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数据对接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稳步推进试点工作2020年7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单位申报、实地调研、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北京建工培训中心为试点单位。
同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报了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方案,已获批复。
下一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培训和测试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质量。
有培训需求的企业或个人,可与试点单位联系(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4932485、北京建工培训中心联系电话64172737)。
试点期满后(自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办法,稳步推进我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
二、积极与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建办人函〔2020〕662号)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21年1月29日,将之前核发的、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北京市建设企事业单位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数据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对接和报送。
信息系统接口对接文档

附件3
信息系统接口对接文档
一、对接流程
对接人可参考说明,按照接口的定义和规则将相关数据上传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
二、接口说明
接口地址:
接口定义: string UploadCert(List<ImportCertDTO> CertList, string AdminName, string AdminPwd) 接口说明:上传学员培训信息
返回值:操作成功返回上传成功提示,失败返回具体的错误信息
参数说明:AdminName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省账号登录名, AdminPwd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省账号登录密码,List<ImportCertDTO>类型为集合, ImportCertDTO表示JSON字符串,字段如下表:
三、注意事项
(一)学员培训信息上传接口参数类型为List集合,请勿重复调用此方法。
调用之前,请将学员培训信息放到List 集合中,再调用此接口。
(二)请务必按照说明中的要求录入数据。
(三)为了防止调用出错,所有字段信息设置的是string类型,但有些字段请务必规范录入,比如学时成绩请填写数字。
(四)为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学员培训信息上传接口UploadCert中的AdminName和AdminPwd分别为省账号登录名和省账号登录密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9.01.19•【文号】建人〔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技术和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人数多,责任大。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现就改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行业发展、贴近岗位需求、突出专业素养,不断加强和改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
落实企业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主体责任,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优势,不断完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机制,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产业发展后备人才。
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策指导、监管服务重要作用,促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规范健康发展。
二、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原则,坚持统一标准、分类指导和属地管理,构建企业、行业组织、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充分调动企业职业培训工作积极性,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培训机构,按照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

2019年1月开始实施的
部分规范
编号名称实施日期
JGJ432—2018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标准
JGJ/T421—2018冷弯薄壁型钢多层住宅技术标准
JGJ/T436—2018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2019年1月1日JGJ446—2018监狱建筑閔十标准
JGJ/T428—2018弱电工职业技能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屋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更好地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鉴定工作,住建部组织
开发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定于2018年12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
■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已建成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3个模块,登
录网址为:。
■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经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技能人员培训合
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联网查询。
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中的相关证书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内予以认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
对持证人员提出重复取证等要求。
(宫仁摘自住建部官网)
53。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5.12•【文号】建办人函〔2017〕322号•【施行日期】2017.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7]32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精神,更好地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我部组织开发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现就做好信息系统数据对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全国统一的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完成各地培训数据对接,是实现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全国互联互通的基础,也是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信息大数据平台的基础。
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借助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各省(区、市)技能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培训机构等数据信息的实时查询、统计,准确掌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需求等情况,推动各地依据职业标准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对全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科学分析、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提高培训整体质量。
通过信息系统实现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连续记录和全国互联互通,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二、全面落实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任务信息系统是我部建立的行业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日常维护工作由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系统维护和服务器管理由我部信息中心负责,相关系统开发、技术支持等工作由北京博奥网络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住房城乡建立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住房城乡建立部办公厅关于停顿住房城乡建立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23〕6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立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住房城乡建立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职业资格清理标准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应意见,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顿各省级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立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立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关于贯彻施行住房和城乡建立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23﹞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我部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标准开展住房城乡建立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衔接,探究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进步住房城乡建立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程度和综合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办公厅xxxx年xx月xx日〔此件主动公开〕事前征兆住房城乡建立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23〕5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立厅,直辖市建委,住房城乡建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为深化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23〕159号〕局部指标,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各级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平安。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办公厅xxxx年xx月x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人力资社会保障部。
相关链接:关于贯彻施行住房和城乡建立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已废止〕建人〔2023〕1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立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建立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各社会团体: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开展规划纲要(2023-2023年)》精神,加强住房城乡建立领域人才队伍建立,我部组织编制了住房城乡建立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以下简称职业标准),并将陆续发布。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在培训行业从业人员中普遍认可。
该证书是评价从业者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求职和职业发展的关键凭证。
在这里,本人将就该证书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首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涵盖了从事该行业的各个层面,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业务拓展、质量监控等方面的培训。
获得该证书需要全面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因此,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对于推动行业发展、保障建筑质量,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
其次,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对行业的发展和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作为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凭证,该证书的获得标志着行业从业人员具备了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了行业内部的独特经验和实践能力。
这可以保证在建筑工程的每个阶段都能够获得高效和专业的服务,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促进了行业内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
该证书具有一定的普及性和可操作性,可以为持证者提供更广阔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更好的职业前景。
通过获得该证书,从业人员可以在行业内实现更快的升职和晋升,或者在企业之间进行更具竞争力的跳槽。
综上所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是行业从业人员的重要凭证之一,代表了从业者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该证书对推动建筑行业发展,保障建筑质量,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该证书也为持证人员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机会,是求职和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12.22•【文号】建办人函〔2020〕662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建办人函〔2020〕66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在转变培训模式,建立职业培训体系,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职业培训体系已基本建立(一)开发完善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模块,开发过程监管、测试题库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功能,满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需要,供各地免费使用。
(二)建立完善测试题库。
组织编制了全国统一培训测试题库,并依据试运行情况,对系统和题库进行了完善,供各地免费使用。
(三)编制继续教育大纲。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以知识更新、学以致用为原则,根据岗位需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组织制定并发布了继续教育大纲。
针对施工员、质量员等13个岗位,明确本岗位应掌握的新法律、新法规、新标准和新规范,以及相关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着力完善从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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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数据
对接工作接口变更说明
2016年北京博奥网络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奥教育”)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委托开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
2017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7]322号)文件要求,进行全国数据对接工作。
博奥教育负责数据对接接口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配合各省的联调接口对接,保证网络稳定、低延时,保证对接数据的数据安全。
近期由于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系统资源整合项目数据迁移工作,原来全国数据对接工作联调IP地址需要更换,由于IP地址的特殊性,会因为外部原因机房或者环境变动而变动,故变更为域名进行全国数据对接联调,保障后期全国数据对接工作及项目开展的稳定实施。
原对接地址如下:
联调平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