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执行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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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医嘱执行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在医疗过程中对医嘱的执行采取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具有重要的意义。

医嘱执行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负责人规定:明确医嘱执行制度的负责人,以确保医嘱的执行和监督。

2. 医嘱的书写:医生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医嘱,包括病情描述、诊断、治疗方案、药物剂量等内容,避免模糊不清、难以执行的医嘱。

3. 医嘱审核:医嘱执行前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不必要的误诊、误治。

4. 医嘱下达:医嘱审核通过后,由负责医生将医嘱下达给执行人员,确保执行人员清楚了解医嘱的内容和要求。

5. 医嘱执行:执行人员应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操作,包括给药、检查、手术等,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避免操作不当导致的医疗事故。

6. 医嘱记录:执行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执行人员等信息,以备后续排查和追溯。

7. 医嘱反馈: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负责人反馈,以便及时解决和改进。

8. 医嘱复核:医嘱执行后,还应由专门人员进行复核,确保医嘱执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9. 医嘱评估:医嘱执行后,应对结果进行评估,包括治疗效果、安全性等,为后续医疗决策提供依据。

医嘱执行流程如下:1. 病情评估:医生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病情评估,明确诊断和治疗目标。

2. 医嘱书写:医生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医嘱,包括药物、剂量、频次等。

3. 医嘱审核:由专门的人员对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医嘱下达:审核通过后,由负责医生将医嘱下达给执行人员。

5. 医嘱执行:执行人员按照医嘱要求进行操作,包括给药、检查等。

6. 医嘱记录:执行人员将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记录下来。

7. 医嘱复核:由专门人员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确保医嘱执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简介医嘱执行制度是医疗机构规范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行为的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医嘱执行制度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相关规定、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等内容。

医嘱的定义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和治疗需求,制定的医疗服务计划和用药方案。

医嘱是基于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并受到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是医生职业责任的具体体现。

医嘱执行的重要性医嘱执行是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一份医嘱只有被正确地执行、跟进,才能发挥医生制定的治疗效果,保障患者身体健康。

因此,医嘱执行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出现误差或瑕疵都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的后果。

医嘱执行的流程医嘱的执行流程包括医生开立医嘱、护士接收医嘱、药房配药、护士进行医嘱执行等环节。

其中,医生开立医嘱是医疗服务的起点,医嘱内容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医疗服务计划、用药方案等内容。

护士接收医嘱时,应核对患者身份信息,明确医嘱内容,遵循卫生标准操作程序执行。

在药房配药时,应根据医嘱中的药品信息,规范地配制药品。

护士进行医嘱执行时,应认真核对医嘱内容和患者身份信息,遵循卫生标准操作程序执行,并及时记录执行结果和患者反应情况。

医嘱执行中常见的问题医嘱执行中常见的问题包括人员配备不足、操作不规范、用药误差等。

其中,最常见的问题是操作不规范,导致医嘱的执行过程中出现误差,给患者带来健康威胁。

此外,药品误用、运输不合规定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医嘱执行的质量,需要引起医护人员的高度重视。

医嘱执行的改进与推广医嘱执行质量的改进需要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两个方面入手。

医疗机构应通过完善医嘱执行标准及质量控制指标、提升监管力度、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医嘱执行的质量与安全性;医务人员应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及医疗技能水平,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与协调,从而更好地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

结论医嘱是医生治疗患者的核心措施之一,医嘱执行的质量是保障患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首要问题。

医疗机构应完善医嘱执行制度,加强监管,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

医院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执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的医嘱执行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病区和相关医疗服务部门。

第三条定义1.医嘱:指医生依据患者病情和需要订立的医疗行为指示,在患者病历中书写并经授权后生效的书面指示。

2.医嘱执行:指执行医嘱的医护人员依照医嘱内容和规定,对患者进行相应的医疗操作。

3.医嘱执行记录:指医嘱执行过程中,医护人员依照规定记录的医疗操作和察看情况。

第二章医嘱书写和审核第四条医生的责任1.医生应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规范、准确地书写医嘱,包含医疗行为、用药、检查等内容。

2.医生应对本身书写的医嘱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护士的责任1.护士应依照医生的医嘱和规定,正确执行医疗操作。

2.护士应对医嘱执行过程进行记录,包含执行时间、剂量、方法等。

第六条医嘱审核1.医嘱由医生书写后,应由主治医生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主治医生审核医嘱后,应在患者病历中签字确认,并予以有效性标识。

3.医嘱审核时应注意避开对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泄露。

第七条医嘱修改和撤销1.患者病情发生变动或医嘱执行显现问题时,主治医生有权对医嘱进行修改或撤销。

2.医嘱修改或撤销应由主治医生书写,并经过相关审核程序后生效。

3.医嘱修改或撤销后,应及时通知执行医护人员,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医嘱执行第八条护士的责任1.护士应严格依照医嘱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医疗操作,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护士执行医嘱前,应认真查阅医嘱内容,了解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九条紧密监测和察看1.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应紧密察看患者的病情变动和身体反应。

2.假如发现医嘱执行过程中显现异常情况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向主治医生报告,并采取必需措施。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急病人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班,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
1、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临时医嘱
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3、药物过敏试验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蓝笔作“-”标记,并签名。

执行医嘱制度

执行医嘱制度

执行医嘱制度执行医嘱制度是医疗机构中确保病人得到正确治疗的关键环节。

医嘱是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向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下达的治疗指示。

执行医嘱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嘱得到正确、及时和安全的执行,以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满意度。

一、医嘱的下达和接收1. 医嘱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要下达。

医嘱内容应包括病人姓名、床号、诊断、治疗措施、药物剂量、给药时间等。

2. 医嘱可采用电子病历系统或手工方式下达。

电子病历系统下达的医嘱应经过医师确认和签名。

手工方式下达的医嘱应由医师亲笔签名。

3. 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收到医嘱后,应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医嘱内容准确无误。

如有疑问,应立即向医师提出,由医师进行澄清和确认。

二、医嘱的执行1. 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应按照医嘱内容进行治疗操作和药物给药。

执行前应再次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信息,确保无误。

2. 药物给药应遵循药物说明书中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给药时间等要求。

如有特殊给药要求,应按照医师的指示执行。

3. 执行医嘱时,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执行,并及时向医师报告。

三、医嘱的变更和取消1. 医嘱的变更或取消应由原下达医嘱的医师进行,并注明变更或取消的原因。

2. 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发现医嘱有误或不适合病人情况,应立即向医师报告,并由医师进行变更或取消。

四、医嘱的记录和查对1. 执行医嘱后,护士应在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执行人员和病人反应等详细信息。

2. 医嘱记录应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涂改、撕毁。

3. 每日工作结束后,护士应进行医嘱查对,确保医嘱执行正确无误。

查对记录应由查对人员和护士长签名。

五、医嘱执行的监督和质控1.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嘱执行的监督机制,由护理部门或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嘱执行的质控活动,评估医嘱执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并采取改进措施。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生在诊断和治疗病患时所下达的指示,包括用药、治疗、饮食、护理等方面的要求。

医嘱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重要沟通工具,对于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医院医嘱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的1. 确保医疗质量:医嘱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保证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从而提高医疗质量。

2. 保障患者安全:医嘱制度的执行可以减少因医疗操作不规范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和患者病情恶化的风险,保障患者的安全。

3. 提高医疗效率:医嘱制度的规范化可以减少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成本,提高医疗工作效率。

三、制度内容1. 医嘱开具:医生在开具医嘱时应遵循以下原则:a.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合理选择治疗方案。

b. 在开具医嘱时应详细说明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必要信息。

c. 医嘱应明确患者的身份信息、住院号、科室、床位等,以确保医嘱的准确执行。

2. 医嘱审核:医嘱审核是确保医嘱合理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应包括以下内容:a. 药学审核:药师对医嘱中的药物进行审核,包括剂量、用药途径、禁忌症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b. 护理审核:护士对医嘱中的护理措施进行审核,包括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患者护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医嘱执行:医嘱执行是医院医嘱制度的核心环节,应包括以下要求:a.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子细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医嘱执行的准确性。

b.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按照医嘱中规定的剂量、频次、途径等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用药和护理的安全性。

c. 护士在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医嘱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执行人员等信息,以便医生随时了解患者的治疗发展。

4. 医嘱评估:医嘱评估是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价的过程,应包括以下内容:a. 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3篇)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3篇)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一、医嘱必须有医生签字,护士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二、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紧急抢救和手术中因急需而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

经医生确认后执行。

并保留用过的空瓶,需要丢弃时,要经过____人核对后再丢弃。

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三、处理及抄写医嘱时精神要集中,做到认真、准确、及时,要实行三查七对,不得涂改。

必须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医嘱要按时执行。

处理医嘱必须用楷书签全名,并注明处理时间。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日下午班、夜班查对一次医嘱。

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医嘱两次,将查对结果登记在查对医嘱登记本上。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主班护士(或办公室护士)阅读医嘱后,应先将立即执行的医嘱分配给有关护士执行,然后再处理其它医嘱。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七、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____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处理长期医嘱时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注明日期和时间并分别转抄至执行单上。

八、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一班参考。

九、临时医嘱写在临时医嘱栏内,有效时间在____小时以内。

应在短时间内执行。

需立即执行的要及时执行。

一般只执行一次。

写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十、临时备用医嘱(sos)在规定时间内有效。

过期未执行则失效,注销时由护士用红笔写“未用”二字。

十一、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十二、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时,如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一、本科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应分别放置,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3)非急诊急症检查的脑电图、B超、胸片、TCD.彩超等原则上应在医嘱第二天完成检查,特殊情况(如患者不合 作)不能及时检查时应报告医生,并在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尽快完成检查。
(4)夜间或节假日急诊急症患者的检查、检验,根据病情需要立即做时,由值班医生通知检验科或特检科回院 检查。本院无条件做的必要的检查项目,报告医务科同意后转送外院检查。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时间和患者入院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完成。开写执行 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生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可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包含一个内 容,严禁不看患者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 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4、附辅助检查时限规定:
(1)医护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患者常规辅助检查情况。经治医生要注意追踪报告单,并对结果进行认真分 析。
(2)白天入院患者的血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应在入院当日完成检查,晚上入院患者的血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应在第二 天上午完成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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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执行医嘱制度
1.目的:规范临床护理人员执行医嘱过程中的行为,以确保医疗护理质量和安全。

2.范围:具有执业资质的护理人员。

3.定义
3.1医嘱:医嘱是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3.1.1长期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要求护士定期执行的医嘱,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危或病重、饮食、陪伴人员、药物使用等,也包括长期备用医嘱(PRN)。

长期医嘱在医嘱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

3.1.2临时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只执行1次的医嘱。

包括ONCE医嘱、ST医嘱和口头医嘱。

3.1.2.1 ONCE医嘱是指除ST医嘱和口头医嘱以外的临时医嘱。

3.1.2.2 ST医嘱(即statim)是指需要在30分钟内完成的医嘱。

3.1.2.3口头医嘱只适用于抢救时、手术中使用。

3.1.2.4本院不使用电话医嘱。

4.权责:护理人员需核对并按要求执行医嘱。

5.制度内容
5.1不执行无资质医生下达的医嘱。

5.2及时查询接收电子医嘱信息,护士对医生开具的医嘱执行前
要先核对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停止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药物浓度等,有疑问时及时问清,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5.3医嘱处理遵循先临时医嘱,后长期医嘱的原则。

按照“确认一发送一打印一执行”处理医嘱,每班确认所有医嘱在本班内处理完毕。

5.4护土执行医嘱后签执行时间及签名(若使用PDA时间及签名经扫描自后动生成)。

5.5长期医嘱根据医嘱频率按时执行。

5.6病人手术、分娩后应及时停术前、产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产后医嘱。

5.7手术中用药,由巡回护士及麻醉医生执行。

5.8护士执行输血医嘱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配发血记录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并在《配发血记录单》上进行双签名与核对时间,具体到分钟。

具体见《临床用血操作规程》。

5.9夜间因光线原因,原则上不做药物过敏试验,如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药物试验时,须与值班医生同时判断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由执行者和复核者在皮试登记本上双签名,无其他护士复核时可由值班医生协助判断并双签名。

5.10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不执行口头医嘱时,接收口头医嘱的护士先在《心肺复苏及口头医嘱执行记录本》上记录,在紧急抢救启动医院急救小组时在《心肺复苏及口头医嘱执行记录本》上予以记录,并即刻复诵给下达口头医嘱医师,下达
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一复读—确认)。

当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患者抢救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接收口头医嘱的护士可在复述医嘱并经医师确认后执行,并保留好所有安额,事后与医师进行确认核对。

医师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按要求补录医嘱且确认签名,并在医生嘱托(医嘱栏)中进行说明。

详见《医嘱制度》。

6.注意事项
6.1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接班者应严格执行。

6.2若遇有副反应较大或需密切观察药物对病人的影响时,需有一名医生协助执行医嘱,并做好相应处理准备。

6.3给药执行时限
6.3.1参考给药时间(±1小时)
6.3.2 Qd时间为8时
6.3.3 Bid给药时间为8时、16时
6.3.4 Tid给药时间为8时、12时、16时。

6.3.5 Qid给药时间为8时、12时、16时、20时。

6.3.6 QN给药时间为20时。

6.3.7 Q4h给药时间为8时、12时、16时、20时、24时、次日4时。

6.3.8 Q6h给药时间为8时、14时、20时、次日2时。

6.3.9 Q8h给药时间为8时、16时、24时。

6.3.10 Q12h给药时间为8时、20时。

6.3.11静脉给药顺序以医生医嘱顺序为准或高频次给药优先,
第一组输液给药参考以上给药时间。

6.3.12 ST医嘱医嘱开具后30分钟内给药。

6.3.13临时医嘱医嘱开具后2小时内给药。

6.3.14其他频次情况,按医嘱执行。

6.3.15当日新开具长期医嘱中每日3次的治疗方案,当时至少给药1—2次;每日2次的治疗方案当日至少给药1次;每日1次的治疗方案当日必须给药。

首次给药时间在开具医嘱生效后2小时内给药。

6.3.16其他给药途径:参照上述静脉给药时间或医嘱执行。

6.3.17特殊给药要求,按说明书/医嘱规定执行。

6.3.18详细内容见《药物处方与医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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