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合集下载

2024河北省新增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024河北省新增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指导价格 (市)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说明
通过临床操作将精液注入患者宫腔内。所

500
450 定价格涵盖精液注入、观察等过程中所需
包括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
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消耗。
项目名称 胚胎辅助孵化
计价单位
指导价格 (省)
指导价格 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将透明带
制造一处缺损或裂隙,提高着床成功率。

900
810 所定价格涵盖筛选、调试、透明带处理、
记录过程中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消
耗。
说明
8 311203008
组织、细胞活检 (辅助生殖)
每个胚胎 (卵)
1400
1260
在囊胚/卵裂期胚胎/卵母细胞等辅助生殖 相关的组织、细胞上分离出检测标本。所 定价格涵盖通过筛选、评估、透明带处 理,吸取分离标本过程中所需的人力资源 和基本物质消耗。
每增加一个胚胎(卵)加收70%,每个活检 周期加收不超过4次。
9 311203009
胚胎移植
将胚胎移送至患者宫腔内。所定价格涵盖
附件1
河北省新增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指导价格 (省)
指导价格 (市)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311203
辅助生殖
说明: 1.本类所指组织/体液/细胞,主要指卵母细胞(极体)、胚胎、囊胚、精液、精子等与辅助生殖相关。
说明
2.本类所称“基本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 品、垃圾处理用品、培养液、冷冻保护液、冷冻液、解冻液、辅助生殖用液、试管、载杆载体辅助生殖器皿及装置、冲洗液、润滑剂、灌洗液、棉球 、棉签、纱布(垫)、护垫、衬垫、手术巾(单)、治疗巾(单)、治疗护理盘(包)、注射器、滑石粉、防渗漏垫、标签、可复用的操作器具、冲洗工具。 除基本物耗以外的耗材均作为除外内容,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2005]27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2005]27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2005]27号)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为规范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经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评审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评审办法二00五年五月十九日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评审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制定、调整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审核新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审批新增加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品种,审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专家库。

从省和设区市以及中央、军队、武警驻冀医疗机构中,聘请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诊疗类等各类专家,组成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专家库。

第四条省物价局、卫生厅根据制定、调整、审核、审批医疗服务价格的需要,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议。

第五条专家评审会议召开的时间、审议的内容,应提前10天送达与会专家。

专家评审会议由省物价局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收费管理处会同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主持。

第六条被邀请的专家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评审工作,并为专家参加评审提供方便。

应邀专家在接到专家评审会议通知后,要按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会议召集单位请假。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冀医保字〔2020〕45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字〔2020〕45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机构: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冀医保规〔2019〕6号)规定,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据此补充完善《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附件1所列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试行,试行期两年。

试行期内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

试行期届满3个月前,由各市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提出转归申请。

项目价格正式公布实施前,各医疗机构仍执行试行项目及价格。

二、《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第二至第四级项目分类中已经注明的共性除外内容,在第五级项目分类中不再一一列出,可根据临床需要在第五级项目价格之外单独收费。

三、原手术治疗类项目说明栏中经胸腔镜、腹腔镜、宫腔镜、关节镜加收价格废止。

经胸腔镜、腹腔镜、宫腔镜、关节镜开展的手术项目,在原手术费基础上加收相应腔(关节)镜辅助操作费。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和费用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增补1

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增补1
附件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编码 120100015 120800002 121600002 121600003 160000003 160000004 210102016 210102017 210103035 210500003
《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8)(新增部分)》及部分项目价格
《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8)(新增部分)》及部分项目价格
项目名称 小 密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sdLDL) 测 定 血酮体测定 血清游离钙测定 人Ⅲ型前胶原肽(PⅢP)测定 谷胱苷肽还原酶测定 血清谷氨酸脱氢酶测定 甘胆酸(CG)检测 糖缺失性转铁蛋白(CDT)检测 B型钠尿肽(BNP)测定 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 缺血修饰白蛋白 α1-微球蛋白测定 T-H糖蛋白测定 排泄物的毒物测定 中枢神经特异蛋白 (S100 β ) 测 定 尿羟脯氨酸测定 母乳钙测定 甲状腺球蛋白(TG)测定 降钙素原检测 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β-HCG)测定 甾体激素受体测定 血 清 胃 泌 素 释 放 肽 前 体 (ProGRP)测定 生长抑素测定 促胰液素测定 计价单位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包括皮质激素、雌激素、孕激素 、雄激素等 30 28 26 含呕吐物 不同检测方法分别计价 80 80 60 70 70 58 65 65 55 包括血清及尿标本 指酶免法 指酶免法 化学发光法、干免疫法加收200元 化学发光法、干免疫法加收200元 包括血酮体快速测定 指导价格(元) 省 市 县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说明
68
250311006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2024河北省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24河北省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附件2
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序号 1 2
3 4
编码
项目名称
120100015 辅助排痰
220600010 左/右心功能测定
320500019 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 330100018 镇痛泵体内置入术
计价单位
指导价格 指导价格 (省) (市)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说明

30
27 不含吸痰。
指普通心脏超声检查或彩色多普勒超声检
仅用于冠脉狭窄。 医学影像限128排 及以上CT设备使用 。
次8Βιβλιοθήκη 0743 包括取出术。5
330900007 经腹腔镜盆腔淋巴结活检术

1606
1411
6
340100002 可见光治疗
7
340100031 电磁刺激治疗
每个照射区 10
次•日
30
9
包括红光照射、蓝光照射、蓝紫光照射、 太阳灯照射。
27 包括产后促进子宫复旧。
查。含左、右心功能测定。含心室舒张容
量(EDV)、射血分数(EF)、短轴缩短率

50
45 (FS)、每搏输出量(SV)、每分输出量(CO)
、心脏指数(CI)等;含三尖瓣环收缩期位
移(TAPSE)、组织多普勒S峰、右室面积
变化率(FAC)。

200
180 不含监护、DSA引导。
每增加1项指标加 10元
多波段光谱治疗30 元/次。
第1页

河北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河北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河北省医疗服务收费
编码项目名称除外内容计价
单位
价格项目内涵类型
一超声雾化熏洗仪的收费
中药熏药治疗次20 临床诊疗
超声药物透入治疗贵重药品次 5 联合治疗加2元临床诊疗
超声雾化次 3 临床诊疗
0 水疗次25 临床诊疗
红光治疗次10 临床诊疗
二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收费
红外线治疗每照
射区
10
临床
诊疗
电子生物反馈疗法次25 临床诊疗
三肛肠综合治疗仪
331004020肛周常见疾病手术治疗(包括
肛裂、息肉、疣、肥大肛乳头、
痔等切除或套扎及肛周肿物切
除术)
次300
临床
诊疗彩色打印照片次10
临床
诊疗内痔环切术次300
临床
诊疗乙状结肠镜检查次150 电子镜加收100
临床
诊疗直肠镜检查次20
临床
诊疗
四结肠水疗仪
结肠水疗?药物、一次
性结肠透析

次25
中医

五雀啄灸治疗仪
雷火灸次32 中医类。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试行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试行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试行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9.25•【字号】冀医保函〔2023〕108号•【施行日期】2023.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试行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3〕10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省直各医疗机构:为探索完善我省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现药学服务技术劳务价值,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和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广福建三明市医改经验的工作方案》(冀医改〔202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专家论证、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决定实行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产出导向原则。

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医疗服务产出为目标,将面向患者、内容独立、直接提供的临床药学服务作为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传统的处方审核调剂等医院应尽事项,以及属于医院药房内部管理的服务事项,作为公立医院综合运行成本考虑,不单独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防止出现服务内容不充分。

逐步将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涉及药物的检验、配置、使用指导的,梳理完善后集中归类药学类服务价格项目。

二是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原则。

科学把握药学服务项目价格构成要素,客观反映技术劳务价值,发挥药学人员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规范备案管理原则。

医疗机构对从事药学门诊服务的药师进行条件审核,并进行备案管理,确保药学服务质量。

二、药学类服务价格项目(一)项目内涵。

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指医疗机构符合规定资质的临床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和技术,以促进合理与经济用药为目的,提供面向患者、内容独立、直接提供的药物治疗服务项目。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9.04.20•【字号】冀价行费[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9〕5号)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局,省血液中心、省直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5〕437号)的精神,现将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血液中心(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收费标准包括血站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

二、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标准在血液中心(血站)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配血费和储血费。

1、配血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2〕67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2、储血费每袋加收10元。

三、按照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规财发〔2005〕437号文件精神及我省现行规定,确定全省血液中心(血站)统一的收费标准(见附表1)。

从我省实际出发,经调查研究,确定我省的新增血液项目收费标准(见附表2)。

新增血液项目收费标准试行期为1年,试行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每袋加收20元。

去除白细胞的材料费另行收取,材料费由省血液中心通过集中招标等方式确定全省统一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备案。

血液中心(血站)不得自行确定材料费加收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冀价行费〔2003〕45号、冀价行费〔2005〕53号文件自行废止。

五、血液中心(血站)应与各医疗机构签定送血计划,对于计划内送血,应提供免费送血服务;计划外送血收取送血服务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9.17
•【字号】冀医保字〔2020〕45号
•【施行日期】2020.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修订部
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冀医保字〔2020〕45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修订部
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冀医保规〔2019〕6号)规定,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据此补充完善《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件1所列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试行,试行期两年。

试行期内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

试行期届满3个月前,由各市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省医
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提出转归申请。

项目价格正式公布实施前,各医疗机构仍执行试行项目及价格。

二、《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第二至第四级项目分类中已经注明的共性除外内容,在第五级项目分类中不再一一列出,可根据临床需要在第五级项目价格之外单独收费。

三、原手术治疗类项目说明栏中经胸腔镜、腹腔镜、宫腔镜、关节镜加收价格废止。

经胸腔镜、腹腔镜、宫腔镜、关节镜开展的手术项目,在原手术费基础上加收相应腔(关节)镜辅助操作费。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和费用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地要加强监管,严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价格项目政策,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本通知自2020年9月28日起执行。

附件:1.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增列品种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