗址、古石刻、古井、古门楼等代表性建筑物列为2016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详见附件)。
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妥善处理文物保护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贺州市2016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贺州市2016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序号名称地点年代类别价值1八步鸡心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八步区鞍山西路鸡心山新石器时代古遗址贺州史前人类活动见证物2点灯山遗址八步区厦良村点灯山新石器时代古遗址贺州史前人类活动见证物3狮头岩八步区厦良村点灯寨狮子头山古生物化石点地质遗址贺州地质变迁的见证物4尖峰山徐悲鸿题摩崖石刻八步区厦良村点灯寨尖峰山民国石窟寺及石刻,摩崖石刻名人遗迹5刘宗标故居八步区贺街镇双瑞村昌蒲寨清代古建筑,名人故居特色建筑,贺州名人文化载体6钟氏宗祠八步区莲塘镇美仪村马尾寨清代古建筑,坛庙祠堂特色建筑,本地族群文化的见证7莲塘村江氏祖屋八步区莲塘镇莲塘村江屋组清代古建筑,宅第民居地方特色代表性民居8灵峰山摩崖石刻八步区灵峰北路灵峰山上民国石窟寺及石刻,摩崖石刻文化遗迹,本地抗战史的重要见证9梁文山墓八步区厦良村点灯寨尖峰山东南麓民国名人墓名人墓,雕刻精美10伍展民故居八步区向阳路67号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地方特色建筑典型11三界庙黄田镇路花村清代古建筑,坛庙祠堂特色建筑,贺州城市发展史的见证12武帝角石拱桥鹅塘镇厦岛村鸭仔寨清代古建筑,桥涵码头地方历史重要桥梁13龙泉井鹅塘镇栗木村北面龙头山山脚下明代古建筑,池塘井泉特色构筑物14龙井寨旭升门楼沙田镇龙井村清代古建筑,亭台楼阙特色建筑,龙井村古建筑群中最具代表性的标志性建筑之一15龙井寨镇龙坊门楼沙田镇龙井村清代古建筑,亭台楼阙特色建筑,龙井村古建筑群中最具代表性的标志性建筑之一16钟氏客家围屋沙田镇马东村清代古建筑,宅第民居客家文化标识建筑17牛岩渡槽沙田镇马东村近现代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水利设施及附属物大生产运动的标志,人定胜天的奇迹18龙钟门楼沙田镇龙中村清代古建筑,亭台楼阙族群文化的见证19道西村秉塘寨土主门楼沙田镇道西村清代古建筑,亭台楼阙特色建筑,族群文化的代表20回龙观鹅塘镇芦岗村清代古建筑,寺观塔幢道教文化与壮族文化交融史证,具有历史研究价值21酒瓶山标语沙田镇马东村酒瓶山西南侧山腰上民国至1970年代其他本地近现代史的见证22栗木村大井鹅塘镇栗木村清代古建筑,池塘井泉特色构筑物23聚安亭沙田镇道东村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交通道路设施贺街至桂林古官道的见证物24泰宁门楼鹅塘镇栗木村清代古建筑,亭台楼阙族群文化的见证25张廷辅故居沙田镇龙井村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人故、旧居特色建筑,贺州名人文化载体26丹村炮楼鹅塘镇丹村清代古建筑,其他古建筑族群文化的见证27珠端会馆黄田镇路花村清代古建筑,驿站会馆族群脉络,八步繁荣的见证28湖南会馆黄田镇黄田村清代古建筑,驿站会馆族群脉络遗迹,八步繁荣的见证29肖公馆黄田镇黄田村清代古建筑,宅第民居特色建筑,贺州名人文化载体30平桂西湾变电站电厂路西湾电厂1938年至1978年工业遗产广西第一个3000千伏变电站31平桂红楼平桂大道1号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苏式建筑,平桂作为全国重要锡矿业发源地和广西工业发源地的见证32福音堂沙田镇沙田村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宗教建筑地方宗教建筑典型33大庙山岩洞摩崖石刻黄田镇东水村大庙山清代石窟寺及石刻,摩崖石刻人文遗迹34五岔路口石拱桥西湾村民国古建筑,桥涵码头地方历史重要桥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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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物与古迹保护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07]43号
【发布部门】大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6.04
【实施日期】2007.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首批工业遗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7〕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现存工业遗产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有关政策法规,经有关单位和专家考证,市政府决定将“东油库(首车原油外运地)”等18处工业遗产定为首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工业遗产是城市现代历史进程中的特殊遗存,是重要的“城市名片”,是“阅读城市”的重要物质依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严格划定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统一的保护标志、说明和界标,建立科学的记录档案,根据各单位工业遗产市级文物保护单1 / 2
位的具体情况,成立保护机构,落实保护监察人员,切实做好工业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七年六月四日附件:大庆市首批工业遗产(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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