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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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
一、背景
为了提高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绩效考核规定。

二、考核内容
1. 工作成效
评估工作人员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方面的表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实施环境监测和治理工作的效果
- 处理环境投诉和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处理结果
- 检查企业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合规情况
- 制定和执行环保计划和政策的能力和执行效果
2. 工作态度
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对待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 与同事和上级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 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的能力
- 维护工作场所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3. 专业知识
评估工作人员在环保领域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方面:
- 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 环保监测和治理技术的熟练程度
- 环境保护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科技发展的研究和应用能力
三、考核方法
1. 绩效评估标准
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估标准,明确工作成效、工作态度和专业知
识的评价指标和权重。

2. 绩效评估周期
规定绩效评估的周期,并明确评估时间点和流程。

3. 绩效评估方法
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面谈、工作成果评估、同事评价等。

4. 绩效奖励和激励
设定绩效奖励机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奖励和激励,以激
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努力。

四、监督和改进
建立监督和改进机制,定期评估绩效考核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并对不合理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环保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对环境保护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和加强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制定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二、考核目的1. 促进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通过考核制度,强化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推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2. 提高企业环境责任意识:通过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奖惩机制的建立,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3.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环境保护责任考核,鼓励企业采取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推动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考核内容1. 排污情况:考核企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情况,包括排放量、排放浓度等指标。

2. 资源利用情况:考核企业对能源、水资源的利用情况,包括能源消耗量、水资源利用效率等指标。

3. 环境管理情况:考核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环境监测与评估等方面。

4. 环境投入情况:考核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情况,包括环保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环保项目的实施等方面。

5. 环境事件处理情况:考核企业对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事故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考核指标和权重1. 排污情况:占比30%,包括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固体废物排放量等指标。

2. 资源利用情况:占比20%,包括能源消耗量、水资源利用效率等指标。

3. 环境管理情况:占比20%,包括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环境监测与评估等方面的指标。

4. 环境投入情况:占比20%,包括环保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环保项目的实施等方面的指标。

5. 环境事件处理情况:占比10%,包括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事故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五、考核方法1. 数据收集:企业需按规定提交相关环境保护数据和报表,包括排污数据、资源利用数据、环境管理数据等。

2. 考核评估:通过对企业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估,计算得出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得分。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四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四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选矿厂的生产实际,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考核内容,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考核中严格管理,并通过制度建设与经济考核,促使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力求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按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进行。

2.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环保设施时,必须将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领导小组)备案。

如方案未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擅自改建、扩建环保设施,环保处罚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3.厂区禁止私设排污口。

对私设排污口、有排污嫌疑的单位,给予处罚20000-____元,追究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并责令单位限期拆除。

4.各生产单位必须建有环境安全事故应急设施、措施、方案(预案)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领导小组)存档。

未建立的单位给予处罚2000—____元,并责令限期建立。

15.建立健全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

未建立健全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的单位,处以罚款2000—____元,并责令限期建立。

6.各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设备实施管理档案,制定维护保养制度。

未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及维护保养制度的单位,处以罚款2000—____元,并责令限期建立。

7.各生产单位要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如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处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环保设施设备完好率、运行率和处理效果列入考核指标,停产和检修期间,污染物必须保证达标排放。

环保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环保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环保管理制度考核细则一、总则1. 目的:确保化工厂环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升环境保护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部门和个人。

二、考核原则1. 公平性:考核应公正无私,确保所有部门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接受考核。

2. 透明性: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3. 持续性:考核应定期进行,形成长效机制。

三、考核内容1. 环保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检查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2. 污染排放控制:考核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包括废水、废气、固废等。

3. 环保设施运行:检查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4. 环境风险管理:评估环境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

5. 环境教育培训:考核员工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开展情况。

6. 节能减排措施:评价节能降耗措施的实施效果。

四、考核方式1. 自我评估:各部门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提交环保管理报告。

2. 定期检查: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3. 第三方评估: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客观评估。

五、考核标准1. 法律法规遵守: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2. 排放控制:超标排放将根据超标程度进行扣分或处罚。

3. 设施运行: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或维护不当将被扣分。

4. 风险管理:未能有效管理环境风险的部门将受到相应处罚。

5. 教育培训:未按规定进行环保培训的部门将被扣分。

6. 节能减排:未能达到节能减排目标的部门将被扣分。

六、奖惩机制1. 奖励:对于环保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对于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七、考核结果应用1.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2. 考核结果将用于指导环保管理工作的改进和优化。

八、附则1. 本考核细则由化工厂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考核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以最新版本为准。

城市环卫部门考核制度(4篇)

城市环卫部门考核制度(4篇)

城市环卫部门考核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城市环卫部门的工作愈发重要。

为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许多城市开始实行严格的环卫部门考核制度,以激励环卫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本文将围绕城市环卫部门考核制度进行阐述,包括其目的、内容、方法以及发展趋势等方面。

二、目的城市环卫部门考核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推动城市环卫工作的有效开展。

其具体目标包括:1. 激励环卫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形成工作竞争意识;2. 加强环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城市环境卫生达标;3. 建立健全的城市环卫部门的内部管理机制;4. 提高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公众参与城市环境卫生工作。

三、内容城市环卫部门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目标:明确环卫部门的工作目标,包括环境清洁度、环卫设施运行情况、垃圾分类处理等等。

2. 考核指标:确定环卫工作的量化指标,例如每日垃圾清运量、公共厕所清洁频次等。

3. 考核标准: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根据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4. 考核周期:确定考核的时间周期,一般为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5. 考核方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如现场检查、工作记录审核、用户满意度调查等。

6. 考核结果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环卫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激励和约束环卫工作人员。

7.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包括领导带班、随机检查、监察部门的监督等。

四、方法城市环卫部门考核的方法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1. 现场检查:通过随机抽查、定期巡查等方式,对环卫工作进行实地考察,检查环卫设施的运行情况、垃圾清理程度等。

2. 工作记录审核:对环卫工作人员的工作记录进行审核,检查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用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向城市居民发放调查问卷或采取其他调查方法,了解居民对环卫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4. 绩效评估:通过对环卫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确定其工作水平和业绩贡献。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5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5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公司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提高,本着“谁排放、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预防为主、积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推行环境保护工作与部门经理、工段长、分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薪酬、聘用、晋升挂钩的考核方式,促进生产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____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环保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公司范围内的环保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处罚意见,实施处罚。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环境保护职责,确保公司各项环境保护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奖励和处罚原则第六条公司对自觉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对责任区域内废水、废气及固废合规处理、达标排放,及预防环保事故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公司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1、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在环保方面作出表率者,每次奖励100-____元。

2、及时发现和消除环保隐患,或在事故初期果断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每次奖励200-____元。

3、对环保设施或工艺设备进行改造,在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处理效率、节省处理费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每次奖励200-____元;第七条违反环保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将给予当事人及连带责任者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和纠正、包庇隐瞒的同样处罚。

三、考核细则第八条有环保设施运行的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运行记录、监测记录、培训记录、巡检制度和记录、维护保养制度和记录、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未按要求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或记录不全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完成的,处罚责任者____元/项。

公司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和公众健康,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实施环境保护考核,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四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考核工作应公平、公正,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并对外公开。

第五条综合评价原则。

考核工作应综合考虑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指标,全面评价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动态管理原则。

考核工作应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标准。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七条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包括污染物排放指标、资源节约指标、环境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等。

第八条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包括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结果等。

第九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包括员工环保意识、环保培训、环保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十条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包括环境违法行为、违规操作等。

第四章考核指标与标准第十一条考核指标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合理的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考核标准应根据考核指标,设定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明确考核等级。

第五章考核程序第十三条考核工作由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五条考核程序如下:1. 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指标、标准及考核周期;2. 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按照考核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工作;3.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 收集考核数据,进行综合评价;5. 制定考核结果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批;6. 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对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薪酬、晋升、评优等挂钩。

环保月度绩效考核细则

环保考核细则一、目的:为了强化公司环保工作,有效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改善厂区、生活区的环境质量,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依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三、考核内容:(一)结果指标(30分):1、通用指标:(1)发生集团评定的五级环境污染事故,扣除当月考核分数5分,并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2)发生集团评定的四级环境污染事故,扣除当月考核分数15分,并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3)发生集团评定的三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扣除当月考核分数25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2、个性指标:2.1过糖车间:(1)根据股份公司环保考核指标(见下表),月度结算时每超标一项指标扣除考核分3分。

(2)离交废水COD最高值超过6500每次扣除当月考核分2分;(3)离交废水氯离子最高值超过1500的,每次扣除当月考核分2分;2.2、公用工程:(1)总排出水浓度超过排放指标的,每次每个污染因子扣2分;连续3个在线数据超标,扣除当月考核分10分。

(二)过程管控(30分):1、通用指标:(1)各部门、单元(办)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没有妥善处理的,每次扣1分。

(2)各部门、单元(办)产生的危险废物没有妥善处理的,每次扣2分。

(3)在日常环保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不符合项扣1分,问题未能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

(4)各部门、单元(办)所负责区域脏乱的,垃圾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1分。

2、个性指标:2.1、公用工程:(1)一般固废场地未分类存放、每次扣1分;(2)污泥存放不合规的,每次扣1分;(3)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标定等可能对数据造成影响的操作之前未提供报告的,每次扣2分;(4)每日应交的污染物检查结果、产排污台账、设施运行情况记录报送不及时的,每项扣1分。

2.2、车间:(1)每月生产设施运行记录、统计指标录入模板、果糖装置报表未能及时报送的,每次扣2分。

环保安全考核奖罚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国企业的环保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环保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3. 综合评价,奖罚分明;4.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三、考核内容1. 环保指标: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废弃物处理率、节能减排指标等;2.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事故死亡率、隐患排查治理等;3. 环保安全管理制度:环保安全责任制、环保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等;4. 环保安全投入:环保设施投入、安全投入等;5. 社会责任:环保安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

四、考核方法1. 企业自评:企业根据考核内容,自行组织内部考核,形成自评报告;2. 监督检查: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环保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检查报告;3. 第三方评估: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环保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五、奖罚措施1. 奖励:(1)对环保指标、安全生产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积极推行环保安全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环保安全投入较大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4)对在环保安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2. 罚款:(1)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事故频发、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依法予以罚款;(2)对未按规定进行环保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不完善的企业,依法予以罚款;(3)对环保安全投入不足的企业,依法予以罚款;(4)对未履行社会责任、环保安全信息公开不透明的企业,依法予以罚款。

六、考核程序1. 企业申报:企业根据考核内容,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2. 考核实施: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包括企业自评、监督检查、第三方评估等;3. 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4. 奖罚兑现:对考核结果予以兑现,表彰奖励优秀企业,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环保考核管理制度

环保考核管理制度1.背景现如今,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共同的责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实施有效的环保措施。

而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履行环保责任,保护环境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全面的环保考核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环保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是提高企业环保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2.目的环保考核管理制度旨在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促使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推动企业持续改善环保绩效,实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的有机结合,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3.考核内容(1)环保法律法规遵守情况:企业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2)环保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岗位,是否开展环保培训;(3)节能减排情况: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物排放;(4)资源利用效率情况:企业是否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资源浪费;(5)环境风险管理情况:企业是否识别、评估和控制环境风险,避免环境事故发生;(6)环保宣传教育情况:企业是否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员工和社会对环保的认识和意识。

4.考核流程(1)考核计划制定:环保考核管理部门制定年度环保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目标、范围、内容和方法;(2)考核指标确定:根据环保政策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3)考核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考核,采取问卷调查、现场检查、数据核实等方式;(4)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结果,对企业环保绩效进行评定,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5)考核反馈:将考核结果通报给企业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要求企业加强环保工作,改善环保绩效;(6)考核报告编制:编制环保考核报告,记录考核结果和改进情况,作为环保管理的重要依据。

5.考核评价(1)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环保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考核公平、公正、科学;(2)考核结果评定标准: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制定相应的考核结果评定标准,明确各级评定等次的标准;(3)考核结果公布: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企业改善环保绩效;(4)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环保绩效优秀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环保绩效差的企业实施惩罚措施,激励企业改善环保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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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考核制度(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公司环保工作,有效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改善厂区、生活区的环境质量,依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利华益多维化工有限公司、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利华益远达化工有限公司、利津热电有限公司、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苯酐项目所属各单位环保设施、环保管理、环境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的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以车间为考核单位,各单位对自己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适合单位实际的环保考核细则,加大力度进行环保考核。

第二章环保设施第四条环保设施的管理,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和完善环保设施巡检、日常维护、计划检修、临时故障处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必须把环保设施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按照生产设备管理的要求管好、用好环保设施,使现有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得到充分发挥;要完善环保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环保设施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到严格按章操作,详细记录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运行工况(状态)。

(一)主体设施计划检修时,未把所属的环保设施纳入检修计划实施检修,扣5分/次。

(二)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未按要求对环保设施的运行工况(状态)、参数进行记录,未将环保设施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人员)报告并留下相关记录,按环保违章处理扣2分/次。

(三)未按设备管理的要求对环保设施进行日常巡检,按环保违章处理扣2分/次。

(四)在环保设施日常维护、临时故障处理过程中,因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延误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检修,扣5分/次。

(五)对所属的环保设施未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10分/次。

第五条因环保设施维护、检修需要停止运行的,必须提前24小时向公司环保办提交书面报告;紧急情况致使环保设施停止运行的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对无故停止环保设施运行或未按要求上报的,每台(套)扣10分。

在预定检修期内未完成检修,或检修后环保设施仍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台(套)每次扣10分。

第六条环保设施计划检修时,必须首先对设施内的污染物去向做出妥善的安排,对在检修过程中随意排放设施内的废水、污泥、烟(粉)尘等污染物的,按二级污染事故处理,扣10分/次。

第三章环保管理第七条各单位要把环保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做到环保工作有主管领导,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每月对环保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次。

第八条加强环保基础管理,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环保管理的要求,建立台帐对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环保检查、环保考核、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危险废物、放射性及射线装置、危险化学品等相关基础数据按月进行记录,并按规定上报环保月报表,未做到的扣2分/项·次。

第九条未经事先申请且报公司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禁止大量用水冲洗地面打扫卫生的行为,否则按环保违章处理,扣2分/次。

第十条为了有效控制重点污染源的异常排污现象,公司设定重点污染源监控点(详见附件一),由环保办负责对各重点污染源实施监控。

(一)烟(粉)尘排放点异常排污行为的判断标准以产尘点排尘时间大于2分钟(含)为界,2分钟≤排尘时间<5分钟按环保违章处理,扣2分/次;5分钟≤排尘时间<10分钟按三类污染事故处理,扣5分/次;10分钟≤排尘时间<15分钟按二类污染事故处理,扣10分/次;排尘时间≥15分钟按一类污染事故处理,扣20分/次。

(二)废水排放点异常排放行为是指:闭路循环设施发生废水溢流;污水处理设-N、SS、酸、碱污染物的废水施发生污水直排或泥浆外排,各类含油、酚、COD、NH3发生溢流;单位废水排放口超标外排等;闭路循环设施发生废水溢流扣5分/次;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污水直排按二类污染事故考核,扣10分/次;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泥浆外排按一类污染事故考核,扣20分/次;超标外排(溢流)的各类废水,污染物浓度超标3倍(含)以上的按二类污染事故考核,扣10分/次,超标5倍(含)以上的按一类污染事故考核,扣20分/次。

(三)对于一类、二类、三类污染事故,各单位要按事故分析程序的要求,及时组织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环保办。

第十一条对公司下达的环保整改指令(工作安排)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未达到要求的扣3-5分/次。

第十二条各放射源及涉源单位要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在用、备用放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对在用放射源未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的,按环保违章处理,扣2分/次。

(二)对备用放射源未按规定做好治安保卫工作,没有定期检查记录的,按环保违章处理,扣2分/次。

(三)对发生放射源失控现象的按一类污染事故进行考核,扣20分/次。

第十三条各主要排污单位要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艺、技术、设施及排污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培训演练工作,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一)未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扣10分;未按环境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培训演练,扣5分;未对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扣2分。

(二)凡发生本办法认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污染事故的,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考核。

(三)凡发生超出本办法污染事故认定范围内的污染事故,按上级部门的分析结果进行处理,根据事故及造成后果的大小扣责任单位30-80分/次,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对因工作不力,在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扣罚责任单位10分/次;受到上级部门罚款的,以责任单位为主负责处理。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配合化验室做好污染源的监测、采样工作;化验室要按公司下达的监测任务按时、公平、公正地做好监测工作,对超标数据必须在2小时内向公司环保办报告。

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公平、公正性,监测时应记录主体设施的工况条件。

(一)由于被监测单位不配合,未为污染源监测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导致监测工作无法开展的,该污染源一律按超标考核。

(二)对已具备监测条件的污染源,化验室未按时完成监测任务或出具与事实明显不符的监测数据,每个数据扣罚化验室2分。

(三)对监测出的超标数据,化验室未在2小时内报环保办,每个数据扣罚化验室5分。

第十六条各单位对待公司环保检查时,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一经查实扣5分/项。

第十七条各单位须按本办法的要求,制定环保考核细则,并按月对单位环保工作进行考核,未完成的扣5分/项。

第十八条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员工进行二次环保管理制度、环境法律法规、环境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环保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试,每少一次,扣5分。

第四章污染源第十九条各单位废气污染源(配备脱硫、除尘、脱硝等环保设施的)在例行监测中出现超标现象,按以下计算公式扣分:实测浓度(mg/Nm3)×2分(实测浓度≥执行标准)执行标准(mg/Nm3)第二十条各单位废气污染源(主要指加热炉、焚烧炉)在例行监测中出现超标现象,按以下计算公式扣分:实测浓度(mg/Nm3)×1分(实测浓度≥执行标准)执行标准(mg/Nm3)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废水污染源在例行监测中出现超标现象,按以下计算公式扣分:实测浓度(mg/L)×1分(实测浓度≥执行标准)执行标准(mg/L)当外排浓度超标3倍(含)以上时,按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pH值超标扣分: pH<6时(6-实测值)×1pH>9时(实测值-9)×1第二十二条同一排污口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污染因子超标的现象,环保考核时,按累计计算。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按设备管理的要求,严格控制设备、设施的跑、冒、滴、漏,对设备、设施出现明显跑、冒、滴、漏的现象(包括运输车辆物料洒落),扣2分/台(次)。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在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对装置及设施内的污染物去向做出妥善的安排,对在检修过程中随意排放装置及设施内的污染物的,按二级污染事故处理,扣10分/次。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工业用水要严格遵循清、污分流的原则,对清水、污水混用或不按清、污分流的要求回水,引起废水外排的扣5分/次。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公司重点污染源监控点见附件一,由公司环保办以现场检查、拍照的形式进行监控;各单位污染源的执行标准见附件二,由化验室负责监测。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实行基础分减加权扣分的方法进行考核,即所有单位基础分为10分,加权扣分=扣分÷本单位扣分项之和。

注意:一、二、三类污染事故扣分以及污染源监测标准超标扣分不计入本单位扣分项之和。

第二十八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通报、罚款等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2014年05月01日开始实施,环保办公室负责考核。

附件—:公司重点污染源监控点1、石化公司:常减压装置加热炉烟囱、催化装置脱硫设施排气筒及原烟囱、加氢装置加热炉及转化炉烟囱、焦化装置加热炉烟囱、硫磺装置排气筒、销售车间油气回收设施排气筒、净水车间异味回收处理设施排气筒、净水车间污水总排口。

2、热电公司:1#、2#锅炉烟囱、3#锅炉烟囱、4#、5#锅炉烟囱,煤场、灰场,清净水排口。

3、多维公司:气化装置真空泵分离器出口尾气、煤场。

4、维远公司:苯酚丙酮装置焚烧炉烟囱、净水车间异味回收处理设施排气筒、净水车间污水总排口。

5、远达公司:异构化装置加热炉烟囱。

6、苯酐车间:苯酐装置排气筒。

7、各类运输车辆在转运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物料(废料)时,在运输途中发生物料(废料)明显洒落的现象。

8、各单位打扫卫生的地面冲洗水直接进入公司雨水沟的现象。

9、公司各道路、路肩、空地、房顶、水沟清理物、施工及维修物料等,未及时清扫、清理及其它突发或临时产生的污染源。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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