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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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市场化配制实施方案

要素市场化配制实施方案

要素市场化配制实施方案一、前言要素市场化配制是指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各种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速度。

要素市场化配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背景分析当前,我国要素市场化配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资源配置不够灵活、劳动力市场不够灵活、资本市场不够完善等。

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潜力和空间,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要素市场化配制实施方案,以推动要素市场化配制的深入发展。

三、要素市场化配制实施方案1. 加强土地要素市场化配制(1)完善土地流转市场,鼓励农民将闲置土地流转给规模化经营主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推动农村土地确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配制。

2. 优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制(1)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差别,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和自由流动。

(2)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

3. 完善资本要素市场化配制(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资本市场的效率和活力。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技术创新和转移,促进资本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4. 推动要素市场化配制的综合发展(1)建立健全要素市场化配制的监管体系,加强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建设,规范市场秩序。

(2)加强要素市场化配制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市场主体的市场意识和市场化配制能力。

四、实施保障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3. 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结语要素市场化配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要素市场化配制实施方案,推动我国要素市场化配制的深入发展,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一、市场化配置要素体制机制的基本原则1、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资源配置功能。

2、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效运作,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3、坚持国家对战略性、关键性行业和领域的总体调控,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和政府的管理职责。

4、坚持政府在市场体系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市场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5、鼓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各种资源配置方式,促进自主创业、自由就业和精准扶贫。

二、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重点任务1、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发展现代市场体系,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公平性和规范性,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

2、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加强对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要素市场的监管,拓宽要素配置渠道,加强要素配置的流动性和灵活性,建立健全留汉行业人才引进、用人机制,创造更多发展机会和就业岗位。

3、鼓励创新创业。

加强对科技创新和企业创业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双创”发展,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

4、优化产业结构。

加强和优化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方向的转变,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5、促进人力资源培育。

加强对人才培育、市场化用人机制的建立和优化,提高人力资源的配备和利用效率,为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6、加速资源环境保护。

加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协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保障。

三、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路径1、建立科学决策机制。

建立决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机制,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使市场化体制机制的建立和改革更加具有长远性和可持续性。

2、加强市场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增强对市场垄断和不正当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功能,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和重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市场的规范化、公正化和透明度。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河府函〔2022〕30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府函〔2022〕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13日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及市委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培育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市场化配置为方向,以开放共享、有效利用、高质高效为原则,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破除制约技术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技术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技术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为推动河源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1.技术市场人才队伍进一步夯实。

实施技术经理人梯度培育,到2023年,培养初级技术经理人150人、中级技术经理人20人。

2.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优化。

到2023年,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基本完善,累计组建认定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6家以上,加速器标准化厂房10万平方米,市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2家以上,建成综合性技术大市场。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   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   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5•【字号】温政办〔2015〕2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5〕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5日温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海宁试点经验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65号)精神,为切实提高我市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水平和效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决定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赶超发展、再创辉煌”的战略目标,坚持和发展“温州模式”,注重市场改革与政府引导两手并进,以振兴实体经济为导向,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着力破除要素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实现要素配置差别化、市场化和效益最大化,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升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产业和企业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形成土地、用能、排污权以及水、电等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推进金融、人才等相关配套改革,切实增强要素配置效能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企业内生动力和产业发展层次,促进我市经济再上新台阶。

到2017年,全市各类要素配置的体制性障碍取得重大突破,要素保障更加科学、有效、有力。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每吨COD排放工业增加值等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省下达指标任务。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21•【字号】郑政〔2023〕24号•【施行日期】2023.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郑政〔2023〕24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1日郑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加快推动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壮大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发〔2022〕3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豫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战略意义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体现,是推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郑州市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新竞争优势、抢占发展制高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一)抢占城市发展制高点的必然选择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家中心城市以及深圳、杭州、温州等城市已经把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先手棋”,正加快在数据交易机构设立、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应用、数据产业发展等领域布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杭州市萧山区等24个县(市、区)推广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杭州市萧山区等24个县(市、区)推广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杭州市萧山区等24个县(市、区)推广开展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的复函
【法规类别】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字号】浙政办函[2014]8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18
【实施日期】2014.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杭州市萧山区等24个县(市、区)推广开展资源要素市场
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4〕87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要求列入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扩面地区的请示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海宁试点经验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65号)精神,同意将杭州市萧山区等24个县(市、区)列为省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首批扩面地区。

原则同意杭州市萧山区等24个县(市、区)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体方案,并由省经济体制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5•【字号】粤府函〔2021〕151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15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7月5日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效率,建设“全省一盘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根据我省《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破除阻碍数据要素自由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要素流通规范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为我省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初步构建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运营管理体系,推动数据新型基础设施、数据运营机构和数据交易场所等核心枢纽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完善数据要素交易规则和监管机制,建立协同高效、安全有序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培育两级数据要素市场。

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权责清晰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规则和组织体系,在数据要素市场流通的运营模式、交易模式、技术支撑、安全保障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实现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在全国打造“理念先进、制度完备、模式创新、高质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和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渝府办发〔2023〕99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9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0日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要素的重要论述以及对重庆作出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数字化变革为牵引,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完善数据要素流通规则,提高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促进数据要素安全有序高效流动,为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探索经验,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提供坚强保证。

到2025年年底,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改革探索取得突破,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成为国内领先的数据交易场所,引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建设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促进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和国际交流合作,支撑形成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重大应用,打造数据要素配置枢纽内陆开放高地。

二、重点任务(一)构筑坚实的数据资源基础。

1.健全公共数据管理机制。

强化政务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建立数据治理、汇聚、共享、开放的高效运行机制。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29•【字号】达市府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发〔2024〕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现将《达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达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29日达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以“数据要素×”驱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等4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数中心发〔202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东数西算”工程等重大机遇,以保障安全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赋能发展为导向,着力破除阻碍数据要素有序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市场化流通、创新化利用新路径,加快构建一体化、多层次、开放式的数据要素生态体系,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激发社会数据活力,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支撑达州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逐步健全、数据要素供给能力持续提升,数据应用场景引领作用凸显,在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打造不少于100个具有标志性、示范性的应用场景。

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验做法

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验做法
1. 确立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原则。

应该让市场在一定条件下自己
配置资源,而不是让领导一手集中配置资源。

领导的作用是营造公平
的竞争环境,保证市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市场的监管。

2. 对市场化配置资源进行制度设计。

例如,建立市场化的资源
交易平台,通过公开的竞拍、拍卖等方式,让市场参与者自主投标、
竞争配置资源。

3. 建立资源交易的规则和标准。

通过制定统一的交易标准和规则,确保资源的质量和公正交易。

4. 建立市场监管机制。

对市场交易进行监管,确保交易的真实
性和合法性,防止欺诈和操纵市场行为的发生。

5. 积极创新金融工具,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市场。

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吸引国内外资本进入市场,推动资源配置更加市场化。

6. 推动领导改革和部门合作。

领导需要通过改革来调整自身的
职能定位,确保市场和领导的分工合理,促进资源配置更加市场化。

同时,各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共同打造一体化的市场化资源配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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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体方案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攻坚之年。

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奋战五年、再造**”的总目标,以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优化政府保障公共服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可持续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着力破除要素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提高要素配置效能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建设长三角都市圈中清丽、富裕、乐居的现代化生态型水乡魅力之城提供动力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立足于要素配置方式向更好地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转变,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断提高要素配置效能。

——立足于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强化内生动力,提升产业层次,引导和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立足于政府管理方式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政策制度,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2014年,健全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亩产效益动态综合评价排序机制,形成要素差别化配置和“腾笼换鸟”激励倒逼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地方金融、创新驱动和要素交易体制机制。

到2017年,土地、能源、资金、人才、环境容量等要素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取得实质性突破,基本形成集约、高效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通过3-5年的努力,到2017年全区力争腾退低效用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单位GDP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市平均,新增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强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投入、亩均销售和亩均税收达到全市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市下达目标,重点整治行业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三、主要改革任务(一)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排序机制。

1. 制定工业企业绩效综合分类管理办法。

坚持以“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通过对亩均用地税收、亩均用地增加值、单位用电增加值、单位用电税收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5项指标作为基本评价标准,根据各项指标的加权核算得出企业单位效益水平指数,结合行业地位、技术、品牌等定性指标,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排名排序,实行ABCD 四类分级动态管理,建立全区企业资源产出绩效档案。

推动全区资源要素向高效益优质企业流动,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委)(二)建立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机制。

2. 实施差别化电价制度。

结合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排序结果,对7大行业中单位土地、电力税收产出低于行业最低标准以下工业企业,和国家、省、市规定的淘汰及限制类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对差别电价的收入管理,按照“谁征收、谁使用”原则,全额用于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同时对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企业,经认定不再执行差别化电价制政策(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委)3. 推行污水处理复合计价收费制度。

改革污水处理费仅按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计征的办法,结合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排序结果,对企业采取按入网污水中有害污染物浓度多因子复合计收、差别加价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引导企业加强污水预处理和达标排放,增加排污成本,减少排放数量。

(牵头部门:区住建交通局、区环保分局、区物价局)4. 建立用能总量核定和指标交易制度。

健全用能总量核定制度,对全区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及以上(电力生产企业、热力生产企业和公共事业企业除外)的重点用能工业企业,根据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对企业核定用能基数,并实行差别化用能管理。

健立用能指标交易制度,对全区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煤(等价值)以上的工业企业,及列入交易范围企业所有新增用能项目和其他新增年耗能500吨标煤(含)以上项目,实行核定配额使用(配额内不增加收费)、新增量有偿申购、超限额差别收费的核定申购制度并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

(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委)5. 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

按照市政府统一调整的土地等级划分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结合亩产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减免政策,加快低端低效产能淘汰步伐,有效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牵头部门:区地税分局)6. 推行差别化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

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制定年度总量控制计划,并纳入地区年度计划,强化管理执行;按照“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防治结合”的原则,从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方面落实总量减排措施;将总量控制纳入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严控项目新增总量。

开展排污权交易制度,对日排放生产废水10吨以上的排污单位或配有1吨/时以上燃煤锅炉或相当规模工业窑炉的排污单位实施排污权交易,根据不同行业类别、削减成本确定排污权有偿使用金基准价,并适时更新调整。

(牵头部门:区环保分局)(三)建立“腾笼换鸟”激励倒逼机制。

7. 建立低效企业淘汰退出机制。

以7大行业为重点,按照市场调节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淘汰落后与转型升级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用能总量与减、等量置换相结合、有序淘汰和维护稳定相结合、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推进高耗能、重污染的落后产能淘汰。

(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委)8. 建立严格的新增项目准入机制。

对新引进或现有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需新征土地的实体项目和不属于生物医药、新能源、先进装备、金属新材、绿色家居和特色纺织六大产业的零土地技改项目实行产业导向、经济效益、环境影响、能源消耗、项目落地、稳定风险和其他事项的项目评估制度。

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各部门简化手续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和不能准入的依据,也作为业主对所提指标承诺的依据。

(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委)9. 建立新增用地弹性出让制度。

把租赁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并实行多元化租赁方式。

按照不同产业类型,对新兴产业、短周期产业,根据产业周期特点、建设投产进度等确定出让年限,探索推行工业用地租赁制以及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年期出让制度。

租赁期结束未达标即按合同约定退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牵头部门:区国土分局)10. 健全“空间换地”体制机制。

强化规划空间布局,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准入,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产出效率;通过差别化地价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科技型创业创新项目,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和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完善工业用地项目开竣工复核验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开展工业用地挖潜增效活动,深入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牵头部门:区国土分局)(四)健全金融、人才要素支撑保障机制。

11. 创新地方金融体制。

着力创新金融产品,引进外埠金融分支机构,建立高效服务的金融体系,形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积极探索民间融资的规范化、阳光化运作,通过设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等类金融组织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民间资金投资难问题,鼓励利用民间资金开展中小企业转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中心争取开展民间登记资金委托贷款业务。

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定向募集等新型融资方式,扩大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和发行中心债券、企业债、私募债等各类债券进行融资。

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建立规范、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

(牵头部门:区金融办)12. 完善创新驱动体制机制。

围绕区委《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创建省级创新型城区为目标,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实施《湖州市**区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八条政策》。

加快建设国家级电梯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省级木地板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中心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区科创园等科技孵化平台承载能力,支持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或高校研发机构建设。

依托“高层次人才**区工作驿站”,探索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构建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企业人才评价标准,完善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举措。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五)配套保障机制13. 探索开展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不再审批改革。

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逐步开展企业投资工业项目“零审批”。

建立动态管理的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零审批”企业库,入库企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按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后,可自主依规进行建设,并进行投产前检验的“先建后验”。

(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委)14. 建立便捷高效的要素交易机制。

有序推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搭建区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加强交易平台软、硬件建设。

充分利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平台,统一发布各种要素交易信息。

健全完善区交易平台权限,向市中心争取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土地交易和产权交易权限下放至区中心(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经信委,统筹协调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区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部门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确保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各项改革任务要明确改革目标、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将每项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

(三)强化协作配合。

区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信息互通,定期会商,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合力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各项工作。

(四)注重改革成效。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资源要素利用高效集约化。

进一步加强改革研究,借鉴海宁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践,不断巩固改革成效,探索建立全区资源要素高效利用和管理新模式,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符合实际的资源要素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资源要素,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总结宣传。

积极借鉴海宁及其他县市区的有益经验,对分项改革,从方案制订、试点执行、成效评估等方面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修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改革方案,为面上推广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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