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三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部门档案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检索性,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是对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详细规定。
以下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一、档案管理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部门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2.确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3.规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二、档案管理流程1.规定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的流程和方法;2.规定档案的审批和签发程序;3.明确档案外借和档案破损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三、档案分类和编目1.规定档案的分类标准和编目规则;2.明确档案编号和索引的管理方法;3.规定档案的分类存放和检索方法。
四、档案保管和安全管理1.规定档案保管的场所、设施和环境要求;2.明确档案保密和防火措施;3.规定档案借阅和查阅的管理制度。
五、档案整理和鉴定1.规定档案整理的标准和方法;2.明确档案鉴定和评估程序;3.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鉴定标准。
六、档案移交和接收1.规定档案移交和接收的程序和要求;2.明确档案移交和接收时的资料和手续。
七、档案利用和服务1.规定档案利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2.明确档案利用的方式和要求;3.规定档案的复制和扫描的管理方法;4.规定档案的编研和出版的管理制度。
以上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实际制定时可以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根据部门档案管理的需要和要求,可以制定以下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档案管理原则1. 法定性原则:遵循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档案管理政策和规定。
2. 科学性原则:依据档案学原理和方法,科学地组织、保管、利用和管理档案。
3. 规范性原则: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4. 真实性原则: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篡改、丢失和损毁。
5. 便捷性原则: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档案查阅服务,满足各部门的信息需求。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推进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单位及本系统各二级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单位及本系统各二级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单位及本系统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
第五条单位及本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六条单位办公室应当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承担单位档案业务工作。
单位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应当指定人员,承担相应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单位应当建立以单位档案部门为中心,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单位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部门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将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本系统档案工作计划;(三)对单位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四)负责管理单位及本系统的全部档案并提供利用,协助做好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负责单位档案信息化工作,并统筹单位及所属机构档案信息一体化工作,推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理;(六)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年度报告制度,依规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七)负责组织档案业务交流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第八条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辅助实现档案工作基本任务的,应当严格限定社会化服务范围,严格审核服务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业务资质,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1篇)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1篇)档案管理方法篇1第一条目的:为了档案材料有效使用,档案保管科学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人事档案保管制度原则1、保密原则;2、爱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3、准时补充入档材料,保证档案材料的连续性、完整性;4、合理有效的使用档案,使其发挥作用。
第三条人事档案保密1、人事档案设立专人负责保管,责任到人,并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2、人力资源部在使用或补充各种档案时应遵守保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对资料的接触。
3、任何人包括公司领导在内,无特别缘由,不得随便查调个人档案。
4、查阅档案时由人力资源部专人监督,保证档案不被破坏与丢失。
5、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第四条档案接收:1、检查转来的档案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2、在档案底账上注明接收档案;3、填写《回执单》,退回原单位;4、把档案放置档案室内保存,并编号登记。
第五条档案转出1、取出要转走的档案;2、在档案底账上注销;3、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4、最终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5、接收档案单位将收到档案的回执退回。
第六条档案爱护1、档案室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2、档案室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3、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4、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保证平安。
第七条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准时归档,并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对材料进行鉴别是否符合归档要求;2、按材料分类确定其相应位置补填档案名目;3、将材料放入档案内。
第八条检查核对检查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平安的重要手段。
一般要定期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是否完整或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档案保管的环境检查。
第九条统计汇报1、人事档案数量;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状况;3、人事档案整理状况;4、人事档案保管状况;5、人事档案使用状况;6、档案室设备。
第十条人事档案的使用权限1、法制部门调查。
2、员工本人入党、出国等。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人事档案是企业或组织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员工个人经历、学历、培训、考核、奖惩等重要信息的文件材料。
它是企业了解员工、选拔人才、制定人力资源政策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1、真实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如实反映员工的个人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可靠。
2、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泄露或篡改他人档案。
3、完整性原则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和文件。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反映员工的最新情况和变化。
三、档案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学历和培训经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培训证书、学习成绩单等。
3、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岗位变动记录等。
4、考核评价绩效考核结果、工作评价、奖惩记录等。
5、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相关证书、职称评定材料等。
6、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团关系材料、健康状况证明等。
四、档案收集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和收集。
2、在员工工作期间,各部门应及时将与员工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移交人力资源部门归档。
3、对于离职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收回相关档案材料。
五、档案整理1、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和装订,确保档案的有序排列。
2、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询和检索。
3、对档案中的字迹模糊、纸张破损等情况进行修复和处理。
六、档案保管1、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存放环境安全、干燥、通风,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档案应按照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3、严格限制非档案管理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七、档案查阅1、内部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需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2、外部查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部单位查阅员工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单位档案工作秩序,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单位经济发展和品牌建设服务,避免因档案管理工作失误给单位带来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档案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单位等有保存价值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图片、声像、实物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单位各部门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交单位档案室统一管理。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四条单位员工有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的义务。
单位各级人员应提高档案管理意识,遵守本办法管理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档案职责第五条分管档案工作领导的职责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负责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发展计划,统筹规划档案工作的建设与发展,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第六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贯彻实施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单位各部门、各子单位档案工作有统一指导、督促的责任;负责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单位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第七条单元档案管理员的职责单元档案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单元各部门档案材料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供给利用、鉴定与烧毁等与档案有关的事件;负责管理和维护单元级档案,并供给单元级档案查询服务;负责对各子单元档案事情实行业务指导;负责管理档案室库房,保持环境的整洁,温度、湿度按要求调控,并进行防雨、防虫维护,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第八条单元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立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定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负责监督部门分管范围内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检查部门分管范围内归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履行情况,负责部门分管范围内档案的鉴定工作。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完整准确,安全可靠;(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五)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三)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本单位所有业务领域和活动;(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时效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系统化: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标准化:按照档案标准进行整理。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具体要求:(一)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整理档案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三)对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定期检查: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科学保管:采取科学的保管措施,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利用;(二)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依法进行保密。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办法旨在规范国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国家档案的有效利用率和保护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和合法权益。
本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档案管理部门,包括各级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1.3 基本原则国家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类档案实行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权利。
2.史实为凭。
档案材料应当根据史实,真实、客观地反映历史事件和人物。
3.整理利用。
应当将档案整理、加工、利用,在服务于国家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档案管理2.1 档案保管1.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保管机构,对档案进行管理和保管。
2.档案保管机构应当设置专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保管和利用档案材料,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
3.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对所生成的和保管的档案材料进行规范化建档,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历史实证原则,保证网上平台信息的准确性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开展。
2.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规范档案利用行为,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调实施。
3.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利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数据库,为政策研究、科研活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档案公开3.1 档案公开范围1.档案公开适用于各级机构和单位所生成的和保管的文件、证明材料、账簿、电子记录等各类档案资料。
2.经依法成文的国家机关决策和行政活动的档案以及历史档案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公开范围。
3.2 档案公开程序1.公开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公开申请。
2.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核实、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
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开档案的同时,应当注意保密和个人隐私保护。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完整版)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完整版)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及决策支持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1.3 工程档案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设备资料、科研试验资料等。
1.4 工程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确保质量”的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2.1 收集范围工程档案的收集应涵盖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
收集时应确保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2 收集要求(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及时、准确地归档。
(2)工程档案的收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滞后。
(3)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原件为主,若确需使用复印件,必须保证复印件清晰、完整。
2.3 整理原则(1)工程档案应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内容的连贯性和系统性。
(2)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文件类型进行分类,便于检索和利用。
三、档案的归档与保管3.1 归档时间工程档案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3.2 归档程序(1)归档前,负责档案收集的部门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无误。
(2)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目录,明确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日期等信息。
(3)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归档手续。
3.3 保管要求(1)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尘等条件。
(2)档案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
(3)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档案的利用与销毁4.1 利用原则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内外有别、保密优先、方便利用”的原则,确保档案安全。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概述
公司的档案是重要的资产,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都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的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非常必要。
2. 档案管理办法
2.1 档案分类管理
将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时按照档案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采用密级制度进行保密。
2.2 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
在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上,应该注重规范性、严密性和保密性,确定档案保管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3 档案利用和归档
在档案利用和归档上,应该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保证档案资料被科学地运用,同时实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归档。
3. 实施细则
3.1 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明确电子数据的属性和形态,实现电子数据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管理、流转。
3.2 纸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对档案馆的场地、环境、设施和人员等方面进行规定,并进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规定,确保档案真实可信。
3.3 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
为保障档案馆的安全稳定,制定了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措施和救援机制。
4. 结论
制定一个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于企业档案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企业档案的科学和规范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单位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工作有序开展。
二、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单位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三)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档案工作。
(五)组织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系统。
第八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方案进行,确保档案有序、便于查找。
第十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审核、整理、编目、装订等工作。
四、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十一条档案管理机构应确保档案保管场所的安全,采取措施防止档案遗失、损坏。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实行分类、分卷、分层存放,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十五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档案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第十六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单,按程序报批后进行销毁。
六、档案的利用与统计第十八条档案管理机构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档案支持。
第十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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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的精神,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传真、单证、报表、账册、照片、录音、录像等不同形式或截体的文件材料,包括文书档案、保险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技术档案、电子音像档案等。
它们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
第三条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各类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综合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和任务第五条各级公司要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机构,设立档案室,配备合格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各级公司的档案工作受本公司办公室领导,同时在档案业务上接受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档案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一)指导和监督本机关各部门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二)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和资料;(三)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价值;(四)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鉴定、销毁工作,并按规定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六)负责对下级公司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的工作。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归档第八条各级公司都要建立健全归档制度,各有关门都应将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保险、会计、审计、技术、合同、电子音像等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定期归档。
第九条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的范围(一)归档的文件1、上级机关颁发需公司执行的各类指示、通知、决定、批复、规章、制度、办法、纪要等文件;2、公司向上级党政部门、监管机构上报的各类请示、报告、函等文件;3、公司下发的各类办法、规章制度以及对下属机构的各类重要指示性文件;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其它大型会议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决定、决议、材料等;5、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司务会的会议记录、重要会议材料;6、公司的工作计划、总结、年度报告等;7、公司各类统计报表、财务报表、凭证、帐簿以及各类审计、稽核报告;8、保险业务文件资料,主要指在承保、理赔(给付)、防灾防损等保险业务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单证、图表、照片、录音(像)以及其它需归档的各类业务资料;9、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重要法律合同、协议、意向书等;10、劳资人事管理资料,包括各类人事任命、人事调动、人事管理、人才引进和流动、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资料;11、公司的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等;12、公司编印的内部刊物、工作动态、信息报导等材料的定稿和印本;13、公司与其他单位往来的重要文件资料;14、其他重要文件。
(二)不归档的文件1、重份文件2、各单位之间互相抄送的文件;3、下级单位报送的一般性工作总结和备案文件;4、上级及同级机关送来的参考性文件;5、一般性文件历次修改稿;6、下级单位越级上报的文件(指定报送的材料除外)第十条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它的历史联系,区分不同价值,分类归档,使案卷正确地反映本单位的各项活动,并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
第十一条凡属于归档范围内的各类档案资料,均由机关各部门进行整理,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给本单位档案部门立卷归档,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二条归档文件的整理规则:归档文件的整理,是将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原则上每份文件单独计算为一件。
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
(一)装订。
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
一份完整的文件排列顺序是:文件正本、发文稿纸、定稿、重要修改稿、文件处理单及承办部门签注意见等。
(二)分类。
按年度--机构(形成部门或承办部门)--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归档。
(三)排列。
归档文件的排列,是在分类的基础上,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对档案资料进行排列。
(四)编号。
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
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归档章应包含的要素: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机构(问题)等(见附件1图1)。
(五)编目。
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
目录设置件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数、备注。
档案目录应分年度,按不同保管期限装订成册,并编制档案目录封面(目录格式及封面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样式见附件1图2、图3)。
(六)装盒。
归档文件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
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
不同年度的文件不应装入同一盒内。
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不应装入同一盒内。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三条档案的保管(一)各单位档案全宗应按年代--组织机构排列保管。
(二)各单位应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需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架。
库房要坚固,并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三)档案库房应绘制档案存放的示意图,以利查找方便。
(四)档案部门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五)各级档案部门要重点保护好永久和长期档案。
(六)临时机构撤销时,其档案应向本公司档案部门移交。
(七)在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实施的同时,档案管理现代化应与之同步发展,纳入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中。
第十四条档案的利用(一)档案的利用是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
各级档案部门要树立以利用为中心的思想,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档案人员要熟悉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情况,主动了解每时期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二)各级档案部门要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档案目录》,有条件的还可以编制卡片、索引等,并有计划地将库存档案信息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满足各方面需求。
(三)建立和健全档案借阅制度。
凡调阅档案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根据档案的机密等级,履行不同的批准手续。
(四)档案借用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对档案进行涂改、勾划、剪裁和污损,不得转借他人。
(五)调阅档案,用后及时归还,一般不得超过三天,特殊原因最长不得超过十天。
(六)调阅档案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时,应将所借的档案资料及时归还档案部门,如已调动工作,借阅档案未归还档案部门,由原单位负责追收归还。
第五章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第十五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一)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工作。
鉴定工作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织鉴定小组,在办公室领导下进行。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重新进行鉴定,把确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编制清册,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销毁。
(二)销毁档案时,应在本单位保卫、保密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指定专人销毁和监销。
第十六条档案的移交(一)档案的移交工作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各分支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档案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归档章,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图示图1 归档章式样(单位:mm)注:全宗号和馆编件号:待档案移交档案馆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图2 归档文件目录式样图3 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式样附件2: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细则(2005年11月修订)一、本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全公司工作大会及其他大型的重要会议的文件材料1、会议通知、名单、日程、报告、领导讲话、决议、总结、纪要、重要的声像材料等永久2、会议典型材料、代表发言、简报等长期二、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司务会会议文件材料1、会议的决定、决议、纪要及讨论通过的重要文件材料永久2、会议记录永久3、会议一般性文件短期三、本公司召开的专业会议、座谈会、汇报会等文件材料1、重要的永久2、一般的短期四、上级单位、地方党政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文件材料1、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纪要等长期五、本公司和其他单位联合召开的重要会议材料1、主办单位永久2、协办单位长期六、参加其他单位主办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长期七、中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上级机关颁发的关于保险工作的指示、方针、决定、决议、条例、规章、制度、办法等永久八、本公司制发的(包括与其他单位联合制发)文件材料1、属于方针、政策、条例、规章、制度、办法等反映保险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永久2、属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长期九、本公司代表地方党政机关、上级单位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1、重要的、法规性的长期2、其它一般性的短期十、本公司形成的各种专题调查报告、业务情况分析报告长期十一、上级单位或有关机关对本公司、本公司对下属机构检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1、重要的长期2、一般性的短期十二、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属机构的请示与本公司的批复1、重要的永久或长期2、一般性的短期十三、本公司工作总结、汇报1、年度或年度以上的综合性总结永久2、年度或年度以上的各险种业务及单项工作总结长期十四、下属机构报送的工作总结1、年度或年度以上的综合性总结或年度以上主要业务工作总结长期十五、本公司机构沿革、大事记及启用印信的文件材料永久十六、反映本公司主要业务活动的简报、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永久十七、本公司编辑出版的刊物、重要专著等出版物1、每期样本、重要原稿和重要清样永久2、一般原稿的清样短期十八、本公司编发的业务宣传材料1、重要的长期2、一般的短期十九、本公司形成或汇总的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决算报表及其说明1、年度或年度以上综合性的汇总表、报表永久2、年度或年度以上分业务险种、分项统计表长期二十、本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各类稽核报告永久二十一、下属机构报送的计划统计表、财务会计预决算报表及其说明1、年度或年度以上的报表长期2、月、季度、半年报表短期二十二、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业务费用、指标等计划、控制数字1、年度以上的长期2、月、季度、半年报表短期二十三、本公司关于各项业务费用及基建、汽车等指标的计划、规划、控制数字及其分配情况1、年度以上的长期2、月、季度的短期二十四、本公司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议案(包括与其他单位共同办理)的情况及有关文件长期或短期二十五、本公司处理各类信访件、来访形成的记录、摘要及处理结果等文件材料1、重要的长期2、一般的短期二十六、本公司财产、设备、物资的购置、管理、使用、移交、报废、出卖等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长期二十七、本公司移交档案、销毁档案的清册及有关凭证等文件材料长期二十八、本公司收发文登记簿、发电、发传真记录、销毁不归档文件材料登记簿及有关凭证等长期二十九、本公司干部出国考察、友好往来、参加会议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1、重要外事活动的报告、请示、批复、总结、会谈记录、照片、签订的业务合同、协议及其它重要文件永久2、一般外事活动的考察报告、总结及出访活动的审批手续等长期3、其它事务性材料、来往文书短期三十、本公司关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对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表彰材料1、上级单位、地方党政有关部门或本公司批准报送备案的永久2、下属机构报送备案的短期三十一、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本公司对下属机构经理、副经理的任免材料;授权书、公证书等永久三十二、本公司机构内部室级以上干部的任免材料长期三十三、上级单位、有关部门或本公司批准的专业技术干部职称的文件材料永久三十四、本公司职工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死亡、抚恤等有关资料1、有关部门或本公司批准的长期2、下属机构报送备案的短期三十五、本公司职工名册、党员名册永久三十六、本公司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长期三十七、本公司关于商调干部的来往文书短期三十八、本公司对有关人员的审查、考核及重大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材料长期三十九、本公司出国人员(包括工作、学习)审批文件材料及办理出国签证事宜的文书材料短期四十、下级机构成立、撤消、调整形成的文件1、本公司批准的永久2、下属机构报来备案的短期四十一、上级单位、本公司关于在职干部学习的有关文件规定长期四十二、职工培训工作计划、安排、总结等长期四十三、本公司委托大专院校代培学生形成的文件材料1、代培计划、合同、协议等长期2、学员名单、学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审批材料短期四十四、关于保险体制改革工作形成的文件1、上级单位、本公司制发的关于体改工作的规划、试点经验、工作报告等重要文长期2、其它一般性文件及下属机构报送备案的短期四十五、本公司关于开展各项工作竞赛、组织经验交流及开展文体活动的有关材料短期四十六、关于职工生活福利问题的文件短期四十七、本公司关于基建工程的请示、报告、基建任务计划书、设计蓝图、合同书、竣工图、验收证明及房屋造价决算等文件材料永久四十八、本公司关于基建财务管理、预决算文件长期四十九、本公司有关利润留成的文件材料永久五十、本公司关于各种保险、再保险业务帐务处理的文件长期五十一、有关税务工作文件长期五十二、上级单位、本公司关于各种业务经营权限和各种业务质量考核标准的规定长期五十三、关于开办保险业务的条款、费率、实物手续及修订说明等1、本公司制定的永久2、下属机构报送的长期五十四、国内外各种业务计划管理办法长期五十五、险种业务综合统计表格、资料及分析材料永久五十六、各险种业务重大赔案处理情况及分析报告永久五十七、有关记述保户安全管理情况活动和安全技术活动,反映保户防灾检查的材料长期五十八、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情况及改进建议长期五十九、各险种保险业务出险情况及已付赔款登记簿永久六十、关于防灾费的拨付、使用及管理的文件材料长期六十一、防灾、防损工作通知、通报、总结、经验介绍1、重要的长期2、一般的短期六十二、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综合统计资料永久六十三、保险业务无赔款优待、安全奖励的办法、规定六十四、保险与救灾工作相结合的文件材料长期六十五、关于保险业务代理、代办问题及给付代理手续费、检验费、佣金等文件材料长期六十六、有关调整保险责任范围、调整各险种业务免赔额的文件材料永久六十七、对未参加保险的大中企业、系统或地区有关情况的调查材料短期六十八、与保险业务工作有关的工业生产、气象、消防、地质、土壤等资料长期六十九、与保险工作有关的法律、法令(包括国外的)等资料长期七十、本公司与有关单位、客户签订的各种保险协议、合同长期七十一、关于开办各险种业务的情况反映及建议1、重要的长期2、一般的短期七十二、各种保险业务交费清单长期七十三、关于代理外国保险公司检验、理赔的规定、办法、通知及来往文书1、重要的永久2、一般的短期七十四、外国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经纪人、代理人来访形成的文件1、会谈记录、纪要、签订的业务协议、接待简报等重要文件长期2、办理签证手续、来往函电等一般文书短期七十五、关于了解国外保险经纪人资信、业务能力及外国保险市场情况的文书1、重要的长期2、一般的短期七十六、保险船舶的船名录短期七十七、分保业务损益表长期七十八、关于保险、再保险准备金运用情况、运用效益的文书永久七十九、本公司与国外再保险公司关于分出、分入业务结算处理及其结算的文件材永久八十、关于分保续转工作的来往文书1、重要的长期2、一般的短期八十一、年报1、本公司的永久八十二、关于各种临分业务的账务处理、报表及来住文书长期八十三、本公司与国外保险同业业务往来的结算单据永久八十四、分保业务合同、出险通知及推赔结算账单长期八十五、本公司与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书1、重要的长期2、一般的短期八十六、各险种业务承保统计台帐及赔案统计台帐永久八十七、承保单证1、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货运险、船舶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承保单证 3年2、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单证 5年3、涉外业务3.1 水险 10年3.1.1 一年期的船舶险 5年3.1.2 二年期以上的船舶险 10年3.2 石油保险长期3.3 航空保险 5年3.4 涉外财产、建工保险等 5年3.5 各类责任险长期3.6 卫星保险、核电站保险永久八十八、赔案1、企财险、机动车辆险1.1 100万元以上永久1.2 30万元-100万元长期1.3 30万元以下短期2、家财险2.1 10万元以上永久2.2 5万元-10万元长期2.3 5万元以下短期3、个体工商户保险3.1 30万元以上永久3.2 10万元-30万元长期3.3 10万元以下短期4、货运险4.1 10万元以上长期4.2 10万元以下短期5、船舶险5.1 30万元以上长期5.2 30万元以下长期6、产品责任险6.1 100万元以上永久6.2 10万元-100万元长期6.3 10万元以下短期7、人身保险7.1 意外伤害保险7.1.1 典型案件永久7.1.2 一般案件短期7.2 短期健康保险长期8、保证保险8.1 重大赔案永久8.2 一般赔案长期9、涉外业务9.1 水险9.1.1 货物全损案永久9.1.2 一般赔案短期9.2 船舶保险、石油保险9.2.1 20万美元以上的具有典型性的赔案永久9.2.2 一般赔案短期9.3 航空保险9.3.1 重大赔案永久9.3.2 一般赔案长期9.4 非水险9.4.1 财产、汽车、建工等典型赔案长期9.4.2 财产、汽车、建工等一般赔案短期9.4.3 卫星保险、核电站保险赔案永久9.4.4 各类责任险赔案永久9.5 重大追偿案、疑难案、拒赔案、通融赔付案、有争议案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