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评标原则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
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1、报价评定分值(40分)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时得满分40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2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办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办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评标工作必须公开、公正、公平,抵制任何形式的贿赂、强迫、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的运用。
2. 省时、省力、高效原则。
评标工作必须以省时、省力、高效为基本原则,尽可能提高评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严格、细致、认真原则。
评标工作需要严格、细致、认真,确保评选结果合理、准确、可行。
二、评标程序1. 投标准备环节(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招标文件。
(2)招标人公告招标。
(3)接受投标申请。
2. 投标递交环节(1)投标人确定投标策略。
(2)递交投标文件。
3. 开标环节(1)组建评标委员会。
(2)公开开标。
4. 评标及评审环节(1)评审标书。
(2)对标书进行评标。
(3)确定中标单位。
5. 完成环节(1)编制评标报告。
(2)签订合同。
三、评标标准1. 公司资质评审公司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相对应的专业资质证书。
2. 业绩情况评审公司应提供3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相关业绩应与被评审项目有较强的相似性。
3. 服务能力评审公司应体现在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人员素质等方面,满足招标方的需求。
四、评标管理1. 评标委员会设置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人员、专家、代表、监管人员等组成,其中评标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50%。
2.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评标结果、被评审公司的基本情况、评标标准及其权重等。
3. 招标文件的释义、修改和补充在评标过程中,如遇到评标文件的释义、修改和补充,应及时进行公告,并将修改或者补充后的招标文件重新公示。
附件列表:1. 招标文件2. 投标文件模板3.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 专业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单位法定的经营证照。
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

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
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
评标方法和评标规则是指用于评审政府采购或其他采购活动时确定最优投标者的一系列程序和准则。
这些程序和准则彰显了招标组织者之间合理、公正、透明的义务,以确保采购活动具有公平公正的性质,准确体现其期望达到的目标。
一、评标方法
1.首先,采购机构在媒体上发布公告,说明招标的内容,如购买的物品类型、数量、货品质量等要求;
2.然后招标机构将对所有感兴趣的投标人发出标书的征集,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填写投标书;
3.最后,采购机构将召开评标会,组织专家小组根据评标规则和投标书的内容进行评标,并在有效时间内宣布结果。
二、评标规则
1. 评标规则是为了保证公平、公正、透明的采购活动,根据采购实践中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2. 评标规则应根据采购需求确定,是采购机构评判投标书的准则;
3. 评标规则包括评标人员的资格要求、评标的流程、评标的办法、评
标的内容、评标标准、评标结果的审计、评标的公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评标规则除应明确投标书的细节外,还要求投标书应有明确的合同条款,以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5. 依据评标规则,采购机构将评选出最佳投标者,并签订采购合同,完成采购活动。
总之,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是采购机构进行采购活动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准确地反映采购机构的期望,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交易风险和费用,为双方达成共赢的协议奠定基础。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介绍评标办法是在招投标过程中,用于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方法。
通过评标办法的运用,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人的资质和能力,以确定最佳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原则综合评估法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评标办法应确保投标人的评估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没有歧视或偏见,并且全程记录以防止不端行为。
2. 透明度:评标办法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应该明确、透明,使参与招标的各方能够理解评估过程和结果。
3. 公示公告:评标办法的实施应当通过公示公告的方式告知各参与方,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4. 有效性:评标办法应能够准确判断投标人的能力和资质,以便选出最有能力完成项目的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步骤综合评估法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资格预审: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这一步骤通常涉及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2. 技术评估: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其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评估内容可能包括技术文件的审查和技术专家的评审。
3. 经济评估:对技术评估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经济评估,评估其价格合理性和经济实力。
评估内容可能包括投标文件的价格分析和财务状况的评估。
4. 综合评定:根据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估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佳中标人。
综合评定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综合评定方法。
注意事项在制定和执行综合评估法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法律合规性:评标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的执行通常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由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并遵守评标规则和程序。
3. 文件保存:评标办法的执行过程应有完整的文件记录,包括评标委员会的决议、评标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备后续审查和核查。
4. 公告公示:评标办法的执行结果应通过公告公示的方式告知各参与方,确保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总结综合评估法是一种用于评价投标人综合能力的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本办法经评委会通过生效,在评标、定标过程中不做任何修改。
一、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性能及售后服务、企业综合业绩等方面共同计算其总分。
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评审结果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如果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情况,由评委再次投票重新排序,并出具由各评委签字的书面报告。
二、评标办法
(一)投标报价(满分50分)
1、评标标底价的确定: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来确定。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得40分。
投标报价比评标标底价每增加1%(在40分的基础上)减1分(最多减10分);投标报价比评标标底价每减少1%(在40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10分)。
3、在计算百分比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交货期(满分5分)
投标单位所报交货期是否满足招标要求,视情况得0-5分。
(三)性能及售后服务情况(满分38分)
1、货物的质量、信誉,视情况得0-20分。
2、紧急送货处理(评委根据承诺),视情况得0-8分。
3、付款方式偏离,视情况得0-4分。
5、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视情况得0-6分。
(四)近二年企业综合业绩(满分7分)
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5分。
2、2009年、2010年企业财务报表,每盈利一年得1分,最多得2分。
评委签字:
评标委员会
2012年7月25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1. 背景本评标办法旨在为评审标书提供一种综合评价方法,以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投标者的能力和优劣势。
2.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 透明公开:评审过程和结果应向所有投标者公开,确保信息对称。
-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技术能力、经验、财务实力及报价等综合因素。
- 独立决策: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评定,避免受到其他相关方的影响。
3. 评审流程- 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资格进行初步筛选,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者进入正式评审阶段。
- 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等。
- 经济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报价进行评估,并与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考虑。
- 财务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
- 最终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作出最终评定,确定中标者。
4. 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对投标者进行评价:- 技术能力:评估投标者的技术实力、团队配置和项目经验等方面。
- 经济因素: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报价、成本控制能力和合理利润等因素。
- 财务实力:评估投标者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信誉程度等。
- 相关经验:考察投标者过去类似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
5. 结论本评标办法通过制定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旨在保证评定投标者能力和优劣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决策,综合考虑技术能力、经济因素和财务实力等相关因素,以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中标者。
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委会应坚持公正、公平、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独立评选的原则。
2、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评选程序:评标包括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如有任一项未通过的则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委会各成员分别就各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并逐一评分,满分100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3.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按下表中评审指标逐一评审,全部通过才能进入综合评分:3.2、综合评分(100 分):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提供的检测报告、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要求在招标公示前取得,否则无效。
备注:(1)以上评分汇总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能清晰反映业绩评分的实质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3澄清有关问题: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进行询标。
针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提供相关材料。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4失信核查评标委员会查询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并再次对递补的投标人进行核查。
3.4.1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5、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委会对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失信核查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标的主要原则及方法

评审的主要原则及方法:
1、招标人将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
循“科学、择优、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估和比较。
2、招标人将从商务、报价和技术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其中技术权重K1为_50_,商务权重K2为_30_,报价权重K3为20。
3、技术评审内容:强制性标准、项目检测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血样运输和储存方案、结果报告等。
4、商务评审内容: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拟投入专业技术力量、拟投入设备和试剂、服务覆盖范围、质量管理体系等。
技术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报价评审表
附表四
综合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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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为规范评标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特制定本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评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
3.国家及地方其他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评标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通过评标,推荐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确能履行合同且经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三、评标委员会
评标活动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从洛阳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
四、评标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各评委独立评分。
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汇总全部评委评分后进行求和平均值。
4、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组织评标,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
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得分、投标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
以上全部相同的,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30分)和经济部分(45分)。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部分
详细评审部分
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各评委独立评分。
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汇总全部评委评分后进行求和计算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