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2013版)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公示表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公示表序号学院年级班级姓名学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活动时间奖项分值01 民社学院大二社工1632 王晶14 校级校体委第十七届换届组织参与02 民社学院大二社工1633 焦静41 校级校体委农家乐聚餐组织参与03 财经管理学院大二证券1631汤艳芳19 校级校体委毕业生晚会组织参与04 通识学院大二法律1631 祁翔32 校级校体委新生早训组织参与05 艺术学院大二传播1632 孙韵33 校级2017校体委招新组织参与06 艺术学院大二视传1631 张梦婷33校级阳光俱乐部组织参与07 民社学院大二婚庆1633 郭楚楚13 校级十六届校运会组织参与08 医学院大二护理1634 徐小洁41 校级校体委第七届代理改选组织参与09 医学院大二护理1634 童珏39 校级体委内部素拓活动组织参与10 医学院大二护理1636 綦诗蓉41校级校体委元旦晚会组织参与11 医学院大二护理1632 刘芳2612 医学院大二言语1631 袁伟红2113 医学院大二言语1631 刘加敏2214 医学院大二言语1631 胡湘玉2315 医学院大二言语1631 张燕2516 通识学院大二法律1632 刘红丽2517 殡仪学院大二殡仪1634 种少康1018 软件学院大二网工1632 罗苗苗5019 软件学院大二软开1636 刘海文3420 软件学院大二软开1638 刘业培3921 通识学院大二法律1632 陆媛4922 通识学院大二法律1632 刘金枝2923 商学院大二文秘1631 苏醒0924 商学院大二文秘1633 黄嘉妮2325 商学院大二文秘1633 胡梦君2126 艺术学院大二传播1632 吴洁2927 民社学院大二婚庆1633 王春燕2228 民社学院大二心咨1631 李泽萱2729 民社学院大二心咨1632 刘丹0530 医学院大二老服1633 朱鑫洁1131 医学院大二健康1631 李晓灵6232 医学院大二护理1632 谢迎港0433 医学院大二护理1633 蒙旭2034 医学院大二护理1633 张宇3735 医学院大二老服1632 王杰1536 医学院大二老服1633 白鑫悦1537 外语学院大二商英1632 刘思思3938 外语学院大二英教1632 杨俐颖0439 外语学院大二商英1632 周品莎1940 商学院大二物流1632 吴玉娇0241 外语学院大二英教1632 王照欣0542 软件学院大二软开1632 唐志强5343 软件学院大二移动1634 谢鑫1644 软件学院大二软开1631 黄子祥3745 财经管理学院大二会计1632 龙薇1646 通识教育中心大二法律1632 曾令凯5047 通识教育中心大二法律1631 张莹1648 殡仪学院大二殡仪1633 黄佳旺4249 软件学院大二移动1634 张庆庆3650 商学院大二市营1633 范丹1151 外语学院大二商日1632 何晓楠1952 民社学院大二婚庆1633 张妤3553 54 民社学院大二民管1633 唐玮婷2355 医学院大二老服1632 王世娇0556 电子学院大二机电1633 曾生林2357 艺术学院大二艺设1633 熊思宇2958 软件学院大二软开1635 陈永强0359 软件学院大二软开1635 周芷铭0460 软件学院大二软开1638 颜若毅3861 财管学院大二物管1631 李港2562 艺术学院大二艺设1633 张洁3163 艺术学院大二艺设1632 卿娥凤1764 财管学院大二物管1631 党永生2265 外语学院大二英教1631 雷李晶0466 软件学院大二移动1631 何欢1067 外语学院大二旅英1631 何淑琪0668 民社学院大二婚庆1634 李叶1669 软件学院大二网工1631 徐山湄2070 医学院大二老服1633 张丽华1671 电子学院大二信管1631 郭丁珲0772 医学院大二护理1633 胡晓晴4073 民社学院大二婚庆1632 张朔2774 民社学院大二社工1632 王杰2275 民社学院大二物管1631 肖媛媛1776 商学院大二文秘1632 蔡卉子1277 商学院大二文秘1632 刘露1478 财经管理学院大二会计1634 何婷1679 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大二婚庆1634 易发兵1080 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大二婚庆1632 刘娟1781 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大二民管1632 陈博彦1983 商学院大二文秘1632 谢双喜10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奖励办法

强。 (三)文明寝室 1、精神风貌好,内务整洁,获学校、学院文明寝室称号。 2、寝室同学团结互助,气氛融洽,无违纪违规现象。 3、积极参与公寓文化活动。 4、寝室成员没有因夜不归宿、晚归、用大功率电器等受过处分。
2、校级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本学年学分 绩点为本班第一名,若第一名被评为特等奖学金,名额空缺不顺延,如 出现总学分绩点并列的情况,推荐专业课学分绩点最高的参评;每学年 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或平均学分绩点 3),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同年级学生的前10%以内。
每班一名
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一 学生工作处
院级三好学生(二等 奖学金)
每班一名
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二 各学院
院级三好学生(三等 奖学金)
每班两名
成绩排名第三、四名 各学院
学业进步奖学金 校级先进班集体
每班一名 各学院一个
学业成绩提高幅度较大 各学院
校级先进班集典型
学生工作处
院级优秀班集体
班级总数的10%
院级先进班级典型
学生工作处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各学院学生总人数的2% 院级优秀干部典型
各学院
院级社会工作积极分 子
各学院学生总人数的2%
社会工作实践表现突出 者
各学院
优秀寝室长
全校男、女生寝室总数的 10%
寝室长中工作突出者
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第三条 奖学金的发放。校、院两级奖学金归口学生工作处统一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2013版)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负责全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各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负责本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组织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素质拓展学分是学校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必修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为8个学分,计入学生总学分。
第四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两学年修满,每学年修满4个学分。
三年内未修满8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不能领取毕业证书。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综合排名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具体参考《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奖励办法》。
第二章实施细则第六条素质拓展学分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分五大类。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活动、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可申请相应素质拓展学分。
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每学年必须修满1个学分。
具体项目和分值参照下表,备注:1、参加校级高培/院级初、中培等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可申请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计0.5/0.2学分。
2、学生干部、社团成员按个人在部门及年度考核情况,每学年第二学期可申请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具体分值如下:第八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方面活动,可申请相应学分,具体项目和分值参照下表进行:备注:1、获得机动车驾照,可申请获得1个素质拓展学分。
2、其他语种、计算机等相关考试证书参照以上标准申请学分第九条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所得奖励学分可以累加;学生参与学生组织或社团,按最高级别给予相应学分,不得累计加分;同一作品或成果参加多项比赛获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得累加记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提出了素质拓展学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认证方案1.学分构成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模块: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
每个模块设置相应学分,总学分要求为12分。
(1)思想政治素质:4学分(2)专业素质:4学分(3)身心素质:2学分(4)社会实践:2学分2.学分获取途径(1)思想政治素质参加党课学习,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计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2)专业素质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竞赛等,根据成果等级计1-4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3)身心素质参加体育竞赛,根据成绩计0.5-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参加文艺活动,如演唱、舞蹈、戏剧等,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4)社会实践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计1-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三、认证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收到申请后,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学分予以认定。
4.学分录入教务处将认定后的学分录入学绩系统,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素质拓展学分。
5.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对认定通过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方案

第十九条:素质拓展分加分细则:1. 德育及思想表现方面(1)、好人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0.5分/人;(2)、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受到表彰者,院级加0.2分/人/次,校级0.4分人/次;(3)、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鲜血,阳光行动等),积极者加0.2分/人/次;备注:青协成员至少参加2次之后才加分。
最高分不超过0.4分。
院青协对青年志愿者参加活动及表现进行记录。
(4)、凡被评为先进者,如: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优秀学员等,国家级加1分/人,省级加0.6分/人,校级加0.2分/人,院级加0.1分/人;备注:同时受到多个单位授予同一称号,取级最高分。
(5)、凡在本学年被评为校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该集体成员加0.2分/人;在寝室卫生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寝室”的,寝室成员加0.1分/人。
备注:同时获校级“优秀寝室”和院级“优秀寝室”称号的加分不累计。
2.社会工作方面(6)、团支书0.6分/人;组织宣传委员0.4分/人;班长0.6分/人;学习委员0.4分/人;生活委员0.4分/人;文体委员0.4分/人。
党支部书记、委员(7)、院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0.8分/人;院学生会主席0.8分/人;院学生会秘书长0.7分/人,院学生会副主席0.7分/人;部长0.6分/人;干事0.4分/人。
(8)、担任学生辅导员者,经学院党委考核合格者,加0.8分/人;其所带班级取得突出成绩的,由院团委视情况给予0.5-3分奖励。
(9)、担任其他社会职务者(如校会、校社联等),该学期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备案,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并出具证明材料者,比照院班级和学生会任职情况加分。
备注:以上6、7、8、9四项干部任职加分部分不累计,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分。
班团干部、学生会干部、辅导员须经班级民主考核打分,学工办老师审核后方可加相应分;根据民主考核情况,对于不称职的干部,班级同学和学工办老师有权扣除一定的分数甚至扣除全部。
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学分和特长学分。
基本学分指学生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等5个方面分别必须获得1个以上基本学分。
特长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基本学分的前提下在素质拓展六方面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另外获取的学分。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应完成4学分1.积极参加校、院。
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每次计0.5、0.2学分。
*校级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日(0.25)、优秀团日活动(0.5)、升旗仪式(0.2)、主题班会(0.2),由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统一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
2.积极参加人生导航行动,完成大学生涯设计,计0.3学分。
3.积极参加校、院党校、团校等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每次计0.2学分。
可重复累计,最高1学分;被评为党、团校优秀学员的每次计0.5个学分。
4.“爱心家教”满24小时计0.5学分,最多计1学分。
5.无偿献血一次计0.5学分,最多计1学分.6.学生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事迹,在省、市级媒体报道或通报表扬的每次计1分。
校媒体报道、有关部门表扬的(有书面材料)计0.5分。
7.积极参加活动并获得表彰按照每次计0.3-0.5学分。
*校级表彰是指由校团委、学生处等学生工作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主要包括:十佳大学生(0.5)、优秀学生干部(0.3)、优秀团干部(0.4)、优秀团员(0.3)、三好学生(0.4)、军训先进个人(0.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0.4)、十佳学习标兵(0.4)、优秀青年志愿者(0.4)等;社团表彰类按校级表彰认定;其他部门的评选表彰须报团委备案后按校级标准予以认证。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应完成4学分1.学生参加百场讲座报告并有听课标签和听讲记录或学习体会的,每场计0.1学分,累计不得超过1学分。
2.学生个人在班级、院(社团)、学校举办讲座(报告会)、独唱(奏)音乐会或艺术作品展览且反响较好的,每次分别计0.2、0.5、1学分。
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构成及标准

0.5
每次0.5分,最多不超过1分。
植树造林
0.2
每次0.2分,最多不超过1分。
勤工助学
0.2/0.5
每次0.2分,校内勤工助学岗每学期0.5分,最多不超过1分。
体验式活动
(助管、助学、助教)
0.2/0.5/0.5
1.助管活动:每次0.2分,最多不超过1分;
2.助学活动:结队帮扶学困学生,每学期0.5分,最多不超过1分;
学生社团
0.2
获得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学生社团的负责人1次分别计0.5、0.4、0.3分,其余干部及会员1次计0.4、0.3、0.2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无偿献血
0.2
无偿献血200毫升0.2分,参与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0.2分,最多不超过2分。
标兵典型
0.5/1/2
获得“成人成才成功之星”、重庆市“百佳”、重庆市“感动校园”十大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不分名额,经过竞争产生的校区级标兵典型1次0.5分,重庆市标兵典型1次1分,全国标兵典型1次2分
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构成及标准
类别
学分
备注
社会实践
三下乡
0.5
参加集中组队和自行分散下乡,达到考核要求的每人每次0.5分,最多不超过1分。
志愿服务
0.2
参加赛会服务、礼仪服务、义务劳动、校园绿化责任区建设、共青林维护、服务库区等志愿服务的,每次0.2分,最多不超过1分。
“四进社区”
0.2
参与文化、卫生、科技、法律“四进社区”、校地共建、市民学校、爱心储蓄银行、敬老、助残、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的,每次0.2分,最多不超过1分。
参与活动
0.2 /0.1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所有在籍三年制高职高专学生。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第四条凡能按照主修专业课程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允许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
第五条凡在3年基本学习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或因休学、辅修而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允许延期完成学业,但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超过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录取为本校的大学生必须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其它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并附有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
请假需经批准方为有效。
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天。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学校可以为其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负责全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各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负责本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组织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素质拓展学分是学校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必修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为8个学分,计入学生总学分。
第四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两学年修满,每学年修满4个学分。
三年内未修满8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不能领取毕业证书。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综合排名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具体参考《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奖励办法》。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六条素质拓展学分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分五大类。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活动、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可申请相应素质拓展学分。
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每学年必须修满1个学分。
具体项目和分值参照下表,
备注:
1、参加校级高培/院级初、中培等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的可申请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计0.5/0.2学分。
2、学生干部、社团成员按个人在部门及年度考核情况,每学年第二学期可申请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具体分值如下:
第八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方面活动,可申请相应学分,具体项目和分值参照下表进行:
备注:
1、获得机动车驾照,可申请获得1个素质拓展学分。
2、其他语种、计算机等相关考试证书参照以上标准申请学分
第九条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所得奖励学分可以累加;学生参与学生组织或社团,按最高级别给予相应学分,不得累计加分;同一作品或成果参加多项比赛获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得累加记分。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处分当学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认定为零分,学生可在处分撤
销后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申请通过该学分。
第三章认证办法
第十一条各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学期第一周将本学期计划开展的固定项目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每学期第七周和第十五周对后续增加或临时开展的机动项目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对各级组织、社团申报的项目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在校团委机构空间公示(公示网址/SpaceShow/Blog/List.aspx?sid =5698459&uid=327358),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第十二条各校级组织、各学院提交的项目要充分体现学生参与素质拓展活动的质量,每学期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30条。
第十三条学生参与活动信息以固定表格形式(附件一)在机构空间公示(公示网址/SpaceShow/Blog/List.aspx?sid =5698463&uid=327358),公示信息作为广大学生申报素质拓展学分的主要依据。
各学院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负责人将学生参与院级和班级活动信息在各学院机构空间公示、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将学生参与校级及校级以上活动信息在校团委机构空间公示。
公示期限为活动完成后的4天内,公示期内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学院素质拓展中心或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投诉,投诉电话为82315537。
第十四条认证程序:个人网上申报—一级审核(班级团
支书) —二级审核(院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三级审核(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学分认定
(1)个人申报。
素质拓展系统全年开放,申报人依据学院机构空间或校团委机构空间公示的信息凭学号和密码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素质拓展栏目进行网上申报(初始密码为888888),申报人需将项目信息填写完整。
(2)班级认证。
各基层团支部每月25-30号依据学院机构空间或校团委机构空间公示的信息对申报人网上申报信息进行核实,完成班级审核。
(3)院级认证。
各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依据学院机构空间或校团委机构空间公示的信息于每学期第8周和第17周对班级认证进行全面审查并在网上进行二级认证。
(4)校级认证。
校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依据学院机构空间或校团委机构空间公示的信息在每学期第9周和第18周对通过各学院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认证通过的内容进行抽查并进行三级(最后)认证。
第十五条素质拓展学分排名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每位同学须在网站信息公示当月及时申报,因未按期申报,影响评奖评优等,责任自负。
对于申报、公示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或组织,一经核实,取消该生或该组织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举报电话为82315537。
第十六条各学院对学分不足的学生实行预警制度,应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19周结束前公布未修满素质拓展学分的名单;未修满4个学分的学生,需在下一学年补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自2012级三年制学生起全面实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公示表
活动主办方:活动负责人: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公示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