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实施办法》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实施办法》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实施办法》

南宁供电局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我局继电保护定值管理,明确各部门对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职责,特制定《南宁供电局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实施办法》。

一、职责划分

1、调度整定计算室负责南宁供电局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定值(包括新建、改扩建)的

整定计算,负责下发及回执中调继电保护科下发的定值单。

2、继通所继保专责负责制定定值更改的计划安排,指挥具体进行实施

3、生产技术部继保专责负责协调继电保护管理所的定值更改工作,监督考核继电保护管理

所定值更改计划的实施情况,监督考核调度整定计算室定值回执情况。

4、工程建设部负责督促基建施工单位按时向调度整定计算室提供工程输变电基础数据。

5、基建施工单位负责新建、改扩建工程的继电保护装置定值更改工作,并在工程投运前将

定值单上交继通所回执。

二、实施办法

1、调度整定计算室对定值单进行登记,向继通所下发定值更改通知单和定值单。并将定值

更改通知单发至生技部继保专责处备案。

定值更改通知单

2、继通所继保专责收到调度整定计算室的定值更改通知单后,进行计划安排,并将定值更

改工作计划单发至生技部继保专责处备案。

定值更改工作计划单

3、生技部继保专责收到定值更改通知单及定值更改计划单后,进行汇总,并对定值更改工

作进行监督实施,对定值更改工作的完成及回执情况列入月度考核中。

三、考核细则

1、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按调度整定计算室的定值更改通知单进行,并依

照规定日期完成。否则按未完成本季度(月度)生产任务处理,按局有关规定进行扣罚。

2、各定值存放单位的定值单应根据电网运行状态的改变及时撤旧换新,以保证正确性。定

值单应每年由存放部门自行整理一次,遇有与现场不符时,应及时核实后进行纠正。否则按局有关规定进行扣罚。

3、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由该工程主管部门提前向

继电保护定值计算部门提出投产时间,并在工程投产前向继电保护定值计算部门提供一次主接线图及保护图纸、设备规范参数等有关资料(对于改造工程,还应包括与改造工程相关参数)以便安排定值计算工作。提前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遵从如下规定:110kV 及以上系统的工程应提前二个月提供,110kV以下系统的工程,应提前15天。超过上述规时间者,保护定值的提交可以顺延。影响如期投产的责任由工程主管部门承担,并对工程主管部门进行扣罚。

4、必须严格执行定值单的回执制度,现场按新定值单对保护装置进行整定的工作结束后,

工作负责人应在定值单上签名,注明定值更改时间,以证生效,并将旧定值单及时作废。

已执行定值单应在《定值更改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回执一份给定值单发放部门。新投产的110kV及以下变电站定值通知单,应在送电前由施工单位执行后移交继电保护管理所。继电保护管理所负责上交调度部门。如一个季度内未按时回执定值单累计达5份及以上的,按未完成本季度生产任务处理,按局有关规定进行扣罚处理。

5、每年定检时,由生技部抽查保护定值执行是否正确,并作统计。发现有误整定现象,如

已构成事故的,按局有关处罚条例执行,未构成事故的,按障碍或中断继电保护管理安

全纪录处理。

6、每年四月、九月由生技部组织调度所、继电保护管理所、变运所对各变电站的保护标签

进行整理核对使之与定值单相同,便于保护投退的核对。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