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基本说明

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基本说明
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基本说明

出口物资“免、抵、退”税

政策差不多介绍

一、“免、抵、退”税差不多内容

实行“免、抵、退”税治理方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物资,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物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物资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物资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二、“免、抵、退”税治理方法的实施范围

(一)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物资,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治理方法。

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自产物资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通过加工生产的物资。

下列出口物资可视同自产物资办理“免、抵、退”税:

1 .收购与本企业生产物资的名称、性能相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的物资;

2.收购与本企业所生产的物资配套出口的物资。

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视同自产物资办理退税。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通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3 .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产品,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收购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物资办理退税。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

(2)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3)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4.托付加工生产收回的物资。

生产企业出口托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物资办理退税。

(1)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托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3)托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4 )托付方必须与受托方签订托付加工协议。要紧原材料必须由托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物资接着实行免征增值税方法。

(三)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方法。

三、生产企业出口销售入帐时刻、销售收入和离岸价的确定

(一)生产企业出口物资不论海、陆、空、邮运出口,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入帐时刻作为出口物资销售收入的实现时刻登记出口销售帐。

(二)生产企业出口物资“免抵退”税额应依照出口物资离岸价、出口物资退税率计算。出口物资离岸价(FOB )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要求出口发票与出口报关单的成交方式、数量、金额一致);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原则上以海关确定的离岸价格计算出口销售收入。对财务健全、核算规范的出口企业,确需按实列支国外运费、保费、佣金的,可提出申请,报经出口退税治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行,但在申报退税时须附

送相应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凡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实的,今后一律以海关报关单上注明的离岸价为退税依据。

(三)出口物资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均按国家规定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登记有关帐册;生产企业能够采纳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帐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个清算年度内不予调整。

四、有关“免抵退”税的计算

(一)“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及“免抵”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物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物资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物资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的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物资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二)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物资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物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物资征税率-出口物资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购进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出口物资征税率-出口物资退税率)

(三)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免抵”税额、结转下期接着抵扣的税额的计算

1.当生产企业本月的销项税额≥本月的应抵扣税额时,应纳税额≥0,即本月无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0)

=当期“免抵退”税额

无结转下期接着抵扣的进项税额(即为0)。

2.当生产企业本月的销项税额<本月的应抵扣税额时,本月进项税额未抵扣完,即当期期末有留抵税额:

(1)假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0;

(2)假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免抵”税额=0

结转下期接着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是计算确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的重要依据,应以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的审核数栏为准。

(四)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接着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五)生产企业必须在足额缴纳增值税,无欠缴、缓缴增值税税款的情况下方可予以办理出口物资的“免抵退”税。

(六)生产企业自物资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或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的,视同内销物资计算征税;对已征税的物资,生产企业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后,应在规定的出口退税清算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无误的,办理免抵退税手续。逾期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审核未通过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办理免抵退。

(七)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后,应及时回收单证,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如不按规定及时申报,将按相关税收法规进行处罚。

五、“免、抵、退”税申报的一般程序

“免、抵、退”税计算申报比较复杂,在日常操作中,出口企业必须特不注意在相应申报时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前,应首先在计算机中正确安装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免抵退税治理系统企业端软件;有出口在财务入帐后次月的7—10 日内,必须在免抵退税治理系统企业端中录入数据生成免抵退税月份申报表并向国税机关办理预免预抵申报手续;单证齐全后,应及时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数据,生成预申报数据在每月7—12 号办理预申报,通过后在免抵退税治理系统企业端中生成免抵退税单证齐全申报表连同装订成册的单证向国税机关办理单证齐全申报手续。

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在进行免抵退申报时,须向税务机关提供收购视同自产产品的增值税税收(出口物资专用)缴款书。供货企业销售给生产企业或为生产企业加工视同生产产品后,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物资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治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税收(出口物资专用)缴款书。

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时,须按当月出口情况在《生产企业出口物资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备注栏中注明

视同产品的出口额。凡视同自产产品超过当月产品出口额50%的,须报经省国家税务局审核后办理免、抵、退税。

六、其他“免、抵、退”税单证办理程序。

1 .《补办出口物资报关单证明》。生产企业遗失出口物资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在出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凭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生产企业在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时,应提交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物资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2)出口物资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销售发票;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 .《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生产企业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治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凭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向外汇治理局提出补办申请。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 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 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 ]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保证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正确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 ]7号)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实际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情况反馈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二月六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为切实加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进一

步明确税务机关内部工作职责及税企双方责任,准确、及时办理“免、抵、退”税,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 ]7号)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的规定,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 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时,应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表样见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二期网络版)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完整版)2019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2019最新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篇一: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外贸企业2019最新) 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一、查询相符发票信息 1、发票认证:认证系统(航天信息)申报增值税时列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2、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登录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输入用户名(税号),密码→查询区→发票信息查询→查询认证后的相符发票,相符发票有信息才可申报退税(一般45日后才有进项发票信息)。 3、整理相符发票(抵扣联)对应的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二、 出口退税申报 (一)、外部数据采集 1、下载出口报关单信息:登入电子口岸网页→出口退税→下载***文件插上口岸卡→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读入→核对关单 2、出口关单确认→数据检查→全选,数据确认 3、汇率配置:关单出口日期的月份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折百汇率(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公众查询->汇率查询) 4、海关贸易性质配置:01→出口明细申报表 5、认证发票信息读入:认证系统→下载认证结果***文件 (二)、1、出口明细录入关单信息读入后自动带出→输入出口发票号→序号重排(物理序号)→修改关联号→审核确认→在关单右上角写上对应的关联号①关联号:所属期4位+批次2位+序号4位(如1605010001)②所属期:如本月为6月,所属期为201905 2、进货明细录入(进项发票,抵扣联)①关联号:与录入出口关单时的关联号对应一致录入所属期,批次,序号,发票号码,商品代码,数量→回车→序号重排→审核认可 (三)、数据检查

1、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关单数量=发票数量,出现差异,倒回到进货明细录入修改 2、换汇成本: 3、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四)、确认明细申报 (五)、免退税申报1、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点击增加,输入申报年月→一直按回车到底→保存2、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存盘 (六)、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办税区→免退税预申报→申报数据上传→操作显示已完成→查看反馈信息下载→有反馈疑点的,撤销本次申报,倒回处理→没有反馈疑点的,直接转正式申报、 (七)、打印退(免)税申报数据1、出口明细申报数据:4份2、进货明细申报数据:4份3、退税汇总申报表:3份 (八)、装订1、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2份2、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关单(复印件)+(复印件)3、进货明细申报数据+进项发票抵扣联(正本) 三、其他1、撤销申报已申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转待申报(点完后,进货明细申报数据会跟着一起转待申报) 篇三:出口退税最新操作流程出口退税最新操作流程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出口退税审核未通过常见疑点

出口退税审核未通过常见疑点 一、出口发票号(XXX)的退税数据与免税数据的所属期之差超过规定范围 1、"退税申报日期与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之差不应超过90天。 2、未申请“延期备案申请报告”的,不予审核通过。 二、申报的美元离岸价与报关单电子数据中美元离岸价之差超过规定范围 1、企业填报时,美元离岸价(FOB)填写错误。 2、成交方式不是美元离岸价,是到岸价(CIF)或成本加运费(C&F)。 2、出口企业填录错误的,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三、申报的出口数量(XXX)大于电子信息中的报关数量(XXX) 1、企业填报时,出口数量填录错误。 2、出口企业填录错误的,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3、企业填报时,应以标准计量单位为准(出口报关单最上面一条数据)。 四、海关报关单电子信息中无此报关单号(XXX) 1、企业填报时,出口报关单号码录入错误。 2、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中未及时交单,造成报关单电子信息滞后。 3、出口企业填录错误的,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4、海关报关单电子信息滞后的,不调整。待电子信息到达后再进行审核。 五、免税明细电子信息中无此出口发票号(XXX) 申报的出口关联发票号码(XXX)在免税信息中不存在 1、未就该出口发票号码向征税机关进行免税申报。 2、免税申报、退税申报,出口发票号码填录错误。

3、免税申报、退税申报,出口发票号码应保持一致。 4、免税电子信息滞后,不调整。待电子信息到达后再进行审核。 六、外管局核销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XXX) 1、外汇未核销。 2、企业填报时,外汇核销单号填录错误。 3、外管局未及时将外汇已核销电子信息发送给国税局。 4、外汇已核销电子信息滞后的,不调整。待电子信息到达后再进行审核。 七、申报商品码(前8位)与海关数据中的(XXX)不等但退税率一致申报商品码(前8位)与海关数据中的(XXX)不等且退税率不一致 1、"企业填报时,商品代码填录错误,但退税率一致,或造成退税率不一致。 2、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八、出口报关单号(XXX)发生重复申报 1、企业填报时,出口报关单号填录错误。 2、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九、"申报数据的出口日期(XXX)与电子信息中出口日期(XXX)不符 1、"企业填报时,出口日期填录错误。 2、出口日期: 出口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 3、经核实后,将原数据订正。 十、申报的退税率(XXX)与商品码库中规定的(XXX)不等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

3.2.1“免、抵、退”税的计算: 一、“免、抵、退”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举例: 例1:自营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3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为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人民币200万元,计算“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额。

应纳税额=17-[34-200×(17%-13%)]-3=﹣12 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免抵退税额26万元 应退税额=12万元 免抵额=26-12=14万元 例2:自营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3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入库。当月海关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进口手册号为c4708230028,且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50万元,已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上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的销售收入为1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人民币200万元,其中,一般贸易出口170万元,手册号c4708230028下出口货物30万元。计算“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50×(17%-13%)=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2=6万元 应纳税额=100×17%-(34-6)-3=﹣14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50×13%=6.5万元 免抵退税额=(170+30)×13%-6.5=19.5万元 应退税额=14万元免抵税额=19.5-14=5.5万元 “免、抵、退”税一组题 例一:2009年1月内销200万,外销300万,其中:A1笔100万、B1笔50万、C1笔150万(单证均未收齐),进项税额50万,征税率17%,退税率13% 纳税申报: 应纳税额=200*17%-[50-300*(17%-13%)] =34-(50-12)=-4 纳税申报表项目:7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销售额300万;14栏进项税额转出12万 退税申报: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擎天软件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简明流程

退(免)税申报系统简要说明 免税申报(单证不齐) 1 、出口明细数据录入 2生成免税数据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税明细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B_税号_申报时间_CKTS_申报年月.XML 3、打印免税明细申报表 数据处理-打印申报表——免税申报数据——打印 上传免税数据文件将生成的免税数据文件(SB_税号_申报时间_CKTS_申报年月.XML)导入国税增值税申报系统和增值税同期申报 退税申报(单证齐全) 1.数据录入 2.数据生成及预申报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抵退明细数据——预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CYSB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上传预申报电子数据,预申报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的预审申报——》生产预审申报上载——》文件上载。(文件上传成功后文件状态为“等待审核系统处理”,当文件状态变为“审核系统已反馈”表示已有预申报反馈数据可以下载。 下载预申报反馈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预审反馈-生产预审反馈-下载反馈数据(点击选择“save file”,点击“ok”),默认会将下载的反馈数据放在桌面。(预申报反馈数据文件名规则:SCYSBFK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读取预申报反馈数据,通过申报软件中的数据反馈-读入反馈数据-免抵退税申报反馈----预申报,浏览选择反馈数据文件,点击解压后导入,然后点击查看反馈按钮查看疑点数据。 根据疑点描述调整申报数据,并打印---出口退税网上申报预申报审核反馈表; 3.数据生成及正式申报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抵退明细数据——正式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出口退税企业免抵税额是否缴纳附加税

出口退税企业免抵税额是否缴纳附加税? 问:有一家生产企业,既有内销产品,也有外销产品,内销产品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大,那么,出口退税企业的免抵税额能否冲减留抵税额?出口退税企业的免抵税额是否应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通过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比较,确定当期应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 操作指南

目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系统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初始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数据备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备份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地数据备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备份数据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汇总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反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 一、数据录入 1、在擎天科技系统里录入数据 A、首先进人擎天系统——选择月份——选择基础数据采集——退税数据采集——出口明 细录入以及进货明细录入; B、出口明细录入——报关单18位号码再加上001…007共21位(必须正确无误)前提是同 一关单号1笔以上出口的商品(注意该序列号自动顺序)——出口日期(必须正确无误)——出口商品代码(前8位)——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注意一般会有kg和PC两种计量单位)——美元(如果是其他币种需按当月1日中间价换算)——保存 C、进货明细录入——进货增值税发票左上角号码+右上角号码——销售方税号——发票日 期——因序列号与关单序列号对应该发票会与某张关单号商品代码相同(如果不同需要录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录入关单上标准名称——进项发票名称——关单数量——发票数量(如果两者计量单位不一致需要折算)——计税金额——税额(退税额是系统根据商品代码自动跳出)——保存 二、数据处理/数据反馈 1、将录入后的数据——进入数据处理——接入金税盘——做预申报(不接入金税盘则不能 形成预申报压缩文件,该文件名wmysb代码、税号、月份)——进入国税网网上办税系统——(先录入本单位税号、密码)——点击出口申报界面——申报数据类型——选择外贸企业退税预申报——浏览选择wmysb文件——确认上传——上传后约1小时(有反馈则下载) 2、将下载的文件——进入擎天系统——数据反馈——退税申报反馈——没有疑点(有疑点 则点击看什么疑点,进行预申报疑点调整)——在擎天系统——数据处理——正式申报(形成文件wmzssb代码、税号、月份)——数据打印——3张表(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3、将WMZSSB文件——在国税网上申报系统——选择外贸企业退税正式申报——浏览— —上传WMZSSB文件——几小时后反馈下载——PDF文件(与数据打印文件格式相同) 三、增值税申报 1、附表一在开具其他发票栏——销售免税货物(填写本月出口商品折合人民币金额) 2、主表——录入出口免税货物金额(与附表一相同) 3、附表二当期购进不予抵扣的出口进项税金 四、出口商品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A、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单位)XXXX金额(美元折算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XXXX金额 B、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该商品购进成本)XXXX金额 贷:存货——XXXX存货(该商品购进成本)XXXX金额 C、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XXXX(是上述申报出口应退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成本(征税与退税之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XXXX(购进出口的进项税金)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疑点说明(doc40页)

青产企业出口退税疑点说(doc 40页)

出口退税审核疑点,是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结果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出口退税审核需要进行处理的重点内容,能否全面准确地掌握疑点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是整个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的关键所在。本章将免抵退税、生产企业相关单证审核相关的审核疑点逐一列出,并进行详尽的阐释。 1.1疑点编码设计的基本原理 将整个审核疑点设计为一个统一的疑点代码表 方式,所有关于疑点的描述及相关处理均在代码表中,釆用模式驱动的方式使疑点的改动尽可能不依 赖于程序。这样做的好处是系统具备非常好的可扩 充性,不回因经常需要变动的疑点而频繁地调整程序,同时,有效地将宏观监控特殊审核疑点纳入其中,利于自上而下地进行全国范围内的疑点增加和 适应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扩展。 每个疑点有固定的编码,每个疑点可按疑点 〃错误级别"区分疑点的问题程度,可按〃可否人工挑过"确定该疑点出现后可否人工挑过。以下疑点说明中,可能存在概率非常小的其他产生该不一一赘述。 疑点的原因,应采用特事特办的方式处理,在此

【疑点编码】疑点编码 【审核对象】一般地指审哪一种表单 【基本内容】该审核条件内容简述 【审核报关单】1:有效(参与退税审核)0:无效 【审核核销单】1:有效(参与退税审核)0:无效 【审核专用税票】1:有效(参与退税审核)0:无效 【审核代理证明】1:有效(参与退税审核)0:无效 【审核远期收汇】1:有效(参与退税审核)0:无效 【审核进口关单】1:有效(参与退税审核)0:无效 【审核专用发票】1:有效(参与退税审核)0:无效 【疑点产生条件】审核条件表达式,请参考帮助中的审核资源 【出错提示信息】文字提示 【错误级别】空:应注意检查,但不影响退税计算,视同审核通过W:警告E:错误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为0是否申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FOB 1、基础数据采集 2、收齐前期单证不齐标志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免)税应注意哪些细节? 2011-10-25 14:58:31 来源:百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实务中,有些企业办税人元由于对出口退(免)税的规定不熟,导致少退税款或出口货物被视同内销,给一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免)税时应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A 出口销售收入确认应出口发票金额为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时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的。很多企业在会计上确认出口销售收入时,任务应以海关开具的报关单上的POB价确认收入,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规定,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货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B 出口发票包含佣金的应关注扣除比例规定 如果出口发票包含佣金的,应注意税法对佣金扣除比例、协议签订以及支付等内容的特别规定。 佣金扣除比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佣金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疑点明细及处理方法 (1)

疑点明细及对应的表格见QQ群文件 疑点处理说明:出口疑点级别分0、1、2三种,其中级别为0的疑点不用处理;级别为2的疑点为企业数据输入错误,由企业自行核对修正;级别为1的疑点由企业先正式申报,后处理疑点,生产企业当月提交的资料需要跟下个月申报的数据一同参与计算才会消除。处理方法如下: 1、外贸企业疑点中,凡涉及疑点代码为DZ05、DZ06、ZH17、ZH18、ZH19疑点,此类疑点需各外贸企业填写附件中的《外贸企业ZH17.18.19说明表》(进货明细按进项增值税发票的实际名称、单位、数量填写;出口明细按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数量及第二计量单位、数量填写),同时根据关联号提供对应报关单复印件、进项发票复印件、以及情况说明(内容包含是否为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或者其他应当相符的情况、多种零部件合并报关应说明不同计量单位间折算标准、使用非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名称不一致、或者报关单下同一商品代码对应不同中文名称造成的错位审核情况)。上述资料全部为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东亭中路18号锡山区税务局1413办公室处理。 2、外贸企业疑点中,凡涉及疑点代码为GZ17、GZ18、GZ19、GZ20、QT11疑点,填写附件中《外贸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主表及附表(“采购商品在国内运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填写完整,特别是货物运达地址为必填项),提供对应的报关单,进项发票,购货合同,收汇水单,出口提单,付款单据,入库单、送货单等单据,同时将进货发票明细数据填列至附件中的《外贸企业发票发函模版》(一户供货商对应一张表格,格式不得变更,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电子数据拷入U盘中),待回函正常后方可退税。上述资料全部为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东亭中路18号锡山区税务局1413办公室处理。 3、外贸企业疑点中,疑点换汇成本偏高或者换汇成本偏低疑点,应提供报关单,进项发票,采购合同,收汇水单,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利润过高或者亏本销售的原因),以及情况说明中原因对应的举证材料。上述资料全部为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东亭中路18号锡山区税务局1413办公室处理。 4、生产企业疑点代码为Z280"跨大类商品(XXXX)首次申报退税,请注意核查"以及疑点代码为JK04“一般风险商品(XX,级别1或者3)”及疑点代码Z270”首次申报扩展商品代码(XXXXXX),请核实适用退税率是否准确”,此类疑点需各生产业提供<生产企业跨大类、一般风险商品自查表>、该商品对应报关单复印件、情况说明(包含该商品的介绍、生产的工艺流程、为何会跨大类的原因,是自产还是外购,产品的用途,若为外购商品,其与自产产品之间的关系等情况),商品图片,收汇水单,报关费用凭证,出口提单,外购商品的进项发票及购货合同等。上述资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送至东亭中路18号锡山区税务局1413办公室处理。 5、生产/外贸企业疑点代码为:Z390"该企业首次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应实地核查首次申报出口退税";疑点代码Z420:“该企业首次申报跨大类商品(商品代码前4位6004)视同自产免抵退税申报,应实地核查”以及疑点代码Z002“本次申报退税日期(2019-04-11)距离上次申报退税日期(2018-04-08)超过一年,请核实企业经营情况”,必须由税务机关实地核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后,方可退税,管理分局在实地核查前会电话通知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处理地点:各企业辖区所在分局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流程.doc

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流程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流程:(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1、外经贸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表》; 2、自外经贸部门备案登记 30 日内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 3、安装《出口免抵退税管理系统》(企 业端)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二期网络版申报软件; 4、首笔出口业务发生后,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离岸价( FOB 价)登记出口销售帐; 5、取得纸质报关单后在《海关电子口岸 执法系统》中,将出口电子信息与纸质报关内容进行核对,核 对无误后确认提交报关单信息; 6、税务机关对企业首笔出口 时间认定,企业根据税务机关首笔出口认定时间在《出 口免抵退税管理系统》“代码维护--出口企业维护”栏,调整出 口认定时间。(二)、出口货物预免预抵申报1、出口企业每月10 日前纳税申报后(遇节假日的顺延),根据当月财务入帐出口销售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逐笔登录《出口 免抵退税管理系统》(企业端),生成免抵退税明细表、月报 表进行网上申报; 2、税务机关根据企业预免预抵申报数据 与企业相关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免抵额和应退税 额,建立预免预抵台帐; 3、当月预免预抵申报有应退税额的 出口企业,应在次月财务中将应退税额从留抵税额转入 “应收出口退税”帐户(;三)免抵退税出口货物单证申报1、

出口企业收集回笼出口退税申报凭证(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外销发票);2、根据回笼出口凭证中实际成交方式出口数量、出口额与原帐面销售记录进行比对,及时进行帐面调整,使财务与单证记载相一致;3、对收齐的退税申报凭证进 行配单,相关退税数据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预申 报数据进行网上预审;4、根据网上预审反馈信息调整申 报数据,生成正式申报软盘并打印出纸质汇总申报表和明细申 报表,同时将相关申报内容在《出口免抵退税管理系统》的 “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栏中生成《免抵退税(单证齐全)正 式申报表》,并进行网上发送申报; 5、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 90 日内,把生成正式申报的退税凭证(报关 单、核销单、外销发票)和申报电子数据(软盘)向税务机 关正式申报。对尚未到期结汇的,可暂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 单,但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 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供(远 期结汇除外); 6、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电子审核, 无疑点的出具申报受理单,申报有错误疑点的退企业调整或 修改或撤单后再重新申报; 7、对即将到达 90 天申报期限但无 相关电子信息的退税单证,出口企业可在 90 天申报期限内向税 务机关申请备案,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纸质单证齐全申报备案表》,列入备案表出口货物,可在相关电子信息比对通过后向 税务机关申报; 8、对出口货物纸质退税 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一、安装、启动 二、系统维护 (1)、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纳税识别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门核算:不分部门核算,选“F”;分部门核算,选“T”;如果企业要分部门核算,则选“T”,并且要进入“系统维护”之“代码维护”中的“部门代码”,点击“增加”或“修改”,进行部门代码维护;并且要与退税登记表的部门代码一致。 是否分部门申报:选“F”,不分部门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用系统配置中“分部门核算”属性来解决分部门审核,用“分部申报”属性解决分部门申报。建议规模及业务量小的企业不使用“分部门核算”和“分部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F”;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如合肥市国税局“3401”;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如合肥市局“合肥市国税局”。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2)、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多用户操作问题:网络数据路径的使用。 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下限。超过系统设置的上下限,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3)、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 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在“系统维护”之系统配置----“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作如下操作: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三、出口退税申报前准备事项 (一)、外贸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收齐单证并办结退(免)税申报手续。 (二)、外贸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并准确地确认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和核销单数据。 (三)、外贸企业必须将每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数量、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1、折算原币离岸价。

【精编】退税疑点分析

退税疑点分析

附件3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计算机审核疑点处理操作指南 (供参考) 1.1审核疑点级别2 1.2疑点调整结果处理2 1.3外贸企业审核疑点的产生原因与处理方法2 1.3.1申报数据自身审核疑点2 1.3.2出口申报数据与海关数据对审疑点10 1.3.3出口申报数据与外管局核销数据对审疑点16 1.3.4出口申报数据与总局代理出口证明数据对审疑点17 1.3.5出口申报数据与远期收汇证明数据对审疑点21 1.3.6暂不退税出口申报数据疑点21 1.3.7进货申报数据与总局专用税票信息对审疑点22 1.3.8进货申报数据与总局专用发票信息对审疑点27 1.3.9函调数据审核疑点32 1.4生产企业审核疑点的产生原因与处理方法32 1.4.1海关登记手册部分疑点32 1.4.2进口明细部分疑点38 1.4.3出口明细部分疑点45 1.4.4接收前期单证不齐补齐部分疑点59 1.4.5前期信息不齐补齐部分产生的疑点65

1.1审核疑点级别 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系统审核疑点分为三类: 一、提示类疑点:错误级别代码为“空”,不设置错误标志,不影响审核结果,应进行疑点核实,核实后做申报数据调整、人工扣留或再次审核通过处理; 二、警告类疑点:错误级别代码为“W”,影响审核结果,应进行疑点核实,核实后做申报数据调整、人工扣留或人工挑过处理; 三、错误类疑点:错误级别代码为“E”,影响审核结果,应进行疑点核实,核实后做申报数据调整、人工扣留或人工挑过处理。 1.2疑点调整结果处理 针对审核疑点的处理,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数据调整:核实后如发现属于申报数据错误的,可以进行申报数据调整处理; 二、人工扣留:核实后如发现属于不可调整错误的,可以进行人工扣留处理; 三、人工挑过:核实后通过,可以进行人工挑过处理。 1.3外贸企业审核疑点的产生原因与处理方法 1.3.1申报数据自身审核疑点 (一)部门码不在登记分部代码范围内,错误级别为“E”。 概述:部门码与出口企业登记的分部代码范围不相符。 1、产生原因: (1)税务机关在建立出口企业代码库时,出口企业漏报部门码或税务机关漏录出口企业代码;

谈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越来越多的生产型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产品出口比例逐渐增大。为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我国在国家政策上进行了重大改革。例如税法规定:从2000年起,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一律实行免、抵、退税额办法管理。因而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也发生了变化,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免抵退税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出口货物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核算以及账户的设置、报表的填列。笔者主要根据“免、抵、退”税政策规定,按纳税申报计算出生产企业当月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以及留抵税额的几种情况的账务处理。 一、当期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例 1: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当期购入原材料180万元,进项税额30 .6万元,材料验收入库。当期发生内销收入95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销售折算人民币收入135万元。(增值税率17%,退税率15%)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 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30 .6-2 .7)=-11 .7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11 .75万元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栏计算出本月留抵税额11. 7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 .2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11. 7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20 .25-11 .75=8. 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①购入材料支付货款时的记账凭证: 借:商品采购210. 6 贷:银行存款210. 6 ②货物验收入库时的记账凭证: 借:库存商品18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6 贷:商品采购210 .6 ③内销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图

一、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及退税方法 (一)生产企业即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1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出口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二)外贸企业即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4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或设计实行免退税办法。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时间 (一)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二)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一般情况来说,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最迟是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举例说明:出口日期是2014年6月6日,只要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就不算超期申报,允许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出口日期是2014年12月6日,最迟退税申报时间也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三、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需附送的资料 (一)生产企业 1.生成免抵退税电子申报数据的流程 可以从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sa 密码:无。系统安装完成后配置企业信息: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配置:企业代码,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分类管理代码)。配置电子口岸IC卡账号和密码: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Ⅰ中填写IC卡号和密码。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修改: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业务方式中修改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各地执行日期各不相同,根据当地要求填写)。 (1)免抵退税预申报的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一、新政策解读 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1、《公告》制定的背景 一、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管理办法》下发执行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和出口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三、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等措施时,发现这些措施的实施要以企业的申报为起始,需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告》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针对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情况,废止《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表中外汇核销单的内容。 2)将生产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但发生退运或改为实行免税或征税的处理方式,由《管理办法》中的本年度的采用负数冲减、跨年度的采用追回已退(免)税款的方式,统一为全部采用负数冲减的方式。 3)修改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和手册核销的相关规定。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统一改为“实耗法”,并基于海关加工贸易核销数据优化进料加工业务的流程。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由原来五个环节简化为三个环节:“申报确认计划分配率”(这个环节每个企业只需进行一次)、“按计划分配率计算出口增值部分申报免抵退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手册统一进行核销并对前期数据进行调整”。 4)完善了委托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开具流程。 3、《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和免税申报的时限。 2)细化和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免税业务时,提供有关资料的要求。一是明确了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应提供电子数据;二是明确了按规定放弃免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备案;三是明确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四是明确了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申请退(免)税。出口企业如属于分包单位的,申请退(免)税的,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同时明确了该项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细化企业退(免)税办法变更的要求和管理规定。 4、在《管理办法》基础上增加的主要内容 1)政策方面 1.增加了按照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的申报、核销免抵退税的具体办法。 2.补充了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和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实行简化的备案办法进行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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