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五届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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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建立四川省专家评议委员会的通知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建立四川省专家评议委员会的通知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建立四川省专家评议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8.05.29•【字号】川人办发〔2008〕170号•【施行日期】200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建立四川省专家评议委员会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170号各市(州)人事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天府英才”工程的意见》(川委办[2007]22号)精神,实现省“十一五”人才规划目标,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确保遴选专家、建立博士后站的质量和声誉,决定建立四川省专家评议委员会,负责全省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等工作的评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评议委员会学科、专业范围分为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五个学科、专业领域。

二、专家评议委员会委员构成(一)在川单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二)管理期限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三)担任国家或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团体负责人的知名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四)担任国家或省部级评议(审)、咨询、专家等组织成员的知名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六)其他知名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三、专家评议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一)在相关的学科、专业领域中学术、技术水平高,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议工作。

四、专家评议委员会委员推荐方式和名额四川省专家评议委员会规模为300人。

(一)各市、州和省级部门按隶属关系在本地、本系统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经初审后集中上报。

国家教委关于成立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成立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成立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2.07.25•【文号】教计[1992]161号•【施行日期】1992.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国家教委关于成立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计[1992]161号1992年7月25日)为了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证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决定设立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

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系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咨询机构,接受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申报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进行专家评议,为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必要时,国家教育委员会将委托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对现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重大变更进行评议、咨询。

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进行评议工作。

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将于今年9月正式开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今后,对地方或中央部门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报告,国家教育委员会将委托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并根据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提出的评议结论报告进行审批工作。

二、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接受委托后,可视需要派员进行实地考查,有权通知申请单位进行答辩和提供与评议有关的补充材料。

三、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所需经费:(一)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核拨;(二)向申请单位收取评议费。

评议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另定。

四、鉴于1988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经过充实、整顿和布局结构调整,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一些地区和中央部门对本地、本部门高等教育事业如何进一步发展,也提供了新的设想或方案,为此,请各地、各部门接本通知后,对过去几年报送我委的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报告,进行一次清理和研究,将是否维持原议的意见以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最近情况,以书面形式于今年8月底以前报告我委,以便适时委托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工作。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校简介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校简介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校简介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校简介成都中医药大学(Chengdu University of TCM),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省属重点高等学校,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店铺整理了成都中医药大学简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成都中医药大学简介成都中医药大学是在周恩来等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下,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国最早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四川省重点高等学校,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现任党委书记张忠元、校长范昕建。

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名成都中医学院),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为现名,2006年6月四川生殖卫生学院、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并入成都中医药大学。

学校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兼有理、工、管、文、农、教等多学科相关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温江、十二桥、高新、人南、汪家拐五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800余亩。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2万余人。

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民族医药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等15个学院。

开设有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等26个本科专业和17个专科专业,其中,包括全国首批开办的中医学专业(1956年)、全国最早开办的中药学专业(1959年)、七年制中医学专业(1996年)以及全国唯一的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中药基础)班(1997年)。

学校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600余人,研究生导师近40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0人),有99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学校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首届高校教学名师1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2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霍英东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奖获得者5人,全国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人,全国名老中医师带徒指导老师23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3人,四川省首届十大名中医4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7人,四川省名中医60人,四川省卫生厅及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45人。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批准第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通知-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批准第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通知-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批准第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批准第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通知各市(州)委组织部,市(州)人事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协、社科联,省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第六届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认定及后备人选评议专家委员会评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协、省社科联批准方定志、王爱科等283位同志为第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是我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奋力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力军,是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重点培养对象。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要以中央和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团结、拼搏、奉献的崇高精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努力钻研科学技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在各自学科、专业领域的骨干作用,为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并争取早日成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所在地区、部门及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培养力度,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第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名单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二○○五年六月九日——结束——。

教育部通过新设置四十三所高校评议湖南三所学校专升本

教育部通过新设置四十三所高校评议湖南三所学校专升本

教育部通过新设置四十三所高校评议湖南三所学校专升本陈文静
【期刊名称】《湖南教育:上旬(A)》
【年(卷),期】2010()3
【摘要】记者近日从教育部门获悉,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议,43所高等学校(其中新设置高等学校42所、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1所)获得通过。

我省有3所学校在列,分别是湖南女子学院(建校基础是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总页数】1页(P9-9)
【关键词】学校设置;教育部门;湖南;专升本;高校;高等学校;女子学院;专家评议【作者】陈文静
【作者单位】《湖南教育:上旬》编辑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718.5
【相关文献】
1.经教育部批准2010年新设置或更名的43所高校名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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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部:71所高校设置人工智能相关学科 [J], 无;
5.教育部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对湖南工业大学(筹)新校区进行考察 [J], 诚晓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一)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一)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3.08•【文号】教高[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有关部门(学校)申请2010年度增设或调整专业的请示收悉。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的评议意见,并在征得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对设置医学类、公安类专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印发给你们。

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887个本科专业和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见附件1、2),可自2011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616个本科专业和16个医学类专科专业(见附件3、4),不得安排招生;需考察或评估的9个医学类专业(见附件5),待考察或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25个专业(见附件6)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望各有关部门(学校)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增专业建设,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附件:1.2010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2.2010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单3.2010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4.2010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单5.需考察或评估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业名单6.同意撤销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一年三月八日附件1:。

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的函(附:成都文理学院章程)

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的函(附:成都文理学院章程)

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的函(附:成都文理学院章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05.16•【文号】教发函[2014]125号•【施行日期】2014.05.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的函(教发函[2014]1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独立学院转设的函》(川府函〔2013〕26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51013671;同时撤销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都文理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鼓励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请督促四川师范大学与成都星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认真履行签订的《终止合作举办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暨善后事宜协议书》,逐项实施到位,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我部将对落实情况和结果进行复查。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结合优化区域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需要,引导学校按照办学定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四川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入选团队名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入选团队名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入选团队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0.08.31
•【字号】川教函[2010]518号
•【施行日期】2011.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入选团队名单的通知
(川教函〔2010〕518号)
省属有关高等学校:
经所在高校推荐、专家答辩评审并经公示,“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2010年度入选团队已经确定,现将名单予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入选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期限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教育厅资助经费10万元,所在高校匹配经费不低于10万元。

二、有关高校应按照我厅《关于启动实施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通知》(川教[2010]104号)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后续管理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组织专家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任务书进行论证后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备案,作为创新团队验收依据;按时报送年度进展报告;同时大力支持创新团队的工作,协助解决团队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附件:2010年度“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入选团队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附件:
(注:按所在单位学校代码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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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羽 何庆 杨亚培 潘力 曾全 张生 李君臣 何萍 许文强 廖祥 舒渠丰 陈光凤 杨明轩 杨朝波 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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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五届高等学校 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候选人名单
姓名 涂文涛 唐小我 王康 张澜涛 周雪峰 步宏 蒋葛夫 朱宏 刘灿 曾明 陈布科 杜志敏 周介铭 马跃荣 郑有良 孙卫国 陈宁 倪师军 陈伟 肖正学 罗大玉 蒲果泉 尹大家 冯林 张应辉 司徒渝 杨建国 李辉 朱康 王世伦 周鉴 胡碧玉 傅明 李志刚 李曦 省教育厅副厅长、教授 省教育厅副厅长、教授 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书记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四川大学副校长、教授 西南交通大学原副校长、教授 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教授 西南财经大学原副校长、教授 西南民族大学校长、教授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西南石油大学原校长、教授 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四川农业大学校长、教授 西华大学原校长、教授 西华师范大学校长、教授 成都理工大学校长、教授 成都体育学院院长、教授 西南科技大学校长、教授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校长、教授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院长、高级经济师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院长、教授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成都东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处处长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处长 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第四届省高评委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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