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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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深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深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深圳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备受关注。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维护业主利益、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深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深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能源费等。

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的日常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保安、保洁、绿化、设备维护等费用。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用于维修和更新公共设施设备的费用,如电梯、楼道、水电设施等。

能源费是指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的水、电、燃气等能源的使用费用。

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一般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确定,并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其次,深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物业公司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业主的利益,合理确定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并在业主大会上进行公示和说明。

同时,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公开收费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业主也有权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物业公司应当认真对待并及时作出回应。

再次,深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合理合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但是,物业公司在调整收费标准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业主公示和说明调整理由和依据。

同时,物业公司应当充分尊重业主意见,听取业主建议,避免随意调整收费标准,损害业主利益。

最后,深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规范。

物业公司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费用。

同时,物业公司应当将收费情况及时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对于违规收费行为,业主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综上所述,深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和执行需要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充分尊重业主利益,保障业主权益。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自律,规范收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深圳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深圳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深圳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物业管理费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的用于维护和管理小区公共设施、服务设施以及公共绿地等共用部分的费用。

深圳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也备受关注。

下面将从深圳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费用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深圳市规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合理。

根据《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并且要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小区的建筑结构、楼层高度、装修档次、公共设施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

其次,深圳市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进行了明确的政策法规规定。

《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项目,并接受业主监督。

这些规定为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外,深圳市对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也进行了相关规定。

《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费应当专款专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服务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这些规定有效地保障了物业管理费的合理使用,确保了小区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综上所述,深圳市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加强了对物业管理费的监督和管理。

希望物业管理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合理收取物业管理费,并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改善,为业主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关于下达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住宅局文件深物价[1997]141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保障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文明小区经费问题的通知识深府[1997]244号)精神,现将《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市商品住宅、商住楼、写字楼、工业小区等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

政府福利房、微利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服务费按市政府深府[1997]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含安全文明小区经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共设施、绿化、卫生、道路、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等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内容如下:(一)清洁卫生管理。

负责小区(大厦〉包括楼宇内公共楼道在内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二)除"四害"消杀服务。

代表住〈用〉户与除"四害"专业消杀队伍签订协议,监督做好除"四害"消杀服务工作。

(三)绿化日常维护管理。

对小区(大厦〉管理范围内的花、木、草地进行定期修剪、施肥,保持绿化物生长良好。

(四)治安防范。

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值班,维护小区(大厦)的公共秩序。

(五)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负责公共场所(地)道路、机电设备、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公共排水、排污系统及化粪池等的清疏、维修。

(六)公共水电费。

负责包括公共楼道灯、小区(大厦)路灯、庭院灯在内的公共照明的维护和电费,以及公共洗手间维护和水费。

(七)高层楼宇增设的服务项目。

深圳市物业管理费标准

深圳市物业管理费标准

深圳市物业管理费标准深圳市物业管理费标准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的用于维护和管理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安保等费用的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利益,也是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因此,制定合理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对于小区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深圳市物业管理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小区的实际情况和业主的支付能力。

不同小区的管理费标准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这与小区的规模、地理位置、建筑年限、配套设施等因素密切相关。

因此,在确定物业管理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确保费用合理,并且不给业主带来过重的负担。

其次,深圳市物业管理费标准还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和透明。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应当公开透明,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具体用途和收支情况。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同时,对于物业费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挪用或浪费。

另外,深圳市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定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需要。

随着城市的发展,小区的管理和维护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例如安保设施的升级、绿化环境的改善等。

因此,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些新的需求,确保小区的管理水平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最后,深圳市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定还应当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和协商。

在制定和调整物业管理费标准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代表大会,共同商讨物业费的使用和管理事宜,增强业主参与感和满意度。

综上所述,深圳市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小区的实际情况和业主的利益,体现公平和透明,同时也要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物业管理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为小区的和谐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深圳物业管理费规定(3篇)

深圳物业管理费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是保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经济来源。

深圳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物业管理行业在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费的管理,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深圳市制定了一系列物业管理费规定。

本文将对深圳物业管理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物业管理费的定义及组成1. 定义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是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经济来源。

2. 组成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维修、安全等费用。

(2)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按照规定缴纳的资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

(3)其他费用: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的费用等。

三、物业管理费计费标准1. 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的计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并报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物业服务费计费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按建筑面积计费:即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收取物业服务费。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即按照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收取物业服务费。

(3)按套计费:即按照房屋套数收取物业服务费。

(4)按人计费:即按照业主人数收取物业服务费。

2. 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一般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收取。

3.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的收取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并报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四、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1. 收取时间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时间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方式:(1)按月收取:即每月收取一次物业管理费。

(2)按季度收取:即每季度收取一次物业管理费。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表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表
8.达到市考评标准80分以上;
9.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及时。
2.60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表
(写字楼)
物业类别
具 备 条 件
收费标准(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
6.管理公司待有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作全天候全面权保待洁净,园林绿地维护较好,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敬业意识强,言行规范;
8.达到市考评标准85分以上;
9.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状态良好。
3.20
四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15%以上,公共配套设施维护完好;
2.管理人员(包括管理、维修、绿化、卫生、保安、机电等全部各类人员,下同)人均管理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
3.有足够的社区文化原务场地,常年开展多种文体活动(10项以上);
4.使用进口电梯;
5.有先进、完善的消防总位、供配电、供水系统,并维护良好;
6.管理公司待有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作全天候全面权保待洁净,园林绿地低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言行规范,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
6.达到市考评标准80分以上;
7.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状态良好。
0.65
四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20%以上;公共配套设施维护完好。
2.管理人员人均管理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左右;
3.常年开展社区文体活动(2项以上);
4.管理公司待有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定时巡逻,清洁工作定时清扫,定时清洗,园林绿地维护较好;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言行规范;
二级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表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表
2、管理人员人均管理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左右。
3、常年开展文体活动(2项以上);
4、使用电梯;
5、有完善的消防总控、供配电、供水系统,并维护良好;
6、管理公司持有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全天候全面积保持洁净,园林绿地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言行规范;
6、管理公司持有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全天候全面积保持洁净,园林绿地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言行规范;
8、达到市考评标准90分以上;
9、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状态良好。
8.00
四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15%以上;公共配套设施维护完好;
4、有先进、完善的消防总控、供配电、供水等保障供应系统,并维护良好;
5、使用进口电梯;
6、管理公司持有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其中超高层须甲级资质证书);
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全天候全面积保持洁净,园林绿地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言行规范,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
二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25%以上;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并维护完好;
2、管理人员人均管理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
3、有足够的社区文化服务场地,常年开展多种文体活动(7项以上);
4、使用进口电梯;
5、有先进、完善的消防总控、供配电、供水系统,并维护良好;
6、管理公司持有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全天候全面积保持洁净,园林绿地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言行规范,业务素质高;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表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表
8、达到市考评标准85分以上;
9、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状态良好。
6.50
二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25%以上;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并维护完好;
2、管理人员人均管理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
3、有足够的社区文化服务场地,常年开展多种文体活动(7项以上);
4、使用进口电梯;
5、有先进、完善的消防总控、供配电、供水系统,并维护良好;
6、管理公司持有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全天候全面积保持洁净,园林绿地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言行规范,业务素质高;
8、达到市考评标准92分以上;
9、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状态良好。
10.00
三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20%以上;公共配套设施符合规划要求并维护完好;
2、管理人员人均管理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左右。
3、有足够的社区文化服务场地,常年开展文体活动(4项以上);
4、使用电梯;
5、有完善的消防总控、供配电、供水系统,并维护良好;
2、管理人员人均管理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左右。
3、常年开展文体活动(2项以上);
4、使用电梯;
5、有完善的消防总控、供配电、供水系统,并维护良好;
6、管理公司持有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全天候全面积保持洁净,园林绿地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言行规范;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表
(写字楼)
物业
类别
具备条件收费标准(元/平方米建筑 Nhomakorabea积·月)
备注
一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30%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如道路、消防、车场)完善并维护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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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关于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听证稿)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宅物业(不含别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指导标准(见附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

非住宅物业及别墅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

本通知公布执行前,各类物业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的,在业主委员成立前,可仍按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按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委员会约定的收费标准报业主大会批准后执行。

二、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的临时业主公约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包含以下项目的支出:
㈠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㈡用于物业管理的办公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㈢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能源费用;含高层楼宇的供水加压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有电梯、中央空调的物业,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中央空调运行维护费用;
㈣环境卫生清洁费用;
㈤绿化养护费用;
㈥治安防范费用;
㈦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㈧公用水电费用;
㈨开展必要的社区文化活动的费用;
㈩物业管理企业酬金;
(十一)经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房地产权利证书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未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收取。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自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收取。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应按月收取。

七、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不能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

八、取消物业管理服务费外收取中央空调运行维护费的规定。

中央空调运行维护成本计入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央空调发生的水电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向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分摊。

本通知公布执行前已在物业管理服务费外收取中央空调运行维护费的,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约定新的收费标准以前可仍按现行标准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在确定新的收费标准时,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九、取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规定。

本通知公布执行前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一律废止。

十、取消优秀小区收费标准上浮的规定。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对取得国家、省、市各级优秀物业管理称号的物业单位,其收费标准不得在原收费标准上另行上浮。

本通知公布执行前已经上浮的,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应取消上浮。

十一、物业管理单位对房屋装修可收取以下费用:
㈠装修管理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和装修工期一次性向业主收取,带电梯房屋:0.04元/平方米·天,不带电梯房屋0.02元/平方米·天。

装修管理费用于补偿装修期间损坏的共同部位修复、装修期间各种设备、设施的能源消耗、装修管理各种资料的制作等的费用。

㈡装修垃圾清运费。

因装修产生的垃圾由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清运;业主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清运的,清运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协商确定。

㈢证件工本费。

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工人出入实行持证管理的,如证件回收后能多次使用,可按不超过10元/证的标准收取押金,证件完好退回的应如数退回押金;如证件回收后不能再次使用的,可收取不超过5元/证的工本费。

除上述费用外,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收取电梯使用费、楼道维修费等与装修相关的其他费用。

十二、住宅楼的电梯起始层住户不承担电梯运行费,按该物业收费标准的80%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其他楼层的电梯运行费不进行区分。

十三、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同的物业,禁止价格歧视,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区分业主身份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十四、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为业主提供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外来人员收取包括办证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十五、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增设物业服务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强制性服务项目实行强制收费。

非强制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自定,由业主(承租人)自愿选择。

除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外,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向业主强制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十六、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者收费地点公示。

十七、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通知规定收费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十八、政府开发的安居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适用本通知规定。

十九、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住宅局《关于下达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价[1997]141号文)、《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深价[2000]41号文)同时废止。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住宅局
二○○四年月日
附表: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注:
1.上述各等级的收费标准为该等级的最高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

2.由于住宅区规模小(5万平方米以下)、楼龄较长(8年以上)、智能化设备设施配置等因素,收费标准可超出同级别指导标准。

3.高档住宅区、高档公寓等物业收费标准可按一级执行。

4.另有专项服务项目的,可在同级别标准上酌情上浮。

5.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高档小区达到20万平方米,中档小区达到40万平方米),可根据市场、管理成本因素,收费标准可以适当下浮。

6.本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内容,小于30%项目不符合本级别标准,可适当下调收费标准,有大于30%的项目不符合本级别标准的,下调一级收费标准。

7.本收费指导标准中“多层带电梯”包括带电梯的设施较简单的小高层住宅,本收费标准中不含中央空调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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