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项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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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部17项核心制度

2023年卫生部17项核心制度

2023年卫生部17项核心制度卫生部十七项核心制度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

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

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

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治疗室工作制度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

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

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药房工作制度一、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服务领域中,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中心制度。

下面是医疗核心制度的18个方面。

1.医疗法律法规制度:包括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医疗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则以及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医疗服务的行为和管理。

2.机构认证制度:对医疗机构进行认证,确保医疗服务机构达到一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3.医疗责任制度: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确保他们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尽到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4.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考核、晋升以及医疗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以确保医务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5.医保制度: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障,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6.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统一管理,防止过度消费和不合理收费。

7.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防止虚假、劣质药品的流通。

8.医疗信息化制度:通过建立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信息化系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9.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保护患者权益,协调解决医疗纠纷。

10.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个人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记录个人的健康信息和医疗历史,方便个人和医务人员获取和共享健康信息。

11.市场准入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市场准入管理,保证医疗市场的正常运行和良性竞争。

12.特殊人群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为特殊人群提供医疗救助和保障。

13.预防保健制度:加强医疗保健的预防工作,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等活动。

14.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评估和监测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15.医疗科研创新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医疗科研和创新工作,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16.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推动医疗服务的均衡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及性。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机关领导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通过一系列和措施推行的医疗改革方案。

这些核心制度旨在解决中国医疗系统面临的问题,提高人民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

具体包括以下会议项核心制度: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基本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2. 医疗救助制度:实行了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救助。

3. 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加强了医疗费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速度。

4. 健康体检制度:加强了健康体检服务,提供预防性健康检查。

5. 在线医疗服务制度:推动了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在线咨询、挂号、购药等服务。

6.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了药品供应保障,降低药品价格。

7. 社会办医改革制度:支持社会办医,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

8.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

9. 公立医院改革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10. 医生和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生和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1. 城乡医疗协作制度:推进城乡医疗协作,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12. 医患关系改革制度:改善医患关系,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13. 中西医结合制度: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中医药事业。

14. 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疗学术研究和医务人员培养。

15. 医疗设备采购制度:改革医疗设备采购制度,降低设备采购价格。

16. 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制度,提供对特定疾病的保障。

17. 疫苗安全保障制度:加强疫苗安全保障,保障民众的免疫安全。

18. 共享健康信息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互通共享。

这些核心制度的实施推动了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进程,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医院感染管理十七项核心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十七项核心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十七项核心制度1. 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确定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手卫生、消毒灭菌、隔离措施等。

2. 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感染监测系统,监测医院感染的发生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感染源控制制度:对患者、医护人员和环境等可能的感染源进行控制,包括隔离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 消毒与灭菌制度:规定医疗器械、设备和环境的消毒与灭菌程序及频率。

5.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规定医院内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的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置方式,保证安全处理。

6. 医疗器械使用与管理制度:管理医院内各类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和检验工作。

7. 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医护人员在不同情况下的手卫生要求和程序,并进行教育和培训。

8. 感染预防与控制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与感染预防控制相关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于感染预防的意识和知识水平。

9. 隔离与防护措施制度:对患者进行隔离预防,并规定医护人员在不同情况下的个人防护要求。

10. 医院感染事件报告制度:规定医院感染事件的报告程序及处理流程,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感染事件。

11. 感染性疾病防治措施制度:定期开展感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包括疫苗接种、疾病防控知识宣传等。

12. 空气消毒与净化措施制度:对医院内空气进行消毒和净化,减少传播病原体的风险。

13. 采样与送检制度:规定医院内各类样品的采集、保存、送检程序,确保准确的检测结果。

14. 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医院内抗生素的使用,防止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

15. 医护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医护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管理,包括疾病预防和职业健康检查等。

16. 病房、手术室清洁与消毒制度:规定病房、手术室等环境的清洁与消毒要求和程序。

17. 感染后处理与排查制度:对因医院感染导致的后续处理和排查进行规范,防止感染的扩散和再次发生。

18项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18项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18项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行业的核心问题,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医疗安全制度。

下面将介绍18项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件。

3.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4.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5.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纠纷处理制度,对医疗纠纷进行及时处理和调解。

6.医疗安全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7.医疗安全检查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对医疗设备和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8.医疗安全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评估制度,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9.医疗安全监测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制度,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

10.医疗安全通报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通报制度,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通报和处理。

11.医疗安全督导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督导制度,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督导和监督。

12.医疗安全评价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评价制度,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价和改进。

13.医疗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对医疗过程中的信息进行管理和保护。

14.医疗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和技术进行管理和维护。

15.医疗安全文化建设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文化建设制度,营造安全、和谐的医疗环境。

16.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2024年最新版)

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2024年最新版)

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2024年最新版)一、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我国在2024年对医疗核心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更新。

本文档将详细阐述这十八项更新的内容。

二、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更新内容1. 患者就诊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实名制挂号管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

2. 医生处方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管理,规范处方行为,提高用药安全。

3. 医患沟通制度- 更新内容:强化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

4. 病历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病历的管理,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6.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医疗安全的监管,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7. 医疗技术应用制度- 更新内容:规范医疗技术应用,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8. 医学教育与培训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学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素质。

9. 医疗资源配置制度- 更新内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10.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11.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疗费用的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12. 医疗保险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3. 医疗信息化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便捷性。

14. 医疗监督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规范医疗行为。

15. 医疗责任制度- 更新内容:明确医疗责任,保障患者权益。

16. 医疗救助制度- 更新内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的医疗需求。

17. 医疗科研制度- 更新内容:加强医疗科研管理,促进医疗科技进步。

18. 医疗伦理制度- 更新内容:强化医疗伦理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

三、结语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更新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质量17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17项核心制度

十七项医疗质量安然核心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方案生育委员会于2021年5月8日在医疗质量打点方法〔征求定见稿〕第七章第53条中,明确提出了“十七项医疗质量安然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罗: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术前讨论制度5、疑难危沉痾例讨论制度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手术分级打点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打点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3、会诊制度14、新技术和新工程准入制度15、危急值陈述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打点制度17、手术安然核查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查抄、诊断、治疗、抢救、转院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需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查抄、必要的辅助查抄和措置,并当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呈现措置定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当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纳积极办法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陈述病院主管部分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查抄、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伴随或安排医务人员伴随护送;如接诊病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病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措置患者,出格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成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加。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年最新发布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年最新发布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年最新发布1. 医疗保险制度- 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将覆盖全国范围内的公民,以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

- 医疗保险制度将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住院治疗、门诊诊疗和药物费用的报销。

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了严格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将确保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医疗人员和医疗服务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3. 医疗人员管理制度- 医疗人员管理制度将规范医疗人员的职业行为和技术能力,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 医疗人员管理制度将加强医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建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将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工作,以确保他们按照规定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将规定医疗费用的收取和报销方式,以防止过度收费和浪费。

-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将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和审计,以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6.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全国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信息电子化,提高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将保护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7.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将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8.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将规范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和质量控制,防止使用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9. 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活动的规范和安全。

- 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将加强对医疗设施、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的监管,防止医疗事故和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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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汇编十七项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10)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1)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2)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3)危急值报告制度(1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5)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6)分级护理制度(17)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各科室应建立三级医师诊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三、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下午、夜间、晨间巡视和重点查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五、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护士通知后及时查看患者并作相应处理,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六、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七、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检查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查看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查房。

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重点解决危重疑难病例及问题。

审查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制度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最后将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制度四: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部同意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业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或医务部主任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对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一年要举行2次以上的全院会诊,并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由业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制度五: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各科室应制定本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或预案,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抢救事件应及时通知科主任、业务部和院领导。

科主任、医务部或院领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重大急救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各急救小组成员要保证及时到位。

四、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和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五、在抢救危重病人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六、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制度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级:1、一级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二级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3、三级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4、四级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级别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一、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一、二、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一、二、三级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

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的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由科主任或科室副主任审批。

三级以上的手术需要进行术前讨论。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进行术前讨论、科主任签字后,报业务部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接受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一、二类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术前告知和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和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或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制度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 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业务部派人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

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制度九: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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