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建议 孙丽华
国土资源管理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研究 孙利华

国土资源管理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研究孙利华摘要:社会主义发展到现阶段,对新农村的建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中的重要环节,同样这本身也对国土资源管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国土资源部本身的职责是能够实现统领对我国国土的资源管理工作,因此如何规划和建设新时代的农村正是国土资源管理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新农村建设;意义研究我国的国土辽阔,并且是由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组合起来的大家族,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之间必然会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为此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环节中,各个地区之间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也存在一定的不同,这无疑给我们新农村建设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传统“统一调度”的方式已经不适合实际情况,而怎样在立足不同的前提下,正确而合理的去利用土地资源却是所有环节中首要思考的问题,也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
1 国土资源管理之于新农村建设意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但是新时代的一项具体的措施,更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到当前阶段所提出的新的要求。
这项措施的制定和推行是国务院立足整体,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所决定的,工业发展到当前阶段已经完全有实力反哺农业,提升农业产值;城市带动农村的进程也已经步入历史舞台。
因此说,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正确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造福人们的宏伟工程。
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已经临近,而新农村建设正是推进小康社会实现的重要助力。
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保证经济社会实现快速稳定增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其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始终发挥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
尤其是最近几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严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且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对新农村建设用地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很大程度上的提升。
为“三农”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 国土资源管理单位应采取的措施2.1提升管理队伍建设首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对土地管理的过程中不能存在重土地管理而轻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应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并且将农村集体土地当做一件重要的事情来落实。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措施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措施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为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下面,我们将探讨一些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措施。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管理的基础,也是确保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保障。
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就要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期限和流转期限,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市场建设,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要推行家庭承包制度,鼓励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是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要建立健全的农村土地流转审批机制,明确土地流转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土地流转的行为。
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土地流转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通过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农民土地收益,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综合考虑自然资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方式和布局,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保护。
要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就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调查和评价,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引导农村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要加强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确保规划的落实效果。
通过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可以更好地保护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就要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优化农村土地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农村土地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关于完善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土地利用的建议

关于完善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土地利用的建议一、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1.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2. 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复垦,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水平,减少农田水浸和旱情,提高耕地质量和产量。
二、发展农村土地多功能利用1. 鼓励农村土地资源向非农业领域延伸,发展农村旅游、乡村民宿、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提高农民收入。
2. 加强农村土地生态功能保护,合理规划农村绿地、湿地、林地等,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三、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与监管1.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确保土地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管。
2. 加强对农村土地利用计划的落实和监督,避免乱占耕地、盲目扩大建设用地等现象。
四、推动农村土地利用与农业现代化相协调1.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灌溉和排水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的需水需肥需光需温需气等要素供给。
2. 鼓励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五、加强农村土地利用政策支持1. 制定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相关政策,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土地利用的决策和管理。
2. 提供农村土地利用的财政支持,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
六、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信息化建设1. 建立农村土地利用信息系统,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测。
2. 推动农村土地利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提高农民对土地利用政策和市场信息的了解和参与度。
七、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1. 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环境评价,确保土地利用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损害最小化。
2. 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协调,推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八、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的宣传和教育1. 加强农民对土地利用政策和科学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对土地利用的认识和参与度。
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建议

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建议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解决。
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原则和具体规定,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
二、加强土地权属调查和登记为解决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建议加强土地权属调查和登记工作。
应当开展全面的土地权属调查,查清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情况,确保土地权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及时将土地权属信息纳入登记簿册,确保土地权属的有效登记和保护。
三、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权属管理问题的主要来源。
建议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制定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土地流转的交易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明确权益分配和流转期限等关键事项,有效保护土地权属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权属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解决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需要加强权属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建议建立专门的权属纠纷仲裁机构或者设立专门的土地权属法庭,专门负责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纠纷的调解和裁决工作。
应当提供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为解决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建议加强对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审查和监督,强化项目的合规性和合法性管理。
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权属变更和转让的监管,防止权属问题的发生和滋生。
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为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六、加强对农民的政策扶持和保障为解决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民的政策扶持和保障。
建议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为农民提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经费和技术支持,促进农民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措施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措施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保护的关键所在。
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第一,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我国农村土地由集体所有和农民承包经营权组成。
要进一步明确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有稳定的利益收益,可以考虑通过建立土地证书制度和土地权属登记制度来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使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明确和保障。
第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管理。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一些问题,如流转过程中产权不明确、合同期限不合理、流转价格低廉等。
为了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可以通过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和备案制度,规定流转权益的清晰转让程序和合同期限,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确保土地流转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保护和管理。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生计来源,也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和管理,可以通过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保护好农村耕地、生态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等重要农业用地;加强对土地的执法监督,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加强对农村土地市场的监管。
农村土地市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有效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
要加强对农村土地市场的监管,可以通过建立土地市场交易登记和资金监管制度,规范土地交易流程,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土地供应和需求信息发布机制,提供科学、准确的土地市场信息,促进农村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五,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统筹和管理。
农村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统筹和管理。
可以通过建立土地资源调查和监测制度,了解农村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为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土地开发和利用的规划和管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关系到农民利益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深化农村土地整治的法治思路

深化农村土地整治的法治思路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不畅、权属不明确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深化农村土地整治迫在眉睫。
本文将从法治的视角探讨深化农村土地整治的思路。
一、加强土地管理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加强土地管理是关键。
首先,要健全土地登记制度,明确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权。
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农民权益得到保护。
二、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农村土地流转是深化土地整治的重要环节。
在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方面,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合同制度,确保交易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要完善土地流转流程,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防止乱象的发生。
三、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安排深化农村土地整治需要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安排。
首先,要明确土地权利的界定和约束,确保土地权利的稳定和持续。
其次,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监管机制,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土地维权机制建设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常常面临权益受损的问题。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加强土地维权机制的建设。
建立健全农民土地维权的举证、申诉和救济机制,确保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强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为了深化土地整治的法治思路,必须加强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使农民和土地相关主体了解土地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六、完善土地纠纷解决机制在深化农村土地整治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土地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纠纷,需要完善土地纠纷解决机制。
建立健全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机制,提高土地纠纷的解决效率和质量。
七、加强土地整治的监督和评估深化农村土地整治需要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建议

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建议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的开发整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旨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往往面临着诸多权属管理问题,给整个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对于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应建立健全的土地征收制度。
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需要大量的土地征收来实现,因此建立健全的土地征收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在征收土地时,应坚持依法征收的原则,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征收程序的合法合规。
应加强对征收补偿标准的监督,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
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机制,明确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和使用范围,为土地的开发整理提供法律保障。
应加强土地权属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在整个农村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土地权属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个工作的合法合规。
应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发现并及时纠正问题。
还需要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质量检查,确保工作的实施效果符合预期要求。
还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素养,避免出现违法违规事件。
应健全土地权属法律制度。
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权属的法律制度。
应完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土地权属的边界和范围,为土地开发整理提供法律保障。
还需要完善土地权属的转让和流转制度,明确土地转让和流转的程序和规定,为土地的开发整理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加强土地权属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健全土地权属的法律制度。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新形势下加强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

新形势下加强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摘要】土地是国家和社会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资产。
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切实保护、珍惜和合理利用耕地,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新时期;土地管理;建议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集约与节约用地尤为重要。
我们必须健全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综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使有限的土地资源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一要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同时加快建设国家标准的永久性基本农田。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民住宅要先行安排空闲地,加快旧村和“空心村”改造,鼓励农民向中心村、小城镇聚集。
改革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坚决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数据库,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库网络传输系统,把保护耕地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户、地块,做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
二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严格执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各级政府要制定和重新审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指标,降低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
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划定城镇建设用地“红线”,限制城镇建设过度扩张,走集约化城镇发展道路。
加强土地整治和复垦开发,对全国各类存量复垦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积极复垦旧城区、空闲地、废弃地等。
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针对不同产业土地配置效率和不同区域主体功能的差异,明确不同产业用地的先后次序,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等集约化程度高的产业用地,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地、高污染产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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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建议孙丽华
发表时间:2017-12-11T10:24:23.8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6期作者:孙丽华
[导读] 摘要:我国的基础财富就是土地资源,我国自建国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我国的现行土地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山东菏泽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山东省菏泽市 274000
摘要:我国的基础财富就是土地资源,我国自建国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我国的现行土地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主要对如何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探究。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议
引言
土地资源是地区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按照区域规划要求设定土地开发机制,才能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方案,提高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率。
结合农村土地管理存在问题,可实时调整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问题不仅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影响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有些地区由于土地产权制度模糊不清,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
因此进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1 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1.1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且速度不断加快
由于地方政府提前完成土地使用的计划指标,我国目前耕地面积逐年递减,且减速加快。
在此种环境影响下,中央政府出台了《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基础上提前制定新的纲要。
1.2农村用地不合理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公开的乡村土地市场关闭时,农民集体也会失去土地的自主开发权,这就导致农民为了提高自己的物质基础,被迫违法对建筑用地或是小产权房进行售卖或出租,因此,出现更多进城打工的人员,给城市的基础设施、资源供应等方面带来更多的压力,也会加大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我国尝试过有偿出让制度和招拍制度来推动土地资本化深化发展,虽然可以提升政府的经济效益,却不利于政府平衡市场房价或是进行宏观调控,显然不是最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办法。
2 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几点建议
2.1赋予农民永久使用权
江泽民主席曾在安徽合肥指导工作时曾就农村土地问题指出中国特色农业应该是不动摇家庭承包联产、不改变土地国有。
但是,党的会议对农村土地承包年限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而是在议题中用笼统的方式表述为“赋予农民有保障而充分的土地经营与承包权,当前的土地关系应长期稳定并不可改变。
”本文认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生产资料公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与经济基础,但是当前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已经名实不符。
因此,在新的时期,我国应顺应是时势发展,及时将农村土地国有化,但确保农民享有土地的永久使用权。
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其就可借助一定的法规制度规范土地使用中产生的继承、转让等诸多问题,从而为农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及国家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另一方面,农民在享受到了农村土地的永久使用权之后,就真正具有了土地的支配权,并且其原来的家庭经营方式也不会发生改变,最终有效巩固了农民在市场经济背景中的自主生产与经营的主体地位。
因为农民被赋予的是永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土地使用权中还涵盖有继承与转让的权利,因此农民完全可将土地当成个人的永久财产,从而可综合考虑、自主决定个人及家庭的发展道路。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可有效预防农业经营与组织中因土地政策的短期变化给农民带来的损失,而且还可最大限度彰显出市场机制的优势,推动土地等农村资源的科学、合理、高效利用,最终最大限度发挥农业经营与生产中的规模化优势。
2.2健全土地登记制度
健全土地登记制度,将农村土地从“审批管理”转变为“登记管理”。
这不仅能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力,而且还可在土地管理中促进政府职能的合理转变,势必成为意义深远的一次改革活动。
但是,在这一转变环节中,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怎样实现分配的公平性。
由于各个农民家庭所处的生命周期各不相同,家庭劳动能力也有较大差异,假如土地使用权将始终变化的人口作为分配依据的话,是不易得到稳定产权的,因此我们应尽可能在分配的起点做到权益分配的“公平性”,不应时刻追求公平,也不可能实现在各个使用过程中都是先绝对的公平分配。
为了合理解决这一问题,在进行第一次土地登记时,可把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依照人口数量均分给农民,而与农村户籍相关及废除的农村土地用“按人均包”方案解决。
在农村土地第一次登记之后的户口变动,只用来表示人口的居住地与职业身份,而农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形式是内部继承或卖不买卖。
2.3适时征收土地使用税
为有效解决无偿使用农村土地引起的各种矛盾,我国可在适当时机开始征收使用税。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仅仅在工矿区、建制镇、县城、城市等征收土地使用税,而对用来发展农林牧渔业的土地是免征税的。
本文提出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指的是使用农村国有土地的个人与单位,而使用税是他们使用国有土地及获得的级差收入所报的税,这种税其实与地租性质相同,但是为了统一于城镇土地税,我们可将其也称为“税”。
对农村使用者征收使用税的最终目的是借助有偿使用土地的形式实现对农村土地的高效、科学利用。
但是在农民普遍收入较低的情况下征收土地使用税,应始终坚持适度轻税,严禁增加农民负担。
为顺利征收农村土地使用税,在实际操作中应做好以下几点:(1)将农民依法纳税与享受与第使用权联系在一起,在农民的土地使用合同上写明征税方法与指标,并将其当成纳税标准,以提升农民年的主动纳税与维权意识;(2)为了维持农民的纳税主动性,必须做到按合同征收。
这里所说的按合同征收是指在精准测量土地的前提下,确认要征税的土地应得到农民的承认;(3)征管农村土地使用税的工作应让国税系统的征收部门负责,并将征收的税费用到农村社区组织及地区的土地管理机构运行中。
这就可有效预防地方政府参与收费情况的出现,并且还可落实农村土地管理机构与国税系统的联动,最终实现了全国土地政策的一致性。
2.4构建健全的土地管理体系
农村土地管理体系的主要作用体现在:通过制定合理的土地政策,实现对农村土地的宏观调控与管理;通过建立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制定土地使用方案及规划,有效保护农田;通过监督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及使用权,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于使用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确保政府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征用土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管理农村国有土地是地方及中央政府的基本职责。
在当前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管理机构包含县、市、省、中央四级。
县级与市级的短期行为与局部利益导致他们不易从整体上分析土地管理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应将农村土地的最
终管理权集聚到能照顾到整体利益的省级政府与中央政府手中。
另一方面,应建立一个行使省级政府与中央政府土地管理权利的执行机构,上级与下级机构之间不应是政策与机构指导关系,并且下级部门的人事任免需由上级部门直接管理,不可让县、市参与管理。
详细来讲,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每一个直辖市、自治区、省的土地管理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而对省级以下的农村土地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其实下级土地管理机构都是其上级机构的派出部门,从而有效避免了地方政府以各种形式干涉土地管理活动,进而有效提高农村土地执法与管理的公正性。
结语
总之,只有结合我国的社会发展情况对土地管理制度进行积极重构,才能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制度的作用,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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