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制度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4篇)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一、概述税务管理是指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款、申报纳税义务,合规经营,减少税务风险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纳税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套具体管理规范和制度。
二、税务管理原则1.守法合规原则: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申报纳税义务,积极履行纳税义务。
2.风险防控原则:公司要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对可能引起税务风险的行为要及时识别、评估和防控,防止税务风险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内外协同原则:公司税务管理需要内外协同工作,公司内部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完成税务申报工作。
与税务机关之间要保持良好的合作,及时反馈信息,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三、税务管理流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税务政策变化,公司税务管理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税收政策了解与应用:公司要定期了解和研究国家的税收政策,及时将新的税收政策应用到实际操作中。
2.税务规划与优化:公司要结合税收政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税务规划和优化,合法减少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3.纳税申报与清缴:公司要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按时准确地申报纳税义务,并及时缴纳应纳税款。
4.税务审计与备案:公司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税务机关的要求,配合税务审计工作,并及时备案相关纳税申报和清缴凭证。
5.税务争议解决与申诉:公司在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要按照相关的程序和规定,及时提出申诉,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税务管理制度详解1.税务资料管理制度(1)公司应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保存和归档。
(2)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纳税档案,包括纳税申报表、纳税凭证、税务处理决定书等,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保存和归档。
(3)公司应保证纳税申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纳税资料。
2.税务筹划与优化制度(1)公司应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税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和优化,合法减少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一、总则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降低税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行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税务管理制度。
二、税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税务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
(二)税务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2、负责企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优惠申请等日常税务工作。
3、进行税收政策研究和税务筹划,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税务咨询和建议。
4、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处理税务争议和问题。
5、对企业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税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税务登记管理(一)企业在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发生时,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二)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三)企业应妥善保管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四、纳税申报管理(一)企业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方式包括网上申报、上门申报等,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
(三)纳税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税务机关。
五、税款缴纳管理(一)企业应按照纳税申报的结果,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二)税款缴纳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缴纳方式。
(三)企业应建立税款缴纳台账,记录税款缴纳的时间、金额、税种等信息。
六、税收优惠管理(一)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
(二)申请税收优惠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三)对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应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执行。
税务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工作,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税务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与税务工作相关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税务工作制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原则:税务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2. 服务至上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税务工作制度,规范税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4. 效率优先原则: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成本;5. 严明纪律原则:严格执行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确保税收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税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税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税务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改税务工作制度;2. 审批重大税务事项;3. 监督检查税务工作执行情况;4. 处理税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税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税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税务工作的日常管理;2. 组织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3. 收集、整理、分析税收数据;4. 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工作;5. 负责税务稽查、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6. 负责税收统计、分析、预测等工作;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税务工作制度第八条税务登记制度1. 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确保纳税人信息准确、完整;2. 对纳税人变更、注销等情况及时进行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3. 对纳税人税务登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税务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九条纳税申报制度1. 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确保纳税申报的及时、准确;2. 对纳税人申报的税收数据进行审核,确保税收数据的真实、准确;3. 对纳税人申报的税收数据进行分析,为税收政策制定和税收征管提供依据。
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的税务登记及年审、帐证管理、纳税申报等项工作做了详细说明,财务部相关人员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税务登记及年审管理第三条税务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税务换证登记、登记证年审统一由会计自行办理。
第四条税务登记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2、根据税务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3、持填写好的“税务登记表”及规定应报送的相关资料等,到税务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
第五条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内容的变化,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1、企业(单位)名称改变。
2、法人代表改变。
3、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
4、住所或经营类型改变5、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改变。
6、增、减注册资本7、隶属关系改变。
8、生产经营期限改变9、银行帐号、记帐本位币或结算方式改变。
10、其他相关内容改变第六条办理税务登记换证时,填写换证登记表,备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并领取登记证。
第七条财务人员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伪造。
第三章帐证管理第八条每月必须准确、及时计提当月各项应缴税费,并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计提及实际缴纳的税款进行帐务处理。
第九条相关税收记帐凭证、帐簿、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编造或擅自损毁。
第十条相关税收记帐凭证、帐簿、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第四章纳税申报管理第十一条财务部每月(季)自行到各自所属税务局(所)申报。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2篇)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2篇)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一)税务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业的税收筹划、税务申报、税务审计等多个方面。
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税务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降低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度目标1. 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纳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 优化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负。
3. 提高税务管理效率,降低税务风险。
4. 促进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
二、组织结构1. 税务管理部门: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税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税务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职责: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税务申报、缴纳、退税等工作;负责公司税收筹划,降低税负;负责税务风险评估与控制;负责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
2.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协助税务管理部门进行税务申报、缴纳等工作,并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3. 各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税务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业务数据,确保税务管理的顺利进行。
三、税务申报与缴纳1. 税务申报: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及时、准确地向税务机关申报各类税收事项。
具体要求如下:按时申报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严格按照税收法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数据;对申报数据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税收缴纳: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及时、足额地缴纳各类税费。
具体要求如下:按照税收法规规定的税率、税种、税期进行缴纳;采取电子支付、银行转账等便捷支付方式;对欠税、漏税等行为,及时补缴税款。
四、税收筹划1. 税收筹划原则:遵循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原则,确保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合规性。
2. 税收筹划内容:优化税收结构,降低税负;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收效益;合理安排收入、支出,降低税收风险;加强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协同。
五、税务风险控制1. 税务风险评估:定期对公司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分析潜在风险,制定应对措施。
2. 税务风险控制措施: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加强税务合规性检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纳税;加强税务筹划,降低税负;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职责。
税务管理制度全套

税务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管理行为,维护税收征管秩序,根据《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承担税收管理任务和职责的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包括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税收征管督查、税收管理等。
第三条各级税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税收管理工作,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税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解释工作,加强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增强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
第五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管理,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
第六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税款催缴制度和纳税人申诉制度,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服务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七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税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第二章税收管理第八条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税收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征收税款,保障全国税收的稳定增长。
第九条税务部门应当依法对纳税人的税款进行稽查,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第十条税务部门应当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其纳税申报的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确保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内容。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应当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税务部门应当对涉税业务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合规操作,防范和打击各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四条税务部门应当对税务代理机构的继续确认,更新,和取消进行管理。
第三章税收征收第十五条税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责任进行确认,征收相关税款。
第十六条税务部门应当对纳税人的征税事项进行核实,及时对其个人和单位征收税款。
第十七条税务部门应当对税款的征收和退还事项进行核实,及时对其进行征收和退还。
第十八条税务部门应当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予以抽查,加强对其申报情况的监督。
税务管事管理制度

税务管事管理制度一、税务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税务管理制度是税收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管理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办法。
税务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税收征管的组织管理、税收征收的程序规定、税收征收方式的选择、税收的征收手段和强制措施等。
1. 组织管理税务管理制度包括税务机关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规定。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工作职责,推动税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职业化。
2. 税收征收程序税收征收程序是指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收活动时,应当遵循的一系列程序规定。
税收征收程序包括税款的申报、核算、纳税申报表的编制提交、税款的清算和缴纳等。
3. 税收征收方式税收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的税种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进行税收征收的规定。
税收征收方式包括按期征收、按次征收、按量征收等。
4. 征收手段和强制措施税务管理制度还包括税务机关对拒不履行税收义务的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和征收手段的规定。
征收手段和强制措施包括查账调查、责令改正、征收罚款、征收滞纳金、强制执行等。
二、税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税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国家税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保障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税务管理制度是税收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是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的重要依据。
税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确保税收法规得到严格执行,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2. 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税务管理制度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有力支撑,有利于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科学化和职业化。
税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促进税务机关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 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管理制度是税收征收活动的规范依据,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加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协调,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
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税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税务工作,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本制度旨在明确税务管理的原则、权责、程序和要求,使税务工作有章可循,以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二、职责1.税务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宣传;(2)组织实施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3)开展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4)处理纳税人申报、缴纳和退税等事务;(5)加强税务执法监管,打击税收违法行为;(6)开展税收课税依据的核定和税务评估工作;(7)开展税收信息共享和合作办税事项。
2.纳税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缴纳应纳税款;(2)按时履行税务申报义务;(3)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纳税信息;(4)配合税务部门的税务管理和检查工作;(5)及时咨询税收政策和遵守税收法规。
三、税务管理制度1.税务登记制度(1)纳税人登记的条件和程序;(2)纳税人信息变更和注销的办理。
2.税收征收制度(1)税种的征收对象、计税方法和税率;(2)纳税申报和缴纳的办理;(3)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和应用。
3.纳税资格认定制度(1)纳税优惠政策的认定和享受条件;(2)非居民纳税人纳税资格的认定。
4.税收管理措施(1)税务稽查制度;(2)税务风险管理制度;(3)税收合规管理制度;(4)税收法律援助制度。
5.纳税人权益保护制度(1)纳税人举报投诉渠道和保护措施;(2)税务处理异议和申诉的程序。
6.税务投诉处理制度(1)纳税人投诉的受理和处理程序;(2)投诉结果的通知和落实。
四、附件1、《税务登记申请表》2、《纳税申报表》3、《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税收政策:国家关于税收的各项规定和政策措施。
2、税务征收: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依法征收税款的活动。
3、税务申报:纳税人按照法定时限,将自己应当缴纳的税款及其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报告的行为。
4、税务行政处罚: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对违法纳税行为进行处罚的行政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股份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相关指引等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遵守税收法规、依法诚信合理纳税是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的宗旨。
各公司和税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纳税。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税务管理架构设置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整体税务管理职能按照股份三级财务管理架构体系执行,各级公司税务管理架构配置设置要求如下:(一)股份财务中心负责对股份税务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与管理,并设置专职税务管理岗位负责工作组织与执行。
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为本公司税务管理总负责人。
(二)速传物流、象屿农产等二级管理机构的财务机构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税务管理岗位,向行业财务负责人汇报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组织行业公司税务管理具体工作。
(三)各单体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财务机构内设置税务管理岗位,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执行有关职责工作。
(四)各级公司税务管理职责1.股份公司税务管理职责:负责贯彻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研究制定股份统一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风险控制方案;负责股份整体税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股份行业公司及股份单体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从税务管理与筹划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建立维护与股份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负责组织股份税收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实施财务中心制定的财务政策,实现股份的财务战略目标;股份其他税务管理工作。
2.二级行业公司税务管理职责:负责贯彻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制定与行业适用的税务管理规定、税务风险控制方案及税收筹划方案,并监督检查行业公司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制定的税务管理制度,并及时向股份公司汇报重大的税务管理问题与处理情况;指导、督促、监督各子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维护与行业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积极参与行业内公司各项业务的决策;负责组织开展与行业有关的税务培训工作;股份公司及行业公司安排等其他税务工作。
3.单体公司税务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及上级公司下发的税务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及时向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汇报重大的税务管理问题与处理情况;制定符合本公司管理需求的税务管理规范;积极参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时提出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中存在涉税风险及应对措施;负责建立和维护与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负责公司日常税务事项的审核、核算、申报、缴纳(含代扣代缴)、发票领购、开具、核销及保管;负责税务档案管理,按照税法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股份公司或上级公司安排等其他税务工作。
第六条公司税务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第三章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缴纳及发票管理第七条税务登记管理(一)公司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等工作均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相应填写登记备案资料、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并经所在公司审批流程审核后办理报送。
(二)公司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财务部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公司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税务登记机关变动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内日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公司发生解散、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五)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财务部应当在15 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并及时补办税务登记。
(六)公司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到达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核销,按规定及时结清税款。
第八条税务核算(一)各公司具体业务所适用的会计核算分录遵守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选用的会计科目及记录的凭证摘要应与取得的发票开票内容保持一致。
(二)各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
税务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务筹划涉及到调整税务核算的,应按照税务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准则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存在冲突时,应做出一个合理选择;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
(三)公司缴付的任何税金(含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关税等)无论金额大小,都应首先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贷方,实际缴税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借方,不得直接借记费用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
第九条纳税申报缴纳(一)公司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规定期限和内容就纳税事宜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
纳税申报还包括内部扣缴义务人发生扣缴义务后,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公司和扣缴义务人在税法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纳税期限或扣缴税款期内,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及其他应税项目,或无论有无代扣、代收税款、均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即便是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也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三)每月纳税截止期限前税务会计应当做好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应与会计账面一致,不一致情况需填写原因说明,并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审批后,进行申报及税款缴纳操作。
每月税款缴纳时点应合理安排,以控制未及时纳税风险和过早缴纳税款及相关费用的资金占用时间。
公司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四)任何税金的计提、申报缴纳、涉税报备必须有书面原始凭证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五)税务申报人员应以当地税务机关指定的税务申报软件以网络申报的形式进行申报并及时获取纳税申报回执,需要报送纸质报表和相关资料的必须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
如不具网络申报条件情况,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柜台申报、银行缴纳等手续。
(六)各公司对各类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坏账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等),应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并准确计算资产损失的计价金额,经公司流程申请核销,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清单或专项申报)手续。
对应损失涉及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的应按要求进行转出。
如年度内出现重大财产损失且在后期难以保留或提供证据,应在发生损失的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并及时通知税务机关现场取证。
必要时及时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并报送税务机关。
(七)厦门本地公司聘请税务中介机构进行财产损失鉴证、所得税汇算鉴证等业务时应服从上级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统一安排;如行业公司或股份公司未统一安排,各公司可自行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税务顾问服务。
(八)各级公司应积极利用国家、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或当地财政返还政策,及时申报相关资料,妥善保管相关批文或回执。
税收优惠期届满前应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争取优惠延期或重新申请。
(九)公司取得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发票有效期内交给税务会计,根据税务局规定办理进项税认证抵扣。
若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不及时认证逾期不能抵扣的,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公司领导审批后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第十条税务筹划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和税务人员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取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需的各项材料。
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筹划方案实施前应向上级公司或股份公司财务机构书面备案(电子邮件、纸质报告、OA 公文等);行业公司及股份公司财务机构应定期组织下属公司讨论、学习税务筹划案例,提高税务人员的税务筹划意识与筹划水平。
第十一条发票管理(一)发票的购买、领用、开具、保管、取得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发票购买1.公司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部税务管理岗负责统一购买、申请印制以及妥善保管。
2.各公司税务管理岗应及时安排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情况。
买或印制的任何发票均需及时入库,并妥善保管。
(三)领用及开具发票1.各公司税务管理岗或公司财务机构、销售部设置的专职或兼职票据管理岗,负责领用并开具发票。
2.各公司应依据实际经营业务情况按发票管理办法规范开具发票,依法向任何客户开具增值税时,应填写《发票开票审批表》,并由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批准后方可开票。
发票交给业务员或客户,应进行签收登记。
(四)发票的保管1.公司税务管理岗对开具的发票的存根及作废的发票,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发票管理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2.公司已缴销或使用完毕的发票,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五)发票的取得经济业务发生后,业务经办人员取得发票时,应向对方索取发票,严格审核发票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并负责对其接受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直接审核,及时更换不合规发票。
经办人员必要时应借助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渠道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验证。
公司财务机构应对发票真伪进行发票的复核。
一般纳税人公司发生属于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范围内的业务,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取得的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财务机构有权拒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原因说明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以其他普通发票作为付款(或报销)依据。
第四章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机构应当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公司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公司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