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货物港口作业环保管理办法
港口环保管理制度

港口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港口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环境污染,保障港口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港口经营单位、作业单位以及进入港口区域的船舶和车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港口环保管理小组,负责港口环保工作的统筹、监督和执行。
2. 港口经营单位负责制定具体的环保操作规程,并对作业过程进行环保监管。
三、污染防治1. 废水管理:确保所有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禁止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
2. 废气管理:对装卸作业中的粉尘和有害气体进行有效控制,减少排放。
3. 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存储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4. 噪音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作业噪音,遵守国家噪音排放标准。
四、环境监测1. 定期对港口区域内的水质、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2. 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五、应急响应1. 制定港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污染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事后处理。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六、教育培训1. 对港口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 定期组织环保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
七、监督检查1. 港口环保管理小组定期对港口环保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及时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港口环保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港口环保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发布更新版本。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港口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港口码头扬尘防治措施

港口码头扬尘防治措施1. 引言港口码头是货物进出口的重要环节,然而,在货物搬运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
扬尘不仅会对员工的健康造成威胁,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采取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对于港口码头运营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港口码头扬尘防治措施,以帮助港口码头管理者和操作人员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2. 扬尘来源港口码头的扬尘主要来源于货物搬运的过程中。
常见的扬尘源包括: - 散装货物的装卸过程 - 货物堆场的风蚀 - 公路运输车辆的行驶过程 - 扬尘污染源周边的工地施工等3. 扬尘防治措施3.1 减少扬尘源减少扬尘源是扬尘防治的首要措施。
下面列举一些减少扬尘源的方法: - 扬尘源覆盖:在货物装卸过程中,使用合适的覆盖材料对散装货物进行覆盖,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 水喷雾:对于易产生扬尘的堆场,可以采用喷雾系统进行湿润处理,降低扬尘。
- 道路保养:定期进行道路维护,如喷洒水进行湿润处理,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
3.2 环境物理防护环境物理防护是指通过设置隔离设施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环境物理防护措施: - 建立挡风墙:在扬尘源周围设置挡风墙,以减少风对扬尘的扩散和传播。
- 设置车辆路径:通过合理规划车辆行驶路径,减少扬尘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3.3 生态治理生态治理是指利用植被来减少扬尘的防治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生态治理措施: - 建立绿化带:在港口码头周边建立绿化带,通过植被来吸收和固定扬尘颗粒。
- 种植植被:在堆场周边或扬尘污染源附近种植耐旱的植物,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
3.4 管理措施管理措施是指通过管理手段来减少扬尘的防治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措施: - 建立扬尘防治制度:制定详细的扬尘防治措施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 培训和教育:进行员工培训和扬尘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员工的扬尘防治意识。
4. 扬尘防治效果评价对于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价是十分重要的,可以为进一步的改进提供参考。
散货码头 环保措施

散货码头环保措施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海运港口已经成为目前国际贸易的主要枢纽之一,散货码头在这个行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传统的码头装卸作业往往存在着对环境的污染。
为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各大港口纷纷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散货码头的环保措施。
垃圾处理在散货码头,垃圾产生是必然的。
代码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分类回收、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
分类回收目前在世界各大港口已经开始逐渐普及,可回收的物品直接回收处理,而可焚烧和填埋的垃圾则会进行严格监管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节水治污散货码头的作业区域通常都需要消耗大量的水资源,如清洗机械设备等,若水质不能得到保护,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
因此,散货码头通常会建立水资源回收系统,将回收的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再循环使用。
此外,还需要加强水污染治理,采取一些科学的水处理措施等,达到最大程度的降低对水资源的浪费。
排放控制散货码头的船舶和作业设备所排放出来的废气和废水可能会引起大气和水体污染,港口通常会要求船舶和机械设备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如催化器、除尘装置、雾化喷雾等来减少废气的排放,以及进行后排水处理,达到标准后再排放到水源。
热能回收在散货码头运作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大量的热能,由于煤炭和油类的燃料使用,排放的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会损害人们的健康和环境质量。
为了减少燃料的消耗和排放,一些先进的散货码头在建设初期就采取节能减排技术。
如使用太阳能、光伏电池等替代传统的石油燃料,以及安装热能回收装置,将耗散的热能转化成电能等再次利用。
建立环保体系最后,散货码头还需要建立完备的环保体系,设立环保部门,并制定详细的环保政策和措施,实行全员参与,建立全面的环保网络体系。
散货港进行散货码头环保措施会重新造个人们的认识,让大家逐渐形成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从而更有效地保护周围的环境。
总结散货码头作为海上交通和贸易的枢纽之一,其环保措施还有待不断完善。
在环保意识不断加强的今天,散货码头也面临着更高的环保要求。
码头环保行动实施方案

码头环保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码头作为货物集散地和船舶停靠地,承担着重要的物流功能。
然而,由于长期的快速发展和不合理的管理,码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为了改善码头环境,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制定并实施码头环保行动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减少码头环境污染,改善周边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原则,依法合规,科学规划,全面管理,综合治理,公开透明。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污染源监管。
加强对码头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实行严格的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处罚,确保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
2. 推进清洁能源使用。
鼓励和支持码头和船舶使用清洁能源,推广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的燃油,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3.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建立健全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推广废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完善生态修复措施。
对码头周边的湿地、水域等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保护,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提高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5.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码头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大家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投入,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技术改造。
2. 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环保行动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3. 加强协作,加强政府部门间、企业间和社会组织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推动环保行动的良好局面。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上述环保行动方案,预计将在短期内有效减少码头环境污染,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提高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长期内,将为码头和周边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六、总结。
码头环保行动方案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长期坚持。
码头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码头安全与环保,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码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码头及其相关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装卸、货物存储、码头设施维护等。
第三条码头安全环保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环保优先,综合治理;3.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4. 依法依规,科学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码头安全环保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码头安全环保管理机构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码头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实施码头安全环保培训和考核;3. 开展码头安全环保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负责码头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5. 处理码头安全环保事故,调查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第六条码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船舶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 货物装卸安全管理制度;4. 码头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八条码头安全操作规程包括:1. 船舶靠离泊操作规程;2. 货物装卸操作规程;3. 码头设施维护操作规程;4. 应急救援操作规程。
第九条码头安全培训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3. 码头安全操作规程;4. 应急救援知识。
第十条码头安全检查包括:1. 定期安全检查;2. 不定期安全抽查;3. 专项安全检查。
第四章环保管理第十一条码头环保管理制度包括:1. 废水排放管理制度;2.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3. 固体废物处理管理制度;4.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5. 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码头环保设施包括:1. 废水处理设施;2. 废气处理设施;3.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散货码头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散货码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治污染,保障码头运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码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码头所有散货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码头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环保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散货码头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码头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环保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码头环保工作。
第三章环保设施与管理第七条散货码头应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装卸设备:配备环保型装卸设备,减少粉尘、噪音等污染物的排放。
(二)除尘设备:在装卸、堆场等区域设置除尘设备,降低粉尘排放。
(三)污水处理设施:对冲洗废水、雨水等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四)噪声控制设施:在噪声敏感区域设置隔音墙、隔音窗等设施,降低噪声。
第八条环保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环保设施运行数据应记录并存档,以便追踪和评估环保效果。
第四章环保作业与控制第十条散货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应采取以下环保措施:(一)装卸作业:合理规划装卸区域,减少粉尘、噪音等污染物的排放。
(二)堆场管理:严格控制堆场范围,定期清理垃圾、杂草,防止土壤侵蚀。
(三)车辆管理:对进出码头的车辆进行环保检查,确保车辆符合环保要求。
(四)污水处理:对冲洗废水、雨水等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一条码头应建立健全环保应急预案,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采取措施,降低环境影响。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码头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向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环保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散货码头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油船和油码头安全,防止水域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加人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从事散装油类运输、储存、装卸和其他相关作业的油船、油码头和装卸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有关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油船公司和油船第四条油船及船公司应按规定建立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地运行。
第五条油船和单点系泊设施应持有有效的技术证书,其安全和防污染设备和应急装且应处于良好状态;油船还应按规定备有相应的安全和防污染文书。
第六条载运散装货油的船舶应持有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签发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它财务保证》或提供其它有效的财务信用担保。
第七条油船的船员必须经特种培训和考试,持有有效的证书才能上岗工作。
第三章油码头和装卸设施第八条从事散装油类作业的油码头和装卸设施必须经主管机关审核,取得作业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作业。
第九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油码头和装卸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在施工前将有关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设计方案和图纸报主管机关审核。
工程竣工,按第八条的规定取得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第十条油码头的安全、防污染设备和应急设施应满足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并按要求配备和使用。
第十一条油码头和装卸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油码头和装卸设施的作业人员均应经过操作技能、设备使用、作业程序、安全防护和应急反应等方面的培训,经主管机关认可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作业第十三条油船、油码头和装卸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均应配备《国际油轮和油码头安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所有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和掌握《指南》的全部内容。
码头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码头环保安全管理,保障码头生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码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码头所有生产、施工、维修、装卸等环节,以及所有在码头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码头环保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码”的原则,确保码头生产安全、环保。
第四条码头环保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当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做好环保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码头设立环保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码头环保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环保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码头环保安全管理制度;(二)研究决定码头环保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开展码头环保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四)组织码头环保安全教育培训;(五)监督、检查码头环保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六)处理码头环保安全事故;(七)其他与码头环保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码头设立环保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环保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环保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环保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码头环保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三)负责码头环保安全教育培训;(四)收集、整理码头环保安全信息,向上级部门报告;(五)处理码头环保安全日常事务;(六)其他与码头环保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码头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当明确环保安全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码头环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环保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码头应当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码头环保安全操作规程;(二)码头环保安全检查制度;(三)码头环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四)码头环保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五)码头环保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六)码头环保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七)码头环保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八)其他与码头环保安全管理相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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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货物港口作业环保管理办法1 总则1。
1根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为改善和保护环境,控制和减少污染,规范散装货物在港口的运输、储存和装卸,依据《徐州市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徐空气提升办〔2018〕17号)等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各港口现状,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散装货物港口在港区内作业的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
1。
3各港口负责组织实施,必须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加强整治,规范作业。
1.4本办法所称散装货物,是指煤炭、焦炭、金属与非金属矿粉、砂石等在港区运输、储存、装卸过程中容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货物。
1.5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果国家、省、市有新标准、新要求,另从其要求,再行补充.2 汽车进港作业2。
1经营管理部门调度室根据业务部门进煤确报,通知当班门卫、汽车衡司磅员和理货员作好接车准备.2。
2调度室在作业前应通知相关部门,对港区道路实施清扫、洒水抑尘,确保道路清洁、湿润。
2。
3接内勤调度通知后,理货员(业务员)指引进港车辆沿指定路线通行,严禁在未经除尘降尘处理的道路或场地上行车.2。
4堆场卸车作业必须先利用清扫、洒水等手段抑制住作业场所扬尘,再进行作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确保作业过程无扬尘。
2.4。
1自卸汽车卸车、铲车卸车、铲车和装载机或推土机给皮带机落料口喂料时,必须打开固定或移动的喷洒水(雾)装置.2.4.2堆场装卸、打堆等作业活动必须开启雾炮(喷淋)防止扬尘.严禁无抑尘措施的装卸、打堆等作业.2.5卸车完毕后,理货员现场监督流动机械车辆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使用简易皮带机、铲车、装载机或推土机堆垛时,作业面附近必须打开喷雾(喷淋)设施,确保覆盖作业面.2。
6调度理货人员负责货场规整工作,货物200吨以上的货堆要求顶部平整,堆码成梯形状,小于200吨的货堆要堆放整齐,对堆存的货物必须全部覆盖,覆盖布(网)要用重物压实.2.7苫盖作业完毕后,调度理货人员应对货堆苫盖情况进行验收,核对苫盖所用防尘网的数量,评价苫盖质量。
2。
8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堆场苫盖情况进行检查,对经营管理部门的作业安排及现场掀盖情况进行监管。
2.9出港车辆车轮、车帮必须经过清洗,保证车轮不粘带货物上路.2。
10门卫(司磅员)收到磅房出具的出港证明,检验合格后放行。
3 火车进港作业3。
1经营管理部调度室内勤调度接到铁路站点的确报之后,根据用户要求、货场货位、车船衔接等情况,确定卸车方案.3。
2经营管理部门在安排生产指令时环保指令要一并下达,根据煤种及气象情况,合理调度,及时传达环保作业指令。
3。
3如入场或直取作业,装卸作业部门应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及时打开翻车机、螺旋机、斗轮机、装船机以及皮带机各转运点安装的除尘设施,采取喷水(雾)方式抑尘,确保作业过程无扬尘.3.4如遇流动机械或人力卸车,必须先利用清扫、洒水、雾炮等手段抑制住作业场所扬尘,再进行作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确保作业过程无扬尘。
3.5列车卸完后,现场理货负责督促作业部门及时将皮带线和股道上残留煤炭清理干净转入相应货位。
堆存的货物必须全部覆盖,覆盖布(网)要用重物压实.3。
6苫盖作业完毕后,调度理货人员应对货堆苫盖情况进行验收,核对苫盖所用防尘网的数量,评价苫盖质量。
3。
7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堆场苫盖情况进行检查,对经营管理部门的作业安排及现场掀盖情况进行监管。
4 船进港作业4.1调度室下达《船进煤作业单》,并电话通知理货室、司磅班、装卸作业部门作好卸船准备。
4。
2卸船作业活动必须先利用清扫、洒水等手段抑制住作业场所扬尘,再进行作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确保作业过程无扬尘。
4。
3抓斗卸船作业时,装卸作业部门必须打开固定或移动的喷洒水(雾)装置。
4.4卸船作业要在卸船泊位进行,防止抛洒和扬尘,起吊上岸的散货应及时发运或转场,作业过程执行汽车发运或内部转场作业的相关规定。
5 汽车发运作业5。
1经营部调度下达《汽车发煤作业单》。
并通知外勤调度员、理货员、磅房,做好汽车发煤准备。
5。
2调度室在作业前应通知相关部门,对港区道路实施清扫、洒水抑尘,确保道路清洁、湿润。
5。
3堆场装车作业必须先利用清扫、洒水等手段抑制住作业场所扬尘,再进行作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确保作业过程无扬尘.5。
4堆场装卸、打堆等作业活动必须开启雾炮(喷淋)防止扬尘.严禁无抑尘措施的装卸、打堆等作业.5。
5理货员现场对流动机械提出作业要求,作业时必须控制车辆装载量,散装货物装载不得超过车厢,严禁超速、超载,杜绝车辆撒漏.出港车辆按指定的行驶路线通行,严禁在未经除尘降尘处理的道路或场地上行车.5。
6装车完毕后,理货员现场监督流动机械车辆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使用简易皮带机、铲车、装载机或推土机堆垛时,作业面附近必须打开喷雾(喷淋)设施,确保覆盖作业面。
5。
7调度理货人员负责货场规整工作,对遗留货物200吨以上的货堆要求顶部平整,堆码成梯形状,小于200吨的货堆要堆放整齐,对堆存的货物必须全部覆盖,覆盖布(网)要用重物压实。
5。
8苫盖作业完毕后,调度理货人员应对货堆苫盖情况进行验收,核对苫盖所用防尘网的数量,评价苫盖质量。
5。
9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堆场苫盖情况进行检查,对经营管理部门的作业安排及现场掀盖情况进行监管。
5。
10出港重载散货运输车辆必须覆盖严实,车轮、车帮必须经过清洗,保证车轮不粘带货物上路.5。
11重载车辆出港,门卫(司磅员)收到磅房出具的出港证明,检验提煤车辆苫盖整齐合格后放行。
6 斗轮机装船作业6.1内勤调度根据报港单进行配载并上网和通知中控室进行取网。
中控室调取装船配载数据后,通知作业班组,安排作业班组上岗做装船准备。
6.2装船作业前作业班组要把作业线皮带上的煤炭清理干净。
6。
3装船作业过程中,作业班组应打开斗轮机、装船机以及皮带机各转运点安装的除尘设施,采取喷水(雾)方式抑尘,确保作业过程无扬尘。
6。
4装船作业完毕后,装船机如有撒煤,作业班组组织人员将撒落煤炭转运至相关货堆。
对堆存的货物必须全部覆盖,覆盖布(网)要用重物压实。
6.5苫盖作业完毕后,调度理货人员应对货堆苫盖情况进行验收,核对苫盖所用防尘网的数量,评价苫盖质量。
6。
6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堆场苫盖情况进行检查,对经营管理部门的作业安排及现场掀盖情况进行监管.7 汽车装船作业7.1内勤调度根据报港单进行配载并上网和通知中控室进行取网.中控室接到调度指令后立即和相关人员联系,告知作业方案,安排流动机械、装船机操作工做好装船准备.7.2调度室在作业前应通知相关部门,对港区道路实施清扫、洒水抑尘,确保道路清洁、湿润.7.3堆场装车作业必须先利用清扫、洒水等手段抑制住作业场所扬尘,再进行作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确保作业过程无扬尘。
7.4堆场装卸、打堆等作业活动必须开启雾炮(喷淋)防止扬尘.严禁无抑尘措施的装卸、打堆等作业。
7.5理货员现场对流动机械提出作业要求,作业时必须控制车辆装载量,散装货物装载不得超过车厢,严禁超速、超载,杜绝车辆撒漏。
出港车辆按指定的行驶路线通行,严禁在未经除尘降尘处理的道路或场地上行车。
7。
6自卸汽车卸车、铲车卸车、铲车和装载机或推土机给皮带机落料口喂料时,必须打开固定或移动的喷洒水(雾)装置。
7。
7装船作业完毕后,理货员现场监督流动机械车辆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使用简易皮带机、铲车、装载机或推土机堆垛时,作业面附近必须打开喷雾(喷淋)设施,确保覆盖作业面。
7.8调度理货人员负责货场规整工作,对遗留货物200吨以上的货堆要求顶部平整,堆码成梯形状,小于200吨的货堆要堆放整齐,对堆存的货物必须全部覆盖,覆盖布(网)要用重物压实。
7。
9苫盖作业完毕后,调度理货人员应对货堆苫盖情况进行验收,核对苫盖所用防尘网的数量,评价苫盖质量。
7。
10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堆场苫盖情况进行检查,对经营管理部门的作业安排及现场掀盖情况进行监管。
8 火车发运作业8。
1调度室凭借制单室签过字的发货介绍信,在接到铁运部装车信息后制定装车计划。
8。
2装火车作业必须先利用清扫、洒水等手段抑制住作业场所扬尘,再进行作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确保作业过程无扬尘。
8。
3堆场装卸、打堆等作业活动必须开启雾炮(喷淋)防止扬尘。
严禁无抑尘措施的装卸、打堆等作业。
8.4装车完毕后,理货员现场监督流动机械车辆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9 内部转场、配煤作业9。
1内勤调度员根据客户申请内容,下达转场、配煤作业单,注明作业要求。
理货员接作业单后,通知流动机械到达作业货位.9。
2调度室在作业前应通知相关部门,对港区道路实施清扫、洒水抑尘,确保道路清洁、湿润。
9.3堆场装车作业必须先利用清扫、洒水等手段抑制住作业场所扬尘,再进行作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确保作业过程无扬尘.9。
4堆场装卸、打堆等作业活动必须开启雾炮(喷淋)防止扬尘。
严禁无抑尘措施的装卸、打堆等作业.9。
5理货员现场对流动机械提出作业要求,作业时必须控制车辆装载量,散装货物装载不得超过车厢,严禁超速、超载,杜绝车辆撒漏.车辆按指定的行驶路线通行,严禁在未经除尘降尘处理的道路或场地上行车。
9。
6装车完毕后,理货员现场监督流动机械车辆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使用简易皮带机、铲车、装载机或推土机堆垛时,作业面附近必须打开喷雾(喷淋)设施,确保覆盖作业面。
9.7调度理货人员负责货场规整工作,对遗留货物200吨以上的货堆要求顶部平整,堆码成梯形状,小于200吨的货堆要堆放整齐,对堆存的货物必须全部覆盖,覆盖布(网)要用重物压实.9。
8苫盖作业完毕后,调度理货人员应对货堆苫盖情况进行验收,核对苫盖所用防尘网的数量,评价苫盖质量.9。
9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堆场苫盖情况进行检查,对经营管理部门的作业安排及现场掀盖情况进行监管。
10 考核与处罚10.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10.1.1港区内车辆出现超速、货物超出车帮、撒漏的.10。
1.2港区内车辆未按照指定的作业线路行驶的。
10。
1。
3流动机械作业未及时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的.10。
1。
4作业完毕未按要求及时清理转运泊位、皮带线和股道上残留货物的.10。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10.2。
1未按照规定对港区道路实施清扫、洒水抑尘,造成道路出现扬尘的.10.2。
2作业前未按照规定对作业范围实施清扫、洒水抑尘,造成作业场所内扬尘的。
10.2。
3作业过程中未及时开启除尘设施采取喷洒水(雾)方式抑尘,造成扬尘的.10。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
10。
3.1出港车辆车轮、车帮未经过清洗的.10.3.2出港重载车辆未按要求进行苫盖的.10。
3.3货堆未按要求规整或苫盖的.10.4上述问题重复发生的,对责任单位加倍处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