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级行政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泉政办[2013]7号

【发布部门】泉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16

【实施日期】2013.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

导小组及技术专家组的通知

(2013年1月16日泉政办〔20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我市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组,并聘请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参加技术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尤猛军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德雄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主任叶华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员:陈灿招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副主任许玉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副主任

陈经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黄海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