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部——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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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19.12.27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施行日期】2019.1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
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用药行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修订了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以本清单为准,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235号、560号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27日附件。

养殖业中强制规定的禁用药物

养殖业中强制规定的禁用药物

实用技术·养殖技术·
炔诺醇,炔诺醚,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诺孕酮,
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促卵泡生长激素
(主要含卵泡刺激素 FSHT 和黄体生成素 LH),碘
化酪蛋白,盐酸异丙嗪,苯巴比妥,苯巴比妥
钠,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异戊巴比妥钠,利血
平,艾司唑仑,甲丙氨脂,咪达唑仑,硝西泮,
奥沙西泮,匹莫林,三唑仑,唑吡旦,国家管制
其盐、酯及制剂,莱克多巴胺,盐酸多巴胺,硫
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
酸特布他林,雌二醇,戊酸雌二醇,氯烯雌醚,

药物,兔群定时集中饮水,可采用兔球清口服
(4) 兔皮肤真菌病和疥螨病
该病是一般肉
液,100 毫升兑水 200 千克,连用 3~5 天,间隔
用药、农业执法部门执法检查的依据,养殖场
(户) 必须严格遵守。为此,有必要分类整理出
剂,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卡巴氧及其盐、
一份便于养殖场 (户) 和执法部门可对照使用的
酯及制剂,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洛美沙
禁用药物清单。
星及其盐、酯及制剂,培氟沙星及其盐、酯及制
1.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药物
沙星注射液,盐酸氯苯胍片,酒石酸吉他霉素可
溶性粉,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硫氰酸红霉
用于肉兔疥癣病与皮肤真菌病的防治。灰黄霉素治
疗兔皮肤真菌病,每千克体重40~70毫克,内服,
每日1 次,连用6~14 天,间隔5~7 天后,再喂服
第二个疗程。伊维菌素治疗兔螨病,每千克体重
0.
2 毫克,皮下注射。
28 新农村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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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点击下载),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料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二OO二年四月九日附件: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二00三年四月十日一、欧盟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1、阿伏霉素(Avoparcin)2、洛硝达唑(Ronidazole)3、卡巴多(Carbadox)4、喹乙醇(Olaquindox)5、杆菌肽锌(Bacitracin zinc)(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6、螺旋霉素(Spir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7、维吉尼亚霉素(Virgini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8、磷酸泰乐菌素(Tylosin phosphate)(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9、阿普西特(arprinocide)10、二硝托胺(Dinitolmide)11、异丙硝唑(ipronidazole)12、氯羟吡啶(Meticlopidol)13、氯羟吡啶/苄氧喹甲酯(Meticlopidol/Mehtylbenzoquate)14、氨丙啉(Amprolium)15、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Amprolium/ethopabate)16、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17、尼卡巴嗪(Nicarbazin)18、二苯乙烯类(Stilbenes)及其衍生物、盐和酯,如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等19、抗甲状腺类药物(Antithyroid agent),如甲巯咪唑(Thiamazol),普萘洛尔(Propranolol)等20、类固醇类(Steroids),如雌激素(Estradiol),雄激素(Testosterone),孕激素(Progesterone)等21、二羟基苯甲酸内酯(Resorcylic acid lactones),如玉米赤霉醇(Zeranol)22、β?兴奋剂类(β?Agonists),如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喜马特罗(Cimaterol)等23、马兜铃属植物(Aristolochia spp.)及其制剂24、氯霉素(Chloramphenicol)25、氯仿(Chloroform)26、氯丙嗪(Chlorpromazine)27、秋水仙碱(Colchicine)28、氨苯砜(Dapsone)29、甲硝咪唑(Metronidazole)30、硝基呋喃类Nitrofurans二、美国禁止在食品动物使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1、氯霉素(Chloramphenicol)2、克仑特罗(Clenbuterol)3、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4、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5、异丙硝唑(Ipronidazole)6、其它硝基咪唑类(Other nitroimidazoles)7、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外用除外)8、呋喃西林(Nitrofurazone)(外用除外)9、泌乳牛禁用磺胺类药物[下列除外:磺胺二甲氧嘧啶(Sulfadimethoxine)、磺胺溴甲嘧啶(Sulfabromomethazine)、磺胺乙氧嗪(sulfaethoxypyridazine)]10、氟喹诺酮类(Fluoroquinolones)(沙星类)11、糖肽类抗生素(Glycopeptides),如万古霉素(Vancomycin)阿伏霉素、(Avoparcin)三、日本对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1、氯羟吡啶(Clopidol)2、磺胺喹?啉(Sulfaquinoxaline)3、氯霉素(Chloramphenicol)4、磺胺甲基嘧啶(Sulfamerazine)5、磺胺二甲嘧啶(Sulfadimethoxine)6、磺胺?6?甲氧嘧啶(Sulfamonomethoxine)7、?喹酸(Oxolinic acid)8、乙胺嘧啶(Pyrimethamine)9、尼卡巴嗪(Nicarbazin)10、双呋喃唑酮(DFZ)11、阿伏霉素(Avoparcin)注:日本对进口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种类经常变化,建议出口肉禽养殖企业予以密切关注。

农业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中禁用药物

农业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中禁用药物

农业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农业部2002年发布了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发布了1519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

清单主要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兴奋剂类,己烯雌酚等激素类,呋喃唑酮、氯霉素等抗菌药物类,呋喃丹等杀虫剂类等四大类82种禁用药物和物质。

现再次公布,各地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以及养殖场(户)要严格遵照执行。

相关文件:1、农业部176号公告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

5.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

多巴胺受体激动药。

6.西马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未批准。

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

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

二、性激素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

雌激素类药。

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

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Vale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

农业部禁用药品清单

农业部禁用药品清单

农业部: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为进一步做好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加强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确保出口禽肉质量卫生安全,是提高我国畜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出口肉禽饲养环节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

二、出口肉禽养殖场(户)使用的兽药(含饲料药物添加剂),应首选已取得《兽药GMP合格证》企业(车间)生产的产品,严格遵守国家兽药使用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第22号令)规定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2002年农业部第193号公告)所列产品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得使用进口国明令禁用的兽药(见附件),肉禽产品中不得检出禁用药物。

对进口国允许使用的兽药,应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出口肉禽产品中的兽药残留不得超出进口国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

三、出口肉禽养殖场(户)必须实施兽医处方制度和用药记录制度,设置专职兽医人员,并根据兽医处方正确使用兽药,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做好用药记录。

四、对非法使用禁用兽药、未经批准的兽药和不执行兽药停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查处。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关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的规定以此为准。

附件: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二00三年四月十日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一、欧盟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1、阿伏霉素(Avoparcin)2、洛硝达唑(Ronidazole)3、卡巴多(Carbadox)4、喹乙醇(Olaquindox)5、杆菌肽锌(Bacitracin zinc)(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6、螺旋霉素(Spir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7、维吉尼亚霉素(Virgini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8、磷酸泰乐菌素(Tylosin phosphate)(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9、阿普西特(arprinocide)10、二硝托胺(Dinitolmide)11、异丙硝唑(ipronidazole)12、氯羟吡啶(Meticlopidol)13、氯羟吡啶/苄氧喹甲酯(Meticlopidol/Mehtylbenzoquate)14、氨丙啉(Amprolium)15、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Amprolium/ethopabate)16、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17、尼卡巴嗪(Nicarbazin)18、二苯乙烯类(Stilbenes)及其衍生物、盐和酯,如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等19、抗甲状腺类药物(Antithyroid agent),如甲巯咪唑(Thiamazol),普萘洛尔(Propranolol)等20、类固醇类(Steroids),如雌激素(Estradiol),雄激素(Testosterone),孕激素(Progesterone)等21、二羟基苯甲酸内酯(Resorcylic acid lactones),如玉米赤霉醇(Zeranol)22、β-兴奋剂类(β-Agonists),如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喜马特罗(Cimaterol)等23、马兜铃属植物(Aristolochia spp.)及其制剂24、氯霉素(Chloramphenicol)25、氯仿(Chloroform)26、氯丙嗪(Chlorpromazine)27、秋水仙碱(Colchicine)28、氨苯砜(Dapsone)29、甲硝咪唑(Metronidazole)30、硝基呋喃类Nitrofurans二、美国禁止在食品动物使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1、氯霉素(Chloramphenicol)2、克仑特罗(Clenbuterol)3、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4、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5、异丙硝唑(Ipronidazole)6、其它硝基咪唑类(Other nitroimidazoles)7、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外用除外)8、呋喃西林(Nitrofurazone)(外用除外)9、泌乳牛禁用磺胺类药物[下列除外:磺胺二甲氧嘧啶(Sulfadimethoxine)、磺胺溴甲嘧啶(Sulfabromomethazine)、磺胺乙氧嗪(sulfaethoxypyridazine)]10、氟喹诺酮类(Fluoroquinolones)(沙星类)11、糖肽类抗生素(Glycopeptides),如万古霉素(Vancomycin)阿伏霉素、(Avoparcin)三、日本对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1、氯羟吡啶(Clopidol)2、磺胺喹?啉(Sulfaquinoxaline)3、氯霉素(Chloramphenicol)4、磺胺甲基嘧啶(Sulfamerazine)5、磺胺二甲嘧啶(Sulfadimethoxine)6、磺胺-6-甲氧嘧啶(Sulfamonomethoxine)7、喹酸(Oxolinic acid)8、乙胺嘧啶(Pyrimethamine)9、尼卡巴嗪(Nicarbazin)10、双呋喃唑酮(DFZ)11、阿伏霉素(Avoparcin)注:日本对进口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种类经常变化,建议出口肉禽养殖企业予以密切关注。

农业部有关禁用兽药的公告(汇总)(内容清晰)

农业部有关禁用兽药的公告(汇总)(内容清晰)

农业部有关禁用兽药的公告(汇总)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6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7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9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Propionate 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0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Chlorpromazine、地西泮(安定)Diazepam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1 硝基咪唑类:甲硝唑Metronidazole、地美硝唑Dimetronidazol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二00二年四月农业部进一步做好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农业部第265号公告2003年04月10日发布为进一步做好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加强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确保出口禽肉质量卫生安全,是提高我国畜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出口肉禽饲养环节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

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

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

农业部再次公布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农业部2002年发布了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发布了1519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清单主要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兴奋剂类,己烯雌酚等激素类,呋喃唑酮、氯霉素等抗菌药物类,呋喃丹等杀虫剂类等四大类82种禁用药物和物质.现再次公布,各地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以及养殖场户要严格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或个人销售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向饲料企业销售的,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其他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的,上述有关部门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原则,依据各自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各级饲料、兽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快制定并完善饲料安全标准及检测方法、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标准及检测方法,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依据.七、各级饲料、兽药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科普教育.要将查处饲料和饲养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列为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的管理法规,追踪大案要案,普及饲料、饲养和安全使用兽药知识,努力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兽药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为降低药物残留危害,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〇二年二月九日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5.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多巴胺受体激动药.6.西马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未批准.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二、性激素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雌激素类药.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Vale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雌激素类药.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雌激素类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雌激素类药.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14.炔诺醚Quin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4.15.醋酸氯地孕酮Chlormadinone acetate药典2000年二部P1037.16.左炔诺孕酮Levonorgestrel药典2000年二部P107. 17.炔诺酮Norethisterone药典2000年二部P420.18.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Chorionic Gonadotrophin:药典2000年二部P534.促性腺激素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46.激素类药.用于性功能障碍、习惯性流产及卵巢囊肿等.19.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Menotropins:药典2000年二部P321.促性腺激素类药.三、蛋白同化激素20.碘化酪蛋白Iodinated Casein:蛋白同化激素类,为甲状腺素的前驱物质,具有类似甲状腺素的生理作用.21.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5.四、精神药品22.盐酸氯丙嗪Chlorprom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76.抗精神病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77.镇静药.用于强化麻醉以及使动物安静等.23.盐酸异丙嗪Prometh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02.抗组胺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64.抗组胺药.用于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荨麻疹、血清病等.24.安定地西泮Diazepam:药典2000年二部P214.抗焦虑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61.镇静药、抗惊厥药. 25.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362.镇静催眠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3.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26.苯巴比妥钠Phen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5.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27.巴比妥Barbital: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27.中枢抑制和增强解热镇痛.28.异戊巴比妥Am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252.催眠药、抗惊厥药.29.异戊巴比妥钠Am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82.巴比妥类药.用于小动物的镇静、抗惊厥和麻醉. 30.利血平Reserpine:药典2000年二部P304.抗高血压药. 31.艾司唑仑Estazolam.32.甲丙氨脂Meprobamate.33.咪达唑仑Midazolam.34.硝西泮Nitrazepam.35.奥沙西泮Oxazepam.36.匹莫林Pemoline.37.三唑仑Triazolam.38.唑吡旦Zolpidem.39.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五、各种抗生素滤渣40.抗生素滤渣: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因含有微量抗生素成份,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后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但对养殖业的危害很大,一是容易引起耐药性,二是由于未做安全性试验,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二〇〇二年四月九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为加强饲料及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苯乙醇胺A等物质见附件.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测,严肃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水中违禁添加苯乙醇胺A等物质的违法行为.特此公告.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1.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 A: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2.班布特罗Ba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3.盐酸齐帕特罗Zilpaterol Hydrochloride: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4.盐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783.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5.马布特罗Ma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6.西布特罗Ci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7.溴布特罗Bro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8.酒石酸阿福特罗Arformoterol Tar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9.富马酸福莫特罗Formoterol Fuma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0.盐酸可乐定Cloni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645.抗高血压药.11.盐酸赛庚啶Cyprohepta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803.抗组胺药.。

养猪过程常见禁用药物及引起不良反应

养猪过程常见禁用药物及引起不良反应

养猪过程常见的禁用药物及引起的不良反应农业部已公布了《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有21类近40个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使用。

这些药物严重的威胁到了动物及人类的健康。

现将其介绍如下:1.盐酸克伦特罗(兴奋剂,又名瘦肉精)也称克喘素,是治疗哮喘病的一种药物。

被猪食用后全身都有分布,以内脏特别是肝脏中残留最多。

人误食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可扰乱激素平衡,引起人体中毒。

临床表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律失常、心慌、心悸、甲状腺性机能亢进等。

2.性激素类有促进性器官发育成熟、母猪催情、公猪提高性欲、蛋白质合成、肌肉发达、加快增重的作用。

已烯雌酚在人体内残留会促进女童性早熟、男性女性化,增加女性患乳腺癌、卵巢癌的危险。

雄性激素在动物体内残留,可促进性机能亢进,易发生自淫症。

3.抗生素类大部分抗生素大多是广谱抗菌素,对革兰氏阳性、阴性细菌均有程度不同的抑制作用。

虽大部分未禁用,但由于长期超量使用,动物的耐药性明显增强,如现已被禁用的氯霉素对哺乳动物的大肠杆菌病基本失去治疗作用,且能抑制蛋白质合成和骨髓造血功能,导致血小板减少性紫斑、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和溶血性贫血等。

4.呋喃唑酮(痢特灵)是一种毒性较大的药物。

可治肠炎、腹泻和鸡、兔球虫病。

如长期连续使用,不执行休药期的规定,在猪、鸡肝脏中残留,被人食用后,能引起出血综合症,其潜在危害是诱发基因变异和痛症。

5.安眠酮又名甲喹酮、海米那。

有镇静、催眠作用,临床上主要用于动物过度兴奋或惊厥,可使机体平静。

但该药副作用较大,人误食了含有此药的猪肉,会表现出恶心、呕吐、头晕、无力,四肢及口舌麻木,个别较重患者有短时间的精神失常。

过量中毒可出现昏迷、视神经乳头水肿、心跳过速、呼吸抑制等症状。

久吃含有此药的肉类,人体可产生耐药性。

6.磺胺类和喹乙醇这两种药虽未列入《禁用清单》中,但前者已被列入《无公害食品猪肉》理化指标中严格控制使用,肉中残留超标,能使人恶心、呕吐、眩晕等,抑制骨髓功能,破坏造血系统,引起再生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少尿、无尿或血尿等,易产生抗药性,易引起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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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销售给养殖场等使用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规范兽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是切实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行为
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强化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教兽用抗生素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生素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

三是切实规范线上发布兽药信息和销售兽药活动
逐步摸清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销售兽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信息、假劣兽药信息以及无证经营信息的网站、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网站。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附: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1、一切人用药品禁止用
2、抗病毒药物:
利巴韦林、金刚烷胺、阿昔洛韦、金刚乙胺、病毒灵等
3、硝基呋喃类:
呋喃唑酮(痢特灵)、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
4、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二甲硝唑(地美硝唑)、替硝唑
5、磺胺类药物:
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新诺明、复方新诺明等
6、氯霉素类:
氯霉素
7、喹噁啉类:
喹乙醇(快育灵)、痢菌净、卡巴氧、喹烯酮
8、兴奋剂类:
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9、性激素类:
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10、催眠、镇静类:
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制剂
11、皮质激素类:
地塞米松
12、大环内酯类:
替米考星
13、氟喹诺酮类:
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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