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旨在介绍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在本办法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更好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撰写、审核和答辩等工作。
同时,指导教师也能更好地对学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选题阶段1. 选题要求(1)选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价值。
(2)选题涉及的领域或问题在本学科领域内尚未有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或解决方案。
(3)选题要求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并在选题报告中提出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2. 选题流程(1)学生按要求提交选题申请书。
(2)学院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和审批。
(3)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选题报告。
(4)指导教师对选题报告进行评审,同意选题后,签署选题意见书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论文(设计)撰写阶段1. 撰写要求(1)遵循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严格抄袭检测。
(2)按规定格式、字数、留白和字体要求撰写论文(设计)。
(3)论文(设计)中要求有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结果及分析、结论和参考文献等。
(4)论文(设计)中要求详细陈述实验过程及结果,提供相关数据,数据分析要准确、中肯。
2. 撰写流程(1)学生及时提交规定的开题报告,答辩后进行论文(设计)撰写。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要求有严格抄袭检测。
四、审核阶段1. 审核要求(1)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2)学生再次修改论文(设计)后,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3)指导教师对修改后的论文(设计)进行审核,提出确认意见。
(4)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2. 审核流程(1)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后,指导教师进行初步审核。
(2)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学生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学生再次修改后提交。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与质量管理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与质量管理各学院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进一步抓好过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建立切实有效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监控机制,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
1.加强学风建设,推进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明确工作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惩戒力度,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
应设置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主动接受监督举报。
积极开展本单位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专项检查,及时摸排并报告论文买卖、代写信息和行为。
2.严把选题关,提高选题质量(1)选题是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选题的性质、难度、工作量等情况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综合性。
(2)一人一题,避免重复。
如需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时,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别列出不同要求,每个学生按要求有独立完成的部分。
(3)工科类专业要强化工程基本训练,增加结合实际课题和设计型题目的比例,切实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
文科专业需增加实际课题的比例,注重学生实地调研、资料分析和数据处理能力的培养。
鼓励选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隶属科研项目的课题作为备选题。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确定后在网上申报,经专业负责人审核、教学院长审批与发布后下达给学生,学生选题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但必须全部在系统中完成。
—2—(5)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设置学生选题志愿确认时间。
在教学秘书端截止日期菜单下增加“教师确认选题开始日期”由秘书设置第一志愿确认开始日期、第二志愿开始日期、第三志愿开始日期,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选择课题志愿,按顺序进行选择。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的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情况的检验和对学生的学习、应用、研究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科学工作方法的重要过程。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我校工作的重点。
为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使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加强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理念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提高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引导学生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以实现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地完成所承担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全部任务,能够收集到课题所需的全部资料,根据所学知识正确地进行设计、实验、计算、分析,按使用要求和标准规定绘制图样、表格,编制各种技术文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取得新成果或提出新见解。
三、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统一领导,实行教务处、各学院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教务处工作职责1)教务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2)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3)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
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各院(系)、各专业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学生要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选题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由各院(系)组织指导教师拟定题目,经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资料积累、学习志趣等情况,在公布的题目中进行选择,也可以在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外自选题目,但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
最后,由院(系)对选题及人数进行统一平衡。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
因特殊情况要变动题目时,需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
2、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二个月左右向学生公布题目,组织学生选题或分配学生做题,学生选定题目后,应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前一个学期,院(系)应做好指导教师的配备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准备工作。
4、每个学生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以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
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课题,完成大课题中子课题的学生应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但要各有侧重,保证每个学生从事的研究或设计内容不同。
5、教师和学生拟题、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2)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有理论研究题目,也要有实际和应用性的题目;(3)拟定的题目应当是科研、生产、教学中有意义的题目;(4)拟定题目的工作量要适度,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既能取得一定的成果,又不能过于轻松;(5)题目内容应当与本专业密切联系,一般不得跨专业拟定和选择题目;(6)拟题与选题应考虑指导教师的力量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目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开展的综合实践训练,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其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一)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二)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四)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五)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组织领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度与规范,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评估,评选表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指导教师,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的细则;组织安排并监督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过程;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保存;协调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问题。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立意正确,体现本专业的基本要求,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
选题应结合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科研或生产、社会实际,应有利于巩固、深化所学知识,扩大知识面,能比较系统地训练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提倡毕业论文(设计)“真题真做”,应用类专业多数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社会实际,且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办法

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办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能力,独立分析和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从事工程设计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注重工程设计和实验操作的基本训练,要求在调研、方案设计、绘图、实验操作、数据处理、国外文献检索、规论文撰写、论文报告和答辩等方面都得到锻炼。
为做好这一工作,参考省教育厅组织编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工科学生毕业前提交的一份旨在取得工学学士学位而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
根据本学院专业设置,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可选择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主要容分为:(1)外文翻译两篇;(2)文献综述一篇;(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立题、选题及开题1、立题每年10月底前完成立题申报。
由学院教师提出课题申请,同时,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积累的资料和兴趣,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
学院教师应结合自己的教学、科研情况,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立题工作。
从2007级开始,校级学生自主创新项目也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但只限一人申请,且须经其他参与人同意,最终的研究成果形式必须符合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的要求。
立题容应结合环境保护发展和科学研究的实际。
课题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能按教学要求完成。
环境工程专业将逐年提高毕业设计的比例,2008年约40%,以后逐年提高毕业设计的比例。
环境科学专业鼓励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规划等多种形式,对各种形式没有比例要求。
教师或学生确定题目后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立题申报表,交学院教务秘书汇总,经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学生公布。
2、选题每年12月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选题工作采用学生自愿选题,并实行双向选择,全院打通不分系室的办法,即学生根据所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立题选择题目和指导教师,以班为单位交学院教务秘书,汇总后再由有关教师对报名学生进行选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16] 39 号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目的与要求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应着重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1.调查研究、文献检索、中外文资料查阅的能力;2.针对复杂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先进技术、资源、专业软件、工具的能力;3.制定工作计划与设计方案、开展创新实践与研究、获取有效实验数据与资料的能力;4.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思考与研究、进行设计与建模,以及具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5.知识应用、组织、交流与表达的能力;6.工作总结与设计(论文)撰写的能力。
第二条学校推行导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需具有讲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学生在进入专业学习阶段或二年级就明确专业学业导师,让学生尽早接触并参与导师各类科研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学生在三年级下学期应确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向。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集中开展时间。
理工类学生不少于12 周,人文管理类学生不少于7周(含评阅及答辩)。
第四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规定。
理工类专业不超过6 人,人文管理类不超过10 人。
聘请退休教师或校外高级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需报教学事务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要求第五条全校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学事务部、学院(部)、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第六条教学事务部的职责: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规范和制度;2.负责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监督与管理;3.负责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并向省级评选机构择优推荐;4.负责外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的审批。
第七条学院(部)的职责:1.负责本学院(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学院(部)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细则;2.负责审核指导教师(含外聘)资格;建立并审核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成人员;3.负责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4.负责“大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与校外单位及学生签订联合指导及安全协议;5.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做好开题、中期和答辩等各环节的检查;6.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7.负责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推荐工作;(注:校级优秀控制在3%以内,优秀指导教师控制在4%以内,优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成绩必须为优良,并优秀率应超过60%每个学院(部)可推荐1〜2个。
)8.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教学事务部。
第八条指导教师(导师)的职责与要求:1 .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设计(研究)、撰写、答辩等过程各项任务的下达和指导工作,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及时审阅、修改;2.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预答辩,并根据预答辩成绩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提出每位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等方面的评语、建议和意见,确定所指导学生是否可进行正式答辩;3.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做好网上记录填写;(注:每周每生不得少于2 次,每次不少于2 学时)4.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的安全。
第九条学生的职责与要求:1.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具体要求,拟定毕业设计(论文)总体方案与工作计划,按时、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任务;2.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向本学院(部)提出申请,网上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同样需要在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离校期间的安全由学生本人和指导单位负责;3.学生可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情况,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可申请提前答辩;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部)分管领导批准,可缴费重修。
重修一般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如申请提前答辩,由学院(部)审核汇总后报教学事务部批准);5.尊重教师的指导,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不弄虚作假,不伪造数据,不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6.集中毕业设计(论文)阶段,不允许请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分管院(部)长审批后方可准假,并报教学事务部备案。
第三章过程管理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集中开展时间为本科生第四学年(五年制的第五学年)。
第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实行一人一题制。
即一名学生一个题目。
如果同一项课题需由2 名及以上同学完成,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副标题以示区别。
第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鼓励学生自立课题),网上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陈述课题来源、课题简介、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设计(论文)要求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分管教学部(院)长批准发布后生效。
第十三条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由若干子课题组成,每个学生承担一个不同的子课题。
(注: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每个团队不少于 2 名学生,指导教师至少有2 名,有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计划任务书。
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一周内团队负责人(教师、学生)分别写出工作总结。
)上)即每年的10〜11月份完成并落实到学生,特殊情况应提交教学事务部审批。
第十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是过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学生应在选题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系(教研室)要认真组织开题报告会,检查每个学生的开题准备情况。
第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选题、审题工作原则上于第四学年上(五年制第五学年第十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
各学院(部)、系(教研室)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学校教学事务部组织督导进行抽查。
自查与抽查结果在校管理系统中记录,学校将自查、抽查结果上网公布。
第十七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应任务,并按《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撰写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可以申请结题。
指导教师应及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由答辩组指定同行指导教师进行互评,写出评阅意见,并给出是否给予结题的结论。
第十八条学院(部)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由3-5 人组成,设组长1 人,具体负责答辩工作。
成员可以是本学院(部)教师,也可以是相关学院(部)教师,或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校外人员。
第十九条每个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学生讲解不少于10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不少于5 分钟。
第二十条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按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要求进行,各学院(部)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设计(论文)答辩与评分标准,报教学事务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经系(教研室)审定,学院(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教学事务部备案。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二条获得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的指导老师,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指导教师为教学事故: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有抄袭和剽窃行为,指导教师没有发现或制止;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但校级及省级论文抽查中不合格者。
第五章其他业设计(论文)交校档案馆存档。
第二十五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学事务部。
南京工业大学二O—六年四月十八日附件:《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第二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及有关资料由各学部(院)资料室负责留存三年,其中优秀毕附件: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为了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使学生论文撰写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组成、填写与装订(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组成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3.毕业设计(论文)评语;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纪录;5.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技术报告(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可选)、致谢(可选)等);6.毕业设计(论文)进程记录;7.外文资料及原文复印件;8.工程图纸、程序及软盘等。
(二)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统一使用学校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和封面。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要求认真填写,字体要工整,版面要整洁,手写一律用黑或兰黑墨水。
(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装订毕业设计(论文)按统一顺序装订:封面、中外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装订成册后与任务书、开题报告、评语、答辩记录、进程记录、外文资料及原文复印件、工程图纸、程序及软盘等一起放入填写好的资料袋内上交院系。
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一份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由以下部分组成:1.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刷,按要求填写。
2.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该用简短、明确的文字写成,通过标题把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专业特点概括出来。
题目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 个字。
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为避免冗长,可以设副标题,把细节放在副标题里。
3.摘要(中文在前,英文在后,样式见附录1、2)摘要应反映论文的精华,概括地阐述课题研究的基本观点、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取得的成果和结论。
摘要字数要适当,中文摘要一般以300 字左右,并有相应的英文摘要。
摘要包括1) 论文题目(中英文摘要都应开列)2) “摘要”字样(位置居中);3) 摘要正文;4)关键词;关键词为3~5 个,中文摘要中关键词之间用二个字符分开,英文摘要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不打标点符号。
4.目录(样式见附录3):目录作为论文的提纲,列出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只显示至三级目录。
5.正文(样式见附录4)正文是作者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
其内容包括:绪论(前言)、文献综述、理论分析、数值分析或统计分析、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及实验装置,实验结果及讨论分析,结束语等。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一份完整的参考文献是向读者提供的一份有价值的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