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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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器械消毒操作规范

口腔科器械消毒操作规范

口腔科器械消毒操作规范1、流程图1.1 个人防护:按标准预防措施,附加防护面罩;1.2 椅旁预清洁:使用后器械及时用敷料或75%酒精棉球擦拭器械的工作端,去除表面肉眼可见的污物,治疗完毕后放入专用的器械回收盒暂存;1.3 回收器械:每椅位设器械回收盒,保湿、密闭运送到消毒室;1.3.1 清洗:①手工清洗:用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 做预消毒后,用多酶清洗液进行水面下刷洗②全自动清洗机清洗:将器械分类后,分别置于专用的清洗篮筐或清洗架清洗1.3.2 漂洗:①手工清洗:在流动水下漂洗纯水漂洗②全自动清洗机清洗:自动完成漂洗、消毒、上油过程1.3.3 干燥:机械烘干,或用清洁纱布擦拭干燥1.3.4 质控保养:检查器械的洁净度、性能,根据器械情况选择是否需上油1.3.5 包装:选用纸塑袋包装、封口或符合规范的包装材料包装,标记消毒日期及有效日期1.3.6 灭菌:选用压力蒸汽灭菌法灭菌,空腔器械选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法1.3.7 监测:检查灭菌监测指标合格,发放2、注意事项2.1 清洗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2.2 遵循器械的清洗从使用后开始,做好椅旁预清洁,防止残留材料及污物干固,增加清洗难度。

2.3 椅旁清洁时注意防锐器刺伤,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锐器的尖端。

2.4 器械暂存盒需要加入少许含酶清洗液,对回收器械进行保湿并密闭运送。

2.5 手工清洗时,要使用专门的刷子或海绵,造成器械的损坏,减少因器械光滑面损坏而引起的污物积聚,增加清洗难度。

2.6 手工清洗时,注意选用低泡或无泡多酶清洗剂,在流动水中进行冲洗,在清洗液面下进行刷洗,防止或减少气溶胶的形成。

2.7 有锈的器械必须先除锈再进行清洗。

2.8 清洗时应将器械轴节完全打开;机械清洗时按操作说明装载,不可超载;容器、管状类器械置于专用冲洗架上清洗;保证清洗质量。

2.9 做好有关节器械的上油保养工作,防止生锈,不能使用液状石蜡进行器械保养和润滑。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基本要求为保证口腔器械在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性,必须对口腔器械进行消毒、灭菌。

消毒灭菌的方法、设备和药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部关于消毒灭菌的有关规定。

二、消毒灭菌设备和药品的选择和使用1.消毒设备:对于口腔医疗机构,应配备高温高压灭菌器和干热消毒器。

并将灭菌器设在一个单独的房间内,定期清洁和消毒。

2.消毒药品:对于口腔器械进行消毒,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药品。

消毒药品应在有效期内,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使用。

三、消毒灭菌操作规范1.清洗:清洗口腔器械前应先进行分类,将不同材质、功能的器械分别处理。

器械表面应清除全部的污垢、血污和分泌物等。

清洗时要注意保护手、避免受伤。

2.消毒和灭菌:对清洗干净的口腔器械进行消毒和灭菌处理。

按照口腔机构规定的消毒程序和灭菌程序进行操作。

(1)化学消毒:将器械放入消毒液中泡制一定时间后取出,放置自然风干,即可使用。

不同消毒液对不同器械有不同作用,应根据器械材质、生物质的种类、数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消毒液类型和浓度。

(2)高压蒸汽灭菌:将清洁干燥的器械放入高温高压灭菌器中进行高压蒸汽灭菌。

灭菌时间和温度应根据器械的种类和灭菌设备的规定进行。

(3)干热消毒:将清洁干燥的器械放入干热消毒器中进行消毒。

消毒的温度和时间应根据器械种类和干热消毒器的规定进行。

灭菌后,器械应放置在干净、干燥的容器或包装袋中妥善保存。

(4)超声波清洗:适用于一些小型、复杂的器械。

将器械放入清洗剂浸泡一定时间,在超声波的作用下去除器械表面的污垢。

3.器械包装和储存:消毒灭菌后的器械,应进行包装,包装后的器械应贴上标识标签,标明名称、型号、消毒日期、操作人员等相关信息。

包装好的器械应存放在干净干燥的地方,防止受潮,防止受热、直接阳光曝晒,避免存放在有害气体或有较强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四、安全操作注意事项1.防范职业暴露: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穿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等防护装备,避免在操作中暴露于消毒液、污染物、高温火烧等危险因素之下。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一、前言在医疗机构进行口腔诊疗时,保证患者的口腔器械得到有效的消毒是极为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的操作规范,以确保医疗机构人员正确操作,遵循科学规范,最大限度地消除细菌感染的风险。

二、器械分类口腔诊疗器械根据其使用频率和易污染程度分为三类,分别为高风险器械、中风险器械和低风险器械。

高风险器械包括血液直接接触器械,如手术钳、口腔钳等。

中风险器械是指不接触血液,但是容易接触到口腔黏膜和牙周组织的器械,如口腔镜、牙科针头等。

低风险器械是指不接触到口腔黏膜和牙周组织的器械,如口腔吸引器等。

三、操作规范1. 高风险器械消毒操作规范高风险器械应采取灭菌操作,如高压蒸汽灭菌器、干热灭菌器等。

操作时,应先将器械进行清洗去脏物,再放入灭菌器进行灭菌。

消毒完成后,应将器械垫干净的纸巾上晾干,避免二次污染。

2. 中风险器械消毒操作规范中风险器械可采用高级消毒方法,如化学消毒剂。

操作时,应将器械先进行清洗,然后放入含有足够高浓度消毒剂的容器中,浸泡一定时间,确保消毒剂能够渗透到每个器械的表面。

消毒剂使用后应及时更换,避免消毒效果下降。

3. 低风险器械消毒操作规范低风险器械可釆用低级消毒方法,如酒精消毒。

操作时应将器械用酒精擦拭,确保每个部位都能被充分接触到酒精,达到消毒的效果。

酒精应放在专用容器中,避免挥发。

四、操作要点1. 消毒区域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洁地面、墙壁和操作台面,确保无尘无毛发,避免细菌滋生。

2. 操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 摆放器械时要注意分类和隔离,避免不同级别器械交叉污染。

4. 每次操作前,应仔细检查消毒器械的消毒记录和灭菌指示剂,确保器械无菌。

5. 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清洗操作台面和器械,保持器械的干燥和清洁。

五、消毒监测为了确保消毒操作的有效性,医疗机构应进行消毒监测。

对消毒器械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测,通过细菌培养等方法,检测灭菌器械是否遵循规范并达到相应的杀菌效果。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3 .10 A类空腔负载 : 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 1,小于或等于750(1<L/D<750)并且长度不大于1500 mm(L<1500 mm),或 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 等于1500之间 (2<L/D<1 500)并且长度不大于3000 mm(L<3000 mm),而且不属于B类空 腔负载。
4.2工作流程设计应由污到洁,装饰材料应耐水、易清洁,并按照所配设备 预留水、电、气等管线。
4.3设备、设施 4.3.1应根据口腔诊疗服务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设备、设施,并应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或规定。 4.3.2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手工清洗池、工作台、超声清洗器及灭菌设备。 4.3.3宜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牙科手机专用自动注油养护机、医用热封机、 干燥设备等。
前言
本标准的 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 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 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 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 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 李秀娥。
示例:牙科手机属于A类空腔负载器械。[YY 0646—2015 ,定义 3.4]
3 .11 B类空腔负载 :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1, 小于或等于5(1<L/D<5)而且孔径不 小于5mmCD>5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 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0(2<L/D<10)而 且孔径不小于 5mm(D>5mm)。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技术也越来越重要。

良好的消毒操作规范可以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本文将介绍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一、器械分类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不同的器械分类。

口腔诊疗器械可以根据其用途分为三类:一次性器械、半一次性器械和可复用器械。

一次性器械在使用后即丢弃,无需消毒。

半一次性器械在使用后需要进行高级消毒。

可复用器械是指可以重复使用的器械,需要经过严格的消毒程序。

二、消毒操作规范可复用器械的消毒程序需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清洗:使用中性洗涤剂和温水清洗器械表面,去除可见的污垢和血迹。

可以使用软毛刷进行刷洗,确保器械表面干净。

2. 消毒剂选择:合理选择适合的消毒剂。

一般可选择过氧乙酸、氯己定或高级醇等消毒剂。

根据器械的材质和耐受性,选择合适的消毒剂。

3. 消毒浓度和时间:按照消毒剂的说明书,将器械浸泡在适当浓度的消毒剂中。

消毒时间一般为30分钟到2小时不等,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设置。

4. 清水冲洗:将消毒后的器械用清水进行充分冲洗,确保消毒剂残留物被清除。

5. 干燥与包装:将器械放置在洁净干燥的环境中晾干。

在包装前,检查器械表面是否有损伤,如有损伤应进行维修或更换。

包装时,可选择密封袋或熔接器械包进行封装。

6. 高温高压灭菌:经过包装的器械可以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提高消毒质量。

常见的高温高压灭菌设备包括蒸汽灭菌器和干热灭菌箱。

根据器械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灭菌设备。

三、设备维护与管理为了保持器械的消毒效果和延长使用寿命,医疗机构需要进行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1. 设备检测与维修:定期检测和维修消毒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消毒效果的稳定性。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消毒剂储存:消毒剂需要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避免接触阳光和有机物。

定期检查消毒剂的有效期,如过期应及时更换。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标准操作规程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标准操作规程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为确保患者安全,预防交叉感染,提高口腔诊疗服务质量,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口腔医院、诊所等口腔诊疗场所的口腔器械消毒灭菌工作。

二、原则1.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程。

2. 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器械的污染程度和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消毒灭菌处理。

3. 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确保器械达到无菌状态。

4.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消毒灭菌操作技能。

5. 做好消毒灭菌记录,便于追踪和质量控制。

三、操作步骤1. 预处理(1)医生每次治疗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将手机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表面污染物。

(2)使用者及时卸下污染手机,用湿棉球及时擦除手机表面肉眼可见的污物,放入诊室污染器械回收容器中暂存。

(3)清洗人员清点收取使用过的手机,将污染器械回收容器送至清洗间。

2. 清洗(1)无全自动手机清洗机的清洗1)冲洗:将手机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表面污染物。

2)洗涤:冲洗后,用酶清洁剂浸泡2~5分钟后刷洗、擦洗。

部分手机冲洗后可放进超声清洗器内加酶清洗3~5分钟。

3)漂洗:洗涤后,在流动水下冲洗或刷洗。

管腔用高压水枪或注射器冲洗。

4)终末漂洗:漂洗后,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冲洗。

管腔内用高压水枪或注射器冲洗。

5)清洗后手机放入网筐中准备干燥。

(2)有全自动手机清洗机的清洗1)检查自动清洗机工作性能及酶清洗剂、中和剂、增亮剂是否足够。

2)将手机头逐个平稳地插入手机清洗机专用插孔,进行充分有效清洗。

3. 干燥将手机逐个从网筐或清洗机中取出,使用高压气枪或注射器吹干管道、风轮轴承表面水分,也可注入75%乙醇干燥。

4. 消毒用75%乙醇消毒手机内外表面。

5. 内部保养使用全自动注油设备向手机内部注入专用的手机清洁润滑油,若使用手工式注油,宜选用喷雾型清洁润滑油。

6. 干燥注油后器械外表应及时擦干,管腔内应用机械烘干、压力气枪吹干,不得自然晾干。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要求规范WS506-2023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要求规范WS506-2023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要求规范WS506-
2023
该规范是针对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的要求做出的规范。

以下是规范要求的主要内容:
一、通用要求
1. 所有口腔器械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2. 口腔器械包括手术刀具、口腔诊疗设备、牙科医用材料等,都需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3. 消毒灭菌处理应在严格控制条件下进行,包括处理环境、处理设备、处理工艺及操作人员等。

4. 消毒灭菌方法应选用符合卫生行业法规及技术要求的标准方法。

5. 灭菌、消毒指示剂应在操作前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6. 消毒灭菌后,应存放在无菌包装袋中,并在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二、消毒与灭菌的方法
1. 热处理法:包括高温蒸汽灭菌、热空气干热灭菌。

2. 化学法:包括低温等离子气体灭菌、乙烯氧化灭菌、氢氧化乙烯灭菌、过氧乙酸灭菌、臭氧灭菌、紫外线灭菌、电子束辐照灭菌。

三、消毒灭菌操作要求
1. 必须有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并必须接受相关培训。

2.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及材料的完好性和规范性,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3. 根据操作手册要求准确选择处理方法,并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操作标识及管理。

4. 操作材料必须符合规定,不能混用。

5. 操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消毒处理消毒器具和操作台面。

该规范的要求是为了保证口腔器械在使用前得到彻底灭菌并保持无菌状态,杜绝口腔医疗事故的发生。

所有医疗机构、口腔诊所
和口腔保健机构都应当按照该要求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确保口腔医用器械的安全和健康。

口腔设备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最新版】

口腔设备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最新版】

口腔设备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最新版】
1. 引言
该文档旨在规范口腔设备的消毒灭菌技术操作,在保证患者安
全的前提下,提高医疗机构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本操作规范适用于
所有口腔诊所和医院。

2. 操作指南
2.1 分类管理
口腔设备应按照其用途和属性分别进行分类管理,分为高、中、低级别三类,不同级别之间的设备不得混用。

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 高级别设备:需直接接触破损皮肤、黏膜或者血液的设备,
如口腔钻、植骨针等。

- 中级别设备:需接触口腔黏膜的设备,如口腔镜、牙周探针
等。

- 低级别设备:仅需接触口腔牙齿表面的设备,如牙刷、牙玩
具等。

2.2 消毒灭菌
不同级别设备的消毒灭菌方法不同,应根据其属性和材质选用适宜的方法进行消毒灭菌。

消毒灭菌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包括预处理、清洗、消毒、干燥、包装、标识等步骤。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2.2.1 高级别设备的消毒灭菌
高级别设备应使用高压蒸汽灭菌器或者氧化乙烯灭菌器进行消毒灭菌,消毒温度和时间应按照设备说明进行设置。

2.2.2 中级别和低级别设备的消毒灭菌
中级别设备应在清洗干净后,使用自封口塑料袋和氧化乙烯气体进行灭菌;低级别设备可以采用高压蒸汽灭菌器或者氧化乙烯灭菌器,也可以直接放置紫外线消毒柜内进行消毒。

3. 结束语
以上操作规范为标准程序,医护人员应按照实际情况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医疗机构应对设备消毒质量建立监测机制,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消毒灭菌质量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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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竹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编号:ZZKQ-YY-001版号:2018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目录一、范围二、适用范围三、术语和定义四、管理要求五、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六、检测要求七、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八、器械储存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存储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一)口腔器械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

(三)牙科小器械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四)牙科手机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量的手持工具夹。

(五)根管具器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搓、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六)牙洁治器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的手动或电动牙科器械。

(七)高度危险口腔器械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入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

(八)中度危险口腔器械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九)低度危险口腔器械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收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十)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器,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十一)A类空腔负载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1,小于或等于750(1≤L/D≤750)并且长度不大于1500mm(L≤1500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500之间(2≤L/D≤1500)并且长度不小于3000mm(L≤3000mm),而且不属于B类空腔负载。

示例:牙科手机属于A类空腔负载器械(十二)B类空腔负载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1,小于或等于5(1≤L/D≤5)而且孔径不小于5mm(D≥5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0(2≤L/D≤10)而且孔径不小于5mm(D ≥5mm)。

(十三)工艺变量灭菌工艺的条件,其变化会影响杀灭微生物的效果。

(十四)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是否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四、管理要求(一)医疗机构1、应制定本机构口腔器械消毒灭菌工作管理制度。

2、应设立独立的器械处理区。

3、应根据口腔诊疗服务工作量配备专职或兼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工作热人员。

消毒灭菌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建附录A。

(二)器械处理区1、应与口腔诊疗服务的范围和工作量相匹配,布局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

2、区域内分为回收清洗区、保养包装及灭菌区、物品存放区:(1)回收清洗区承担器械回收、分类、清洗、干燥工作。

(2)保养包装及灭菌区承担器械保养、检查、包装、消毒和(或)灭菌工作。

(3)物品存放区存放消毒、灭菌后物品,以及去除包装的一次性卫生用品。

(4)工作量少的口腔门诊可不设物品存放区,消毒灭菌后将物品直接放于器械储存车内。

3、设备、设施(1)应根据口腔诊疗服务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设备、设施,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2)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手工清洗池、工作台、超声清洗器及灭菌设备。

(3)宜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牙科手机专用自动注油养护机、医用热封机、干燥设备等。

4、耗材(1)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合口腔器械的清洁剂。

(2)消毒剂:应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剂。

(3)润滑剂:牙科手机宜选择专用情节润滑油,使用宜遵循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说明书。

其他口腔器械可选水溶性润滑剂、(4)包装材料:一次性医用皱纹纸、纸塑袋、纸袋、纺织品等应符合GB/T 19633的要求;牙科器械盒应具有微生物屏障作用,适合各类型车针、根管器具等器械的放置。

(5)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合法有效,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五、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一)口腔器械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和(或)灭菌。

(二)高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

(三)中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或高水平消毒。

(四)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消毒。

(五)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要求建附录B。

六、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一)回收1、口腔器械使用后应与废弃物品分开放置,及时回收。

2、口腔器械应根据器械材质、功能、处理方法的不同进行分类放置。

具体如下:(1)结构复杂不易清洗的口腔器械(如牙科小器械、刮匙等)宜保湿放置,保湿液可选择生活饮用水和酶类清洁剂。

(2)牙科手机、电动牙洁治器和电刀应初步去污,存放于干燥回收容器内。

(3)其他器械可选择专用回收容器放置。

3、回收容器应与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二)清洗1、口腔器械清洗方法包括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含超声波清洗)。

手工、超声清洗操作方法应符合附录C要求:机械清洗方法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2、非电源口腔器械可选择机械清洗方法。

3、带电源口腔器械、精密复杂口腔器械宜选择手工清洗。

(1)可拆的器械应拆开后分别清洗,如电动牙洁治器。

(2)电动牙洁治器手柄宜选择手工清洗方法。

(3)牙科小器械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器械宜首选超声清洗,清洗方法建附录C的C2。

(4)牙科手机的清洗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三)干燥1、宜选用干燥设备对器械、器具进行干燥处理。

根据器械、器具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湿度:金属类干燥湿度70~90℃;塑料类干燥湿度65~75℃。

2、无干燥设备和不耐热设备的器械、器具,可使用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理。

(四)检查与保养1、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口腔器械进行检查。

器械表面、螺旋结构处、关节出应无污渍、水渍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对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器械应重新处理;损坏或变形的器械应及时更换。

2、牙科手机的保养建附录D。

(1)消毒方法的选择(2)物理消毒方法应首选湿热消毒,湿热消毒参数符合WS 310.2要求;清洗消毒方法建附录C的C.3.3、包装(1)应根据器械特点和使用频率选择包装材料。

(2)低度、中度危险的口腔器械可不包装,消毒或灭菌后直接放入备用清洁容器内保存。

(3)牙科小器械宜选用牙科器械盒盛装。

(4)封包要求如下:①包外应有灭菌化学指示物,并标有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及失效期,如只有1个灭菌器时可不标注灭菌器编号。

②口腔门诊手术包的包内、包外均应有化学指示物。

③纸塑袋包装时应密封完整,密封宽度≥6mm , 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mm。

纸袋包装时应密封完整。

④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检查参数的准确性。

(5)灭菌方法选择①口腔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选择小型灭菌器灭菌应符合附录E要求。

②碳钢材质的器械宜选干热灭菌。

③其他灭菌方法应符合WS 310.2要求。

六、检测要求(一)消毒检测(二)湿热消毒:每次应监测温度、时间,并记录。

(三)化学消毒:应根据消毒剂种类定期监测化学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并记录。

(四)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宜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方法及结果判读符合WS/T 367的要求。

(五)灭菌监测1、小型灭菌器监测应符合附录E。

2、其他灭菌器灭菌方法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相关规定。

3、每个灭菌周期运行均应形成文件记录,文件记录应保存3年,记录格式内容见附录F。

七、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一)消毒物品放行1、机械热力消毒应检查额定参数(温度、时间),所得参数符合要求时,消毒物品方可放行。

2、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物品时应检查其消毒时间、浓度,符合 WS/T 367的要求时,物品方可放行。

(二)灭菌物品放行1、每一灭菌周期结束后应检查所有物理参数、化学指示物、所得数据、指示物的显示与规定灭菌参数一致时,灭菌物品方可放行。

2、灭菌周期的各种监测和参数不合格时不应放行,应查找灭菌失败的原因,重新调整后再进行物理、化学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再次使用,必要时做生物监测,并应记录全过程。

八、器械储存(一)储存区应配备物品存放柜(架)或存放车,并应每周对其进行清洁消毒。

并注意以下事项:1、灭菌物品和消毒物品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2、采用灭菌包装的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见表1:表1 包装材料无菌有效期(1)裸露灭菌及一般容器包装的高度危险口腔器械灭菌后应立即使用,最长不超过4h;(2)中、低度危险口腔器械消毒或灭菌后置于清洁干燥的容器内保存,保存时间不宜超过7d。

(二)储存室内环境应符合GB 1598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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