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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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查与思考

乡村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查与思考

乡村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查与思考发布时间:2021-08-11T16:53:01.517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3期作者:黄景树[导读] 摘要:建设乡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是推进镇级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廉洁高效政府的迫切需要,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

桂平市马皮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桂平市马皮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西桂平 537203摘要:建设乡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是推进镇级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廉洁高效政府的迫切需要,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

文章主要分析了乡村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调查与思考,以供大家交流探讨。

关键词:乡村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调查;思考1乡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分析在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全面建设服务中心主要的提升方面为科学规划,明晰功能定位,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管理机制,加强组织和实施。

1.1科学规划建设。

根据不同乡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分布、人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结合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求,按照选址上均衡配置,建设上适当合,分步实施“一条龙”方式,合理布局文化设施。

1.2明晰功能及定位。

结合乡村自身资源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确定适合当地的综合服务, 提供一站式服务。

1.3创新经营管理机制,鼓励各方参与建设和管理。

1.4 加强组织实施 , 由点出发 , 以点带面 , 扩大人员编制,加大资源投入,加强监管。

2乡村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2.1缺乏建设人才乡村综合服务中心缺乏专业人才。

文管理人员专业素养缺失导致公共工作的实施偏差。

没有专业基础,工作很难创新,人才流失严重。

2.2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通过对各乡村的设施进行调查和分析,笔者认为硬件设施建设不全是现今较为突出的问题,面积大多不符合建设要求。

2.3缺乏经济保障地方政府文化投入差距较大,没有多余的人力财力支持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本(6篇)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本(6篇)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本首问负责制度一、首问负责制度是指来本中心办事的群众或党员询问有关问题和联系工作时,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

二、对属于本职责范围或本站所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

三、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其他站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者必须帮助联系相关服务窗口,协助联系有关人员。

四、首问责任者借故推诿、推脱、不予回答或不予协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人员解决问题的,按工作失职论处。

五、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不按规定办理借故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统一佩戴工作上岗证,方便服务对象辩明身份,进行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含电话咨询)党务政务服务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的材料,并提供相关办事指南。

二、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办的全部材料和具体要求。

事项复杂,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限时办结制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政务服务事项均应公开承诺办理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

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当场修正,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修正,并及时予以办理。

监督投诉制服务大厅设监督投诉台,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廉政行为等____投诉。

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故意拖延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全程代理服务制一、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

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能够办理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后交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1、申请人或村级全程代理人员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并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2、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带来办结;3、将办理结果反馈送达当事人。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苏发〔2018〕1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泰发〔2018〕12号)和《**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兴政办发〔2018〕144号)、《全市农村基层党建整体提升(2018-2020)实施方案》(兴委办发〔2018〕5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以下统称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社区服务设施是指社区开展党建工作、村民自治、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和群众性活动的设施,包括社区党组织和村委会等社区组织使用和管理的室内场所,以及社区村民使用的文体活动广场。

社区服务设施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

第四条社区服务设施应当根据农村发展、党的建设、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以城乡规划为指引,以社区为单元,综合政策要求、区位条件、功能定位、人口规模、社区布局等,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做到设置合理、面积达标、功能完善、产权清晰、集约利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加强资源整合利用,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办公活动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当按照下列面积标准配置:(一)社区办公和活动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二)社区卫生用房不少于120平方米、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少于300平方米;(三)室外文体活动广场不少于300平方米,“百姓大舞台”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流程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流程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计生窗口一、项目名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申请条件:凡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15天以上,女性年龄在18-49周岁,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流动育龄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申报材料:1、《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2、户口簿、身份证;3、一寸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1、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2、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上签署意见;3、报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承诺时限:即办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七、办理流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计生窗口一、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申请条件:1、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3、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免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三、申报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2、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生育证明,并加盖公章;3、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2张。

四、办理程序:1、到男方或女方户口(或单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2、男女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在《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报女方所在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承诺时限:即办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七、办理流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劳动保障窗口一、项目名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二、申请条件:1、具有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的人员,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2、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0周岁自愿参保一次性缴清养保费。

三、申报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2、1寸免冠照片2张。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申请指南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申请指南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申请指南一、申请材料准备申请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之前,请准备以下材料:1. 申请表格:根据所需设施不同,下载相应的申请表格,并填写完整准确的信息。

2. 身份证明:申请人和所有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户籍证明:提供与申请人相关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4. 房产证复印件:如果需要建设或修缮房屋,提供相关房产证明复印件。

5. 征地协议:如涉及征地的情况,请提供征地协议复印件。

6. 项目规划:提交详细的项目规划书,包括设施的规划图纸和设计方案。

7. 财务资料:提供申请人或项目方的财务状况证明,如银行对账单、资产证明等。

8. 其他辅助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环评报告、规划审批文件等。

二、申请流程1. 资格审查: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

2. 编制评审: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编制。

3. 审批: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审批结果通知,并进行后续手续办理。

4. 手续办理:根据审批结果,申请人需办理相应的手续,如设施建设许可证的申请、征地手续等。

5. 设施建设: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可以开始设施的建设或修缮工作。

6. 完工验收:设施建设或修缮完工后,相关部门将进行验收,确保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三、申请注意事项1. 清晰明确的项目规划:在项目规划书中,清晰地描述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用途,确保相关部门可以准确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2. 完善的资金保障:在财务资料中,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或项目方具备足够的资金用于设施的建设或修缮。

3. 合法合规的手续办理:在办理手续时,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确需征地,必须办理相关征地手续。

4. 按时提交申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避免错过申请截止日期。

5. 配合主管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工作:及时提供补充材料,积极响应主管部门的要求,以确保申请程序的顺利进行。

关于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一、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更加注重强化基层的要求,整合现有资源,在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综合效劳中心〔站、点〕,实行“一站式”效劳,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和基层站所职能转变;进一步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效劳基层群众工作合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效劳和社会管理水平,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行为标准、机制健全、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便民利民效劳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为构建“和谐某某”、实现经济社会开展历史性跨越奠定更加坚实的根底。

〔二〕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要求,至2022年4月底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要建立便民综合效劳中心,将各职能站所直接面向党员、群众的审批和效劳事项纳入便民综合效劳中心办理;村〔社区〕要建立便民综合效劳站〔点〕,为基层群众办理事务提供有关效劳。

着力加强便民综合效劳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使办公设施标准化、效劳事项公某某、效劳流程标准化、办事制度程序化,逐步形成基层便民利民效劳网络体系,努力把便民综合效劳中心〔站、点〕打造为效劳群众的绿色某某、脱贫致富的信息基地、化解矛盾的前沿窗口。

〔三〕指导原那么——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

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科学设置效劳事项和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效劳。

——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

在明确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各级相关业务部门领导责任的根底上,进一步强化县〔市、区、特区〕党委、政府的职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指南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指南第一章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概述 (3)1.1 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性 (3)1.2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现状与发展 (3)第二章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4)2.1 生活垃圾处理 (4)2.2 生活污水处理 (5)2.3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维护 (5)第三章饮水资源管理与卫生 (6)3.1 饮水源保护 (6)3.1.1 饮水源保护区划分 (6)3.1.2 饮水源保护措施 (6)3.2 饮用水设施建设与维护 (6)3.2.1 饮用水设施建设 (6)3.2.2 饮用水设施维护 (6)3.3 饮用水水质监测与保障 (6)3.3.1 饮用水水质监测 (6)3.3.2 饮用水水质保障 (7)第四章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7)4.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7)4.1.1 监测网络构建 (7)4.1.2 监测内容与方法 (7)4.1.3 监测结果应用 (7)4.2 食品经营监管 (7)4.2.1 食品经营许可 (7)4.2.2 食品经营行为规范 (7)4.2.3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7)4.3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 (7)4.3.1 应急预案制定 (8)4.3.2 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8)4.3.3 信息报告与公开 (8)4.3.4 善后处理与整改 (8)第五章农村疾病预防控制 (8)5.1 传染病防治 (8)5.1.1 传染病监测与报告 (8)5.1.2 传染病防控措施 (8)5.1.3 传染病暴发调查与处理 (8)5.2 慢性病管理 (8)5.2.1 慢性病筛查与诊断 (9)5.2.2 慢性病治疗与管理 (9)5.2.3 慢性病健康教育 (9)5.3 计划免疫与疫苗接种 (9)5.3.2 疫苗接种程序 (9)5.3.3 疫苗接种禁忌症与注意事项 (9)5.3.4 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处理 (9)第六章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9)6.1 妇女保健 (9)6.1.1 妇女常见病筛查与防治 (9)6.1.2 妇女保健特色服务 (9)6.2 儿童保健 (10)6.2.1 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估 (10)6.2.2 儿童疾病预防与控制 (10)6.3 孕产妇健康管理 (10)6.3.1 孕前保健 (10)6.3.2 孕期保健 (10)6.3.3 产后保健 (10)第七章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0)7.1 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10)7.1.1 合理规划医疗机构设置。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11•【字号】镇政办发[2006]146号•【施行日期】2006.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镇政办发〔2006〕146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使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科学、规范、统一、高效地运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将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努力塑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乡镇(街道)政府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1.坚持便民利民原则。

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2.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实行“六公开”服务,即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网站等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务实高效原则。

一切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4.坚持依法行政原则。

所有服务事项,都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除按政策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费用,严禁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以权谋私。

三、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为集中办理本乡镇(街道)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机构。

便民服务中心直属乡镇政府(街道办)领导,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

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方案(2篇)

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方案一、综合平台建设背景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广大居民的需求,我们决定在____年建设一套综合平台,整合基层公共服务的资源和服务内容,并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方式。

二、建设目标1. 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居民满意度。

2. 拓展基层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提供更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内容,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3. 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和公共资源共享,提升政府机构之间的协同能力,避免信息孤岛现象。

4. 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的监管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优化服务资源配置。

三、建设内容1. 综合平台系统架构设计:(1)建立统一的平台架构,实现各个政府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办公。

(2)搭建安全稳定的服务器,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加强数据的安全保护措施。

(3)设计友好的用户界面,方便居民使用平台进行各项服务和查询。

2. 服务事项整合:(1)梳理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整合相关资源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社保查询等。

(2)与相关政府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整合各机构的线上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

3. 办事流程优化:(1)分析各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寻找痛点和改进空间,优化流程,并提供在线办事指南。

(2)引入智能化技术,提供智能推荐和个性化办事流程,根据居民的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

4. 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1)与相关政府机构建立数据接口,实现政务信息的共享和协同办公,避免重复录入和信息孤岛。

(2)建设政府内部协同办公平台,提供文件传输、会议协同等功能,提升工作效率。

5. 监管与评估机制:(1)建立对基层公共服务的监管和评估机制,通过平台数据和用户评价等多方面指标进行评估。

(2)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对低效率和低满意度的服务事项进行整改和优化,推动基层公共服务的提升。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二篇)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村便民服务中心是乡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为村民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和解决实际问题。

村便民服务中心在村级治理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有效促进了乡村社会的发展和村民的福祉。

下面将分别从村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建设与管理、服务功能和发展前景四个方面来详细探讨。

一、村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村便民服务中心是村级政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1. 提供各类证书和证明的办理服务,例如户口迁移、出生证明等,以减少村民办事的繁琐和时间成本。

2. 提供行政许可和备案服务,例如土地流转、建房等,以便村民能够合法、便捷的进行相关事务。

3. 开展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例如首要医疗服务、健康咨询等,以满足村民的健康需求。

4. 组织社区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如庆祝节日、开展体育比赛等,以增加村民的社交和文化娱乐机会。

5. 发起并协调涉及村级事务的相关会议和活动,以促进村民参与和民主决策的机会。

二、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建设规范化和标准化。

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保证其设施设备的质量和功能的完善,为村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强化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

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和提升,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3. 加强信息化建设。

村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查询,便于村民了解村级政府工作和相关政策,提供一站式服务。

4. 完善运行机制与监管体系。

村便民服务中心应有健全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确保其各项职责的顺利开展,保证服务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三、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解决基本民生问题。

村便民服务中心能够提供各类证明、办事服务,帮助村民解决身份证明、户籍变更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2. 促进村级治理。

村便民服务中心能够组织相关会议和活动,促进村民参与和民主决策,推动村级治理提升,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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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本建设指南所指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是指以农村乡镇、自然村或行政村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和便民、利民需求为目标,提供公益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大众化居民生活服务的便民服务集聚综合体,按所在位置、规模和服务对象可分为乡(镇)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生活综合服务站。

本建设指南适用于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的新建、改造和经营管理。

(二)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出发,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合理确定建设水平,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运行经济。

二、建设规模及服务功能要求
(一)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规模应以乡镇、自然村或行政村居住人口数量为主要依据,兼顾服务半径确定。

乡(镇)生活综合服务中心营业面积要求300平方米以上。

村级生活综合服务站营业面积要求100平方米以上。

(二)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应与乡镇、自然村或行政村的人口结构、居民消费水平、习惯和方式相适应,应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便捷消费为目标,具体分为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详见下表。

新建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应优先考虑配置基本服务功能,改造的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应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完善基本服务功能。

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组合表
三、选址布局要求
(一)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应选择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市政条件较好,符合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要求的场所。

(二)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应根据服务功能的特点,进行合理布局。

四、经营管理要求
(一)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一般采用统一经营管理的方
式,即各项服务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完全纳入到一个组织机构下,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商经营、统一运营管理,从源头上把控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的功能组合、品牌档次,保障项目完整性,最大程度满足居民的消费服务需求。

(二)经营场所进行简洁装修,墙壁和地面便于经常清扫刷洗,店内通风、明亮。

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配备消防安全设施或设备,保证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三)各岗位的从业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经过岗前培训。

(四)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和服务应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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