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期货管理制度(年10月)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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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范本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交易活动。

第三条公司期货交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诚信经营。

(二)审慎原则:充分评估风险,合理确定交易规模,谨慎操作。

(三)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交易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四)有效原则: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期货交易管理第四条期货交易范围:(一)套期保值业务:为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等。

(二)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五条期货交易审批:(一)公司进行期货交易前,需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等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期货交易资金管理:(一)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交易。

(二)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三)期货交易资金应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期货交易风险管理:(一)公司应建立健全期货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应对等措施。

(二)定期对期货交易风险进行评估,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期货交易风险较大的业务,实行审批制度。

第八章信息披露第九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期货交易信息。

第十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公司期货管理制度

XXXX公司期货管理制度

XXXX公司期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二、期货交易权限管理:1.期货交易权限的分配由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审核和批准,根据人员的岗位及职责进行合理划分。

2.各交易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和合规证书,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担任期货交易员岗位。

3.交易员的期货交易权限和风控权限应严格分离,确保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三、期货开户管理:1.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公司的内部流程和标准进行审核和开户。

2.对于新开立的期货交易账户,需进行客户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股东结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

四、期货交易行为规范:1.交易员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内部规定。

2.交易员应保持高度的诚信和审慎,不得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等非法手段获取私利。

3.交易员应严格遵守交易所的交易限额、投机限制和风险控制要求,不得超过交易额度。

4.交易员应及时报告交易情况和风险状况,接受公司的监管和调查,配合公司进行风险控制和内部审计。

五、风险管理与控制: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运营风险等。

2.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确保期货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3.交易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限额规定,做到风险可控、仓位可控。

六、信息披露与合规:1.公司应及时向监管机构、交易所和客户披露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应定期组织内外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知识水平,防范非法交易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3.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和风险监控机制,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七、制度的执行:1.公司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期货管理制度,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监管机构和客户披露处理结果。

3.公司应建立投诉反馈机制,接受客户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和回复。

期货日常资金管理制度

期货日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期货市场资金管理,确保期货交易资金安全,规范期货交易行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期货交易业务及期货交易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期货交易资金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期货市场相关规章制度。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期货交易资金安全,防范风险。

(三)流动性原则:保证期货交易资金在满足交易需求的前提下,保持一定的流动性。

(四)独立性原则:期货交易资金与其他资金分开管理,确保期货交易资金独立运作。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期货交易资金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期货交易资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期货交易资金的收付、结算、清算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期货交易资金台账,确保资金账实相符。

(四)定期对期货交易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期货交易部门负责期货交易业务,具体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期货交易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二)负责期货交易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三)定期向财务部汇报期货交易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资金管理流程第六条期货交易资金收入:(一)客户开仓、平仓、追加保证金等交易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

(二)资金收入应按照客户身份、交易品种、交易时间等分类汇总。

第七条期货交易资金支出:(一)客户平仓、追加保证金等交易活动产生的资金支出,应及时支出。

(二)资金支出应按照客户身份、交易品种、交易时间等分类汇总。

第八条期货交易资金结算:(一)每日交易结束后,财务部应与期货交易部门核对资金余额。

(二)如出现资金余额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第四章风险防范与监督第九条期货交易资金管理应加强风险防范,具体措施如下:(一)严格执行期货交易资金管理制度,防止资金流失。

(二)定期对期货交易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对期货交易资金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XXXX公司期货管理制度

XXXX公司期货管理制度

XXXX公司期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期货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期货交易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公司期货交易应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情况进行,确保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风险控制和投资策略。

第四条公司期货交易的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和规范,保证其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

第五条公司期货交易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信息和合理的判断,不得以内幕信息或其他违法手段进行交易。

第二章:交易规则第六条公司期货交易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市场调研,了解市场情况和趋势,根据市场风险进行交易决策。

第七条公司期货交易应根据市场风险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八条公司期货交易应严格按照合约规定的交易时间、数量、价格等进行,不得违规操纵市场或进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

第九条公司期货交易应确保交易所交易的合法合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所所禁止或限制的交易行为。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条公司期货交易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期货交易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十一条公司期货交易应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期货交易应进行合理的资金管理和头寸管理,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交易稳定。

第十三条公司期货交易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对交易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及时的评估和监测。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公司期货交易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确保交易过程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期货交易应规范信息披露和内部交流,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公司期货交易应进行内部审查和合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交易行为的合规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交易资格等。

期货业务管理制度范文

期货业务管理制度范文

期货业务管理制度范文期货业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业务的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期货机构的内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期货公司在开展期货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加强内部风险管理,确保期货业务的合法、安全、稳定进行。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期货公司在开展期货业务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四条期货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期货业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各类制度、规则和内部管理标准,确保期货业务的透明、公平、有序进行。

第二章业务开展第六条期货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结算等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人员。

第七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开展期货业务。

不得开展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备案的期货业务。

第八条期货公司在开展期货业务时,应当对客户进行审查,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投资目标等情况,确保期货业务符合客户的需求。

第九条期货公司在开展期货业务时,应告知客户期货交易的风险,提醒客户注意投资风险,并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建议。

第十条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签订期货业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业务规则等。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交易结算情况,及时提供结算单和资金变动明细表,确保客户的交易结算透明、准确、及时。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机构,负责期货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工作。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应进行客户风险评估,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设置客户风险限额,对超过限额的客户进行风险警示和管理。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应对市场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和控制,确保期货公司的市场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期货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期货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公司业务运作,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期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等。

第三条公司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业务合规。

(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处置,确保风险可控。

(三)客户至上: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期货服务。

(四)诚实守信: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公司期货业务范围包括:(一)经纪业务:为客户提供期货交易代理服务,包括开仓、平仓、交易咨询等。

(二)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期货资产管理和投资顾问服务。

(三)风险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期货风险管理工具和策略,包括套期保值、套利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期货业务管理部,负责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

第六条期货业务管理部职责:(一)制定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业务合规、规范。

(二)组织期货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三)监督期货业务执行情况,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四)协调各部门,推动期货业务发展。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一)风险识别:识别期货业务中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评估:对各类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三)风险监控:实时监控期货业务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

(四)风险处置:制定风险处置方案,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章客户服务第八条公司为客户提供以下服务:(一)提供期货市场资讯、交易策略等咨询服务。

(二)协助客户办理开户、交易、结算等手续。

(三)定期向客户通报期货市场动态、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四)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海大集团期货管理制度

海大集团期货管理制度

海大集团期货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海大集团期货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期货业务的有效运作和风险控制。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期货交易的员工和相关部门,并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 期货交易权限海大集团对期货交易权限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以控制风险和确保交易的合规性。

不同职务的员工拥有不同的交易权限,具体权限由公司内部的权限管理部门根据员工职务及相关资质进行授权,并进行相应的更新和调整。

3. 期货交易流程海大集团期货交易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3.1 交易决策•基于市场分析和风险评估,交易员提出交易建议并提交给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对交易建议进行审查,评估风险和可行性,并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决策。

3.2 交易执行•决策通过后,交易员根据指令执行交易操作;•交易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确保交易的合规性。

3.3 交易记录和报告•每笔交易必须详细记录,包括交易时间、价格、数量等相关信息;•交易记录由交易员整理并报告给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部门提供参考依据。

4.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保障公司期货业务稳健发展的关键环节,各部门和员工都要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工作,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控制。

4.1 风险评估和监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交易策略和控制风险。

4.2 风险控制措施•风险管理部门要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设置风险上限、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等;•各部门和员工要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风险情况。

5. 信息保密期货交易涉及大量的敏感信息,为了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员工应严守信息保密制度,妥善保管相关信息,并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5.1 保密责任所有员工都有保护公司信息的责任,不得泄露任何与期货交易相关的敏感信息。

5.2 信息使用员工只能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相关信息,并且必须经过授权后方可使用。

期货公司操作管理制度

期货公司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公司的经营行为,确保期货公司稳健、合规发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全体员工及与期货公司业务相关的第三方。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期货公司的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确保期货公司合规经营,防范风险。

第二章业务操作管理第四条期货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期货业务。

第五条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业务操作流程,确保业务操作规范、透明、高效。

第六条期货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监测、评估和控制。

第七条期货公司应建立客户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第八条期货公司应严格执行期货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九条期货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内部风险,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条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隐患。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重大风险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置。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加强对交易员的风险教育和管理,提高风险意识。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应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职责分明、权限清晰。

第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加强信息系统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

第十七条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对业务操作进行定期审计。

第五章信息披露第十八条期货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

第十九条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期货公司应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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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期货管理制度(2010年10月)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期货、期权套保的风险控制制度如下。

全集团范围内对各类期货期权套保安排都适
用本制度的规定,出现新的操作方式时必须首先申请修改制度后,
在本制度的指引下进行操作,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超出本制度规范
的方式操作,否则视为对公司制度的重大违纪行为,公司保留追究
当事人相关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期货管理责任人
第三条期货指令下达人负责期货操作指令的下达和监督指令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期货交易员负责按照指令进行期货操作,并及时向指令下达人汇报行情变化和走势;根据期货日报核对期货交易记录是否正确,按照
要求编制和提供期货日报告。

第五条财务中心期货项目负责人负责期货出入金有关资料的收集、初审、保管及通知期货帐户开户公司办理出入金手续;负责期货日报的核对
及汇总编制集团公司期货日报,并发送至财务总监、采购总监、分管
财务副总经理、分管采购业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和董事长等。

第六条期货账户开户公司财务经理负责安排专人准确、及时按财务中心通知办理出入金手续;负责准确、规范对期货业务进行核算。

第三章规定
第七条期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广东海大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只能是与
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农产品期货品种。

(二)遵循集团公司关于金融投资业务的相关管理规定,即所有的
金融投资业务集中由集团安排,任何分、子公司不得自行开
展股票、债券、基金、远期合同、互换、期权合约等业务。

第八条期货资金账户开户和管理原则是:
(一)所有期货期权相关业务开立交易账户统一由广东海大集团、
广州海大和深圳大河、大连海大圭泽贸易有限公司、海大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大饲料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开设
并执行套保操作。

开立和撤销交易账户均必须由采购总监提
请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二)期货保证金账户由采购中心和财务中心共同管理。

采购中心
安排专人对每日下单情况进行记录,并每日核对期货日报交
易记录是否和期货下单情况一致;财务中心期货项目负责人
负责核对每一期货保证金账户期货日报(月报)中资金情况
是否无误,并对期货日报进行汇总和内部指定对象的发布。

任何经办人员发现账单错误,都必须及时向采购中心、财务
中心总监汇报,采购中心在期货经纪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按
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期货经纪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直
至更正错误。

第九条套保方案设计原则是:
(一)杜绝投机行为;
(二)多头采购头寸上限一般为35天的工业用量;
(三)所有头寸报告应该在每日期货市场开盘前保持平衡;
1、全天交易时间内的时点头寸公差正负最大为3000吨;
2、在CBOT、中国农业部等信息发布部门有重要报告前、
中国市场长假期前,单边头寸不得超出2000吨。

(四)所有市场交易时间买入35天以后的现货合约可以马上通
过卖出合适的期货合约或买入看跌期权进行套保。

不得通
过交割期不一致的年份或月份的期货合约进行套保;
(五)每日下午收盘前,对当日期货市场收盘后与下一日开盘
的采购情况进行预估,可以在当日期货市场收盘前通过
合适的期货合约对这些采购量进行预先套保。

下日开盘
前的检查执行本条第一款原则;
(六)交易时间之外的已套保的现货发生消耗或销售,必须
在下
一交易日开市后,立即通过买入或平仓期货合约进行对
冲,使得头寸平衡;
(七)超过35天工业用量的远期采购量应与实际工业用量相匹
配。

第四章方案设计及审批规则
第十条所有超出当日起算的35天工业用量的远期采购或超出10000吨的远期采购必须由采购经理编制具有交易目的、交易方案、方案可行性
分析、资金需求、风险因素、止损措施等内容的采购方案和套保方案。

第十一条期货指令下达人提供套保方案-------采购中心总监-------主管采购副总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

各品种单月单边方案涉及套保资金投入在3000
万元以下的方案由总经理审批;大于3000万元的,还需要由董事长
审批。

第十二条各审批部门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收到方案后3小时
内回复。

通过后,财务中心安排资金办理。

第五章方案的执行和报告原则
第十三条期货交易员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方案进行期货操作,并按日编制期货交易报告(详见附件)。

期货交易报告必须包括所有现
货和期货的交易,且期货交易报告必须按日提交财务中心相关负
责人和上述审批人员。

第十四条与期货相关的汇总报告由财务中心期货项目负责人出具并按时提供给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财务副总经理、主管采购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采购中心总监。

任何人发现方案执行偏差都有责任第
一时间报告集团总经理,由总经理直接指令期货交易员进行纠正。

期货交易员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六章资金支付和结算监控
第十五条期货入金由期货交易员填写《支付申报单》,注明入金具体用途,并附上审批后的操作方案经通用付款审批程序后,由财务中心统
筹安排。

第十六条财务中心期货项目负责人根据每日收到的期货账单,对闲置较多的期货保证金给予提示,由财务中心与采购中心协商后进行资金
调拨。

具体由财务中心填写《保证金划拨申请单》,经资金调拨人
签字后,传真至开户公司,由开户公司按《期货开户合同》约定
通知期货经纪公司办理出金手续。

划回后,开户公司根据银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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