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中央民族大学校长荣仕星对宋才发教授从教40年的祝贺与评价
张 佳:宋老师把我引入知识殿堂

张佳:宋老师把我引入知识殿堂宋老师把我引入知识殿堂张佳(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201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宋才发老师是把我引入知识殿堂的引路人。
踏进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大门,当我还处在焦虑迷茫的状态,思考如何度过这珍贵的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时候,得到了中央民族大学二级教授宋才发老师的指点,真是我莫大的机遇和殊荣。
第一次课上课前,当我见到已年过花甲之年宋老师的时候,他正坐在讲台边的椅子上,身体微微侧着面对着教室的大门外,目光炯炯有神地注视着,每一个快步走进教室的同学,作为学生的我不由得对他肃然起敬。
从入学伊始,我就听闻中央民族大学宋才发教授很“厉害”。
果不其然,那么大的阶梯教室早已座无虚席,都期待着这位从京城来的教授,给我们干渴的心田带来知识的阳光雨露。
宋老师给我们讲授的课程是《法学方法论》。
在总共八次课的讲授过程中,他为我们这些刚入门的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学习方面还是生活方面,都带来了很大的启迪。
他讲授的内容,不仅包括著名大学和研究生教育、研究生的读书方法、研究生的资料积累、研究生的学术规范、学术论文的写作和修改,而且还启导我们如何治学、如何处事、如何做人。
对我影响最为深刻的一个主题,就是研究生的读书方法。
他详细地为我们解读着每个阶段读书方法的特点和要点。
宋老师说,在大学本科读书期间,同学们更多的是注重死记硬背,就是“拿着口袋装知识”的阶段;在第二个阶段,也就是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用一句形象的话来概括,那就是“母鸡带着小鸡找知识”的阶段。
这个阶段就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带着研究的问题在知识河床两岸,自由地采摘知识的花果。
宋老师说,这个阶段的学习特点,是有研究的题目却没有答案,需要靠自己去寻求不同的或是更正确的答案。
同时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与大学本科读书不同的地方就是完全靠自学,靠同学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切磋、取长补短,通常靠“专题研讨会”“读书报告会”的方式解决问题。
如果在这阶段能够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吸收和融汇贯通,就表明已经进入了研究生读书的良好状态。
广西桂学研究会庆祝成立五周年

滋核淡愆268桂学研究
广西桂学研究会庆祝成立五周年
2015年12月18日,广西桂学研究会成立五周年座谈会在南宁举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康出席座谈会并作讲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仕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高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蒋济雄、苏道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少康,以及广西文联、区直机关工委、广西人民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等区内高校领导和专家,桂学研究会的正、副会长,特邀代表,会员代表等近百人参加座谈会。
李康充分肯定了广西桂学研究会成立五年来的创业历程,赞扬桂学研究与发展取得了众所瞩目的显著成绩,在学术界、文化界和社会上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广西一张新的文化名片。
广西桂学研究会会长潘琦介绍,广西桂学研究会成立五年来,经过全体桂学人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今后桂学研究会将致力于整理和发掘广西文化的优秀成果,为推动广西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不懈努力。
座谈会上,与会专家代表回顾了广西桂学研究会成立五年来的历程和成绩,畅谈五年来的收获和感受。
宋才发:兼任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

宋才发:兼任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宋才发:兼任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中央民族大学跳墙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
“211工程”是由国务院有关综合部门联合提出,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工程。
“211工程”的本意是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目标是经过10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力争到21世纪初有若干所高校和部分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和管理等方面接近或者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能够与国际上著名大学和较先进水平的实验室相比拟;有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教学科研水平及基本条件,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在国内达到先进水平,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国际影响。
根据合理布局和行业、地区发展的需要,选择一部分高等学校进行重点建设。
“211工程”部门预审工作启动于1994年4月,中央民族大学由于刚开始对“211工程”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没有完全到位,致使国家民委直到1997年11月14日才向国家教委发出《关于申请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预备立项的函》[民委(教)函字(1997)307号]。
国家民委“预备立项函”全文如下:“国家教委:根据国家教委教重办[1997]7号通知要求,我委已完成并通过了对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的部门预审。
鉴于中央民族大学已具备进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基础和条件,建设目标和方案可行,建设资金落实,故申报进入预备立项阶段。
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民族大学的领导,确保资金投入,以早日实现学校‘211工程’的总体建设目标。
请予审批。
”①由于当时项目建设资金事实上未落实到位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申请报批进度迟缓,当绝大多数重点大学已经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有些动手较早的学校甚至已经进入准备整体验收阶段的时候,中央民族大学才在“211工程”“九五”建设的收尾阶段慌忙“挤进去”。
因而直到1999年3月12日国家民委、教育部才联合向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申请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正式立项的函》[民委函(1999)49号],确认国家民委根据“211工程”的立项程序,经原国家教委1997年10月完成了对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的部门预审,1999年1月21日至23日按照“211工程”部际协调办公室的部署,国家民委组织专家组对《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论证和立项审核。
当代民族法学研究暨宋才发教授从教4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记者:孙自法)

当代民族法学研究暨宋才发教授从教4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当代民族法学研究暨宋才发教授从教4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发布时间: 2013-08-01 17:58知名民族法学研究专家宋才发教授的弟子6月29日下午在北京会议中心举办“当代民族法学研究暨宋才发教授从教40周年学术研讨会”,以庆祝宋才发今年从教40周年和60岁华诞。
在出席会议的130余人中,有来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司法部、中央编译局、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同志,有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学术研究机构和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宋才发教授家乡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政府的副市长。
中央民族大学校长陈理教授以宋才发教授的民族法学研究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线做了嘉宾致辞。
他把宋才发教授从教40年来的成就概括为四句话十六个字:“涉猎广泛,治学勤奋,育人严谨,工作认真。
”认为宋才发教授不仅是诲人不倦的好老师,治学不辍的好学者,更是一位奋斗不止的教育管理者。
他高度赞扬了宋才发教授以自己的学识、人格和奋斗精神成为了学生心目中的楷模。
原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毛公宁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与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蒲国良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北京旅游法学研究会会长杨富斌教授作嘉宾发言;国务院宏观司司长向东、广西民政厅厅长陈利丹、内蒙古工业大学副校长峻峰作为历届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代表,对宋才发教授40年来教书育人、桃李满园的成就进行了回顾;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项久雨教授做了《宋才发教授社会主义理论问题研究述评》,西藏民族学院民族研究院副院长朱玉福教授做了《宋才发教授对民族法学的理论贡献》,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术麟教授做了《宋才发教授的民商经济法学术成就综述》的学术报告。
宋才发:从华中师范大学引进中央民族大学

宋才发:从华中师范大学引进中央民族大学宋才发:从华中师范大学引进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和清华大学同时商调我进京执教。
1997年10月22日中央民族大学就向国家民委请示(民大人事[1997]157号),决定将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学科带头人宋才发教授,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中央民族大学,以作为中央民族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点的带头人①。
国家民委人事司在“批复同意中央民族大学意见”的同时,呈文国家人事部联系我一家三口人进京指标问题。
由于那几年北京市城市居民户口膨胀过快,1997—1998年北京公安局户籍管理机关,基本上停止了一般调入人员进京指标的审批。
为此,国家民委于1999年再次呈文国家人事部,阐明以“人才引进”方式调入宋才发教授。
1999年8月19日国家人事部批复同意国家民委的请示报告,发出[人调干(1999)915号]文件,全文如下:“国家民委:你委人事字[1999]14号函悉。
经研究,同意调宋才发、夏桂霞同志到京工作。
请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调动手续(随迁子女一名)。
”此文同时抄送北京市公安局②。
北京市公安局接国家人事部文件后,于9月20日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京准字00121266号],直发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公安局:兹有申请人宋才发申请将居住在你辖区珞南街派出所的宋才发、夏桂霞、宋威共三人,由你处迁来我市中央民族大学入户,经研究同意,请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③中央民族大学人事处于9月28日向华中师范大学签发了“关于调宋才发教授到中央民族大学工作”的调函[(99)民大人商调字第035号]④。
清华大学为了振兴人文社会科学,把清华大学建设成为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6年启动在海内外引聘“百名人才工程”。
经过调查摸底和实际考察,清华大学人事处于1999年6月向我发出“清华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我于6月29日填报并寄回清华大学人事处。
随后清华大学人事处于1999年9月17日向华中师范大学签发了“关于调宋才发教授到清华大学工作”的调函[编号:99152号]⑤。
宋才发:谋求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总体发展

宋才发:谋求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总体发展宋才发:谋求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总体发展千方百计促使学科建设有新的突破和新的发展。
作为草创法学院的首任院长,我是在一穷二白的基地上起步的。
无论教学质量的提高、师资队伍的稳定、教职工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改善,都迫使我必须一手抓学科发展,一手抓创收。
不抓学科发展,法学院的整体发展就失去方向和目标,教师和学生就没有依托和出路,就会出现人心思散。
然而在中央民族大学当时经济状况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如果不抓“创收”就留不住人才,更谈不上引进人才,就会出现人心不稳。
这种状况决定了我必须对这两项工作亲自抓、亲自管。
就抓学科建设而言,当时我提出了一些大胆的构想并努力付诸实施。
这里略举两个事例予以说明。
第一个事例是推出“民族法学”进入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行列,争取几年后使其进入省部级重点学科。
为此,我顶住了种种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嘲讽,组织法学院教师把兴趣和注意力转移到民族法学研究方面。
通过与中国法学会和国家民委政法司的紧密联系,取得了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意推出一套在全国民族院校适用的《21世纪中国民族法学系列教材》(13本),编写人员除了本院教师外,拟邀请全国民族院校法学专业顶尖级同行专家加盟,一则发挥中央民族大学在兄弟民族院校中的领头雁作用,二则推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研究成果和人才。
在民族法学研究专家吴宗金的协助下,民族法学研究所拟定了“教材编写大纲”。
尽管法学院极少数持“学科门户之见”的人,极力反对和百般阻挠将“民族法学”列为学校的重点学科予以建设,更反对编写出版这套教材,但是这件事得到了大多数教师的支持。
所以,2001年4月5日我在获得校方授权的情况下,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正式签订了出版合同。
出版社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这13本教材,每本书为30万字左右,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只负责组织人员编写,出版方无条件地给予出版,并且按照书稿每千字45元的标准给付稿费①。
宋才发:民族博物馆馆长访谈

宋才发: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馆长访谈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馆长宋才发访谈宋才发,湖北省武穴市人,法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带头人。
1999年被评定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同年评定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4年评定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
历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兼民族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央民族大学科研处处长兼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馆长。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校园内,独特的校园环境让古朴庄严的博物馆处处散发着青春的气息,浓郁的民族风情使得博物馆俨然成为民大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独具特色的台湾少数民族文物展,新开设的中国古文字陈列……像是一座座神秘的知识宝库一样,静谧地躺在博物馆内。
今天,就有请宋馆长带我们一同领略民族博物馆的风采,一起聆听民大博物馆里的精彩故事。
中国文物网:请您先简要介绍一下贵馆的基本情况。
宋馆长:我们馆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建成的。
我们博物馆始建于1951年,开始称“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文物室”,著名的民族学家杨成志先生为“文物室”主任。
1982年“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文物室”改名为“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文物研究室”。
1988年9月16日经国家民委批准,正式成立“中央民族学院民族博物馆”。
1993年随着学院更换学校名称,“中央民族学院民族博物馆”相应地改称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
我们现在的博物馆新馆是学校投资 800 万元把原来的老图书馆改建而成的,新馆于2004年9月26日正式投入使用。
我们馆是全国高校百余家博物馆中唯一收藏56个民族文物的博物馆,还是中国北方唯一展出台湾高山族文物的博物馆。
我们馆常设有七个展厅,分别是北方民族服饰文化厅、南方民族服饰文化厅、生活文化厅、宗教文化厅、台湾少数民族文物展、中国民族古文字陈列展和中央民族大学校史展厅。
宋才发:接受《研究生学刊》记者的专访“治学不为媚时语,独寻真知启后人”

宋才发:接受《研究生学刊》记者的专访“治学不为媚时语,独寻真知启后人”治学不为媚时语,独寻真知启后人——访博士生导师宋才发教授冯翠平范丽君《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刊》编辑(以下简称“编”):宋教授,您好!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接受我们的采访。
据了解,您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自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生与博士生,能否就您多年的教学科研经验谈谈我们应当如何进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宋才发教授(以下简称“宋”):我认为研究生的学习活动应该以研究为主,不能还像本科阶段那样学习,以往那种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的学习方式、满堂灌的办法是绝对不可取的。
从小学到大学阶段的读书都是为了消化课本,保证考试的过关率、合格率。
在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应该继续加强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夯实基础,但这种学习是为进行科学研究服务的。
读书是为了研究,听课也是为了研究。
研究生读书应该是在导师的指点下,带着要研究的问题在知识河床的两岸自由的采集知识的花果。
简而言之,要读书与研究并重,而且重点和核心是研究问题。
现在的研究生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种人:读书人、算是读书人和不是读书人。
“读书人”就是无论有多忙,读书有恒量、有恒心、读必广、读必思,善于把读书与做学问结合起来。
“算是读书人”看起来也在读书,但是他读无常、读无几、读无恒、读无思,想做学问却始终没有入门。
“不是读书人”的人,基本上没有自觉的读书计划,即使读书也只是为了应付导师检查、对付课程考试、粉饰自己的门面而已。
对于刚入学的研究生来说,首要的问题就是在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尽快转变学习方式,由过去以上课听老师讲课为主,转变为以自己学习、独立研究为主。
这是一个艰难的角色转换过程,但是它确实非常重要和必要。
在完成学习方式的转变后,应该逐步确定和明确自己的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确定可以是在学习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观察和领悟确定的,也可以是在导师提供思路的启发下确定的。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积极参加导师承担的课题研究,对于高年级学生来说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只有积极参与到课题研究当中去,才能够学以致用,才能真正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达到出人才出成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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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宋才发教授;从教40周年;荣仕星校长;祝贺与评价
对宋才发教授的祝贺与评价
广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中央民族大学校长荣仕星教授
(根据视频录音整理)
宋才发老师从教40周年,我衷心祝贺他。
宋才发老师是我的老部下、老同志和老朋友。
从老部下来说,当时我在中央民族大学任校长,他在法学院任院长,后来调到科研处当处长。
他在这两个岗位上工作都很出色,业绩显著,我很满意。
从老同志来说,我和他都是为中央民族大学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他为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从老朋友来说,1999年12月我调到中央民族大学任校长,由于我俩都从事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很快我们就认识了,建立了朋友的关系,大家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结下了很深厚的感情。
从认识、了解到熟悉,15年来对宋才发老师的印象,我用32个字来概括和评价:这就是治学严谨,成果丰硕;育人严格,桃李芬芳;能力超强,成效显著;为人正直,忠诚事业。
下面我分别来谈一谈。
第一,治学严谨,成果丰硕。
宋才发老师自1972年11月由广济师范学校毕业参加工作起,即开始了他40多年的教育教学生涯。
他的最后学位为法学博士,是中央民族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的二级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1999年他被评定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同年评定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4年评定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
宋才发老师博览古今中外群书,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他在重点刊物发表的论文,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很多,影响之大是有目共睹的。
譬如,宋教授先后主持完成了18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了《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研究》、《农业用地保护的法制规范研究》等多部学术著作,发表了300多篇学术研究论文,其科研成果获得了国家“五个一”工程奖,6项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民政府奖。
这些学术成就足以证明宋教授是我国高教战线上的一名辛勤的耕耘者和播种者。
尤其是他在民族法学领域的研究,独树一帜、自成体系,为我国民族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第二,育人严格,桃李芬芳。
宋才发老师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关心备至。
他特别擅长因材施教,使所有经过他培养的学生都成为有用之才,有所作为。
尽管他在中央民族大学身兼繁重的行政事务,宋老师除了每周安排半天正常教学时间外,其余均利用晚上、周六和周日的休息时间给研究生上课。
他承担“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方向的博士生、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生、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生的专业课教学任务,还不定期的给本科生开设学术讲座,每年超工作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宋才发老师独立培养的研究生共有172位,其中48位博士生,124位硕士生。
在这些博士硕士生当中,已经有61位晋升为大学的教授、副教授,15位晋升为厅(局)级以上干部,43位晋升为县(处)级干部。
中央民族大学每年推荐一名优秀博士生参加全国重点大
学最高奖“宝钢奖”的评选,他培养的博士生往往独占鳌头。
如在2003年到2012年的9个学年度中,有5个学年度博士生“宝钢奖”的得主是他培养的博士生。
为了肯定他在中央民族大学的工作业绩,2004年国家民委授予他“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称号。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宋老师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培养了大批学生,为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堪称教师中的楷模,同时也是学生们终生做人的榜样。
原国家教委副主任邹时炎同志1997年7月14日在给宋才发的信中说:“您的进步很大,贡献也不小,做学问,育后生,是很有乐趣的。
这事业的本身就是进步和贡献,用不着别人去过多地评说。
”
第三,能力超强,成效显著。
宋才发老师是文革后的首届77级大学生,1982年1月本科毕业留校任教。
1991年6月破格晋升副教授,1996年10月晋升教授。
他在华中师范大学时就已成为科学社会主义重点学科带头人,湖北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博士生导师。
1999年11月宋才发老师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到中央民族大学工作,受命组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并担任首任院长。
随后为适应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02年再度把政治学和行政学、行政管理学两个本科专业以及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学位点从法学院分离出来,组建成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在3年时间内,他由仅有的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创办了“法学院”和“管理学院”两个学院,一个“民族法学研究所”;创设了“政治学与行政学”等四个本科专业,“经济法学”等五个硕士学位点,“民族法学”等三个博士学位点。
2002年5月宋老师担任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科研处处长兼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最后担任民族博物馆馆长职务。
在他的努力下,2002年学校首次获得了国家“211工程”二期投入建设经费五千万元;他亲历了2003—2004年中央民族大学首次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行列的整个论证工作。
作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馆长,他独立申请并拿下了“数字民族博物馆”这个400万元经费投入的国家重大研究项目。
宋老师为中央民族大学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由于能力超强,宋老师还担任了不少社会兼职,主要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鉴定专家、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博物馆协会民族博物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2008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聘请为“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竞争上岗职务”考试的命题专家、考评专家。
2011年被中央宣传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聘请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成果”最终审核专家。
2013年被国防部聘请为国防大学兼职教授,专门给“外国少将军官和司令官”以及外交官培训班的学员授课。
第四,为人正直,忠诚事业。
宋才发老师一辈子光明磊落、好恶分明,眼里从来容不得半粒沙子,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耿直人。
他对自己讲授的每一堂课从来没有半点马虎,即使是讲过多次的课程也不例外。
授课时总是把讲稿放在讲台的一边,从开始到结束脱稿讲授。
他深知教学与科研是相辅相成的,一堂没有科研含量的授课,只能是一杯没有味道的白开水。
因而几十年来,他独立承担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展社会主义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完善——自治区自治条例研究”,教育部重大研究项目“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研究”等18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出版《列宁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研究》、《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研究》、《20世纪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探析》、《WTO规则与中国法律制度改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大问题研究》、《农业用地保护的法制规范研究》、《中华民族文化遗产及鉴赏研究》等个人学术专著14部;出版《民
族区域自治法通论》等“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和“高等教育示范教材”3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科研成果获得了18项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3项省部级“优秀教材奖”。
宋才发老师对民族法学学科建设的贡献功不可没。
他是“中国民族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更是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法学”博士学位点和硕士学位点的创始人。
他在担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千方百计地推进民族法学学科建设。
在他的不懈努力和支撑下,民族法学学科有了新的突破和迅猛的发展。
2001年在中央民族大学首创将“民族法学”、“民族政治”、“民族地区行政管理”,列入“民族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建设。
2003年4月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一级学科自主设置“民族法学专业”、“民族政治专业”、“民族地区行政管理专业”,授权这三个专业于2004年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使中央民族大学成为全国第一家具有培养“民族法学”硕士和博士资格的授权单位。
与此同时,宋才发院长还精心组织、整合师资力量编写民族法学相关教材,向国家和省部级申报民族法学方面的科研项目,最终把民族法学建设成为中央民族大学的重点学科以及获得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科。
为了加快民族法学学科建设,宋才发老师承担了“北京市2001—2002年高等教育精品教材”《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的研究项目。
该项目的最终成果2003年由民族出版社出版,2006年9月荣获“国家民委首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随后再获北京市2006年“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奖”。
由人民出版社推出、宋才发老师撰著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大问题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中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研究》、《中国民族法学体系通论》等8部学术著作,通过对我国民族法制本质的洞察和感悟,把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教材建设融为一体,从而彻底理清了民族法学体系建设的脉络,构建了民族法学研究的框架体系,为我国民族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层次的研究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宋才发老师在民族法学学科建设中迎难而上,越战越勇的经历,充分体现了他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无限忠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担当精神。
他是我们中央民族大学每一位教师的楷模,值得我们敬仰和学习。
员会秘书长”、“学位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聘书。
2005年宋才发教授与荣仕星校长在北京凤凰岭调研时的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