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合集下载

201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网上自测试卷B卷(答案仅供参考)

201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网上自测试卷B卷(答案仅供参考)

1. 下列哪些改正可能会影响国际申请日的变更? (1分)A. 摘要使用的语言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使用的语言不一致B. 申请人在提交PCT国际申请之后,发现申请文件有个错别字,申请人随后提出明显错误更正请求C.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国际申请费D. PCT申请文件中遗漏了一页说明书2.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11月24日向王某发出了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王某于2007年1月11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当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权进行了登记,并于2007年1月19日进行了公告,2007年1月26日王某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王某的专利权应当自()生效? (1分)A. 2006年11月24日B. 2007年1月11日C. 2007年1月19日D. 2007年1月26日3. 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若没有关于权利归属的协议,则申请专利权的权利属于() (1分)A. 委托人B. 受托人C. 委托人和受托人D. 双方均不能申请专利4. 下列不属于技术秘密开发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是 (1分)A. 项目名称B. 研究开发计划C. 风险责任的承担D. 转让技术秘密的内容5. TRIPS协议对广播组织权的保护至少为广播发生之年末起的: (1分)A. 10年B. 20年C. 30年D. 50年6.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1分)A. 1年B. 2年C. 3年D. 4年7. 著作权领域作品的可复制性,实际上 (1分)A. 就是作品必须以有形物质载体固定B. 应是作品能够印刷方式印制C. 是指作品能够被人们感知并再现出来D. 就是排斥口述作品8. 作品被演绎时,原作品著作权人可以要求谁支付报酬? (1分)A. 演绎作品的作者B. 原作品的使用者C. 演绎作品的使用者D. 演绎作品的作者和演绎作品的使用者9. 下列哪一项不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1分)A.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B.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C. 披露、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的行为D. 第三人不知或不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10. 在我国,商标权转让需要符合下列程序要求:() (1分)A. 由转让人单独提出申请B. 由受让人单独提出申请C. 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D. 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11. 商业秘密权的客体包括 (1分)A.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B. 动植物品种C. 科学发现D. 智力活动规则12. 根据《巴黎公约》,以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为理由申请强制许可的期间为: (1分)A. 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或自授予专利之日起满三年,以后满期的期间为准B. 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三年,或自授予专利之日起满四年,以后满期的期间为准C. 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或自授予专利之日起满三年,以先满期的期间为准D. 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三年,或自授予专利之日起满四年,以先满期的期间为准13. ()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更换他人商品上的商标,并将商品投入销售的行为: (1分)A. 商标犯罪行为B.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C. 反向假冒行为D. 侵害注册商标标识行为14. 商业秘密的什么特性可使两个以上的人能拥有同样的商业秘密 (1分)A.相对性B. 绝对性C. 客观性D. 主观性15. 申请人就某一商标首先于2010年10月6日在法国提出注册申请,然后又于2010年11月10日在日本提出注册申请,如果该申请人要想在中国享受商标注册优先权,就应当于()前在中国提出注册申请: (1分)A. 2011年4月6日前B. 2011年5月10日前C. 2011年10月6日前D. 2011年11月10日前16. 李某购买了一支“英雄”牌高级钢笔,而且该钢笔中还含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那么,李某享有() (1分)A. “英雄”商标专用权B. 该钢笔的所有权C. 该实用新型专利权D. 前三项权利之全部17. 下列不属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是 (1分)A. 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B. 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C. 主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D. 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或者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18.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 (1分)A. 2010年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B. 某画家即兴绘制的油画C. 律师在法庭上的口头辩论D. 自动监视器拍摄的连续相关画面19. 下列哪项不属于商业活动中的商业秘密管理 (1分)A. 加强员工保密教育B. 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C. 交易过程中的防范D. 商业间谍的防范20.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的相同点是 (1分)A. 取得方式B. 专有程度C. 所属法域D.客体范围21. 请求书中出现的下列()情形符合规定? (1分)A. 发明名称一栏填写为“一种化合物”B. 联系人一栏填写为“汤姆•马克”C. 申请人一栏填写为“徐克敏博士”D. 发明人一栏填写为“太阳能自行车研究课题组”22. 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1分)A.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和审查B. 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被告的请求及其提交的证据宣告专利权无效C.侵犯他人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D.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 一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申请日为2007年1月1日,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1月9日。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和范围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和范围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和范围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大多数经营者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都会用商标来区别自己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

那么,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有哪些范围?下面,律伴为您详细介绍。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1、商标权保护的期限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

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商标权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商标注册人继续保持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2、商标权保护的范围我国《商标法》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为保护对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这是区别和判断侵权与否的一条重要界限。

“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可视性标志。

“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

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也无权任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

对于不涉及商标权保护范围的使用行为,则不作为侵权行为追究。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什么是商标权?什么是商标权转让?办理商标代理业务须知文章来源:律伴网/。

简述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简述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简述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一、商标权的定义与保护范围概述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在我国,商标权保护范围主要依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界定。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旨在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二、商标权保护的范围界定1.相同商品或服务上的相同商标:如果两种商标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完全一致,那么这两种商标就属于相同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会构成对先注册商标的侵权。

2.相同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如果两种商标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使得消费者容易产生混淆,那么这两种商标就属于近似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也会构成对先注册商标的侵权。

3.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相同商标:如果两种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完全一致,那么这两种商标就属于相同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会构成对先注册商标的侵权。

4.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如果两种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使得消费者容易产生混淆,那么这两种商标就属于近似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也会构成对先注册商标的侵权。

三、我国商标权保护范围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享有对其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此外,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签订了一系列国际条约,如《巴黎公约》、《马德里协议》等,以扩大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四、如何扩大商标权保护范围1.注册多个商标:注册多个商标可以在不同商品或服务上形成保护,从而扩大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2.加强商标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可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并进行维权。

3.开展国际注册:通过在国际上注册商标,可以在更多国家和地区获得商标权的保护。

五、总结:商标权保护范围的重要性商标权保护范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一个广泛的保护范围可以防止他人侵犯商标权,维护品牌形象,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与限制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与限制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与限制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在市场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商标权的持有人,必须了解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相应的限制,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商标权益。

本文将就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限制进行探讨。

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商标法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的范围,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区域范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通常以商标注册地为界限,商标权在注册地享有独占性质的保护。

未经商标持有人授权,在商标注册地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2. 使用范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涵盖商标的实际使用范围。

商标持有人在商标注册的类别内,对于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享有商标权的保护。

当他人在同一类别内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可能会造成混淆,构成商标侵权。

3. 三维商标保护范围:在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内,还包括对三维商标的保护。

三维商标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包装、装潢等具有特定的立体结构作为商标的标识。

三维商标的保护范围与二维商标相似,侵权行为同样适用于三维商标。

4. 商品及服务范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也由商标注册类别所决定。

商标持有人在商标注册类别内享有对该类别的商品或服务的独占性质的保护。

若他人在同一类别内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构成商标侵权。

二、商标权的限制商标权的保护虽然广泛,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商标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硬性限制:法律对商标的保护做出了一些硬性限制。

例如,不能注册与公共利益相抵触、容易引起混淆、欺骗性质的商标;不能注册国旗、国徽等国家标志作为商标;不能注册专利权和著作权的标志等。

这些限制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正竞争。

2. 限制使用特定字词:商标权的保护还受限于商标中的特定字词。

例如,使用地理名称、一般性描述词等作为商标,可能会受到限制。

这是因为这些字词对于其他经营者也具有一定的意义,限制注册特定字词的商标有助于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有哪些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

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国家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专用权其实就是商标权,这是经过法定程序注册了商标之后的所有人享有的权利。

商标专用权有自己的具体内容,主要是权能和权利方面的内容,下面小编就围绕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有哪些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注册人自己使用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完整的使用权。

首先,注册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其次,注册人有权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广告宣传,也可以利用其注册商标进行广告宣传。

最后,除非注册人因违反商标法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因有效期届满超过宽展期没有续展被商标局注销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剥夺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得强令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许可他人使用。

第二、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即未经注册人的许可,任何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未经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注册人使用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给注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侵权人处以罚款。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转让权。

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有偿或无偿地转让其注册商标。

转让注册商标,实际上是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四、许可他人使用权。

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在应如何对本案进 行定性上存在很大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 当事人的分装行为属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 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行为,构成了《商 标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所界定的商 标侵权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反向假冒 注册商标。第二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分装 机油属于生产加工行为,并不构成商标的 反向假冒,但是其行为构成伪造厂名,应 按《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定性处理。
2、与民法上侵权行为认定的区别;
3、商品质量与此无关。
第二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 2、赔偿损失 ;
二、行政责任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
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3、对侵权人处以罚款 ;
三、刑事责任
(一)侵犯商标权犯罪的构成要件 1、必须侵犯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 标专用权。 2、必须实施了侵犯其他企业已注册商标的行为。
返回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 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 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 销售侵权商品行为。但销售不知道是侵 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属于侵权, 但能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 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 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反向假冒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 投入市场的行为。简言之,就是将自己的 商标用在他人商品上再投放市场。
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即除上述侵权行为之外的其他侵权行为。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 若商标权人实际使用的商品/服务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不一致,可 能导致三种后果: • 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 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 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4
专利权获取条件?
专利权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性。
➢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 的专利文件中。
15
专利权的获取? (发明)
专利权
申请人 代理公司 检索和风险分析
递交申请材料
专利局初步审查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驳回申请 基本符合要求 限期补正
补正不符合要求或未按 时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申请日满18个月公布
补正、陈诉意见符合要求
(申请日始3年内)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
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审查,视为撤回申请
8
商标权的使用?
商标权
➢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 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 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商标法》第48条 ➢ 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 标明“注册商标”或者®。 示例: ➢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 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第49条 ➢ 商标只有通过不断使用才能显示出其价值,体现其权利存在的意义, 故《商标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 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 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在台湾注册的商标,在大陆受到保护吗?

在台湾注册的商标,在大陆受到保护吗?

一、案例1顶超(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诉上海购购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浦民三(知)初字第59号原告顶超(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K****** I** T****,首席执行官。

委托代理人黄某某,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购购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沈剑,上海朝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顶超(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购购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5月17日、7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黄某某、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沈剑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顶超(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诉称,原告是全球领先的三大商业连锁品牌百货零售企业之一,其5000多家门店遍布全球14个国家。

财富杂志“2008年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第51位,“2009年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第56位,“2010年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第58位,财富杂志“全球最受尊敬的英国公司”专项排行第1位,财富杂志“全球最受尊敬的食品及医药店铺”专项排名第3位。

“乐购”自进入中国以来,已经开设了97家超级大卖场和14家便利店,仅在上海就有21家超级大卖场及14家便利店,在全国及华东地区百货零售领域及消费者心中拥有崇高的地位及良好的口碑。

经调查发现,被告于2010年8月23日起就开始以“乐购生活购物广场”名义经营,在超市门店外立面店名、内部装修、装饰、指示牌、导购图、价格标签、电子秤、电脑收银条、商品包装、购物袋、宣传单、促销广告、员工制服、胸牌、会员卡等上标注“乐购”标识。

被告冒用原告的注册商标开展商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的商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并给原告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

为此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乐购”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在其超市内外任何地方及经营中使用“乐购”字样;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46.8万元;3、赔偿原告因调查和制止被告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2万元;4、在《新民晚报》上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现在我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程度已经是非常的高了,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实体法来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就很清楚的区分清楚商品。

另外有部分商标在注册的时候是有绝对的专用权的,所以,可能有很多人比较好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其实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也就是核定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这个和注册商标的时候的登记范围有关。

▲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
上。

即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

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商标权保护的期限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

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
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商标权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商标注册人继续保持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三、保护商标权的意义主要是什么?
商标所有人经注册(或经使用)取得的专用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权在他取得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以及与经营那种商品的广告、发票、说明书等处使用该商标;二是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品上,以及与该商品经营有关的广告等上面使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印制或销售与自己注册商标有关的商标标识。

保护商标专用权,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制止、制裁商标侵权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的专有权。

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使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这是健全商标法制的
中心环节,也是商标立法的宗旨所在。

所以,我国《商标法》在总结建国以下商标管理工作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用专门章节作出规定
《商标》颁布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处理各种类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违法案件,有力的保护了商标所有人的专有使用权,制止了违法,打击了商标犯罪活动。

同时,对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标管理秩序,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商品经济社会,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出于牟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商标权行为特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

这些违法、犯罪的活动,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商标管理秩序,干扰了企业创优质、保名牌、树立商标信誉的正当竞争,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利;在对外贸易中,使我国名片商标的信誉受到损害,失去了国际市场,影响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由此可见,严格执行商标管理法规,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制止和制裁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其他破坏商标管理秩序的犯
罪活动,是有效维护商标专用权,保证商品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商标经济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必然要求。

可见,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要分实际情况,除了该商标注册的产品范围以外,和该商标类似的一些标志也是不允许被他人非法使用的,但是我国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的界定并不足够清晰,所以导致市场中还是存在着一些打擦边球的这种现象,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在理解的时候还是比较抽象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