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4届新教师集中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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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4年修订)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4年修订)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4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4.08•【字号】辽人社发[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10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强我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我省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下放职业能力建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2号)精神,我们对原《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4月8日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省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省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本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培训学员的合法权利,应当依法予以保障。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宏观规划、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等工作。

王万斌校长在2014年暑期培训会上的讲话老师们大家好结束了轻松、愉快、充实的暑假生活我们又。。。

王万斌校长在2014年暑期培训会上的讲话老师们大家好结束了轻松、愉快、充实的暑假生活我们又。。。

王万斌校长在2014年暑期培训会上的讲话老师们:大家好!结束了轻松、愉快、充实的暑假生活,我们又迎来了新的学期,也迎来了32位新老师。

在这里,我代表学校领导班子,欢迎老师们带着美好的心情回到学校!更欢迎32位新同事加盟启迪,欢迎你们成为启迪中学这个和谐大家庭中的一员!今天我的讲话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对新教师提出一点期待。

二是,简要回顾上学期及暑期工作内容,通报教育教学成果。

三是,谈关乎学校发展的三个问题。

俗话说,栽有梧桐木,引得凤凰来。

我们启迪中学这棵虽是新栽但又茁壮成长、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是启迪的开拓者们六年来艰苦创业、勤恳浇灌的丰硕成果!32位金凤凰的到来,更是对我们启迪中学的一种肯定,一种赞誉,也给我们已经腾飞的启迪中学注入了一股强劲的动力。

今天,我们大家相聚于启迪,这是一种缘分。

我们应亲如兄弟姐妹,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常沟通、勤交流、互体谅,把共同交流作为我们共同学习的一个开端,让共同进步成为我们工作的一个延伸,在共同提高中加深情谊!期待新教师们迅速过好适应关、提高关,开学后的拜师要拿出诚心、精心、细心、耐心,日常工作要勤学、勤问、勤看、勤听,以期尽快成长、成熟,站稳启迪讲台,进而成为一名优秀的启迪老师。

这,是我的一点期待。

老师们,上学期,我们广大教职员工紧紧围绕学校工作"质量上台阶,学校创特色"这一目标,以敬业奉献的情怀,求真务实的作风,情系学生的品德,高尚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广大家长、学生的认可与满意。

我们在座的都是平凡的人,做的也都是平凡的教育事业。

但因为走到一起成为了光荣的启迪人”,有了共同的理想、教育信仰和理念,共同的教育目标,的确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我们启迪人的荣耀感、自豪感与日俱增。

下面我先简要将上学期及暑期重点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和大家做一通报。

上学期,教学、德育、后勤、团委等各口的工作井然有序,并不断创新,较圆满的完成了学期初所订的目标任务。

教学口在强化教学常规管理的同时,紧抓教研这条线,认真组织了新教师亮相课”青教基本功大赛青蓝工程验收课等校内公开课,并积极选拔老师参加上一级大赛,成果颇丰:刘刚、杨媛媛老师获秦都区教学能手,齐婷婷老师获陕西省教学能手,邱波老师获全国教学大赛一等奖;认真组织了月考、期考、模考、招生考等校级考试,组织了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等省级考试,并首次承担了高考这一国家级考试的组织工作,保证了安全有序无差错。

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学校学科教师

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学校学科教师

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学校学科教师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专题:项目管理简报第2期(总第5期)中国教师研修网2014年11月7日1目 录学情通报 项目进展走访研修第二次联合学情通报会 阶段部署风采展示特色学校 特色简报研修心声卷首语,而不是坐2学情通报截止11月7日上午9时,河南省此次校本研修实报人数达8618人,共有8074人登录研修,参训率达94%;有7477人开始学习,参与引领性研修活动、自主性研修活动、分享资源,研修率达92.61%。

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作为一种新的培训模式,走进教师远程培训。

河南参训学员对此次研修的热情极高,在各级管理员的专业引领与科学组织下,台前县、卧龙区已经率先取得参训率和研修率双百的优异成绩;其次是南乐县,目前整体参训率已达96.35%,研修率达98.11%,此次研修绝大多收学员都已经渐入佳境,但部分学校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参训率仍不是太理想,为进一步提高参训率,学员研修活动的参与度,希望各级管理员能对这部分学校予以重视,尽快实现全校全员参研。

整体参训数据统计:地市名称区县名称学员人数登录人数学习人数发布作业数上传资源数参与活动数发布日志数参训率(%)学习率(%) 濮阳市清丰县970 842 706 1401 582 1952 417 86.8 83.85南乐县986 950 932 2148 1182 3004 888 96.35 98.11范县989 875 788 1680 2065 2361 1375 88.47 90.06台前县944 944 944 2457 2041 3394 1705 100 100 南阳市宛城区937 910 879 2021 900 2852 670 97.12 96.59卧龙区935 935 935 2079 866 2905 730 100 100南召县947 836 705 1299 556 1967 449 88.28 84.33淅川县952 915 805 1496 975 2176 500 96.11 87.98新野县958 869 794 1472 810 2178 1049 90.71 91.37 合计8618 8074 7477 15775 9841 22510 7652 93.69 92.61项目进展走访研修为了深入了解“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学校学科教师网路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进展情况,总结具有当地特色好经验与做法,宣传推广好的典型及时发现并场解3决项目中存在问题,推进“国培计划”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了解关于送教送培的需求以及校本研修及培训工作意见和建议。

2014年度培训计划通知

2014年度培训计划通知

2014年度培训计划通知
各位员工: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企业竞争力,公司决定开展2014年度培训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业务技能培训:包括营销技能、客户服务技能、沟通技巧等;
2. 管理能力培训:包括团队管理、决策管理、项目管理等;
3. 职业素养培训: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划、职业发展等;
4. 其他相关培训:根据员工需求和公司发展情况确定。

二、培训安排
1. 培训形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网上培训等多种形式;
2. 培训时间: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安排,将提前通知具体时间地点;
3. 培训对象:针对不同岗位和职级的员工进行分类培训;
4. 具体安排: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进行组织安排。

三、培训资金
公司将统一安排培训经费,具体培训费用由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并提前通知各部门。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具体培训安排和内容将在后续通知中发布,请各部门注意关注。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2014年修订)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2014年修订)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5.30•【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施行日期】2014.08.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5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5月30日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1998年7月31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4年5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初等中等高等学校,以及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师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有关办学单位根据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有关办学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保障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进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进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进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经2014年9月30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10月10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进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为快速聚集优秀青年人才,建成一支与学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完善教师选聘机制,探索新的教师聘用形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实施之日起所有新聘来校全职工作的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含高层次引进人才)。

第三条学校人事处是教师聘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岗位和人员聘任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

各学院(系、部、所)是具体的设岗和用人单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受聘人员进行具体管理。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招聘程序第四条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条件;(二)国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三)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四)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五)全职来校工作。

第五条招聘程序(一)招聘岗位教师聘用岗位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三类。

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新进教师原则上纳入教学科研型或科研型岗位。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需求和师资队伍现状,结合当前承担教学、科研实际任务的需要,在征求各学科带头人意见、教授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拟接收教师的学科(专业)方向、学历(学位)、接收岗位、聘期内的具体岗位要求和需求数量,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经学校相关会议审定后,确定正式招聘计划。

(二)岗位公布人事处统一对外发布学校教师招聘信息。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精神,根据我部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决定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通过活动的开展,力争使每位中小学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至少上好一堂课,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讲授。

各地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现将活动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于7月15日前填报活动联系表(附件2),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送我部基础教育二司。

附件:1.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2.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教育部办公厅2014年7月1日附件1: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和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及校历安排,我校2014届本科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将于2013年9月2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2014届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时间统一为一个学期或一年,分三种模式进行。

1、日程安排详见《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安排日程表》(附件1),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实习日程表组织开展教育实习工作。

2、实习模式(1)师资型人才培养模式:校内两周教育实习+16周校外教育实习。

(2)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校内两周教育实习+八周科研训练。

即选择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师范生,必须参加为期两周的校内教育实习和八周的科研训练,学院要把此项工作与毕业论文结合起来,安排好学生参加科研训练的指导教师。

申请的学生将来必须提供考研成绩单。

(3)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校内两周教育实习+16周校外专业实习。

3、关于支教实习的问题本学期我校将派遣实习生到辉县、获嘉等学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支教实习,具体需要专业和人数待有关地区和基地学校确定后,在下学期开学前再予以安排,届时由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支教实习学生,能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者,实习支教单位将提供免费食宿,并将按照1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非师范类专业实习1、日程安排详见《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非师范毕业生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附件2),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实习日程表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专业实习工作。

2、实习模式(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两周专业实习I+16周校外专业实习。

(2)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两周专业实习I+八周科研训练。

(有关要求同上)(3)师资型人才培养模式:两周专业实习I+16周校外专业实习。

3、工作安排设有非师范专业的学院应参照《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非师范毕业生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分专业编制《××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并依此编印含《河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河南师范大学本科实习生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实习日志》等在内的《××专业实习手册》(实习生人手一册,并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以明确实习任务,严格实习管理,规范实习过程,确保实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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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4届新教师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新教师的业务素质与执教能力,特组织2014届新教师集中培训。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
二、要求
1、请各校2014年分配的以上学科新教师安排好工作,按要求准时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的纪律要求与假期培训相同,考勤等分数记入学年考核总分,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培训期间请假超过总天数的1/5的学员,不能结业,不得转正定级。


3、请新教师带上《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教育手册》与听课笔记并认真记录。

4、请各新教师注意来往途中的安全。

龙游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4. 1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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