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发展小额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对策建议
浅谈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浅谈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保险业是现代经济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风险管理和资金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保险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从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保险业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保险业的总体发展水平较高,年度保费收入不断增长。
截至2020年底,我国保险业总资产已超过200万亿元,年度保费收入超过4万亿元,行业规模在全球排名前列。
保险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保险公司之间同质化竞争较多,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保险产品创新不足,缺乏灵活的产品设计和定价机制。
保险产品销售渠道相对单一,多数依赖于传统的经纪人模式,缺乏多元化的销售渠道。
保险监管的力度也还需要加强,监管政策的落地执行仍不够到位。
然后,保险业发展的对策。
保险公司应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通过研发新的保险产品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要加强与科技企业的合作,积极拥抱科技创新,推动保险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保险产品定价的准确性,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服务。
保险公司还需探索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如线上渠道、移动端渠道等,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购买需求。
保险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行业发展。
在实施以上对策的还需要解决一系列难题。
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要优化保险行业的营商环境,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政策支持。
还要加强保险消费者的保护,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保险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而要实现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创新、合作和规范,才能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保障。
2020年(金融保险)西方保险监管模式发展方向及对我国的借鉴

(金融保险)西方保险监管模式发展方向及对我国的借鉴西方保险监管模式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的借鉴我国保险监管体制中存在监管对象不完全、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等弊端。
目前,西方国家监管模式呈现出从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转变、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从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转变、从严格监管向松散监管转变、保险信息公开化、保险监管法制化的发展趋势。
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制的对策是:彻底明晰保险X公司产权、进壹步放开保险费率管制、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机制、完善信息传导机制、且探索功能性协调监管模式。
壹、我国保险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壹)监管对象不完全1.投保人质量参差不齐在我国保险市场上,有相当部分的投保人是用别人的钱来投保,风险和权利主要由别人来承担和享受,他们没有实现消费者剩余最大化的愿望,投保的主要目的是在投保行为中为自己谋利。
其中很大壹部分投保人是企业,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这些投保人选择保险X公司不是见该保险X公司是否运营比较稳健、信誉较好、服务质量高或者价格低,而是把保险X公司给他的回扣作为壹个衡量标准。
2.部分保险人产权依然不明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府垄断的运营模式逐渐被打破,我国保险X公司产权的状况已经得到改善。
合资保险X公司和民营保险X公司的兴起,使保险X公司产权更加商业化和市场化。
部分保险X公司上市,标志着保险企业产权市场自由交易的趋势。
但在保险市场中,政府的市场参和程度仍较强,国有独资保险X公司和国有控股X公司产权边界模糊。
这种情况造成在其运营上不但要追求微观盈利的目标,仍要满足政府的偏好。
同时由于产权不清晰引起的约束机制的缺乏,导致保险企业不顾企业长期发展,追求企业短期指标。
(二)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1.保险价格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国内非寿险市场已经实行费率市场化,保险X公司有了更多自主权。
除法定保险产品和涉及多方利益的保险产品(如投连险等)需要保监会特别审批外,很多保险产品只需要向保监会报备即可。
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意见

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意见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意见为了加强小额人身保险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小额人身保险的保障能力和市场透明度,现向各有关单位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加强小额人身保险的宣传工作小额人身保险的知名度较低,需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大众对小额人身保险的认识和了解。
具体措施包括:1.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公众了解小额人身保险的基本概念、产品形式和保障范围等。
2.利用社交媒体和移动端应用,发布有关小额人身保险的内容,吸引年轻人的关注。
3.在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所组织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小额人身保险的知识和实际效益。
二、加强小额人身保险产品设计和创新小额人身保险产品需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大众。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设计和创新。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对市场需求的调研和分析,推出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
2.增加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3.鼓励小额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推出创新性的在线保险产品。
三、完善小额人身保险的监管机制小额人身保险市场较为混乱,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涉及小额人身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增加小额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审核和监管。
3.鼓励小额人身保险公司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的投诉机制和客户服务中心。
四、推进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的国际化小额人身保险是全球性的业务,需要推进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的国际化,促进国内小额人身保险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对接。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对国际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的研究和了解,寻找国际市场的机会和合作伙伴。
2.优化国际小额人身保险标准及规范体系,与各国合作推进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的国际标准化。
3.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小额人身保险的国际化发展。
以上即是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意见的具体内容,希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发展小额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建议

发展小额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建议发展小额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建议小额保险是指以一定数量的小额投资,为投保人提供有限的保险保障的保险产品。
近年来,随着全球保险市场的不断扩大,小额保险也逐步成为一个重要的增长点。
尽管小额保险业务在国内外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这些挑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同解决。
首先,小额保险需要改善定价结构。
传统的定价结构难以满足小额保险市场的需求,而且也无法支持小额保险的快速发展。
因此,小额保险市场需要开发新的定价模式,以适应小额保险的特点。
其次,小额保险需要改善保险产品的设计。
小额保险的设计需要综合考虑消费者的需求、风险和经济效益,使之能够更好地满足投保人的需求,更有效地控制和分散风险,以及更经济地分配保险责任。
此外,小额保险的发展需要优化渠道结构。
目前,由于小额保险的特点,大多数小额保险产品都是通过代理人渠道销售的,而这种渠道的效率较低,成本较高,不利于小额保险的发展。
因此,小额保险市场需要寻求更多的渠道,如网上渠道或电话渠道等,以降低渠道成本,提高渠道效率,从而更好地发展小额保险。
此外,小额保险市场还需要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小额保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往往较弱,而风险管理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基础,因此,小额保险市场需要加强对风险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投保人的风险教育,以及增强风险控制的能力,确保小额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小额保险市场还需要推动行业间的合作。
小额保险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各行业间的合作,如投资机构、信托机构、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
这种合作有助于拓宽小额保险市场的投资渠道,增加小额保险产品的供给量,提升小额保险市场的竞争力,从而促进小额保险的发展。
总之,小额保险的发展需要改善定价结构、优化产品设计、优化渠道结构、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和推动行业间的合作等多方面措施的共同参与,从而促进小额保险的健康发展。
国际小额保险经验分析

第五章小额保险的国际经验第一节国际小额保险经验分析小额保险这一类产品由于其保费低、保障有限的性质和特征,决定了它是面向低收入阶层的市场特点。
而从世界范围来看,发展中国家具有人民普遍生活水平不高,人口数量多,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占多数的特点,这就为小额保险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因此参考与分析小额保险的国际经验需要从第三世界国家的实践经验入手,通过归纳和总结各国小额保险的实际操作情况,一方面为本研究报告的理论剖析提供实例支持,另一方面也为中国小额保险的发展建议提供有借鉴意义的参考。
一、世界小额保险市场的整体情况自上世纪初叶小额保险面世,至今已是拥有百年历史的老资历产品了。
因其主要是针对穷人保险保障需求的满足,所以在功能上与社会保障有相似的地方。
发展小额保险不是只将其当作一种商业保险来看待,更要认识到这是对国家社会保障体制的一种补充和完善。
近年来,由于政府的关注和支持,小额保险在第三世界国家发展迅猛。
据小额保险研究中心的预测,在未来5年时间里,小额保险还有翻一翻的成长空间。
以下图1为100个较贫困国家世小额保险业者的分布情况。
图1:世界100个贫困国家小额保险业者分布资料来源:The Micro Insurance Centre,The Landscape of Micro insurance in the World‘s 100 Poorest Countries 根据上图所示,在100个国家之中有77个国家提供区别于社保的小额保险产品,而另外23个国家有近3.7亿人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险保障。
将世界小额保险市场按区域可以划分为美洲、非洲和亚洲三个大区,其中印度和西非是小额保险提供机构最多的地区。
但是目前仅有约3%的低收入人群在小额保险保障的范围内。
以下分别对这三个区域的小额保险覆盖情况加以解析。
(一)美洲小额保险市场情况图2 美洲小额保险覆盖分布资料来源:The Micro Insurance Centre,The Landscape of Micro insurance in the World‘s 100 Poorest Countries 在中南美洲约有780万人持有小额保险,约占世界小额保险整体市场份额的10%。
我国小额保险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小额保险发展对策分析李亚鸽根据国际贫困扶助协商组织(CGAP)的定义,小额保险主要是面向中低收人人群,依照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及其所涉及的成本按比例定期收取一定的小额保费,旨在帮助中低收人群体规避某些风险的保险。
自20世纪90年代初小额金融概念产生后,小额保险随着小额信贷的盛行而逐步发展起来。
时至今日,小额保险已经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帮助低收入人群抵御风险的重要工具。
对我国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庞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小额保险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险业统筹城乡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小额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情况从2007年4月,中国保监会积极申请并加入国际IAIS-CGAP小额保险联合工作组,并着手推动国内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到2008年6月保监会《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出台,1年多的时间,中国保险业对小额保险认识日益加深,渐趋与国际接轨。
2008年中国人寿9省区小额保险试点的启动,标志着小额保险在中国正式启程。
太平洋、平安、新华、泰康、中华保险、安信农业保险等保险公司,在我国不同地区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小额保险业务。
目前在我国主要有小额寿险、小额意外保险、小额健康保险、小额农业和财产保险等。
到2009年底,全国范围内农村小额保险累计承保超过1110万人次,承保收入超过2.7亿元,提供保障金额近1700亿元。
其中,2009年新增承保人数超过871万人次,新增保费收入超过2.3亿元,提供保障金额新增近1400亿元。
短短几年时间,小额保险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推广小额保险发展的关键因素小额保险主要面向低收入群体,具有保费少、保额低、条款浅显易懂、经营流程简单等特点。
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的小额保险业务负责人布兰登·马修斯指出,推广小额保险需要4个关键因素:政府支持、有需求的市场、创新产品、低成本销售模式。
首先,由于小额保险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及其和服务“三农”的天然联系,政府有必要对小额保险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2020年(金融保险)可用对保险业的建议

(金融保险)可用对保险业的建议保险业诚信问题的经济学思考[摘要]诚信是保险业存在的基础,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近十几年,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但问题也不断暴露,其中壹个突出问题,就是我国保险市场诚信缺失现象严重。
为探究中国保险市场的诚信建设问题,本文在利用博弈论和AvnerGrief模型对保险业诚信问题产生的经济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从俩方面入手建立诚信的保险市场:壹方面,应呼吁保险市场交易主体遵守诚信原则,普及诚信理念,增加诚信教育;另壹方面,应完善保险市场,普及保险教育,增加信息报露,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制订相关法律法规。
壹、保险业诚信问题的提出诚信是保险业存在的基础,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保险作为壹个特殊的行业,运营的对象是风险,风险的大量集中,客观上就要求保险X公司尽量减少运营中的不确定性,尽可能避免欺诈等各种不诚信行为。
诚信,即诚实和守信,表现为如实告知和保证。
在各国的保险法中,都以最大诚信作为约束保险双方交易行为的首要条件。
根据最大诚信的要求,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诚实、遵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
近十几年,是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十几年,也是问题不断暴露的十几年,其中壹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我国保险市场诚信缺失现象严重。
诚信问题,也由壹元性转变为二元性,在被保险人有不诚实守信现象的同时,保险X公司也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壹方面,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存在欺骗行为。
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是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不诚实守信的主要表现。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减少保费支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在不满足投保条件的情况下,为获取保险保障而提供虚假信息,更有甚者,为获取保险金而进行保险欺诈,虚构保险标的、制造保险事故、伪造索赔单证、故意夸大损失等。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保险骗赔案件平均比英美等保险发达国家要高出壹倍。
另壹方面,保险X公司也存在欺骗行为,主要表现为不如实告知,误导客户和拒绝被保险人索赔要求。
小额人身保险市场推广的难点与对策

小额人身保险市场推广的难点与对策小额人身保险作为一种面向普通大众的保险产品,其市场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推广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诸多难点。
本文将就这些难点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难点1.产品认知度低小额人身保险作为一种创新产品,消费者对其认知度相对较低。
许多人对保险的概念尚且模糊,更不用说了解小额人身保险的特点和优势。
2.推广渠道有限与大型保险公司相比,中小保险公司往往缺乏足够的推广渠道。
线下渠道如实体门店和代理人团队建设成本高,线上渠道如社交媒体和搜索引擎推广竞争激烈,导致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难度较大。
3.消费者购买意愿不强由于收入水平、消费观念等因素的限制,部分消费者对购买保险的意愿不够强烈。
特别是对于小额人身保险,部分消费者可能认为“性价比不高”,更愿意将资金用于其他消费领域。
4.市场竞争激烈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类保险产品层出不穷。
小额人身保险在竞争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如何在众多产品中脱颖而出,成为市场推广的一大难点。
二、对策1.提高产品认知度(1)加强线上宣传。
利用社交媒体、网络论坛、博客等平台,发布有关小额人身保险的知识和案例,让更多人了解这一产品。
(2)开展线下活动。
举办讲座、座谈会等活动,邀请行业专家、消费者代表等分享经验,提高消费者对小额人身保险的认识。
(3)加强与各类合作伙伴的合作。
与学校、企业、社区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广小额人身保险。
2.拓展推广渠道(1)加强线上线下融合。
在实体门店的基础上,发展线上业务,实现线上线下互动。
(2)利用大数据和技术。
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定位潜在客户,提高推广效果。
(3)创新推广方式。
尝试短视频、直播等新型推广方式,吸引年轻消费者。
3.强化消费者购买意愿(1)提升产品性价比。
通过优化产品设计,降低成本,提高小额人身保险的性价比。
(2)强化售后服务。
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让消费者感受到保险的温暖。
4.提升市场竞争力(1)研发差异化产品。
根据市场需求,推出具有特色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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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发展小额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对策建议发展小额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对策建议刘如海张宏坤近年来,壹种名为“小额保险”(Micro-insurance)的金融产品在壹些发展中国家农村地区开始出现且呈快速发展势头。
从国外发展实践见,小额保险保费低廉,目标客户主要是农村地区的中低收入者,承保风险主要是危及农民生产和基本生活稳定的疾病、寿命、意外等风险,能够适应农民的风险特征和需求,且且保险产品组合方式灵活;在管理和运作体系上,小额保险具有贴近农民、组织形式灵活、运营成本低的特点,因而在国外农村保险的实践中取得了成功。
这些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发展“三农”保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壹、小额保险的概念及其主要特征目前,关于小额保险的权威定义有俩种:(壹)根据国际贫困扶助协商组织(CGAP)的界定,小额保险主要是面向中低收入人群,依照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及其所涉及成本按比例定期收取壹定的小额保费,旨在帮助中低收入人群规避某些风险的保险。
(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关于小额保险的定义:小额保险是依据公认的保险惯例(包括保险核心原则)运营的,由多种不同实体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险。
这意味着小额保险单下的风险仍需依照保险原则进行管理,且由保费提供资金。
上述俩种定义虽然表述方式不同,但关于小额保险的核心涵义是统壹的,即小额保险是壹种在成本、期限、承保范围和供应机制方面适用于中低收入市场的风险分担性产品。
具体来说,小额保险具有以下特征:(壹)发展宗旨具有壹定公益性特征。
发展小额保险的宗旨是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规避某些特定风险,特别是危及基本生活的风险,例如重大疾病开支、意外伤残、家庭财产的损失等,因而具有壹定公益性特征。
(二)承保和赔付具有低成本、低保障特征。
小额保险给付或赔偿的条件是缴纳小额保费,且发生保险条款约定的事件,保险赔偿和支付的水平较低,仅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为标准。
(三)产品供给主体具有多样性。
小额保险的供给主体包括各种社会经济组织,其中不仅包括商业保险组织、互助保险组织、自保组织,仍包括非政府组织、民间互助组织等。
(四)保障对象具有特殊性。
小额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的中低收人群体,但不包括无法负担保费的赤贫阶层。
表壹传统保险和小额保险的区别二、小额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小额保险是现代金融服务向农村扩散的必然产物,且逐渐成为壹种扶贫开发手段,其目的且不仅是谋取纯粹的利润,而是不断开发更低保费的保险产品,它选择了传统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都没有完全覆盖到的低收入人群作为保障对象,将更多的低收入者纳入保障体系,为他们提供能够保障基本生存安全的保险服务,从而实现保障穷人和自我发展的双重目标,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共同构筑了新的社会风险抵御体系。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小额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是:(壹)利基策略(nichestrategy)理论。
利基策略是壹种边缘策略,即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确定产品发展空间。
许多机构包括商业保险X公司经过市场调研发现,农村的中低收入群体对基本保障型保险服务的需求是现实存在的。
壹方面,中低收入群体被排斥在传统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他们刚刚脱贫或者处在贫困的边缘,缺乏抵御风险的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很容易陷入贫困而成为赤贫者,急需某种生存保障机制。
可是,传统的商业保险项目主要是针对社会中上收入阶层,而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针对从事稳定职业、有固定收入的社会“中间群体”,社会救助主要针对几乎无法维持生活的失业、伤残、核心赤贫群体,因而农村低收入群体对保障保险的潜在需求在现行制度框架下无法完全获得满足。
另壹方面,小额信贷的快速发展催生小额信用保险的市场需求。
随着农村金融的逐渐兴起,小额信贷项目蓬勃发展,配合小额信贷开展的信用保险成为规避贷款风险的有效方式,这类小额信用保险产品在孟加拉国推广十分迅速,保障了小额信贷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小额信贷能够帮助人们改善生活,小额保险则能够帮助人们保护所得利益。
(二)金字塔底层(BottomofthePyramid)战略理论。
即发展小额保险是部分保险X公司发掘潜在市场、培养潜在客户的市场拓展战略。
这个理论认为,虽然社会的中低收入者的收人很少,但积少成多,他们代表了壹个拥有巨大利润空间的潜在市场。
今天的中低收人群体有可能会在“明天”就走上康庄大道,消费惯性和感恩意识会使得他们成为更高级保险产品的购买者。
保险X公司通过产品和营销技术的创新、培养和发掘潜在的客户、塑造愿意承担责任的社会形象加强老客户的忠诚度,进而获得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和企业利润,这正是每壹个具有长远眼光的企业所追求的。
正是这种理念促使壹些金融机构参和到小额保险的研究和推广之中,而多个发展中国家的实践也表明,小额保险的确为保险机构提供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特别是信用伤残、信用寿险项目和养老保障项目。
三、国外小额保险发展概况从各国实践情况来见,小额保险在保险范围、产品定位、展业模式上区别于传统的商业保险,具有产品组合灵活、缴费低、展业成本低等优点,因此受到低收人人群的欢迎和保险X公司的青睐。
据CGAP统计,截至2006年12月有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在实践20余种小额保险产品,累积受众已经超过亿人次,成为继小额信贷之后发展最为迅速的农村金融产品。
表壹列举了部分在目标客户选择、承保风险、保险产品展业运作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小额保险项目,从中能够见出小额保险的推行且无固定的模式,但有壹个核心特征,就是以低廉的价格为农村低收人群体提供丰富多样的保险和保障。
表二世界各国小额保险发展概览(壹)小额保险的目标客户。
从国外小额保险发展情况见,目标客户主要分为俩类:第壹类是以贫困农户为目标客户。
那些将扶贫作为主要目标的小额保险项目强调要在农村社区中将低收入农户区分出来,使他们成为唯壹受援对象,这其中不包括核心赤贫者。
这种小额保险项目壹般由非政府组织或社区互助组织牵头开办,例如斯里兰卡的亚斯如互助小额保险项目,孟加拉国的农村妇女健康保险组织等。
第二类以贫困社区或农村经济组织为目标客户。
这种小额保险由农村小额金融机构或者商业保险X公司开办,在南美和东南亚比较多见,具有明显的商业保险特征。
在印尼,由商业保险X公司牵头在农村地区发展小额保险分支机构,主动为妇女编织组织、木器加工组织、生猪合作社、奶牛合作社等生产组织提供小额保险服务,承保意外伤害、火灾等风险,这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具有风险集中、人员集中、相互联系紧密的特点,最大程度地发挥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集体参保费用分担,组织内成员能够相互监督,较好地避免了道德风险的发生。
(二)小额保险的产品分类及设计。
迄今为止,国外绝大多数小额保险产品都是信用寿险、短期寿险或健康险、养老保险,而财产险、牲畜保险和针对农作物的气候险产品相对较少。
从目前运作情况见,只有信用寿险和短期寿险取得了较大范围的成功,而其它保险的运行状况且不尽如人意。
这种现象且不奇怪,因为寿险产品不仅对客户非常有用,也有利于保险机构降低风险,而健康险和农业保险(农作物险/牲畜险)则因风险太高而难以运作。
如表三所示,农作物和健康保险很难防止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以及过度利用的产生,因此很难实现盈利。
表三小额保险产品风险比较(三)小额保险的运作模式。
就目前各国的实践来见,小额保险的运作模式主要有“完全服务”和“合作代理”俩种。
“完全服务”模式中,保险提供机构直接向被保险人收取保费,且提供保险服务,没有任何其他的机构组织介入到销售或管理流程,可是产品定价、费率厘定和储备金管理壹般交由正规的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管理。
“合作代理”模式包括壹家专业的保险X公司如商业保险、互助保险机构等和壹家代理机构——可能是壹家小额信贷机构或任何其他中介销售渠道,专业保险X公司负责计提准备金、开发产品、定价及满足官方监管要求,而代理方则负责销售、损失清算及促进风险、资源和专业技能从非正规渠道向正规渠道进行合理转移。
从表三能够见出,“合作代理”模式具有较多的优点。
印度农村保险就采用了“合作代理”模式,既吸纳了传统的销售渠道如专属代理人和第三方经纪人,同时仍和农村发展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互助组织、长老会基层政府组织和社区诊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利用这些组织的现有网络能够将业务拓展到印度的农村地区,从而达到降低销售成本、取得目标客户信任的目标。
表四小额保险运作模式比较(四)政府的作用。
从国外经验来,政府有必要在小额保险开办之初通过壹些政策手段推动小额保险的发展。
如印度政府规定外资保险X公司如果要进入印度保险市场,前五年在农村地区销售的保单比例需逐年增加,具体而言,第壹年比例为7%,而到第五年则增长到14%。
这壹规定给外资保险带来了挑战,印度高达80%的农村人口家庭月收人不足600卢比(折合人民币1143元),因此很难承受传统保险产品的保费。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外资保险X公司专门开发了壹系列小额保险产品,这类新产品保费更低,保险金额也相应降低,但能够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
在制度环境的构建上,许多国家的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小额保险的范围、性质、运营主体资格、保险人权利义务、会计核算制度、财政补贴等方面的内容,希望通过法规体系的构建为小额保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有的国家政府仍通过税收优惠,减免了特定小额保险项目上的营业税,降低了农村保险营销人员的税负,很好地促进了小额保险网络的拓展。
四、发展小额保险的若干经验和建议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在全世界100多个最穷国家的低收入人群中,只有约3%的低收入人口参加了正式的小额保险。
在我国,小额保险的概念刚刚引入,小额保险的运作方式、盈利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
根据小额保险的特征及世界其它国家的实践,发展小额保险的主要经验和建议主要有:(壹)小额保险应当而且能够发展成为壹项多方参和者共赢的事业。
小额保险具有半商业化和半公益性特征,客户能够获得适度的保障以防止现有的生活水平恶化;政府能够通过小额保险补充和完善现有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管理效能;保险X公司则能够通过这项业务培养潜在客户,扩大市场影响,同时可能带来壹定利润。
国外小额保险发展的实践表明,通过小额保险的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模式的创新,通过政府部门的适度政策支持和保险X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能够解决在各个供应链接上的问题,能够实现低收入群体、政府及其它非盈利机构、保险X公司三方共赢的目标,取得良好成效。
(二)普及小额保险应提高广大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农民的保险意识。
客户对保险商品的认知程度及选择标准,将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他们对保险商品的消费行为。
通过增强农民的风险意识能有效激发他们规避风险的需要,进而产生保险需求。
因此应选择合适的媒介,以贴近农村现实生活的方式开展社区营销活动,通过展示保险效果来培养潜在客户,可有效地促进小额保险在农村地区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